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與惡》之後,我們改變了什麼?】
在《熔爐》之後,韓國迅速通過《性侵害防止修正案》。讓性侵身障者、幼童的罪犯,有更重的罰則,最高可到無期徒刑。在《殺人回憶》後,修正《刑事訴訟法》之後,延長了重大刑案的追訴期,避免憾事再發生。
那在《我們與惡的距離》之後,我們改變了什麼呢?
這次又一次被認為是「恐龍法官」的新聞,如果又是大家輿論上罵一罵,名嘴政客幫大家「嘴巴上」出氣,風頭一過,等待下一個藝人出軌的「八卦」救援,繼續罵下一個渣男。這樣週而復始的媒體生態,不知道大家麻痺了沒?
解決問題的第一步,永遠就是面對問題,卻也是最被忽視的一步。
首先,判決出來應該是去了解,「為什麼這樣判?」「依照什麼法去判?」
如果法官真的不依法、亂判,那我們就解決這法官。
但是,如果法官已經依法去判,那我們就看那條法出了什麼問題。
#刑法第19條第1項
「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罰。」
(這條也有但書,謝謝大家在留言區補充與討論)
由於刑法的根本,就是讓人民知道,你這樣做不好,我要懲罰你現在的行為,並且遏止未來犯罪的發生。
就跟《與惡》裡面,吳慷仁飾演的律師,與施名帥飾演的精神科醫生,在酒吧之間的對話一樣。
如果被告 #根本不知道狀況 那罰了也沒用,以後還是會再發生,解決問題的第一步是把他治好(強制送醫)
也可以想想這劇後期另一個關鍵字,「病識感」。
賈靜雯飾演的角色不覺得自己生病,沒有病識感就無法治病。
那罪犯沒有意識到自己犯罪,又怎麼防範?
剛好我們現實社會就是走到這一階段。
現況在這邊,就會產生起碼 #三個問題
1. #他說他神經病就神經病,那大家都去看病說自己神經病就好了啊
對! 這樣確實不合理,看新聞看得我也想去領個殺人執照。
不過,首先要騙過醫生。
我不知道多少人能騙過醫生,說自己神經病。
但是,我知道很多人想騙醫生不去服兵役,絕大多數都失敗 😊
當然還是有人逃兵役成功啦,不過大部分靠法條規定,體重、視力、疾病等等數據明確超標。
少部分在那邊「#長期吃大便」的,我除了佩服之外,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儘管如此,兵役不同於刑法,專業上的判定等級也就不同。
「專業」,不是法官認定就認定,這邊是「精神科醫師」判定,於法上合理。
就看大家對「醫療專業」的信任度在哪邊,這是另一個值得討論的議題。
2.#不罰不代表沒罪,為什麼不能判「有罪,不罰」!
刑事訴訟法第 301 條
「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
依刑法第十八條第一項或第十九條第一項其行為不罰,認為有諭知保安處分之必要者,並應諭知其處分及期間。」
第一關是「刑法」那邊判要不要罰,第二關「刑事訴訟法」再來判怎麼罰。
這條就說,不罰的就無罪,但是要告知處分與期間。
其實看到這一點,才是大家生氣的地方。
明明就殺人了還無罪,恐龍法官!
問題這兩條擺在一起,法官不照著法去判,後續問題更大...
同樣要說的,是大家對這「立法的專業」,信任度到哪邊?
這條是1934年訂的,當時政府還在南京呢~
當時的法官可能覺得刑法寫不罰了,那這邊就寫無罪應該ok啦!
個人是覺得,在首都還在寫南京的時代,應該是不知道幾十年後,世界醫療對於精神疾病的進展啦...
關於「法律專業」的信任度,當時立法是不是至今適用,現在的法官是不是依法判斷,可能是這次的核心問題之一,但是前提是大家要先了解「法」,不然也很難討論。
(感謝陳家慶律師、王慕民律師、洪堃哲律師的分享)
3.#判決不是民意調查
一再強調,判決不是民意調查,法治國家必須「依法判決」。符合民意的就是對,不符合民意就是恐龍。那大家手機app投個票,公投一下就好了,幹嘛花這麼多錢養法官?
就像王赦律師說的一樣,就一人一刀捅下去結案就好了啊。
「判決」是個專業,一般人不知道判決背後有多少眉眉角角,會延伸多少蝴蝶效應,台灣一直以來都缺少「專業要錢」的概念,因為沒人告訴我們專業的背後,有多少事情。
#那就要去了解!
我也不會說專業就一定對,前面就說任何的專業,都有它的時空背景,法學會進步、醫學會進步,專業會與時俱進,我們怕的是不合時宜。
#那就要去了解x2!
看到新聞,我們生氣的是判決結果,生氣的是法律沒有維護正義,法律保護不了我們。
我們怎麼跟受害者解釋,我們怎麼能讓逝者安眠?
我們怎麼保護自己的家人,又怎麼防範未來不會再發生?
#那就要去了解x3
解決問題的第一步叫做面對問題。
只是大家有點搞錯問題。
這次的三大專業環節: #立法x醫療x法官
醫生判斷了專業的診斷,法官依照著醫生的診斷去判決,產生了這必然的結果。
基本上身邊有專業在「醫學」「法律」的朋友,都認為他們在當下的位子,都可能做出一樣的專業判決。
那問題會在哪邊?
那會不會是當初立下這制度、法規的問題? 會不會時空背景已經不一樣了?
那是不是該往這個方向討論?
不罰等於無罪嗎?
精神疾病犯罪的不罰有上限嗎?
怎樣的法,能遏止憾事重演?保護大家安全?
--------------------
我先說,我不是不生氣,是因為氣過太多次,看過太多次一樣的狀況了,開始學著了解。
我不是這兩者專業背景,認知還不夠,所以需要更多了解,也期待各位補充。
但是我知道:
你不關心什麼事情,那件事情就會一直來煩你。
💰 你不關心錢,你的錢就會越來越少。
📖 你不關心法律,那法律就只會來告你。
🙈 你不關心政治,那政治就是會來迫害你。
我認識的一位智者說過:
現實生活其實沒有「正確與錯誤」的選擇,有的幾乎都是「正確的選擇 與 簡單的選擇」。
我們生氣,然後發洩,是正確的選擇,還是簡單的選擇?
當韓國拍電影改變了一切,而我們在《與惡》之後,又做了什麼?
----------Do the next right thing------
首先關心,其次了解,再來就是行動。
多跟你的朋友圈、家人圈討論,這討論不是跟姐妹聊天抒發情緒就好,而是交流彼此的認知,不管立場是不是跟你一樣。
行動最難,所以沒要你動太多,簡單的一步,是要讓你地區的立委、政治相關人員去了解現況與可能性,要他們跟你回報就好。
不然你花這麼多錢繳稅幹嘛? 💰💰💰
說真的,看了這麼多年,會發現我們不是沒有行動力,只是「沒有病識感」,不知道我們能做到這樣的程度,以為我們小市民無能為力。
或者就是「不夠痛」,說真的有痛到,就會去行動了。
只是,我們目前只痛到在嘴巴上罵罵而已嗎?
我們真的要等到痛徹心扉才願意去了解嗎?
《與惡》在2019年 4/21 播出最後一集「未來的樣子」,交代了劇裡每一個人,未來的樣子。
今年是《與惡》的第二年,我相信我們會變得更好。
只要每個人都願意關心、了解、行動。
歷史一定會重演,直到你願意改變。
你想要什麼,未來的樣子?
同時也有3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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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罰不代表沒罪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10823TVBS 樓梯口當「機車停車位」住戶貼權狀:是我土地
T台原影→https://youtu.be/Rit0vhtLbho
T台原址→https://news.tvbs.com.tw/local/1570999
有住戶天天把機車停在公寓一樓樓梯旁,甚至貼出土地所有權狀,警告其他住戶是他的產權,讓鄰居傻眼,認為就算有土地權狀,範圍也只有1/4,但曾經檢舉過也沒用,房仲透露類似爭議非常多,但以法規來講已經違規,因為只要是公寓樓梯公用空間,包括一樓空間,都是公用地,不能佔地為王。
記者/黃瀞瑩、張肇華 採訪報導......↓
才剛到公寓大門,就看到電動車「卡位」,在樓梯口旁,空間已經夠窄,甚至天天停。 該公寓其他住戶:「我覺得他這樣有點鴨霸,就是長期停在那邊,然後人家要停,把他摩托車移出來,然後又惱羞,又在那邊說是他的『土地』。」
住戶不滿的,就是機車主人,在牆上貼的,這張土地權狀,儘管清楚記載,但土地所有權該住戶,範圍劃設1/4,甚至白紙黑字留言警告,強調是私人產權土地所有,別人都不能停,否則上鎖報警,提告竊占罪強制罪。
該公寓其他住戶:「他只有佔土地1/4而已,他沒有權利去停那個位置,我覺得他應該認為說,這房子是我買的,所以我有資格停這個,你們樓上租客是沒有資格,在這邊停的。」
就算檢舉過還是沒用,疑似車子被動過,車主還公告,要裝監視器來抓人,但有土地所有權,不代表公共空間,就能為所欲為。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共同持有)比如說公寓一層4戶,那大家各自持有1/4產權的話,那當然就不是這一樓的住戶,他說了算。」
房仲透露類似案例,確實爭議多,就算公寓門口1樓,100%範圍專有,還得翻地籍圖或建物測量成果圖比對,還得讓法官心證,更別說法規,認定是公用地。
新北工務局:「住戶不得在樓梯間共用部分,設置門障或是堆置雜物,如果說有違反這樣規定的話,一般來講我們會先限期改善。」
公寓一樓樓梯旁,法定不能堆放物品,就連停車也算,如果屢勸不聽,最高開罰20萬。
陳泰源YT→https://youtu.be/mI08ZAMQthI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8/210823tv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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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大破口造成七百多名台灣人死亡,官方否認有會議記錄,陳時中說都他負責,但會議的真相是甚麼?第一個找到會議紀錄的記者會告訴你背後的秘辛!
因為疫情指考延期到今天也就是7月28日順利登場,但是你各位啊仔細想一想,在5月19日的時候全台防疫提升到三級警戒,搞得小商家大受內傷,小民們對待用餐的需求也增加,回想這一切,就是「3+11」這個大破口搞得全民七葷八素的,「3+11」可說是黑幕重重,當中還發生過陳時中甩鍋給副指揮官陳宗彥,而且會議記錄還會消失不見蛋,但大家都想要知道真相,可是調查出真相的記者到底看到甚麼,就是一個會議紀錄為什麼搞得跟國家寶藏一樣?
最近有一則熱議的新聞相信各位會覺得很好奇,根據蘋果新聞網報導【綠營色胚對正妹志工伸狼爪 她泣問:「如果接受藍營幫忙你們會怪我嗎?」】,這個故事其實很久以前就因為檢舉而被報導出來,當時的報導者又是黃楊明,根據貧果日報的報導【由駐日代表謝長廷號召成立的台灣長工之友會前理事鄭世曜,前年驚爆約出一名曾高調幫民進黨助選的正妹志工出來吃飯、拜拜,卻在車上對她強吻摸屁股,她說不要鄭竟無恥稱「要親妳妳要高興欸」,新北地檢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後,鄭男還發聲明否認犯行稱被誣陷,但新北地院認定鄭世曜確實對被害人摸臀,依性騷擾罪判他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檢方不服,上訴指鄭對被害人襲胸涉強制猥褻,但高院認為猥褻罪證不足,駁回上訴。】
實在很想問問民進黨婦女部對這件事的看法,這樣被法院認證的老豬哥,口口聲聲說要維護保障女權的民進黨婦女部怎麼不做聲響啊?范雲又跑到哪裡去了?
報導中提到,這名正妹志工得知最終判決結果,認定鄭世曜只構成性騷擾罪後,前天深夜在臉書發文感嘆這件事情發生後,綠營內部除了他的前老闆及1名議員、1名立委外,沒有人願意幫她,「應該是因為選舉到了怕影響選情,畢竟這件事扯到的是綠營某派系的大咖,大家惹不起!」肥宅我看著看著拳頭就硬了!
政治線記者當然爆綠又爆藍,藍營有沒有甚麼有趣的梗呢?
啊,說到最近又被眾人喚醒的韓國瑜,甚至連國民黨主席選舉都有他的戲份,但是等等,講到韓國瑜就讓人回想起他上博恩夜夜秀跪著走路的畫面,而且當時還爆出政治人物上博恩的價碼…這又是黃陽明查出來的,當時我跟許多覺青一樣天真,以為跟博恩買了門票之後現場就不會有置入行銷了,結果沒想到一大票人買了門票之後到現場聽置入行銷,原來之前拿個手機剛好撥到韓國瑜電話都是演的,這背後到底是怎麼一回事?當時還有很多韓粉誇獎博恩說幫忙宣傳韓總好感謝,結果博恩又賺到流量又賺到置入行銷費,好多韓粉還幫忙轉貼幫忙博恩賺錢,是不是跟覺青一樣好傻好天真!博恩是不是世上唯一個可以賺覺青跟韓粉錢的男人,薩泰爾是不是真的太棒了!而且博恩也跟蔡英文收錢,是不是台灣價值太不夠啦?
根據政治線記者黃揚明的報導,2020總統選舉各組候選人政治獻金收支明細,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陣營申報宣傳支出當中,有2筆共31.5萬元的費用支付給製作「博恩夜夜秀」的薩泰爾娛樂公司;另外,總統蔡英文也曾在上屆總統大選的競選剩餘款項中申報1筆去年5月支付給薩泰爾娛樂13萬餘元的款項,顯示該網路節目確實向韓國瑜、蔡英文收費製作專訪節目。原來韓國瑜上博恩的費用遠高過蔡英文,除此之外聽說還有些不為人知的內幕…
不僅如此,這位深喉嚨先生還要帶給我們一個真相,根據鏡週刊2018年12月24日報導,當時韓國瑜當選高雄市長,在市政就職的時候,高雄市政府依慣例運用的第一預備金不超過100萬元,由於韓國瑜在愛河畔戶外舉辦,包括搭建舞台、音響等費用為98萬元,但外界質疑就職典禮不可能僅花100萬元。周刊接獲爆料,直指韓的就職典禮由高雄市府各局處配合的費用,總額超過300萬元,可能將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這事情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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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今日社論2021年06月08日(100蚊獅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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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港府將復必泰疫苗接種年齡下調至12歲,打針安排最快本周公布。新冠病毒對長者殺傷力最大,不代表未成年人士染疫「沒相干」,本地一些確診病例顯示,兒童及青少年染疫,有可能出現嚴重併發症,即使康復亦可能有後患。正常的校園生活環境,對學童課業、身心健康及人際關係發展非常重要,校內愈多人打針,放寬防疫及社交限制空間愈大,有助學童校園生活真正復常。美加新加坡等地已因應臨牀實驗數據,批准12歲或以上兒童接種新冠疫苗,本港專家亦相信,絕大部分青少年皆適合打針。港府安排學童打針,應做到方便貼身,更要做好宣傳工作,多向家長解說,減少疫苗猶豫。
蘋果頭條
警方表示,國家安全處經深入調查後,周日(6日)在深水埗及港島西區分別拘捕一名17歲男子及一名45歲女子,涉嫌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被捕男女已被控以上罪名,案件將於周二(8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據報,他們月前於灣仔區派發疑涉港獨傳單。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1(c)條,任何人涉嫌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第一次定罪可處罰款5,000元及監禁2年,其後定罪可處監禁3年;煽動刊物則予以沒收並歸予官方。
東方正論
一年一度的端午節即將來臨,相信今年會被很多人遺忘了,在疫情下慶祝節日的活動紛紛取消,之前的聖誕新年春節氣氛大減,就算市民想買幾隻糉回家吃應節,但原來市面上供應的糉葉不少都含有重金屬,毒性十分厲害,病從口入,食不安心。本報記者近日在各區雜貨店購買5款糉葉,專家檢驗發現全部樣本均含重金屬鉛、鎘及漂白劑,用來包裹糯米並長時間高溫蒸煮,雜質及重金屬會滲入糉內。
星島社論
反修例風波引發連串炸彈及槍械案,本土恐怖主義威脅至今未除,由六大紀律部隊組成的跨部門反恐專責組,日前透露前年動亂中共破獲二十二宗涉及爆炸品原材料和真槍案件;為防範今年「七一」前後有人發動「孤狼式」襲擊,警方一直深入搜集情報,海關亦引入最新人工智能及電腦系統檢查出入境人士,並首度培訓槍械搜查犬;入境處去年在出入境管制站截查逾七千人,監察或拒絕與恐怖活動有關連的訪客入境。六大部隊代表誓言,會確保香港繼續成為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
經濟社評
本港疫苗接種率不似預期,港府和商界都試圖強化誘因,及大推優惠鼓勵市民打針。隨着接種年齡放寬下調,12至15歲青少年開打在即,港府有必要早作綢繆,一方面提供相關數據證明疫苗安全,另方面不妨考慮邀請人氣偶像宣傳推廣,並推出切合青少年需要的優惠,增加他們接種意慾。中大昨天公布的調查顯示,逾5成人同意愈多人打針,生活就愈快恢復正常。約68%被訪者認為最有效鼓勵市民接種的方法,是每次打針後給予有薪假期,其次是接種人士前往大灣區可免檢疫(約48%)、打針獲現金獎賞(37%)。
不罰不代表沒罪 在 一起讀判決- <行為不罰,為什麼判無罪?>...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刑事訴訟法第301條第1項規定:「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 ... 從中文來看無罪不代表沒犯罪有罪=有犯罪,那麼罪=犯罪 ... <看更多>
不罰不代表沒罪 在 [問題] 請問這樣能反告對方誣告嗎?? | PTT 熱門文章Hito 的推薦與評價
15 F 推KKyosuke: 上車有沒有帶跟誣告啥關係啊... 06/24 17:59 ... 45 F →jenoren: 旨,並不代表檢察官認為事實就是告訴人說的那樣,本件檢 06/26 05:46. ... <看更多>
不罰不代表沒罪 在 Re: [問題] 檢舉交通違規後被告誣告- 看板biker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感謝大家的回覆
在此附上通知書
原諒我馬了一堆資訊,因為我真的很擔心人身安全
原因是:
我當初檢舉輸入的地址不是我現在住的地方,
但是昨天員警通知我的時候卻是到現在住的地方找我
而且昨天我只用電話跟偵查佐詢問,他忘了時間是什麼時候,
只記得我在永康區南台街檢舉了一台未打方向燈的案件,
警察有開罰,但是對方去申訴,結果罰單撤銷了,所以來告我誣告。
員警明天才上班,我會先用電話詢問看看詳細的情形,禮拜一再來問律師看看。
PO上來,是想確認是否有其他人遇到一樣的情形,
因為google後都沒有看到類似的案例。
而且如果到政風處,適合嗎?
或是投訴媒體,會不會反而更危險?
目前看來,誣告罪要偽造影片才有可能成立,但是我檢舉後都把影片刪掉了
也只能從案件查詢中下載。
而且罰單是行政罰,也不是我去告他,那為什麼警察會受理他提告?
目前我也不曉得對方知不知道我是誰,
如果到分局做筆錄,會不會遇上車主?
※ 引述《Qcat79 (Qcat)》之銘言:
: 我不知道PO在這裡適不適合。
: 下午被轄區派出所通知領取通知書,
: 領完通知書後,請派出所的員警撥電話給承辦的偵查佐,
: 偵查佐說:是去年8月中,我在永康區檢舉了一台未打方向燈的案件,
: 那個案子警察有開單,但是對方去申訴,結果罰單撤銷了,所以來告我誣告,
: 不曉得板上有人收到過嗎?
: 因為搜尋biker跟car板都沒看到類似的案例
: 而且這樣誣告罪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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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10.11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516344488.A.B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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