相對離婚事由 在 一起讀判決- 《112年憲判字第4號-有責配偶訴請離婚案》 ... 的評價 項則規定了概括條款:「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 ... 相對有責比較高的一方,若經過相當時間,仍不能訴請裁判離婚,顯然輕重失衡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