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收不到租金?房客拿不回押金?」
問題百出的包租代管,要人怎麼對居住正義有信心?
你知道什麼是 #包租代管 嗎?
之所以會有包租代管,原先是希望能夠活化利用現有的空屋,來辦理民間租屋媒合,以 #低於市場租金 的方式,讓所得較低的家庭、就業、就學、弱勢等有居住需求的族群,能得到 #租屋協助。
蔡總統在 5 年前競選總統時,向民眾承諾會蓋 20 萬戶的社會住宅,而在 2017 年時,行政院也正式通過 12 萬戶社會住宅,以及 8 萬戶的包租代管。由此可見,包租代管對於政府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政策。
目前社會住宅的包租代管,分為 #包租 及 #代管 兩種方案。
🔺包租:政府 #獎勵補助業者 承租住宅,由業者與房東簽訂3年包租約後,於包租約期間內,業者每月支付房租給該房東,再由業者以 #二房東 的角色,將住宅轉租給房客,且付管理責任。
🔺代管:業者 #協助房東 出租住宅給房客,並由房東與房客簽訂租約,業者負責管理該出租的住宅。
我們相信,這樣的政策原先都是一番好意,希望能讓租屋市場更加友善。然而,在包租代管政策上路後,卻遇到了許多問題。
去年 9 月,台中市政府與信基不動產,因為對包租代管履約過程產生爭議,讓許多房東根本沒收到租金補貼,而房客方也因為業者並未返還押金,以至於現在只能自力更生、尋求法律途徑。
不管是對於房客或房東來說,原先以為包租代管會讓自己更加省事、便利;沒想到,如今卻淪為包租代管政策下的犧牲品。
今天上午,我和 崔媽媽基金會 執行長呂秉怡,以及受害的房東及房客,一起召開記者會,揭露目前包租代管政策的種種問題。
現行的包租代管政策,分為 #縣市版 及 #公會版。
在縣市版中,租金繳納的支付方式,是由政府及房客,分別繳納補助及租金給業者,再由業者一次轉交給房東。若一旦政府或房客給付遲延,業者便須自行代墊租金給房東,這也導致業者不願意在政府未給付租金補貼時,將房租先給房東。
而公會版補貼的支付方式也大有問題,須由房客先 #全額支付租金 ,並將付款憑證交給業者,再由公會審核呈交給住都中心通過後,才會將補助金額匯入房客帳戶。然而,對於弱勢戶來說,要全額支付租金本身就有困難,政府補貼租金的美意,也將形同具文、失去意義。
但是,除了政策上的問題之外,日前也發生了 #業者扣留房客押金不歸還 的現象。
我們將此問題詢問內政部營建署,沒想到得到的回應,竟然是會在第三期計畫裡,動用住宅基金,以透過訴訟補助金給予與房東及房客,讓他們自行向業者提吿。
另外,針對包租代管的績效部分,內政部不斷強調至今已媒合 1 萬 3 千多戶,但是在前兩期的計畫書中,預期規劃為 3 萬戶,實際落差其實非常大。
包租代管的績效,內政部不斷強調包租代管媒合數量的 KPI ,但是這樣的宣傳其實毫無意義,更重要的,應該是公開許多潛在、被隱藏的爭議案件。社宅包租代管從開辦至今,發生了多少爭議事件?政府在其中的角色究竟為何?又解決了多少?政府應該將爭端解決的統計數字,列為績效評比,這才是人民想知道的!
上述的問題若沒有盡快解決,民眾恐怕會逐漸對包租代管失去信賴;反過來說,只要政府願意努力將各種績效公開透明,政府所推出的政策才有公信力。
因此,我們在今天的記者會中,提出四大呼籲:
1️⃣ 重拾國人對政策信心、嚴謹推動扶植代管產業
2️⃣ 政策重量也要重質,相關數據應該盤整公開
3️⃣ 政府有責進場協助房東房客,建立代償機制
4️⃣ 針對現行公會版及縣市版的問題,應儘速提出改善措施
就像崔媽媽基金會呂秉怡執行長說的,民眾之所以選擇包租代管,就是因為信任政府的品牌以及公信力,當發生爭議時,政府不應該置身事外,請主動出面解決,這是政府責無旁貸的責任!
(房東與房客受害的詳細內容,以及崔媽媽基金會執行長對於包租代管的種種建議,點開圖片可以看更多👀)
二房東法律責任 在 陳泰源-專任約房仲的斜槓人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0823【凱鈞的專家會客室】房客、房東都要看!挑房秘辛,遠離租屋糾紛不怕踩雷
原刊登網址→http://kaijun.com.tw/master-5/
台灣房價高漲,許多人都會選擇「以租代買」,對租客來說,看房時除了考量居住環境、租金外,最怕的就是遇到惡房東產生糾紛。反之,房東其實也怕遇到惡房客,像是拖欠房租、製造屋內髒亂、隨意轉租等,雙方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如何找到合拍的房東、房客?這次凱鈞的專家會客室特別邀請到有超過十年房仲經驗的陳泰源老師,針對租屋、出租常見的問題提供專業的解說,幫助大家遠離租屋糾紛不怕踩雷。......↓
【陳泰源老師】
現職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擁有超過十年的房屋仲介豐富經驗,曾任華視教育節目《甲上學園》數學科主持人、普釋傳播有限公司專案執行、中華電信MOD頻道旅遊節目《愛上台灣》主持人,也曾於Money錢出版《一眼看穿房仲賣屋手法,讓房仲為你賣命!》,為人真誠熱情,各種房屋問題問他最專業!FACEBOOK:陳泰源-大直專任約房仲/作家/歌手/主持人
【租客注意事項】
Q:租屋簽約的注意事項?
租客在簽約時,通常需要攜帶兩個月押金及第一個月份的租金,而身份證影本及工作名片,則是用來裝釘在房東的租約裡,讓房東覺得放心,找得到人,若為房仲帶看,則還需要房仲服務費,通常是半個月。為了避免假房東詐騙,最好能請房東出示身份證名及房屋權狀,若簽約對象非房東本人,也可請二房東出示「房東授權書」,保障自己的權益。
Q:可自行裝修租屋處嗎?
原則上是不行的,但若是在不破壞房屋結構的前提下並取得房東的同意,是可以的。若租屋後想要進行裝修,建議雙方要以書面為之,以保障彼此的權益。此外,裝修通常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倘若花錢裝修之後,房東突然要提前收回房子,對房客的財損不小,建議可以事先白紙黑字寫明,除了違約金之外,裝修費另計,或者是直接在租約明訂「雙方協議不得提前解除租約」。
Q:房東可提前收回房子?
這就要看當初簽約的內容是否有寫。基本上,制式版本的租約,都會有所謂的「違約條款」,也就是假設房東要提前收回房子,或者是房客要提前退租,罰金是多少?通常是一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如果是房東要提前收回房子,就是退還押金之外,還要倒賠一個月租金給房客。如果是房客要提前退租的話,就是違約金一個月,房東可以直接從押金扣除,剩餘金額再退還房客。
Q:如何避免遇到惡房東?
在看房時,除了觀察房屋周遭的生活機能、房子格局設備外,也得要把房東為人列入考慮。如果實在不安心,建議可以透過仲介租屋,雖然要多花一筆仲介費,但值得。因為,有問題的房東不會找仲介;相反的,有問題的房東,仲介也不願意服務。簽合約時租客也務必仔細看清租約內容,若合約有多張,應要求編上頁碼,並在最後一頁註明合約共有幾頁,最好還要蓋上騎縫章,避免合約內頁被抽換。
Q:房屋修繕責任該歸誰?
假若遇到冷氣、洗衣機、門鎖等屋內設備壞掉時該誰負責?陳泰源老師說明基本上要看壞掉的原因是什麼?只要東西壞掉,通常會請原廠廠商或者是水電師傅過來檢查。假設檢修人員判別「明顯人為使用不當造成損壞」那就是房客要負責。若回覆:「這是自然折舊的耗損,用久了就是會壞掉」則由房東負責。此外,也得要看壞掉的東西大小,如果是小如電燈泡,實務上,通常是房客自行處理,如果是大型諸如冷氣或冰箱,則由維修廠商判斷。
Q:若不提供入戶籍怎辦?
基本上,房東不得拒絕房客遷戶籍,但實務上,如果你有設戶籍的需求,房東不願意,也只能摸摸鼻子找下一間。不然,檢舉房東出出氣,又如何?如果有小孩念學區考量,一定要設戶籍,偏偏房東不願意的話,可以請求里長的協助,看看附近是否有鄰居願意讓你設戶籍,另外,坊間有一些「遊走法律灰色地帶」的「出租門牌」的資訊,或許也可留意,只是相關的合約內容最好看清楚比較有保障。
Q:要不要爭取報稅權益?
1.房客可以申報「租金抵扣額」是以12萬元/年為上限,換句話說,如果你的房租1年加總起來,12萬元抵扣額佔一定明顯的比例,那就很有幫助。相反的,如果你租的是豪宅,月租金1~2個月就超過12萬元了,其實效果就不大了。
2.如果房東明訂「含稅價」假設1.1萬元與「未稅價」假設1萬元,每個月少1千元,那,不報稅換取降租金,房東也因此減少稅費負擔,或許就可考慮不報稅。畢竟羊毛出在羊身上,有報稅的房子通常租金就是比較貴。
3.原則上還是建議要報稅,因為除了1年有12萬元的租金抵扣額之外,現在各地方政府還有額外的租金補貼,每月補貼2~5千元不等;另外對房東而言,政府其實也鼓勵房東報稅,假設月租金1萬元,實際上可以扣除53%的養房必要費用,實際上報稅的金額才4700元/月而已(47%),所以報稅對房東的負擔,其實沒有想像中那麼大。
【房東注意事項】
Q:與房客常有的糾紛?
雖然新聞報導過惡房東張淑晶事件,但實務上惡房客的比例遠遠超過惡房東,畢竟房東是有資產的一方,所以通常來講是比較不會亂來才是,反而是房客沒有資產,隨時可以拍拍屁股走人。惡房客常會有的糾紛如,欠繳房租、退租時屋況受損嚴重或像垃圾堆、房客未經房東同意自行當二房東、房客是罪犯或毒蟲,屋內放槍砲彈藥等違禁物品、房客職業背景關係導致作息日夜顛倒,影響鄰居安寧。
Q:篩選優質房客的方法?
不是只有房客會挑房子,房東也需要挑優質的房客!特別是新手房東,別急著想把房子租出去,若不小心遇到爛房客日後更讓人頭痛!
1.建議看屋時,房東可以親自帶看,房客一邊看屋,同時與他聊天對話,藉機觀察這名租客素質優不優?
2瞭解房客的職業,目前待在哪家公司?判斷收入是否穩定?(是否會定期繳房租?)
3盡量避免「看完當下立刻決定要租」的房客,按照過往經驗,這類租客通常有問題,不是後來反悔太快決定而悔租,不然就是被前任房東趕出去,總之,避免租給「急著要租房」的租客就對了。
Q:準備合約該注意面向?
1.基本上,不要用來源不明的租約,或者是便利商店、書局買的租約,因為那都經過簡化,建議民眾上網搜尋「內政部版本」的「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內容條文記載詳細,保障房東與租客雙方。
2.建議租約做公證,雖然要額外花一筆公證人的費用,但是,如果遇到惡房客,惡意拖欠租金不繳,可以省略曠日廢時的訴訟程序,直接將公證過的租約送去法院的執行處申請「強制執行」,直接從房客的銀行帳戶扣款。
【宅妝】
若要出租或是出售,運用幾點方法,宅妝大出擊,低預算改造房子,吸引好買方好租客。陳泰源老師舉例,可以買漂亮的棉被套、地毯、植栽、木偶或洋娃娃,做「示意圖」廣告,確實可以加分。只是,要注意,刊登廣告時,一開始就要清楚告知那些擺設用品只是裝飾用,實際上出租後哪些東西會撤走,這些要講清楚,別讓房客誤會以免被檢舉廣告不實。
此外,很多投資客確實會買很破、很糟糕屋況的房子,這類房子通常很便宜,只要結構沒有遭到破壞、沒有漏水或者是嚴重壁癌,買完之後大改造,再轉手出租或轉賣,通常都有不錯的獲利,往往投資客都有固定配合的裝修工班,所以常常以較低的成本,把房子弄得美輪美奐的。
而且許多投資客會專門投資套房、小宅,坪數越小、總價越低、負擔較輕鬆、坪效越高,以台北市為例,許多小套房月租金都高達2萬多元,但是如果是三房產品,租金頭報率反而拉低,所以,小宅收租是很受市場青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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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東法律責任 在 吳崢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同區文昌宮前的雙連市場近日面臨整頓,瀕臨消失。不少對人市場的美食與文化感到不捨呼籲保留,包括許多熱愛台灣的日本人也在推特上表達惋惜。北市府這禮拜宣布暫緩搬遷,但暫緩多久則沒說,雙連市場依然命運未卜。
這次整頓表面上是市場旁的公園要進行改建,但其實市府本就想藉著改建劍指市場,趁機把長期無法處理的攤販一口氣清理。理由也很站得住腳:攤販占用道路,萬一失火救災不易。而一直以來市場產生的髒亂、老鼠、人潮等問題更令許多居民苦不堪言,也因此搬遷市場獲得不少在地支持。
但難道傳統市場保存注定要和居民的生活品質衝突?源頭其實要回到整個台北市的攤販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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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說來,許多我們平常會去的傳統市場其實都是「非法的」,真正合法的只有台北市的室內公有市場,像是南門、東門、光復市場等(僅限室內),室外絕大部分都是非法的。
為什麼?因為台北市的攤販證取得門檻非常高,你必須符合下列最少其中一個條件:
一、低收入戶
二、原本就有攤販證(換證)
三、領有殘障手冊
四、證明你民國73年以前就當過攤販,而且年滿50歲、無其他收入、全家靠你吃飯。
這樣的資格限制,如果你今天心血來潮想擺個攤賺錢,坦白說不可能。這是一個高度管制且封閉的生意,在台北市的政策藍圖中,攤販被定位為僅開放給社會弱勢的特許行業,原因不外乎攤販有不用負擔店面成本、不用開發票等成本優勢。
但早年遺留至今的定位也產生許多問題,最大的影響就是法律劃出的合法範圍非常僵固、極度不流通,導致許多人就算想遵循法律合法擺攤也不得其門而入。
對已經取得攤販證的攤商來說,轉租自己的攤位出去當二房東是稀鬆平常的現象,因為政策保障了這個合法攤位的價值,如果今天年紀大了或不想做了,不拿來當人頭出租豈不傻瓜?
而拿不到攤販證的攤商,反正左右都是非法,那當然今天想在哪擺攤就在哪擺攤了,自然也不需要顧慮配合環境、消防等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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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沉痾如今成為市府的燙手山芋,真要照規定走,全台北市有太多非法攤位了(全市將近三萬攤,九成都是非法),根本處理不完,今天趕了明天就回來。但不處理的話就是放任垃圾、蚊蟲老鼠等外部成本轉嫁到其他人身上,還有環保和公安等問題。
現階段比較可行的做法,是運用團體的力量,讓攤販成立自治會自我管理。所以大家如果搜尋可以看到台北市目前預計讓四大夜市(公館、士林、南機場、艋舺)就地合法的新聞。(對,夜市也是同樣的問題,大部分都是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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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台北市把無照攤販分成A、B、C三類
A:在市府劃定的「臨時攤販集中區」內的無照攤販,也就是所謂的「列管攤販」,原則上不取締。
B:不在攤販集中區,但有既存事實、聚集數量在二十攤以上的無照攤販。不保證不取締,或不配合市府改善項目就會取締。
C:二十攤以下的零散無照攤販,優先取締。
雙連市場就被歸類在B,市府對B類攤販的對策是要求成立自治團體,就個案針對交通、衛生、環保、消防等事項改善,如果不配合就取締處理。
持平來說,台北市的無照攤販問題真的是個爛攤子,市場處至少有心面對,這點該予以肯定。市場能否保留、保留多少,取決於行政部門的善意。市府於法有據,但無照攤販確實也是台北市的歷史共業,不單純只是攤販不守法的責任。
在這個個案上,我理解市府的難處,捲起袖子做事並不容易。但畢竟連《台北畫刊》也曾推薦雙連市場為遊客體驗台北的好去處,如果市府願意釋出更多善意,達成消防與文化間的雙贏,相信必定能獲得更多市民的肯定,也為台北市保留更多生活記憶。
而進一步來說,目前台北市讓攤販就地自我管理的辦法終究還是治標不治本,根源還是在整個攤販證照制度。這個門不打開,未來難保不會出現新的攤販聚集區,或一個地方沒落了,攤販又遷移到他處成為新問題。怎樣看待攤販在這個城市中的角色,和法律鬆綁與管理間的平衡,才是未來仍然必須面對的核心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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