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403蘋果 買家甩掉仲介找上屋主 想省2%「留意這關鍵」
蘋果原址→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10328/VCTBZ75WUBHN5JNSADOAFV4ENM/
不少屋主賣房,和房仲簽了委託銷售,可能面臨突然有親朋好友或買方想買,若私下成交,是否衍生違約的問題?對此專家表示,這要看屋主和房仲簽的是一般約或專任約,專任約的限制較多,在合約期內屋主不能委託其他業者銷售,也不能私下成交,若違反約定,違約金通常是契約上開價的4%。
(林佩萱/台南報導)……↓
最近台南民眾要賣房,陸續簽下4位房仲委託銷售,售屋開價約1800萬,為獨棟透天,並由仲介帶看。未料,有次透過房仲帶來一對夫妻看房,買方十分喜愛該房,等到看房結束,房仲離開現場,買方跑來找屋主,希望跳過仲介私下成交。
此舉也讓第一次賣房的屋主,十分驚訝!他坦言,買方想跳過房仲,能省下仲介費是不錯,不過主要還是看屋主和仲介之間的交情!由於買方想跳過的房仲是他的朋友,對方也付出了勞動力,加上買賣雙方期待的價格還有一段差距,因此屋主建議買方透過房仲過來議價就好。
對此,屋比房屋總監陳傑鳴表示,這要看屋主和房仲簽下的是一般約或專任約。通常專約限制較多,在合約期內屋主不能委託其他業者銷售,也不能私下成交,若違反約定,違約金通常是契約上開價的4%。
不過,簽專約的優點是簽約房仲積極度高,成交金額較能達到自身期望。反觀屋主若簽下一般約,屋主私下成交並沒有違約的問題,不過,仍要注意當初所簽的委託銷售契約書條款,是否有「委託期間內不得有非透過本公司經紀人員銷售的情形」這類霸王條款,屋主若發現業者的一般約上有這類條款,可要求房仲拿掉,另簽一份符合自身需求的合約,建議屋主賣房應仔細確認逐條合約,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房仲作家、美商ERA不動產資深經理陳泰源表示,通常有心的買方會巧妙規避2點,私下和屋主成交 。第一種是等屋主和房仲合約到期,再私下成交、第二種是同時和多家品牌房仲看同一間房,這樣各家房仲也很難舉證,買方是他們帶來的。
陳泰源說,通常一般約的委託,仲介被買方跳過,也只能認了,但仲介若經常遇到這種事,應自我反省,是不是服務做得不夠好。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4/210403-2.html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71231TVBS 委託賣屋沒成交 民控遭房仲要求付仲介費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tv9EolDOui4 民眾委託房仲賣房子,但事後沒賣出去解約,竟然收到房仲要求付仲介費12萬。但其實明文規定必須有成交買賣雙方才需要負擔費用,對此該名房仲已經採取法律途徑。其他房仲業者坦言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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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231TVBS 委託賣屋沒成交 民控遭房仲要求付仲介費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tv9EolDOui4
民眾委託房仲賣房子,但事後沒賣出去解約,竟然收到房仲要求付仲介費12萬。但其實明文規定必須有成交買賣雙方才需要負擔費用,對此該名房仲已經採取法律途徑。其他房仲業者坦言很多買賣雙方不願負擔仲介費,會繞過房仲私下簽約比例高達2成。
記者 畢倩涵 / 攝影 葉韋辰、蔡宗儒 採訪報導......↓
投訴人鄭小姐抱怨,指出房仲沒有提說要付服務費,但隔沒多久就收到通知要收服務費。令鄭小姐困惑的是,委託給房仲賣的屋件並沒有成交,哪來的仲介費?原先解約時白紙黑字寫無條件解約,但事後卻收到房仲寄來的存證信函要求收仲介費12萬。
投訴人鄭小姐說「交屋日期已經到了買方貸款也還沒下來,而解約以後就寄通知要她付服務費,當初解約的時候根本支字未提。」其實從9月初,鄭小姐委託房仲隔2天有一組客人來看,但這也是房仲唯一帶來的看房者,事後簽了約原本10月24日交屋,但房仲卻遲遲以貸款沒下來為由前前後後拖了快2個月,詢問房仲業者他們強調已經準備上法院不願多做回應。
事實上根據法律規定,房仲帶看房買賣雙方合計收的仲介費不得超過6%,而且也要有成交才算數。但房仲坦言很多客戶為了省仲介費,會私下跟屋主簽約。房仲業者陳泰源受訪表示「他們都會要求客人簽名表示有來看房,表示曾透過他看過這間房子,這樣多少有些震懾效果。」
繞過房仲買賣雙方私下簽約比例佔了2成,因此契約有明訂,屋主跟房仲解約後2個月內如果能舉證是原本帶的同組客人簽約,會跟雙方索取仲介費;但為了規避費用很多人可能找自己親友簽約,房仲只能靠服務跟信任賺取佣金。
新聞網址→https://news.tvbs.com.tw/life/844983
部落格網址→http://taiyuanchen1223.blogspot.tw/2018/01/171231tvbs.html
仲介私下成交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40417東森 一年800萬觀光人潮 建商跨足飯店業
影片網址→http://youtu.be/Ey9DHRJCRqQ
感謝記者 黃慧婷 的採訪,大直現有的飯店式《典華》,年底預計完工的有《美福國際大飯店》、《西華飯店/宜華國際觀光旅館》、未來還有《福華國際觀光飯店》,所以趕緊來大直置產吧!因為大直的市容到現在仍舊一直不斷蛻變當中!
以下是新聞報導......↓
記者 黃慧婷:大直地區環境優美、交通便利,過去5年以來房價已經飆漲5成,而目前越來越多的飯店入住,再度炒熱交易市場。
這一塊佔地7000多坪的開發案,預計今年底完工,未來將是大直地區最具指標的觀光飯店,是由西華飯店和富邦建設共同打造,因為飯店加持,預售屋已經銷售完畢。
不願曝光的在地工人:200萬/坪記者問:200萬/坪,已經成交價有了?不願曝光的在地工人:完售了。
大直平均房價約100萬,這裡的行情明顯被拉抬。
房仲業者 陳泰源 表示:(建商)他們可能也會對外號稱說我們是仿旁邊的飯店式管理的這樣的保全系統,在這樣的號稱之下對房價都會有一個拉抬、加持的效果。
而在台北市敦南商圈,這一棟新開幕的飯店,是由國泰建設轉投資,怎麼營造業紛紛搶進觀光市場?
國泰地產董事長 張清樹:發展觀光事業、飯店事業來講,對我們最容易上手,第一個我們有資產,第二個我們營建的團隊、我們再找來飯店經營團隊的話,我們把這個事業做起來就很容易。
看準台灣一年有超過800萬的觀光人潮,營造業跨足到飯店業,鎖定歐美商務人士,房價從約1.3萬到8.8萬,搶進高價市場。
其實近期建商朝多角化經營,包括了力麒建設(力麗酒店)、皇翔建設(士林官底旁飯店)、還有麗冠實業(浮雲客棧)都投入大筆資金,經營飯店業。
飯店業者私下透漏,建商投資飯店,真的可以賺很大,以擁有1000坪土地的建商來說,只拿300坪來蓋飯店,一方面可用飯店收入來繳貸款,另外把剩下的700坪拿來蓋飯店式住宅,因為飯店拉抬,住宅售價立即飆漲。
只是建商轉投資炒房,把房價月墊越高,小老百姓要買個安身立命的家,越來越難。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7390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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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私下成交 在 買方透過仲介找房,賣方是簽一般約,是否可私下成交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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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介私下成交 在 [請益] 如果談的比仲介的還要仲介費? - 看板home-sale 的推薦與評價
想請教一個模糊地帶
假如看到一個案件讓仲介A去談1200談不到
換一個仲介B談到了理論上A不能跟我要錢
那如果是自己找到屋主談到了,A能跟我要錢嗎?但是我跟屋主談也是談1200甚至更低,
是不是代表仲介沒有達成我的目的?
有一派說法是因為你已經是先通過仲介了,所以他有服務事實。
另一派是說就意思意思包給仲介紅包就好。
如果真的走上法律會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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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8.80.2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ome-sale/M.1678751547.A.090.html
吧?
因為照你這個理論,我跟仲介A談了我就被綁死了,為什麼我讓B談我就不用給A錢了?而
且仲介不就可以把價格踩死?反正最後我跟誰買我都要給他錢?
※ 編輯: wesely24 (36.228.80.27 臺灣), 03/14/2023 08:25:44
※ 編輯: wesely24 (36.228.80.27 臺灣), 03/14/2023 08:34:41
※ 編輯: wesely24 (36.228.80.27 臺灣), 03/14/2023 08:35:51
※ 編輯: wesely24 (112.78.67.168 臺灣), 03/14/2023 08:49:14
不是放生A,假如他談不到我自己找到買家談到,那不能怪我吧...
※ 編輯: wesely24 (210.202.218.253 臺灣), 03/14/2023 09:21:31
價格,這不能說我只是想規避吧?
就可以,或許兩個月後還是成交1200但是我可能已經下手別間了
※ 編輯: wesely24 (210.202.218.253 臺灣), 03/14/2023 10:04:56
找屋主,但是也是等到仲介談不到理想價才去找屋主直接談
※ 編輯: wesely24 (210.202.218.253 臺灣), 03/14/2023 10:22:07
※ 編輯: wesely24 (210.202.218.253 臺灣), 03/14/2023 16:29:05
※ 編輯: wesely24 (210.202.218.253 臺灣), 03/14/2023 18:35:45
放棄不賣吧,專約那麼雞巴沒人敢簽啦,會拿專約威脅的業務你會推薦?
※ 編輯: wesely24 (210.202.218.253 臺灣), 03/14/2023 21: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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