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類謄本用途 在 主任委員可否以其名義申請全部區分所有權人地籍謄本 的評價 說明: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24條之1規定,登記名義人或其他依法令得申請者可申請第1類謄本,任何人均得申請第2類謄本,利害關係人得申請第3類謄本。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