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reon國際運動場🇨🇳🏐️】想不到對電影最有意見的一群人,卻是郎平當年的隊友們。導演表示,本來郎平隊友在電影都是「有名有姓」的,但被她們本人抗議,結果在公演版本必須刪掉所有人名,只能在試映版本看見誰是誰。背後的原因,很值得探討...... 和香港關係最大的還是陳亞瓊大姐:她退役後就被派到香港新華社工作,過渡到現在的中聯辦,成為宣傳文體部副部長,長期負責統戰香港體育界。把這些人當臨記放進電影,確實「為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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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對中國隊落敗有情緒反應,會否違反《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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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社工部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知行合一](六之四)
國安法第一審繼續就「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八個字的意義,繼續進行討論。控方由嶺大學者劉智鵬以歷史學者身份,早前指出「光時」有分裂國家意思;而辯方的港大學者李詠怡 (Eliza)則已作供進入第三天。今天下午,和Eliza一起撰寫專家證人報告的另一位學者,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Francis)開始作供。
由於辯方兩位專家的姓氏同為「李」,「雙李」容易引起混淆。甫坐下,高個子的李立峯教授說,他想用Eliza稱呼李詠怡教授,獲法庭接納。
李立峯解釋,Eliza專長政治學,故對政治選舉及相關理論熟悉。而Francis自己則是傳播學教授,辯方劉偉聰大狀在庭上先介紹Francis, 指出他畢業於史丹福大學,博士論文研究美國9.11事件中,比較報紙讀者來信和網上論壇的言論,專研範圍為「政治傳播學」。
Francis曾出版學術著作,有講述雨傘運動與傳播關係,將出版另一本書,談及六四紀念活動的集體港人記憶現象,「我對香港近年的大型社會運動,有現代歷史脈絡的理解」。Francis亦曾於2017年成為香港法庭歷史上第一位以「民意研究專家」,為佔中九子案擔任專家證人。以往,香港法庭專家證人多為醫生及物理學家等。
三位法官表示接納Francis的專家證人身份。今天在大狀袍下穿了條子花紋西裝褲的劉偉聰大狀,溫文向法官們道謝:「I am grateful」.
Francis花了頗長時間,解釋社會科學中,量化研究(大型民調)和質化研究(焦點小組)的方法論及兩者作為理解社會現像的用途。
由於過往香港法庭甚少傳召社會科學家作專家證人,三位法官發問了很多問題。唯一男性法官陳嘉信說:「我是laymen(普通人)有這些問題」;女法官杜麗冰亦在休庭前向主問劉偉聰說笑:「對不起我們打斷了你的發問。」
休庭前,三位法官先後向Francis多次問及社科研究法的疑問。Francis越答越興起,語速快了。控方周天行說:「教授請說慢一點。」Francis說笑:「我教書時,學生經常說我說得太快。」此時法庭響起了輕鬆的笑聲。
Francis說,他們進行了的量化研究,就是於2019年從連登討論區上,以電腦程式,抽取討論區上曾提及口號相關的帖子,抽取的口號分別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港獨」、「五大訴求」。由於連登上的留言量可以數以百萬計,需要由懂寫電腦程式的學者作技術上協助,他再進行統計學分析。法官們沒有太多發問。
Francis說:「看數字,以數量計,量化研究(quantitative research)就可以處理,但要看人們怎樣建構意義,那要進行質化研究,因為做簡單問卷,是不可以看到意義建構的過程。此時要靠質化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我們做了焦點小組(focus group)。」
七個焦點小組,每個有五至八人參加,三組是包含了不同年齡性別職業的市民,四組是參與者背景相近的小組,一組是社工,一組是老師,一組是年輕人。總共有40人參加焦點小組,都是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有參與示威或同情反修例運動的人。「因為我們要看示威者在想甚麼。」
三位法官發問頗頻密,其中,陳嘉信問,焦點小組只有四十人那麼少,如何有代表性?Francis解釋,質化研究是找「意義成形的過程」,代表性則由量化研究補充:「所以我們用不同研究方法互補不足。」
法官對社會現象的理解,和社科學者明顯有差別。
陳官問道:「參加焦點小組的人,會不會心裡想一樣,答你說另一樣?好像美國選舉你問選民選誰,可能他因為尷尬告訴你一個答案,但去到票站就投另一個。」陳法官形容,這是一個「危險」(danger).
作為社會科學學者,Francis這樣回應:「我不看成一種『危險』,因為人是複雜的動物,人的腦子裡不只有『單一的真相』,面對不同人,在不同處境,會影響人如何建構意義。從社會學及人類學角度,人們會在不同處境『管理自己的形像』,我會形容為因應處境而作出的『調整』,而不是在直白地說謊」。
Francis繼續解釋,「而建構意義是一個過程,同一個人在不同時候,他的想法也有改變。像我們現在在討論『甚麼是焦點小組』,我們(他和法官們)也在集體參與意義建構的過程。」
此時,Francis引述了焦點小組裡,其中一個焦點小組參與者,對「光時」口號的理解,隨時間而出現改變。
Francis在庭上說,其中一個支持反修例運動的焦點小組參與者說:
「最初我面對『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口號,我說不出口。為何呢?因為我最初認為這口號與『港獨』有關,好像要推翻政府,這不是我的目的,我不支持港獨的。但隨着反修例運動發展下,我理解這個運動是關於爭取普選,關於愛好自由,公義。漸漸我可以喊出口了。這個口號好像承載了一種精神。當我去到集會現場,我喊『光時』口號時,我會覺得和其他香港人連繫起來。」
Francis解釋:「這是一個好例子,這個人最初覺得,『嘩,光時口號好激進』,但漸漸他覺得意義改變了。即使他不支持港獨,他也會嗌這口號。」
「這例子正正示範了,口號的意義建構過程,可以如此複雜,豐富,充滿餘韻(nuances).」Francis說。
Francis還引述了華盛頓大學政治學教授Lance Bennett對政治口號的見解 “Effective political themes and slogans invite people to bring their own meaning to a situation. Thus, an image is an impression anchored partly in symbolic suggestion and partly in the feelings and assumptions that people have in response to that suggestion.”
(有效的政治口號邀請人們把他們自己的意義加諸其上。所以,一個影象像個錨,作為一個符號提示人們把自己的感受及假設投射到其中。)
Francis亦說,焦點小組中發現,只有部份人認為「光時口號」與港獨有關,所以口號是開放式的。「總的來說,光時口號就是關於一些失去的東西,而人們覺得需要改變。至於失去了甚麼又如何改變,則因人而異。」
法官們亦用法律用語詢問,焦點小組裡會否有「引導性問題」(leading question),即因為主持者主動提起「港獨」而引導被訪者去提及這個答案。這顯然是法庭常關注點。
但Francis說,焦點小組做法是開放讓大家討論,「而進行焦點小組時間正好在2019年9月,那時基本上整個社會都在討論這句口號的意思,是否和港獨有關。所以在焦點小組裡不需要提示,就會自然進行討論。」
法庭場境裡,引導性問題,會是法官關注的事。
這天早上,李詠怡(Eliza)教授,繼續接受控方盤問。Eliza早前曾說過,為甚麼「光時」口號在7月21日於社會流行起來,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人們對「元朗襲擊」感到憤怒,需要一個口號去表達其情緒。
然而代表律政司的署理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 則挑戰Eliza,周專員多次指,7月21日口號最初出現於白天,當時中聯辦被示威者包圍,國徽被損毁,當時中聯辦外牆上更出現「光時」口號,周專員指,「光時」口號的意義,應該與中聯辦事件有關。
控方的周專員說:「中聯辦外示威中,清楚反映拒絕中華人民共國和政府的意思,你為何不認為這些示威活動的意義,有助我們脈絡性地理解口號的意思?」周專員亦呈上了多張中聯辦被損毁的照片叫Eliza細看。
Eliza指,她和研究伙伴,曾在7.21後,嘗試從數據了解為何當天之後,光時口號的使用明顯更普遍。於是她從兩張報紙裡,點算傳媒提及過的地區,發現「元朗」字眼出現的頻率,要比「西環」、「中聯辦」及「上環」高出很多。
「媒體注意力反映公眾注意力,而焦點小組發現,7.21大家一致是關注警察暴力,而不是關注中聯辦。故此我們認為令到7.21口號普及化,元朗事件比中聯辦事件重要得多。」Eliza說。
Eliza早前指,梁天琦在造勢晚會曾引述過美國黑人民權領袖Malcolm X說「the Ballot or the Bullet」意思,Eliza認為「子彈」只是比喻,並非像控方專家劉教授所說有「武器」的意思。控方更指控梁天琦有意推翻政權。Eliza當時更說,以她所知, Malcolm X不是「分裂國家主張者」(secessionist)。
周專員今日呈上Malcolm X的1964年的演講,讀出部份內容,又追問Eliza知否Malcolm X被指為 “separatist”和知否Malcolm X曾經加入激進伊斯蘭組織。
Eliza語氣有點難以置信地反問:「我們是否要進入複雜的美國種族歷史?美國黑人民族主義(black nationalist)和非洲裔美國人那時的分離主義(separatism), 尤其是於種族隔離(apartheid)的過去有多複雜?要研讀多少歷史脈絡?」
周堅持追問:「那Malcolm X是不是分離主義者?」
Eliza沒好氣答: 「若是說建立一個有主權的國家這個理解下,我認為不是。」
周專員仍在要求Eliza看Malcolm X說話節錄。此時,彭官要求暫停提問,三位法官退後座椅商議一會,然後彭寶琴說,Malcolm X是否分離主義者,與本案案情「拉扯得太遠」(far far removed), 彭官提醒周專員,Eliza一直不反對梁天琦在選舉演說中對港獨持正面看法。
周專員另一處的追問,把梁天琦與Eliza拉得更近,問答更有火花。周專員引述去年夏天來自《眾新聞》的報導,報導中訪問了三位學者,表達學者們對泛民立法會議員在政府表示因疫情把選舉延期一年後,是否應該總辭。
報導中,Eliza認為議員應該留任,訪問中提到議會是重要「抗爭陣地」「在威權政治下,策略上考慮比民主原則更重要……」周專員反問,梁天琦進入議會,會否也像她所說的一樣,「具策略意義,目的是去推翻政權」?
Eliza罕見地光火起來:「你在引述我?你是否在說我和梁天琦是一伙?說我和他是同黨?(You suggest I am part of his cohort?)……好了,現在我被審訊,我要回答吧? (I am the person on trial, I have to answer this……)」辯方劉大狀立即站起來抗議,指Eliza是來做證人的。
此時彭寶琴語氣溫和地望着Eliza說:「不是的,妳是來作供,提供專家意見給法庭。請不要覺得來被審判,這不是原來的意思。」彭官打圓場道:「我想周先生要想問妳,會不會梁天琦進入立法會,覺得策略上可以作出改變,而不是留在結構以外。」
Eliza鬆了一口氣,望着彭官說了幾聲:「感謝妳的澄清,感謝。」然後Eliza詳細解釋,她在泛民總辭上的看法,已經算是「溫和派」,因為當時社會上較激進的想法,是主張泛民議員一起總辭以表示對選舉延期的不滿。而Eliza說,我主張泛民留任,是希望有議員監察政府,希望加強政府問責性。
現在仍身陷囹圄的梁天琦,始終成為庭上反覆被斟酌的客體。
Eliza今日完成作供前,有機會詳細解釋,她作為政治學者,如何理解梁天琦為何要使用「光時」口號。Eliza解釋,2016年梁天琦參加的是新界東補選,和以往立法會選舉不同,選舉制度是「單議席單票制」,並非「比例代表制」。
「比例代表制」之下,勝選者需要的票數不需很多,只拿取選票一成也可以拿到席位。然而補選的規則,則是誰多選票誰便勝出,故要爭取選票數量。
Eliza說,回看2016新東補選中,參選者多達6人,當中梁天琦的對手,有知名度高的政黨領袖,梁天琦當時相比之下,是一個無人認識的小伙子,只有大學宿生會經驗,或參加過一些小型社會運動,但知名度不高。「他需要設計一個非常搶耳的口號,以拿得最多的票數。」
Eliza指,一個知名度不夠的參選者,設計口號會有「不成比例地戲劇化」的情況(dramatizing out of proportion),故此梁天琦即使說「選票就是子彈」是一種誇張的說法而已。
Eliza進一步指出:「很多提倡港獨的政治組織,大部份沒有具體的行動計劃,只是口說『香港獨立』」。法官彭寶琴補充:「妳所說的沒有具體行動計劃,是在公眾知道的情況下沒有而已。」
Eliza再補充:「究竟(這些組織主張的)是和平遊說,還是使用暴力或武裝力量?沒有看到這些(資訊)。」
今次被告唐英傑的電單車上,插着旗幟的版本,除了有「光時」這個八字中文口號,亦有七字英文“Liberate Hong Kong, Revolution of our Times”,中英文版本均在法庭反覆被檢驗。辯方學者卻說,原來口號的出現,並非有明確的設計時刻,或單一設計者。
彭官曾詢問,英語口號如何出現, “Liberate Hong Kong, Revolution of our Times”那裡來?彭官留意到梁天琦2016年造勢晚的佈景板已出現這七個英文字。
但Eliza指出,她曾經從梁天琦遞交給選管會的個人簡介中,找到「光時」的英文版,卻是被譯成「Ignite Revolution to Reclaim Our Age.」對於造勢晚會和選管會的文宣為何有差異,Eliza說她不知道。
而Eliza亦曾找遍不同資料,去嘗試看看梁天琦當初創作「光時」口號的原意,但發現他除了在晚會說過,口號不想專注「世代」差別,除此之外,她沒找到更多解釋。不過Eliza說,原來梁天琦最初創作了另一個八字口號,但她認為,梁天琦最初的口號不搶耳,不令人留下深刻印像。
「選舉口號要搶耳,要令人容易記起這個參選人,而原來梁天琦最初設計的口號很悶蛋,孩子氣得像大學活動口號一樣。」
原來,於社會掀起沸沸揚揚的談論,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中被廣泛流傳過,今天被法庭研究是否違反國安法的八個字口號,並不是梁天琦最初的構思。
此時,Eliza翻查文件找到了紀錄,並以廣東話在高等法院朗讀出,梁天琦最初曾經構思,但最後放棄了的意念。這個被埋葬了的口號,原來一樣是八個大字:「知行合一,世代革新」。
如果歷史有如果,假若「光時」沒有出現過,今日香港的光景又會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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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一):[Regime & Redeem]
7月2日控方專家劉智鵬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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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二):[Just Do it]
7月9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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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三):[過去與未來]
7月12日辯方專家李詠怡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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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四):[知行合一]
7月13日辯方專家李詠怡及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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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五):[沒有誰比誰高貴]
7月14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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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審專家證人系列(六之六):[選櫻桃的人]
7月15日辯方專家李立峯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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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辯方第二位專家證人,中大新傳學院教授李立峯離開高院,明天他會繼續作供)
中聯辦社工部 在 譚蕙芸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又多了一天的自由」
2019年9月30日的終審法院門外,混亂之中有人大聲問:「有線O唔OK?」原來這是一個緊急會見記者的場合,傳媒裙拉褲甩趕到,那時還未發生「大型請辭」的有線新聞台,咪牌造型還是那個印了紅色標誌的藍色球狀海綿,有一剎,寶藍色的海綿咪在畫面揮動着,然後,攝影師的畫面不時調整,按照說話的主角而把畫框放大縮小。
首先是李卓人說話:「雖然民陣的集會遊行上訴被否決,但香港人有權遊行,那是基本法和人權法賦予我們的權利……」李卓人是高個子,鏡頭對着他肩部以上,旁邊較矮小的何俊仁只剩下頭部,下巴也被削了,而瘦削的陳皓桓則被擋去了大半塊臉,比李卓人年長一歲的梁國雄,雖然頭髮最長,但他由黑髮抗爭到銀髮,髮絲已經一片灰白。
英文名為Figo的25歲陳皓桓是今次遊行和集會的申請者,他說:「作為申請人,清楚了解我有機會被捕,但我選擇了公民抗命。同行的市民要明白當中的法律風險。」李卓人用英文補充道:「面對這個不理性的政府,無人知道結果會如何,我有準備面對法律後果。」何俊仁亦用英文表示,知道有機會被拘捕及審訊。
這一條拍攝於逾一年半之前的新聞片段,今日在灣仔區域法院裡播放。當日一起肩並肩見記者的4人,正在面對他們的法律後果,同被控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然而當日一起並肩站立,今日在法庭裡卻要分開入座。李卓人、長毛因為8.18等案件罪成服刑中,兩人被安排在犯人欄裡;而何俊仁雖然8.18罪成但獲緩刑,他和陳皓桓則在庭警包圍下坐在旁聽席最前排。
***
此案還有另外6名被告,他們於10月1日當天,於遊行隊頭,要不手持橫額,叫喊口號等,10人包括有多罪在身的黎智英、正服刑的何秀蘭、社民連吳文遠,和泛民領袖單仲楷、蔡耀昌、楊森。10人的共同控罪是「組織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案件在區域法院開審,10人已預先表示會認罪。平日如此觸目案件,均會安排到空間較大的西九龍法院審理,然而這天卻擠在較陳舊的區院,即使安排了直播法庭,由於座位有限,一票難求。有支持者說,早上七時來到拿票,也有人帶了孩子來,孩子身穿胸口寫着「無罪」二字的T恤。
也有中年婦人,穿梭不同法庭,在樓上看了一眼年輕被告被控緃火的案件,又搭電梯到樓下看泛民領袖被審訊。婦人向友人說:「求你借票給我入去,我只想看一眼,看一眼陳皓桓就可以了。」旁聽票有限,有心人領了票都輪流入去給自己關心的人打個眼色。
區院設施較舊,直播的聲效較差,法官胡雅文以英文審理,她也是早前8.18案的主審法官。控方大狀以英語讀出控罪書內容,與中文翻譯員的聲音重疊,又中又英,兩把女聲炒埋一碟,聽得記者腦袋混亂。
控罪指,2019年自6月起,遊行活動中發生暴力事件,警民衝突頻仍。民陣申請於10月1日集會和遊行,警方作出反對。而其後的「控罪」,都是新聞訪問、直播內容、臉書公眾帖。沒有公眾並不知道的新鮮內容。
控罪以英語讀出,但控罪書中有幾處輔以中文說明。其中,李卓人在終院外見記者,呼籲市民參加遊行時,目的是 “in order to send a message of defiance” , 此處特別標示了「抗命」二字。而翌日他參加遊行時,身上穿的黑色T恤上的字眼, “People will never forget” 亦特別註明為「 人民不會忘記」。
「 人民不會忘記」此六個字,對香港人來說,立即想起每年在維園舉行的燭光悼念集會。
在遊行終點,控罪指出有幾位被告人,並沒有呼籲大家散去,反而公開說一些話。控方大狀以英語指出,李卓人 “expressed his hope that the participants would continue with the protest” , 此處特以中文解釋為「繼續抗爭」,而由於當時社會亦有一種終極一戰的氣氛,控罪書中,陳皓桓在終點說過,「今日絕對唔係Endgame」,亦成為英文翻譯中文的內容。
控罪的証據,包括了甚麼?例如十人接受記者訪問,站得近不近,肢體動作,有沒有喊口號,對記者說過的話,都成為了罪証。
然而,10月1日,參與遊行的人數眾多,控罪書中多處形容,「數以千計」(thousands of participants)人士跟隨着。而這些人士做過的動作,說過的話,破壞過的公物,全部都成為控告10人的証據。
在隊頭附近有參與者嗌過的「解散警隊 刻不容緩」「黑警死全家」;有遊行裡的人向警察舉中指、以油漆塗鴉、擺設路陣、以傘指向警察,都成為指控十人的罪証。
控罪有幾處特別詳細,其中,有示威者欲向中聯辦方向走,被警方阻截下來;另外,近二時許,在灣仔修頓附近,有兩個黑衣人向習近平畫像及國旗扔雞蛋;亦有一處記述,二時半前,於金鐘附近,兩個黑衣人走上太古廣告的天橋,拆掉了寫着「熱烈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的展示牌,並把拆下來的物料扔向馬路上。
控罪讀畢,法官胡雅文請各被告人起立,逐一問各人是否明白及同意控罪。此時,被告欄及旁聽席上的被拘押或保釋中的被告們,逐一以不同聲線回應。有男聲說:「明白、同意」;也有女聲以英語回應:「Understand, agree」。十個「明白」和「同意」省卻了控辯雙方的審訊時間,然而,亦只剩下求情和判刑的程序。
控方卻在此時,在法庭播放片段,包括終審法院外的緊急記者會,楊森在遊行裡接受記者的訪問,蘋果日報記者訪問其老闆黎智英的片段。當時黎智英說道:「政府不想解決問題,只想鎮壓個運動。你要處理警方的暴力,警民的敵意才會消除,那就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亦要實施普選……我們要堅持,唔係乜都無。」
然後,控方亦播放了警方於十一前夕的記招,呼籲市民別參加翌日的集會,警方發言人的聲線在法院迴盪,用字突出:「核心暴力分子、恐怖主義越行越近,有人說要殺警,在商場放火,召募有自殺傾向的人做死士……」警方這些指控,如今在這個時空出現,落差頗大。直播法庭裡的個別記者,聽到警方這些話在播出,忍不住發出不滿的低聲細語。
休庭之前,法庭播出遊行的畫面,密密麻麻的人群,thousands of participants沿着港島街道蠕動。已經到了十月,民情激昂,「沒有暴徒,只有暴政!」「香港人,加油!」「Fight for Freedom Stand with HK!」等口號,在法院裡響起來,在擠滿了被告、律師、家屬、旁聽市民的法庭裡,再次響起。好像很遙遠,只不過一年半之前的事。
今天其中一個公眾關注點,就是6位仍算是自由人的被告會不會被即時扣押。認罪後,基本上審訊加速,一星期後就會進行求情和判刑程序,然而控方已表明反對6人保釋。但至今天休庭前,法官胡雅雯表示,因為控方未播放完新聞段,故此明天早上繼續審理,保釋一事,明天才處理。
原來已有心理準備還押的6人,包括楊森、何俊仁等,已特意到眼鏡店配了還押必須的塑料框眼鏡,但今天卻意外獲准回家一晚。
散庭時,陳皓桓在法庭外見記者,他半跑着出來,高舉勝利手勢,笑着說:「又多了一天的自由!」記者問他好像很累,是不是擔心案件。他笑說,因為前一晚玩樂到凌晨四時才睡覺,所以有點累。
另一個額外獲得一天自由的吳文遠亦舉起了五大訴求的手勢,他表示,所屬的政黨社民連,連負責做網上插圖設計的成員,都因另一控罪被入罪。他笑着說:「這陣子社民連的臉書,出圖可能較慢,大家忍耐忍耐。但今日香港,情況就是這樣。」
此案年紀最老的被告之一,和黎智英同齡的楊森,已經73歲。楊森曾經是社工系老師,被坊間形容為老一輩溫和泛民。他在法庭外仍像教書口吻,循循善誘地說:「我想向政府講,遊行是民怨的出口,遊行可以畀市民反映意見,改善施政……」中年的吳文遠和年輕的陳皓桓不住點頭。楊森慨嘆地道:「連我這種人,都揹着四宗控罪在身,我三十年(從政)真係想不到…..」
另一個「和理非」泛民領袖何俊仁,也作好了坐牢準備,他的友好透露,一早已預備了還押人士的零食,透過何的助手放在他的律師樓,怎知,那些花生、豬肉乾和魷魚絲,卻被何俊仁一早吃掉了好一部份。明天,或許就是還押的日子,關心「仁哥」的朋友,趕緊於今天晚上籌集了符合懲教署規定的小吃,好讓他能在還押的日子,還可以繼續吃心愛的零食。
(法官於周二撤銷六人的保釋,六名被告全數還押候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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