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箍咒般的STO規範,金管會畫虎不成反類犬】
早在今年6月金管會發佈證券型代幣發行監理規範架構後,我便於立法院召開「上路前STO體檢公聽會」,不僅邀請到產、學界專家發表評論,也邀集金管會及櫃買中心等單位與會交流,很遺憾地,證券櫃買中心在昨天所公佈的「具證券性質虛擬通貨之管理規畫」,並未採納產、學界期望金管會做到普惠金融、放寬投資人資格限制及鬆綁現行法規之建議,依然故我地訂出一套猶如緊箍咒一般限制金融創新發展的STO規範。
我認為,金管會禁止證券型虛擬通貨場外交易過於落後,只許新台幣交易將扼殺外資進入台灣的機會,此外,不許外國人及我國非專業投資人之自然人購買,更是過度限縮投資資格範圍,金管會恐「畫虎不成反類犬」,訂出一套背於實務運作,完全不合時宜的規範。
對於櫃買中心所公佈的具證券性質虛擬通貨之管理規畫,我提出以下質疑:
首先,區塊鏈具備普惠金融的精神,金管會嚴格限定證券型虛擬通貨僅得於特定平台交易,投資人資格又被大幅限縮,使得區塊鏈技術毫無用武之地,金管會說要鼓勵金融創新,是否只是嘴巴說說?
再者,櫃買中心所定之規範提到「若其他法令已有規定者,不適用本管理辦法」,而債務型虛擬通貨本質屬債券,現在已有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可資適用,債務型虛擬通貨在法規範適用上,應如何解釋?
最後,金管會與櫃買中心禁止證券型虛擬通貨場外交易行為,將使一證券型虛擬通貨在一平台發行後,無法在其他平台上交易,這樣的限制在股權群眾募資及創櫃股權募資上都沒有出現,卻對證券型虛擬通貨設下禁止場外交易的藩籬,是否過於落伍且有失平等?
在此,我再次呼籲金管會及櫃買中心,對於證券型加密通貨於我國的發展,應抱持鼓勵金融創新、落實普惠金融的態度,而非樹立重重規範,嘴上說支持,卻透過法規範扼殺證券型虛擬通貨在台灣發展的可能。
#普惠金融
#金融創新
#台灣需要更鬆綁的STO法規範
上路前sto體檢公聽會 在 許毓仁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STO規範應更開放,不要成為金融創新的緊箍咒】
今天我在立法院召開「#上路前STO體檢公聽會」,匯集產官學專家,針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6月27日提出的證券型代幣發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STO)監理規範架構進行討論。我認為目前金管會提出的STO豁免機制值得讚許,但仍過於保守,在投資資格範圍過窄、STO交易方式障礙過多、平台募資管制重重下,區塊鏈的「#普惠精神」將無法落實。
會中,我與學者專家們交流應如何改善目前的監管架構,我贊同台灣大學法學院 Alex Yueh-Ping Yang 教授提出的三大改善方向:
1|對於投資人資格的限制可以考慮參考新加坡首間STO交易所的模式,達到吸引國際資金的目的。
2|必要時,可透過如我四月提出的證券交易法修正案,鬆綁現行法規給STO帶來的緊箍咒。
3|針對洗錢防治的考量,我國的洗錢防制規範已納入虛擬通貨平台業者,並不需要另外限定新台幣交易扼殺引入外資的可能。
另外,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臧正運 (CY Tsang) 則提到,普惠、跨境跟風險是STO監理規範的關鍵要素,STO不僅是這個世代年青人創造財富的新契機,也是全球資金輸入台灣、台灣投資人才展露頭角的新機會。我也特別贊同他強調的「傳統的證交法是有其邏輯的,但並不代表這個邏輯在面對新技術時不能稍做調適。」
本次來會的民間代表也相當踴躍,#台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創辦人王可言也提到,當前限制專業投資人與投資金額,與STO作為普惠金融的實踐有程度上的落差; @幣寶
BitPoint Taiwan 執行長郭雅寧表示,唯有開放給一般投資人進入,才能讓民眾認識並進一步了解區塊鏈技術; MAX - MaiCoin Asset Exchange 數位資產交易所 代表陳明惠也說,透過開放自然人投資,能讓年青人重新回到資本市場。
有趣的是 #台灣區塊鏈大學聯盟 創辦人彭少甫特別向在場的金管會前輩們喊話,「不要再以家父長主義的心態看待我們青年投資人,若因過度保護的心態而剝奪我們在STO的發展機會,我們只能選擇出走!」
彙整了各界的聲音後,我特別期許金管會,對於STO,應該看到的是更多的機會,目前的豁免規則是個好的起頭,若是投資人限制、投資金額限制及檔次可以放寬的話,才是完整的立法規範,才能真正幫助到產業。「STO法規就像一部車,配備必須齊全,才能發揮最大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