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MT與他們的債主】
▌事情是這樣的
2016 年行政院成立了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專門用來追回解嚴以前「黨庫通國庫」,被國民黨及其附隨組織不小心流到自家倉庫的財產。
-
這次黨產會認定台北市中正區的某房地是國民黨的不當黨產,但因為大樓已拆除、土地已轉給別人,所以黨產會要國民黨還 7 億(房地的價額)給國家。
國民黨不服提起 #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黨產會做的行政處分。
▌什麼是行政處分?
依據產生的效果可以把行政處分分成三種,分別是 #形成處分、#確認處分 及 #下命處分,這次是牽扯到後面兩種。
「這房地是不當黨產喔。」是 #確認處分,用來確認法律關係或法律事實。
「你要還國家 7 億啦。」則是 #下命處分,用來課予人民做啥或不准做啥的義務,如果違反義務可以強制執行。
▌為什麼要聲請停止執行?
因為行政訴訟法第 116 條規定就算人民提了行政訴訟,原則上行政處分的效果會繼續存在,如果人民不履行義務,行政機關就可以去強制執行。然而,很多時候人民質疑行政處分是錯的,想要透過訴願或訴訟幹掉它,可是等到法院判決出來,財產也被強制執行的差不多了,所以在訴訟開始前就會先聲請停止執行!
-
但要符合特定要件,法院才會核准聲請,必須「執行會造成難以回復的損害」、「有急迫情況」且「對公益無重大影響」。
▌法院怎麼說?
國民黨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黨產會做的處分,法院同意一半。
-
法院 #不同意停止執行確認處分。
因為如果處分是錯的,房地並不是不當黨產,那再撤銷處分就好啦~確認的效力不就消滅了嗎?是不是很簡單呢?法院認為國民黨 #不會因為先執行而受到難以回復的損害。
-
法院 #同意停止執行下命處分。
理由一:國民黨還不出 7 億,名下的財產就可能會被拍賣掉,但如果最後發現處分是錯的其實不用付 7 億,那這傢伙不就很雖小?土地跟房子都變成別人的,只能向國家要錢賠償。
理由二:用來賠償的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是你我的納稅錢。
理由三:被推定為不當黨產的部分早就不能自由使用了,這樣國家還怕他脫產嗎?
理由四: 7 億沒馬上歸到國庫裡,國家也不會因此垮掉吧?#對公益無重大影響
至於處分到底有沒有問題?大家就一起等待判決吧!
▌我愛我的祖國
陳怡伶|壞壞公民不繳錢,國家也要對你使壞壞
https://buff.ly/372giit
莫納|《黨產條例》如何替國家看守財產?
https://buff.ly/2DXDW3R
附上截圖新聞稿連結:https://buff.ly/2vcHAWg
Search
不同意停止執行確認處分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Plain Law Movement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法院#不同意停止執行確認處分。 因為如果處分是錯的,房地並不是不當黨產,那再撤銷處分就好啦~確認的效力不就消滅了嗎?是不是很簡單呢?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