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院去年11月一審判他4月徒刑,並在主文諭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黃男心想可以易科罰金,便想罰錢了事不再上訴。沒想到今年3月24日雄檢檢察官簽發執行傳票時附註:「屢犯酒駕,不准聲請易科罰金及易服社會勞動,當日應入監執行,如不服檢察官之指揮,得於到庭日前向本署檢察官陳述意見」,傳喚黃男於4月22日到案執行。
黃男收到執行傳票發現自己要去關嚇壞,馬上向法院聲明異議,主張檢察官未事先通知受刑人到案說明或賦予陳述意見的機會,而未能審酌他是餐廳負責人、擔負多名員工生計,且另需扶養未成年子女,更因病需定期門診追蹤,逕自以他屢犯酒駕案件為由,作成不准易科罰金及社會勞動的決定,希望法院撤銷處分。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王炳忠,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9日)下午正式控告周玉蔻女士,刑事自訴周女涉犯洩密及加重誹謗罪,民事具體求償新台幣1487000元。 我在提告前發表宣言,提告不只為了我和全家人的清白,也為台灣的輿論環境掃除空污,為台灣的新聞工作者爭回被敗壞的尊嚴! 很遺憾有網友到現在還在扭曲,說什麼我提告「洩密」等同承認周女士的指控是真...
不 准 易 科罰金 在 搶救急診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法律問題Q&A:
Q:酒醉駕車可能觸犯的相關刑責為何?可能經歷的刑事訴訟程序為何?
A:
1丶刑法第185條之3之說明。
2丶緩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起訴。
3丶三犯以上在執行時可能不准易科罰金。
Q:在路上遇到對方酒醉駕車肇事,處理建議為何?對方可能出現的脫罪行為為何?有何對策?
A:
1丶無論情節輕重,請警察到場處理最能保障權益。
2丶對方可能藉故(壓驚/一時緊張/原來就有定時喝酒習慣/原來就有噴酒精清香劑消毒習慣)在車禍後喝酒,破壞酒測證據。
3、對策:在警察到場前:
(1) 不要讓對方離開視線。
(2) 善用行車紀錄器及行動電話,簡單持續初步蒐證。
(3) 合理勸說被告稍安勿躁,待警察來處理完畢,再喝不遲。
Q:對於嘗試喝酒脫罪的被告,檢察官如何處理?
A:
1丶偵查庭還原實驗,從重求刑
2丶終局解決之道,仍在執行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增訂妨害刑事調查及執行罪。
不 准 易 科罰金 在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蔡英文對內黑幫治國 對外媚日賣國」
近日台北市兩大警分局發生令人匪夷所思、警紀渙散、黑白不分醜聞,從「北投之亂」到「松山之亂」,接連發生黑幫在轄區橫行霸道、魚肉鄉民、販毒詐騙、砸損設備,再到桃園中壢分局員警,僅因為「從沒看過妳」將舞蹈老師手鐐腳銬留置派出所長達9小時。從派出所主管、分局長、警察局長到警政署長,演成警界內鬥與政治角力,再加上綠色黨國滲透、介入、腐化警察內部,警政上下隨著綠色黨國更加沉淪。國民黨團今(3)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斥警務會墮落至此,是民進黨派系與黑道互利共生下的產物,讓北投分局成了北聯幫的堂口,松山分局成了松聯幫堂口,國民黨團嚴正要求蔡英文總統,若要人民相信總統真的「震怒」,就立即拔掉黃承國的國策顧問,向國人公開鄭重道歉,行政院長蘇貞昌、內政部長徐國勇、警政署長陳家欽負起政治責任。
總召費鴻泰表示,民進黨內部人私下表示,台北市黨部實際操盤者就是黃承國,而且跟趙介佑的父親趙映光、親姑姑趙心瑜是好朋友,趙映光是執委、趙心瑜是市黨部執行長,黃承國對外說不認識趙介佑,誰相信?趙映光不僅僅是市黨部執委,還是北投分局顧問團團長、北投長安義警中隊顧問,還曾代理過北市黨部主委,趙映光與黃承國關係相當麻吉。趙介佑在今年4月20因犯下電信詐騙案遭刑事局逮捕,為何由刑事局出馬偵辦?為何没會同北投分局?難道是北投分局動不了趙家人?難道北投分局成了趙家北聯幫的堂口?實在可恥!
費鴻泰質疑,在松山分局前,是誰主導砸派出所10名黑道分子與警官(分局教官)握手言和?是誰促成的?難道當黑道侵害公權力後,警方竟然可以這樣處理?費鴻泰嚴正指出,外傳有議員介入,台北市警察局有責任說清楚講明白,不管牽涉哪個黨都要講清楚,就算牽涉到國民黨民代也絕不護短。費鴻泰嚴正指出,這兩起事件是人民對警察多年累積起來的信任,遭到空前「信任危機」,蔡英文必須向國人鄭重道歉、蘇貞昌、徐國勇、陳家欽、陳嘉昌必須負起政治責任。
書記長鄭麗文表示,趙介佑綠色黨政背景,讓北投分局對他忌憚三分,在士林北投地區氣焰囂張、蠻橫行事,難道總統蔡英文所屬「英派」人馬,所主導的民進黨台北市黨部是黑幫分子聚集之所在嗎?是這群具有黑幫背景的人,經過民進黨洗白、漂白後,拿著綠色黨證就能夠肆無忌憚地魚肉鄉民嗎?縱使北市黨部主委吳怡農在蔡英文3天後發聲「與黑道切割」後,才祭出黨紀開除趙介佑黨籍,他的父親趙映光辭去評委召集人職務,但是背後撐腰趙家人的英系大老,現任國策顧問黃承國,蔡英文妳敢拔掉他國策顧問頭銜嗎?
鄭麗文表示,今年28歲的趙介佑是北聯幫成員,身上更揹有強盜擄人、勒贖、毒品等前科,2014年僅21歲的趙介佑就擔任民進黨「選對會」委員、小英競選總時的顧問,一個完全沒有參政經歷的年輕人,為何能在市黨部位居要職?不就是當時台北市黨部主委黃承國提攜嗎? 2016年趙介佑選上民進黨台北市黨代表,20出頭的趙介佑就能出任多少資深政治人物、歷經多年選戰的資深黨員,都很難獲得到職務。一個吸毒吸到茫的黨代表,從2014年開始,犯罪事實罄竹難書,黃承國如今切割關係,可能嗎?吳怡農敢處理黃承國嗎?蔡英文敢拔掉國策顧問頭銜嗎?難道蔡英文所說的照顧年輕人,就是提攜趙介佑這樣的年輕人嗎?
鄭麗文表示,除了「北投之亂」,松山分局更亂,從派出所到警政署,從所長、分局長、警察局長到警政署長說法一路騙,如果不是警政署與市警局鬥爭,如果不是警政署長陳家欽「棄局保署」,台北市警局長陳嘉昌保自己官位,如果不是蘇貞昌與柯文哲相鬥,消失的96秒昨天會出現嗎?之前不是說偵查不公開,監視畫面無法提供給市議會?警方高層從上到下唯一口徑相同的說法,就是讓中崙派出所長一肩扛下。發生如此離譜的事件,難道警政署長、市警局長都沒有政治責任?台灣還有責任政治嗎?台灣還是民主國家嗎?
首席副書記長陳玉珍表示,24歲的趙介佑就擔任2016年蔡英文競選顧問,蔡英文要顧問什麼事情?趙介佑涉嫌指揮車手提領詐騙贓款及持有毒品,並且教唆車手販賣毒咖啡包,難道蔡英文是要顧問這些事情嗎?如果民眾到北投分局報案遭到詐騙,發現詐騙首腦跟分局是麻吉、兄弟,又是蔡英文的顧問,民眾還敢報案嗎?對警察還有信心嗎?到底是誰給他在士林北投霸道橫行的靠山?不就是那張競選顧問的聘書上面署名蔡英文嗎?
司法法制委員會召委葉毓蘭表示,民眾對警察的信任度,面臨到土崩瓦解的程度,民進黨的黑幫治國,儼然成了一條龍,如水銀瀉地般無孔不入。趙介佑在2018年擔任替代役,分派到澎湖監獄,以役別來說已經是最輕鬆了,但趙介佑仍要逃兵,還警告監獄管理員「不准打電話回我家,不然就殺了你。」事後竟只判易科罰金,民進黨對於人事安排,只看關係親疏、是不是自己人來給位子,人民對警察的失望其來有自。
鄭麗文補充表示,駐日代表謝長廷到了今天,都還沒有接到他上飛機回國,接受國防外交委員會24日備詢的消息,反倒是傳出駐日代表處一名工讀生傳出感染新冠肺炎,到底是駐日哪裡的辦事處?外交部迄今也沒有給個說法。5月27日是本會期最後質詢日,謝長廷最慢也得在5月5日入境,國民黨團會等他到5月5日,嚴正呼籲外交部不要拿疫情當擋箭牌,替謝長廷找理由不回國接受備詢,國民黨團要求外交部長吳釗燮在最快時間,向國防外交委員會召委廖婉汝委員說明。倘若謝長廷規避國會質詢,藐視國會決議,國民黨團將會更一步動作,請執政黨拭目以待!
不 准 易 科罰金 在 王炳忠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今天(9日)下午正式控告周玉蔻女士,刑事自訴周女涉犯洩密及加重誹謗罪,民事具體求償新台幣1487000元。
我在提告前發表宣言,提告不只為了我和全家人的清白,也為台灣的輿論環境掃除空污,為台灣的新聞工作者爭回被敗壞的尊嚴!
很遺憾有網友到現在還在扭曲,說什麼我提告「洩密」等同承認周女士的指控是真的?!我講得明明白白,「洩密」指的是周女士在地檢署公布前,就已多次洩漏「戰時管用」這四個和後來新聞稿上相同的字。連我被問訊時都沒看到的資料,周女士從何得知?她說不是檢調,而是被問訊的軍人?那事情就更嚴重,周女士可以直通「軍事機密」?
至於周女士所謂「有500萬台幣等值的外幣匯入王炳忠父親帳戶,用來為中共發展組織、訓練軍隊」的不實指控,在我揚言提告後,周女士回應「北檢起訴書可茲佐證」。但且不論1月2日北檢發布的是「偵結新聞稿」而非「起訴書」,該新聞稿從頭到尾都沒有周女士所說500萬等值外匯的內容,周女士憑空捏造,無中生有,已是不爭的事實。
早就不記者多年的周女士,頂著「資深媒體人」頭銜胡謅亂咬,已是法院認證的誹謗慣犯。就在我提告後兩小時,法院判決周女士污衊馬前總統收受頂新獻金案,周女士須賠償百萬並登報道歉。這位周女士可說是一犯再犯,法官諄諄訓勉可見並無效果,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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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並發表宣言如下:
所謂「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周女士,早已不是記者多年,卻沉迷不實爆料不思悔改,一旦被告就以採訪自由推託責任,不僅信口雌黃傷害他人,更敗壞全體新聞工作者名聲,踐踏台灣媒體人尊嚴。
周玉蔻周女士,是中華民國法院認證的誹謗慣犯。從郭台銘先生的「三億男案」,到馬總統新台灣人基金會遭受到的不實指控,法院都已判決周女士敗訴賠償,公開道歉。周女士汙衊馬總統收受頂新二億元案,更經法院判決定讞,誹謗有罪,周女士沒有以坐牢自證清白的氣魄,低調易科罰金,飛奔英國,閃避媒體。
法官說,希望她爾後記取教訓,謹慎處理,本於專業給予民眾正確的事實認知,量刑不必從重。很遺憾的,周女士顯然仍無悔意,更不願改頭換面、重新做人,直到今天,依然如馬總統所言,「口沒遮攔、恣意汙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故請求法官從重量刑,並准許本人之具體求償新台幣1487,000元,作為本人家人之精神撫慰,以及捐助公益回饋社會,購買弱勢團體產品與大眾分享。
周女士總以對方是財團或總統為由,塑造自己被打壓形象,但本人在她面前絕對是小人物,因為早在我還在讀小學時,周女士就已是驚動社會的話題人物,掌握媒體顛倒眾生。身為大人物的周女士,有資格可憐我這個小小政黨工作者,但我不敢可憐周女士,只敢努力透過我的提告,為所有可敬的新聞工作者爭回尊嚴,為台灣被汙染的輿論環境掃除空汙,為我個人及全家人的清白討回公道!
王炳忠
中華民國107年1月9日
(感謝陳麗玲律師一路相挺!並感謝到場關心的民眾及媒體朋友們!)
王炳忠認證粉專:https://www.facebook.com/bingzhong.wang/
王炳忠微博:http://weibo.com/1611864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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