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35歲之後吧,我覺得自己刪朋友的速度遠比交朋友快😔畢竟平常玩樂、取暖壓根看不出人性,有時候還是得借助照妖鏡。
某年八月份的お盆假期我飛到華盛頓DC見當時交往的美國男友,同時當地的女性友人也約好一起聚會。
「妳竟然交了個住我附近的男友,這次務必讓我幫妳鑑定對方是否是個好男人,DC有些男人根本花花公子好怕妳被騙」朋友強調
女性友人已經認識十年以上,基本上是無話不聊的,雖然大部分時間我們分別住在不同國家,現實生活中沒甚麼交集。不過我想難得去趟DC,有朋友有男人的晚餐肯定會是美好回憶吧。
誰知道那頓飯徹底發揮了照妖鏡功能⋯⋯
我英文實在不好,平日和男人溝通他不但會放慢速度跟我對話,也會盡量用白話英語。晚餐時,朋友跟男人聊了幾句後轉頭用中文回報評價:「為什麼我住DC都遇不到這款的,而妳住在遙遠東京能透過網路遇見他就算竟然還開始交往,實在太不公平了!這男的不論工作或外表都不錯喔」
我一開始還為男人得到了朋友認證感到開心,結果接下來的晚餐時間我就被朋友當透明人了。她從頭到尾只顧著跟男人聊天,而且都是聊自己的事,壓根忘了旁邊還有我的存在😔
「我住哪裡,聽說你住某某區,我們其實住的不遠呢」
「所以你工作是科技業,我的工作基本上怎樣怎樣」
「某某博物館有什麼什麼展覽,你看過了嗎巴拉巴拉」
朋友雀躍聊了幾分鐘之後,男人表明「嗯,妳不要一直用快速英文跟我聊天,小羊會跟不上,我們放慢速度三人一起聊吧」那之後不管男人提醒了幾次,只要是朋友開的話題,裡面絕對沒有我可以插嘴的份(英文不夠強就是會吃虧😖)
那頓飯讓我內心陷入了交戰狀態,不知道是朋友粗神經還是我太小家子氣,畢竟當時的時間點,認識十年以上的朋友照理說應該比較親近才對,但為什麼對方老需要美國男人來提醒她聊天禮儀呢?
回程時我努力說服自己不要想太多,可是第二天傻眼的事來了。
離開日本時我因為太匆忙忘了在機場租wifi,來到美國後基本上出了飯店就是失聯狀態,朋友前一天晚餐就以這為理由和男人換了聯絡方式。
「我找不到她會很困擾,反正你們都在一起,不如給我你的聯絡方式吧,這樣打你電話就能找到她」
第二天早上朋友還真打了電話來,她劈頭就問男人
「等下你們行程是什麼?我在想要不要大家一起出去玩?或者晚上你們玩回來一起吃飯?」
我接過電話推辭了對方邀約後,男人為難表示「為什麼難得約個會還要被第三人打擾呢」
接下來幾天依然是電話和訊息輪番轟炸,我甚至懷疑「這難道是美式style?(朋友在美國住了十幾年)她和人交流都不劃界線的嗎?」因為電話太過頻繁,到後來男人看到手機好幾通未接來電全來自同一個傢伙時就忍不住爆炸了。
「我不覺得這人可以放身邊當妳朋友」男人攤牌
假期結束我回到東京後的一個禮拜,男人又給我看了未接來電。
「See!妳朋友又傳訊息又打電話給我,之前因為妳在這也就算了,現在妳都回去她還來騷擾我,妳應該清楚原因是什麼吧」男人報備
那之後與其說對朋友不滿,其實對自己失望更多,我覺得我好像不會看人,這件事到此刻我都還在學習。
有些我們定義為朋友、乍看之下定義為還不錯的人放在單一面向(比如吃喝玩樂)也許沒問題,可當你手中有對方覬覦的東西或有利益衝突時才是人性考驗的開始。
中年之後,大家有繁忙生活和工作得費力兼顧,所以放在身邊的人最好能通過人品測試。否則光是防這防那,以及相處後還要花莫大心理成本去消化不愉快情緒實在不值得。
生活中若有照妖鏡場合(比如我的那頓晚餐)那就是我們幸運。說到底,交朋友絕對不能任由命運和緣分擺布,還是要靠自己拿出判斷力確實篩選才行。
畢竟今天是朋友,明天可能就是仇人。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那我懂你意思了,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遺忘不是我們的專長〉這首歌是主唱陳修澤經歷過文林苑強拆那一夜,徹夜守護士林王家,早晨被警察拖走後的反思創品。歌曲並不直接控訴單一事件的正義與否,而是透過對文林苑事件的參與與反省,並沒有做出對特定事件的評價,而是反求於每個個體對自己回憶、生活軌跡的珍惜與重視,進而質疑,在發展主義的城市規畫下,人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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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丘吉爾 .他們的時代》書摘筆記
* 1928年,一戰期間,毛姆將其於日內瓦從事諜戰工作的傳奇經歷,寫下的原型小說集《英國特工阿申登》問世。
這部作品得到極高評價。雷蒙德·錢德勒曾盛讚它「最偉大的間諜小說」。
後來被英國軍情五處作為教材的《英國特工阿申登》,出版過程其實並不順利,從毛姆寫作完成至出版問世,至少花了十年時間。
該書出版最有趣的插曲是原稿差點被丘吉爾以違反《政府機密法案》為理由銷毀。
丘吉爾後來成為毛姆活躍社交圈的好友:他閲讀此書草稿完畢,身為自己一直渴望成為小說家而一生不可得的戰地前記者,當時丘吉爾深深感受到自己的文學本事實在不如才氣縱橫的毛姆,看完最後一頁,他說:偉大的作品,勝過狗屁的機密,放行批准了這本書籍。
那個時候的丘吉爾還算年輕,才44歲,尚未登上首相之位,也還沒有嚐到政治的炎涼。
據說丘吉爾初見毛姆,他依舊還是一貫作風自信滿懷,滔滔不絕,但毛姆卻覺得他滿嘴廢話,插嘴了一句,讓丘吉爾驚愕:毛姆的詼諧之語,當場藏匿很大的殺傷力。
但丘吉爾不想和這位他打從心底佩服的文學家鬧翻,於是在眾人哄堂大笑後,他小聲告訴毛姆:咱們倆約定,以後誰也別笑誰,行嗎?
這是丘吉爾的智慧。
而毛姆也佩服他的寬容沈穏,答應了。從此一輩子成為好友。
《英國特工阿申登》過了丘吉爾這道關卡後最終出版,兩個英國男人的友誼持續大半生。
樂於社交的毛姆在50年代以後,比較少邀請朋友至家中聚會,但他始終歡迎丘吉爾前來別墅小住,共進午餐。
《毛姆傳》的作者描述倆人交往:早在丘吉爾還是一位年輕的政府官員的時候,毛姆和他已建立了好友誼
在一艘遠洋郵輪上,毛姆和喜劇之王卓別林也一見如故,成為摯友,他們倆甚至曾一起夜遊紐約的貧民窟。
美國第一夫人埃莉諾·羅斯福也是毛姆的劇作戲迷,「二戰」期間毛姆暫居美國時,羅斯福夫人曾經親自去他的別墅拜訪小住,在白宮為他舉辦晚宴。
晚年,毛姆總是忍不住說自己比老朋友硬朗多了。開玩笑丘吉爾面色粉紅,白頭髮卻軟趴趴的,看起來活像「可憐的老頭塑料娃娃」,而且太胖走路困難,別人說話聽不太清。
他常常自嘲:
「你要是覺得我老—老—老了,」毛姆洋洋得意地說,「那你去看看溫—溫—溫斯頓。」
* 毛姆的朋友不僅遍佈社會各個階層,各個國家,還包括中國。
他曾遠赴中國,和民國時期國學大師反白話文運動的辜鴻銘有過一回短暫會面。倆人談到了哲學、社會現狀等。清末民初,辜鴻銘當然會相當不平,但他是不從權勢的。他以傲慢的語氣表達「英國人思想不行」和「白種人憑什麼高人一等」:毛姆反而喜歡他,認為這位文學家相當有個性,帶著好奇的眼光猜測他。
「我不禁想他多少是一個悲哀的人物。他覺得自己有治理國家的才能,但沒有帝王賦予他治理國家的重任。他想像的帝國已經亡了,他滿腹經綸,渴望傳授給莘莘學子,這是他精神上所追求的,但只有少數生活不幸、貧寒和資質愚鈍的外鄉人去聽他講學。」 (《在中國屏風上》)
辜鴻銘的滔滔不絕,讓幾次想要告辭的毛姆找不到告別的時機,終於當他起身離開時,辜鴻銘說:「你來看望中國最後一個真正的大文學家,我要送你一點東西作為紀念。」
毛姆提出想要一幅中國書法,辜鴻銘當場揮毫寫下毛姆難以理解的漢字。
「你寫了什麼?」毛姆問道。
他注意到辜鴻銘的眼神閃過一絲「傲意」。
「詩。」辜鴻銘說,「在中國仍是一個未開化的國家時,所有的讀書人至少都會寫幾行風雅的詩句。」
他慷慨大方送了字畫,卻拒絕向毛姆解釋詩的內容。
回國後,毛姆找到懂漢學朋友翻譯了一下:
你不愛我時:你的聲音甜蜜;
你笑意盈盈;素手纖纖。
然而你愛我了:你的聲音淒楚;
你眼淚汪汪;玉手令人痛惜。
悲哀啊悲哀,莫非愛情使你不再可愛。
毛姆當然大為震撼。
*喜歡毛姆作品的朋友們大概知道,毛姆寫過很多避世隱居的主人公,他們追求一種純粹的、理想的精神生活,比如《刀鋒》中的拉里·達雷爾,《月亮與六便士》的斯特里克蘭德,《愛德華·巴納德的墮落》中的巴納德,都是這樣的避世類型。儘管這些「拋棄世界的人」令毛姆著迷,但他本人的生活卻跟那些主人翁相去甚遠。
毛姆本人是一個複雜的矛盾體,一方面,他嚴格守護著寫作者的私人空間,以寫作創造出了一個屬於自己的精神世界;但與此同時,他也過著一種豐富多彩、精明世故的世俗生活,正因為此,他的一生這樣傳奇。
他一生算明哲保身,但在世界大戰期間,卻以知名作家的身份作掩護,赴險從事諜報工作。在那個同性戀是非法行為帶來牢獄之災的年代,毛姆是個同性戀者,他有多段秘密戀情。
中年以後他名氣越來越大,同志的身份其實很多人都知道了,於是他在地中海邊的里維埃拉買下一座大宅子「瑪萊斯克別墅」,開始長居法國,這所別墅又成為顯赫一時的迎賓之地,高朋滿座,在當時和後世都成為傳奇。
毛姆本人也是一個偉大的冒險旅行者,當時世界上凡是可以旅行到達的地方,他幾乎都拜訪了。整個東南亞和太平洋島國當時被叫做「毛姆王國」,因為除了毛姆,其他作家很少有能力去那些地方。
他去了中國,還說北京是世界上最適合度過餘生的地方,並寫下了以中國為背景的作品,比如《面紗》和《在中國屏風上》。
《瑪萊斯科別墅》在毛姆傳作者黑斯廷斯筆下,詳細描述了這所奢華別墅的種種細節:別墅配備了十三名服務人員,常年有賓客留宿(包括丘吉爾、H. G. 威爾斯、伊夫林·沃等人),毛姆一絲不苟,親自統籌家務,維持別墅的舒適與高效,保證客人的一切要求都得到了滿足。
他是最好的東道主,「為了達到最高的標準,願意付出努力和錢財」,而且「以表面看不到、幕後卻緊鑼密鼓的安排營造出輕鬆隨意的印象」。在賓客們後來的記憶中,瑪萊斯科別墅是毛姆在里維埃拉打造的一座伊甸園,有菜餚精美的酒會、賭局、派對和海上野餐。
但傳記作者黑斯廷斯特別點出儘管毛姆是最好客的東道主,但他自己的生活「嚴格保持著一成不變的日常安排,任何事都不能打擾」,客人們也許通宵狂歡,但毛姆為了確保次日上午的正常工作,總是在十一點前就寢。
黑斯廷斯說:「在某種意義上,瑪萊斯科別墅集合了毛姆本性中的兩面,一面是奢華、溫暖和感官享受,另一面是藝術家的樸素和嚴格的自制。」
今天的讀者常常會忘了毛姆其實是19世紀的「七零年代後」,跟我們隔著整整一百多年。
一個原因大概是他的很多小說今天讀來還是很現代。
毛姆經歷的世紀充滿了災難和變數,但他始終保持著一個冷靜的人性觀察者和記錄者的姿態,即便在大戰期間為國效力、從事諜報工作也不例外。
如果跟著毛姆傳作者黑斯廷斯重走毛姆的世紀人生,看他身邊風起雲湧的時代和人物,可能會意識到跟毛姆同一代的大多數寫作者今天都已經遠去,甚至毛姆自己那些最賣座的劇本,現在也已經被遺忘了。
但那些飽含世俗智慧、犀利揭露人性的小說,把他送到了更遠的地方。
直到今天,他還像是一個「坐在我們中間的人」。
如果讓今天的普通讀者安排一張文學圓桌,說不定毛姆依然和丘吉爾坐在一起,談天說地。
黑斯廷斯在毛姆傳的最後有一段話:很感人。
薩默塞特·毛姆去世後,他的名譽遭受了著名作家們難免要經歷的下滑期,特別是他在漫長一生中的大部分時間中,都沒有離開公眾的視線,也沒有脫離時代的脈搏。
六十年代是迅速變化的時代,很少有人再想去讀那些講述舊秩序、大英帝國、深居叢林的殖民地官員、太太們在壓抑的愛德華七世時代鈎心鬥角的故事了。
毛姆對此不會感到驚訝。「一名作家剛去世的時候會有微瀾泛起,之後便是多年的無人問津,」
他在1946年寫道,「如果他的作品中包含某些具有長久價值的東西,那麼人們會重新對他產生興趣的。但是,沈寂期或許要持續二三十年。」
他不是沒有先見之明,因為過去二十年間,這位奇人作家的作品,又迎來了顯著的復興。
從幼年起,毛姆就學會了隱藏自己充斥著痛苦的私生活,但他在寫作中找到了幸福與釋懷。他將創作的過程描述為「最令人著迷的人類活動」,創作是作家找到慰藉的所在,一個「可以在不洩露隱私的情況下訴說秘密」的地方。
他對藝術的熱愛與苦心孤詣,使他成為有史以來最受歡迎、最多產的作家之一。
一代代人會為他傾倒,他已經奠定了自己的地位——毛姆,一個偉大的講故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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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全職太太的故事也太讓人心疼了吧】
大家肯定都聽過,全職太太被稱作「黃臉婆」,對於丈夫在外的某些糟糕的行為,不得不忍氣吞聲。
今天要分享的這篇〈白水青菜〉,就是這麼一個故事。乍聽之下似乎挺常見,但在作者潘向黎的筆下,卻以一種跟篇名一樣平淡的筆觸,重擊讀者的內心(小編一度感到難受得看不下去......)。
一起來看看這個故事,也說說你的感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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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青菜 / 潘向黎
他進門的時候,客廳裡沒有她的身影。他微微一笑,向廚房走去。她果然在,正在用飯勺攪電鍋裡的飯。她總是這樣做,盛飯之前要把電鍋裡的飯徹底攪翻一下。他曾經問為什麼,她說:「好把多餘的水分去掉,口感才好啊。」顯然她是聽見了開門的聲音。
飯冒著蒸汽,她的臉有一瞬隱在水氣裡。他聞到了飯香。
飯很香。奇怪的是,他在別的地方幾乎聞不到這種香。這是好米才有的香味。他知道她只用一個牌子的米,東北產的,很貴,因為是有機栽培。
好米只是密閉著的香味,要加適量的水,浸適度的時間,然後用好的電飯煲煮,跳到保溫之後,燜合適的時間,香味才會爆發出來,毫無保留,就像一個個儲滿香膏的小瓶子打破了一樣。
她是他遇到的最會煮飯的女人。他這樣說過,她回答:我尊重米。
在他笑起來之前,她又加了一句:不過只尊重好的米。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兩碗飯已經在桌上了,他的這邊多一個空碗,筷子照例擱在擱筷上,是一條魚的形狀。她端上來兩個青花小碟,一個碟裡是十幾粒黃泥螺,並不大,但很乾淨,一粒粒像半透明的岫玉,裡面有淡淡的墨色。一個碟裡是香菜心,嫩嫩的醬色,也是半透明。家裡的菜一向這麼簡單,因為他都是在外面吃過了,回來再吃一遍。
最後她端來一個小瓦罐。這才是他盼望的重點。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裡面有綠有白有紅,悅目得很。她說:「你先喝湯。」自己坐下來,開始吃飯,撥幾口飯,就一點菜心,看她吃飯的樣子,好像不吃一口菜也可以似的。
他就自己從瓦罐裡舀了小半碗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綠的是青菜,白的是豆腐,還有三五粒紅的枸杞,除了這些再也不見其他東西。但是味道真好。說素淨,又很醇厚;說厚,又完全清淡;說淡,又透著清甜;而且完全沒有一點味精、雞精的修飾,清水芙蓉般的天然。
就那麼一口,整個胃都舒服了,麻木了一整天的感官復甦,臉上的表情都變了,好像一個薄薄的殼被敲碎了,所有的肌肉、每一條紋理都活了起來。真是好湯!
他一連喝了兩碗,然後吃飯,就著黃泥螺和菜心,一個滑,一個脆,都是壓飯榔頭。不知不覺就把一碗飯都吃完了。他也不添,而是又釅釅地喝了一碗湯。然後把碗放下,對她笑。
她也笑,「好像在外面沒飯吃似的。」
「是沒飯吃。現在誰吃飯?」
他說的是真話。他的工作宴會應酬多,那種宴會不會有飯。總是太多的油膩、濃烈的味道轟炸口腔,味蕾都半昏迷了,直到喝了她的湯,才緩緩醒過來。
「你的湯怎麼做的?」
她莞爾一笑,笑容裡有陽光的味道:「好嗎?」
「好。」
「那就多喝一點。」
「喝了。到底怎麼做的?人家都說老王家湯館好,我看就是那裡都喝不到這麼好的。說給我聽聽。」
「說起來——其實也簡單,就是要有耐心。」她說。
後來,他不只一次懷念那時的生活。那種安寧,那種坐在餐座前等著妻子把瓦罐端上來的感覺,掀開瓦罐的蓋子時看到的好看的顏色,第一口湯進口,微燙之後,清、香、甘、滑……依次在舌上綻放,青菜殘存的筋脈對牙齒一點溫柔的、讓人愉快的抵抗,豆腐的細嫩滑爽對口腔的愛撫,以及湯順著食道下去,一路潺潺,一直熨貼到胃裡的舒坦。
他們的家是讓人羨慕的白金家庭。白金的意思是,既有錢又白領,這個白領的意思是泛指,指的是讀過書,有修養講規則,憑知識和智力掙錢,不是手上戴好幾個寶石戒指的暴發戶。
他先是吃皇糧的機關幹部,後來不願意看人臉色慢慢從孫子熬成爺爺,早早下了海,折騰了許多行當,最後在房地產上發了,然後是網站、然後是貴族學校,他的事業像匹受驚的野馬一樣勢不可擋。
他成了本市的風雲人物,電視臺人物訪談的明星,各種捐款、善事的大戶。畢竟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他的風度、談吐,贏得了矚目和好評。有一次電視臺讓女白領評選全國範圍的十佳丈夫人選,他就上了榜,而且擊敗了幾個電影明星、歌星。現在的女白領真是不傻。那些又蹦又跳的男人,只能遠處看看,怎麼能近距離相處?要是她們知道他還每星期兩次開著寶馬到那所著名的大學讀哲學碩士,她們可能會發出尖叫——要多少實力才能有時間和閒心做這樣的事情啊。但是他從來沒有對外面透露過,這種事,要等人家自己無意中發現才好。越不經意越有風度,像他這樣的年紀和身份,這種選擇已經不需要經過考慮了。
他當然結了婚。都十七、八年了。妻子是她的大學同學,是初戀,而且是那種把情竇初開和愛和性和婚姻一鍋煮的關係。他們從來沒有想過兩個人還會有其他選擇,那時候也不知道要給自己多留一點時間,畢業後第二年就結了婚,然後很快就有了孩子。就是現在進了寄宿制雙語教育的培鷹學園的兒子。兒子是他們的驕傲,他不但聰明、學業優異,而且長得非常漂亮。這不能完全歸功於他,因為兒子明顯地集中了他們兩人的優點,而妻子當年也是學校裡的美女,不化妝也青翠嫩葉一樣清新可人。
因為有這樣的妻子,他對女人是不容易驚豔的。而且他知道現在的女人的漂亮已經充滿了化學的味道。
嘟嘟的出現完全是一個意外。起初他覺得這是個稚氣未脫的女孩子,像個水晶花瓶一樣好看又透明,而且不實用。等到看出她的企圖還覺得有些好笑——這不是胡鬧嗎?要不是她是他的下屬,本來可以叫他叔叔的。當然心裡還是有點高興的,很隱蔽但是很真切,這可是一個比自己小20歲的女孩子啊,又漂亮,而且出身很好,父親是大律師,母親是名醫,家裡本來要送她去劍橋留學的。這樣的女孩,沒有任何為了錢而接近男人的嫌疑。
起初他真的沒有什麼。因為覺得嘟嘟是一時衝動,再說他不可能破壞自己的家庭,這麼些年,妻子辭掉幹得好好的中學教師工作,專心在家相夫教子,他沒想過要辜負她。他若是辜負她,她真是什麼都沒有了,一個40出頭的女人,沒有工作沒有事業沒有朋友,她怎麼活?況且,許多男人成功了就另覓新歡拋棄髮妻,他不想也掉進這種俗套,犯這種通俗的常見病——他不是一般的男人,這是他對自己的要求。
起初真的沒有動心,他只是考慮怎麼讓嘟嘟少受一點傷害就退出去。但是現在的女孩子真是任性,她們想要什麼就敢大喊大叫、又哭又鬧、要死要活,他又下不了狠心把她開除掉。嘟嘟真是一個水晶花瓶,而且因為對他無望的愛,這個水晶花瓶就站到了懸崖邊上,隨時可能掉下來粉身碎骨。最後,他只好伸手把她接住。
他不回家吃晚飯了。後來,他連晚上都不回來了。他說,實在太忙,不趕回來了。後來又說,想一個人靜靜。
她沉默,就像他每次說不回家吃飯時一樣,綿長而細密的沉默,那重量使他感到壓迫,但是不敢掛電話。最後,她說:「這樣吧,你要回來吃飯就打電話。」
他想,這等於說,如果不打電話,她就不會做好他的飯,還有那罐湯,等他回去了。那是他的家,但是從現在起,沒有他的飯了,沒有人等他了。他有點失落,但是馬上感到了巨大的輕鬆。這太好了。她當然會有看法,也會生氣,會傷心,但是以她的性格,不可能會主動挑破、發作出來。這些年來,他一直覺得自己選對了人結婚,現在又一次這樣覺得。在愛上別人之後這樣想,也許有點荒謬,但是他就是這樣覺得
他不喜歡租房子,他說哪怕只住三個月,我也要住在自己的房子裡,我不住別人的地方。嘟嘟欣賞地看他,說:我也是,我也是。他就說要買一套房子,全裝修的,帶全套傢俱和電器的,「只要帶上牙刷就可以住進去。」他愉快地說。嘟嘟卻不要,她說那種房子沒有風格,她不喜歡。最後她讓他住到她那裡去。
嘟嘟一個人住著兩房一廳,是父母給她買的,裝修是她自己來的,是很現代的簡約風格,但是卻比華麗更費錢的那種。全套北歐風情傢俱加全進口潔具,一色的白,臥室裡連地毯都是白的,這不是這個年齡應該有的氣派。看來她父母確實把她寵壞了。
嘟嘟為了歡迎他,給他買了名牌的浴袍和拖鞋,他沒有聽說過,只記得她說那是某個國家皇室用的牌子,她喜歡這個牌子,她說皮膚感覺到的奢華比眼睛看到的更真實。但是沒有睡衣,她說他不需要。真的,一旦上床,他們都不再需要衣服。
新鮮的愛情,新鮮的瘋狂,新鮮的住處,新鮮的氣氛,好像連他自己都成了新的。幾個月的時間過得像飛一樣。
也有問題。問題是出乎意料的小問題:他們還是會肚子餓。
他是半個公眾人物,不能到外面吃飯。嘟嘟一個人出去買肯德基,他倒是可以接受,只是覺得好笑,說:「我兒子最喜歡吃。」嘟嘟就變了臉,拒絕再買了。
只好叫外賣,從茶餐廳的簡餐到永和豆漿,從日式套餐到避風塘,從披薩到義大利通心面,他們都叫了個遍,外賣沒有湯,他們有時喝罐裝的烏龍茶,更多的時候喝可樂。
慢慢的,吃飯成了個苦差事。因為難吃,而且他必須掩飾他對這些食物的難以下嚥。真潦草啊,有的硬梆梆的,有的乾巴巴的,有的木渣渣的。他思念一碗香香柔柔有彈性的米飯,更思念一碗熱熱潤潤讓味覺甦醒的湯,冰涼的飲料怎麼能代替湯?和他以前吃的晚餐相比,這些簡直是垃圾。
但是他不敢說。只要他一流露出不滿,嘟嘟就會生氣:那我們出去吃啊,什麼好吃的都有!我也不喜歡吃這些!還不是因為你!或者說……我知道,你又在懷念你過去的生活了!你是不是後悔了?後悔了就明說嘛!
每次他都要冒險出去請她吃一頓飯才能平息。
吃飯成了他們的一個心病。甚至下了班在往那個甜蜜的小巢走的時候,他就在犯愁,要不要自己先到哪裡吃一點東西?不然等一下進了門就是一通昏天黑地的親熱,然後吃點吃不飽的東西,半夜又要餓醒。
按照現在流行的劃分,嘟嘟在這個城市裡應該算個真正的「小資」了。說她真正,是因為她小資得天經地義,而且不是為了在人前裝樣,她不欺暗室,別人看不見的地方更下功夫。他從來不知道一個女人可以為了享受,這樣認真把錢不當錢,這樣一絲不苟。她的內衣比外衣更貴,她基本上不化妝,但是她的保養品一套都是她一個月的工資,而且用了覺得不好就被丟在一邊。
她說:「用名牌有什麼?把過期的名牌化妝品丟掉,那種感覺才算奢侈,我喜歡!」
她也解釋為什麼這樣:「我要讓自己眼睛看的、耳朵聽的、皮膚接觸的都是好東西,這樣氣質才會好。」
嘟嘟有兩個愛好,一是健身,一是讀村上春樹。她不但有村上春樹的所有作品,而且每種都不止一本,有各種版本,他懷疑只要國內有的她都買齊了。甚至還有日文原版的,雖然她不懂日語,「我可以學啊!」她唱歌般地說。只要有空,她就會隨手拿起一本村上春樹,隨便翻到哪一頁,開始看。看著看著,她的眉頭就會微微蹙起來,光潔的臉似乎突然長了幾歲。書架上、沙發上、床頭、甚至洗手間的梳粧檯上,都放著村上春樹,有的合著,有的打開封面封底朝上趴著。
他看過幾次,但是都看不下去,好像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生活片段、稀奇古怪的夢和幻境,不知道在說什麼,也不知道想說什麼。這麼亂哄哄的,真奇怪,嘟嘟在裡面看到了什麼呢?是什麼吸引了她?他沒有問,怕她根本不解釋,反而笑他落伍。嘟嘟太年輕了,她的年輕使她的一切都有一種理直氣壯,這一點讓他感到可愛,也有點怯意。
沒想到有一天,他一走進門,就看到嘟嘟因為興奮而泛著粉紅的臉。「今天有好東西吃!我給你做!」他望著她,好像她突然在說英語,雖然他能聽懂,但是一時反應不過來。她又說了一遍,他才相信自己的耳朵。這真是好消息,他能聽到的最好的消息。
他跟著嘟嘟走進廚房。眼前的廚房一掃往日的清寂,熱鬧得像個小型超市,工作臺上放著兩塊碩大的案板,嶄新的,上面擱著兩把刀,一把黑黝黝的切菜刀和一把雪亮而窄長的、帶著鋸齒的刀,旁邊還有紅的火腿、綠的黃瓜、嫩黃的乳酪,一大袋蔬菜,還有一個長麵包,還有五顏六色的罐頭,瓶裡袋裡的各種調料。這是個地震後的小型超市,一切都顯得有點凌亂,嘟嘟的頭髮上也黏了一抹可疑的黃色膏體物質,但是也顯出了熱誠,心無城府、掏心掏肺的那一種。
他感動地表示要幫忙,嘟嘟堅決拒絕了,要他到廳裡休息、看看報紙。她把他推到沙發上,把報紙遞到他手裡,甚至給他泡了一杯茶。他看了一下,居然是龍井,她笑著說:「剛買的。茶莊的人說是新茶。」然後她就像一個賢慧的妻子那樣進了廚房。
嘟嘟終於忙完了,讓他坐到餐桌邊。他急切地過去,看到了餐桌上的東西。每人一碟三明治,切成小塊的,一摞一摞的幾摞,旁邊點綴了嫩玉米芯和炸薯條。中間是一大盤紅紅的、一片混沌的東西,仔細看可以辨認出裡面有臘腸一樣的東西。惟一熟悉的東西是啤酒,麒麟一番搾。
嘟嘟說:「怎麼樣?」他說:「看上去很漂亮。」他決定先從容易接受的開始,就自己倒上啤酒,開始喝。嘟嘟一邊解著身上的圍裙,一邊興致勃勃地說:「這不是一般的東西,這可是村上春樹餐啊。」
「什麼?」他趕快把一口啤酒咽下去。
「村上春樹的小說裡寫到的美食很多,日本就成立了一個村上春樹美食書友會,根據他書裡的描寫,編了一本村上春樹食譜,讓大家分享。我今天就是按照這本食譜做的。好玩吧?沒想到吧?」
原來是這樣。他拿起一摞三明治,「這是什麼三明治?」
「黃瓜火腿乳酪三明治。《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生物學家的孫女做的。這個做起來很麻煩,生菜葉子要用涼水泡,吃起來才脆。麵包片上要先塗上厚厚的黃油,不然蔬菜裡的水分容易把麵包泡軟。最後也是我自己切的,特地買了一把刀,切得很整齊吧?」
他吃了一口,為了躲避作出評價,就指著那盤紅紅糊糊的東西說:「這是什麼?」
「番茄泥燉史特拉斯堡香腸。我買不到史特拉斯堡香腸,還好書裡注明原味維也納香腸也可以,就用了維也納香腸。主料是番茄丁和維也納香腸,調料是大蒜、洋蔥、胡蘿蔔、芹菜、橄欖油、月桂油、百里香、花薄荷、羅勒、番茄醬、鹽、胡椒、糖,我數過了,一共13種。本來想做蘑菇煎蛋捲,但是那是《挪威的森林》裡的,早期作品,風格不一樣,所以做了這個,這也是《世界末日與冷酷異境》裡的,就是世界末日當天,他和圖書館女孩過了一夜,在她家做的早餐。」
他心裡湧起了愛憐,但是仍然沒有動,倒是嘟嘟,把一條香腸用餐刀切成幾段,用叉叉起一段,送進嘴裡,「哎呀,太棒了!另類!濃烈!豐富!絕對村上春樹!」她吃著,又喝啤酒,漸漸的眼裡泛起了迷濛,又說了一些「真是憂鬱世界的美味情懷」、「對於揮別人生而言似乎是個不錯的一天」之類的話,他知道,她已經進入了村上春樹的世界,正在裡面扮演一個角色,這些都是台詞了。
他也作出毫不遲疑的樣子吃了起來。這麼難看的東西,居然不是非常難吃。但是想到居然要花上那麼長的時間,動用那麼誇張的陣勢,那麼多的調料,他還是覺得有點可笑。這就叫用最村上的方式享受生活?那麼這個人的品位真成問題。不過這麼出名的作家,應該不會這麼粗糙。慢著,這個叫村上春樹的人,會不會故意戲弄這些崇拜他的人呢?這樣想,又馬上覺得有點對不起嘟嘟,於是努力往嘴裡塞進一疊三明治,馬馬虎虎地嚼幾下,急忙用啤酒把它沖下去,感覺好像自己正坐在某架國內航班的經濟艙裡。
什麼玩意兒呀,就是夾餡麵包片,怎麼看都是簡單對付肚子的東西,好吃?見鬼吧。搬出川端康成來也沒用。看看中國的小說家,看看《紅樓夢》,裡面寫的好吃好喝的,那才叫美食,那才叫見識!可是這些他都沒有說,因為嘟嘟忙了半天,他不能讓她傷心。何況說了她多半也不懂。
吃完這頓難忘的村上春樹餐,他最後說了一句:「以後不要這麼麻煩了。在家裡吃越簡單越舒服。」
「今天這樣不是很舒服嗎?」嘟嘟奇怪地反問。
他把嘟嘟的手抓起來,輕輕愛撫著說:「不是這樣的。真的會做的人,就是一碗白水青菜湯,吃起來就夠好了。」他說完這句話,看到嘟嘟臉上的月亮被雲遮住了,他立即知道,自己說了一句不該說的話。
他們都不願意想起一個人,一個女人。但她總是在最不經意的時候出現。就像一個狡猾的債主,從來不會攔在大路中間,讓你可以放心地開車回家,回到家門口,也不會看到有人氣勢洶洶地站在那裡。於是你鬆了一口氣,走進房間,打開燈,卻猛然一驚,角落裡赫然站著一個人,正是躲也躲不掉的那一個。
她聽見門鈴響的時候,有一秒鐘以為是他回來了。但是她馬上知道不是。先從貓眼上往外看了看,果然不是。是一個女人。
她打開了門,一個年輕女孩出現在她面前,有著緊繃的臉頰和鮮嫩的皮膚的女孩。她用微笑的眼神發問,這個女孩子說:「叫我嘟嘟吧,我是你丈夫的朋友。」
她立即明白了。明白了這個女孩是誰。她打開門,請她進來。像一個有禮貌的女人對待丈夫的朋友那樣。嘟嘟從她臉上尋找一點情緒的流露,沒有找到。
她讓嘟嘟參觀了他們的家,但是沒有讓她看臥室。然後她們坐了下來,喝著茶,一時都找不到話題。嘟嘟說:「謝謝你接待我。其實我今天來,一是想看看你是什麼樣子的,另外就是想吃你做的飯。」看到她臉上的驚訝,嘟嘟急忙解釋:「我總聽他誇你是個高手,最簡單的菜都能做得最好吃,真的很好奇。」
她似乎有點為難,想了一下,說:「那,你就在這裡吃一點便飯好了。」
嘟嘟像一個真正的客人那樣,坐在餐桌邊等。看著女主人端上來一碗飯,兩個小碟,然後是一個瓦罐。她驚訝地睜大眼睛:就這些?女主人給她盛了一碗湯,一邊說:「平時我們吃飯,也就是這樣。他總是自己盛湯,脾氣急。」
嘟嘟一邊聽,一邊看她的手勢表情,又注意湯的內容,簡直忙不過來。但是她還是發現女主人沒有碗筷,就問:「你不吃嗎?」她的語氣,好像她是主人。
女主人搖了搖頭。嘟嘟不知道是她不想吃,還是不願意和她一起吃,就不敢再說什麼了。
她喝了一口湯。她不假思索地「哇——!」了一聲。然後她難以置信地看看女主人,「這就是白水青菜湯?」
女主人說:「他這麼叫。」
「你能告訴我怎麼做的嗎?」嘟嘟一臉懇切,好像她正在上烹調課,面對著給她上課的老師那樣。
女主人停了一下,好像微微地嘆了一口氣。然後說:「要準備很多東西。上好的排骨,金華火腿,蘇北草雞,太湖活蝦,莫干山的筍,蛤蜊,蘑菇,有螃蟹的時候加上一隻陽澄湖的螃蟹,一切二,這些東西統統放進瓦罐,用慢火照三、四個鐘頭,水一次加足,不要放鹽,不要放任何調料。」
嘟嘟難以置信地看看面前的瓦罐,排骨?火腿?蝦?還有那麼多東西,哪裡有它們的影子啊。
女主人自顧自慢慢地說:「好了以後,把那些東西都撈出去,一點碎屑都不要留。等到要吃了,再把豆腐和青菜放下去。這些東西順便能把油吸掉。」
嘟嘟倒吸了一口冷氣。這就是所謂的白水青菜湯?白水?這個女人的心有多深啊。那個男人說的是什麼胡話?他每天享用著這樣的東西,卻認為是非常容易非常簡單就可以做出來的,他真是完全不懂自己的妻子。就在這一瞬間,嘟嘟深深地明白了眼前的這個女人,也明白了世界上,愛情和愛情之間有多大的不同。
「你每天都要弄這樣一罐湯嗎?」
「是啊。早上起來就去買菜,然後上午慢慢準備,下午慢慢燉,反正他總是回來得晚,來得及的。」
「那今天你怎麼也準備了呢?他不是……」
「你是說他沒有回來吃晚飯吧?是啊,都半年了,不過我還是每天這樣準備,說不定哪天他突然回來吃呢?再說我都習慣了,守著一罐湯,也有點事情做。」
嘟嘟整個人呆在那裡。半天,才說:「你真了不起。」
女主人愣了一下,然後失神地、輕輕地說:「他整天那麼辛苦,能讓他多喝一口湯也好啊。」她好像在自言自語,完全忘記了眼前還有一個人。
嘟嘟突然說:「你今天都告訴了我,你不怕我學會了,他永遠不回來嗎?」
女主人回過神來,看了嘟嘟一眼,笑了。那笑容,好像在說,他不是已經不回來了嗎?又好像在說,他怎麼會不回來呢?好像在責備:你這樣說是不是有點過分啊?又好像在寬容,因為這問題本身很可笑。
這樣笑完了以後,女主人輕輕地問:「你能這樣為他做嗎?」
嘟嘟偏著頭,認真地想了想,說:「我也可以的,但是不必了。」她說完,就站起來走了,走到門口,她站住,回頭一笑,說:「我不是你。」
她走得就像她來時那樣突然,毫無徵兆。
又過去了一個月。傍晚,女人照例在廚房裡,湯罐在煤氣灶上,微微冒著熱氣。女人的目光穿過後陽臺,往外看,好像看著樓下的草坪,又好像看著一個不確定的地方。
門鈴響。她應著「來了」,過去開門。她剛剛發現家裡的米快沒有了,就到那家固定的米行買了一袋米,還是那個牌子的東北大米,完全綠色無公害的,價錢比普通的新米貴了5、6倍。這是米行的夥計給她送米來了。
她打開門,卻發現是他。她愣了一下,一句話脫口而出:「怎麼?忘了帶鑰匙?」
他回答:「是啊。」
她馬上回到了廚房,丟下他一個人。他不知道她這樣算是什麼意思,有點想跟進去,又覺得不妥,一時有些渾身長刺的感覺。過了一會兒,她在廚房裡說:「等一下米行的人會送米來,你接一下。」
他說:「哦。」
「還是那種米。」
「我知道。」他說。
米行的人來了,他接下來人手裡的米袋,隨口問道:「錢付了嗎?」夥計說:「付了付了,太太每次都先付的!」
他用雙手握住米袋的兩角,把它提進櫥房。她說:「放這裡。」他就放下了,同時感到如釋重負。
這時他確定自己可以坐到餐桌邊等了。他就坐到了餐桌邊。
她好像看見他坐下來了,就說:「洗手去。」
他洗了手,坐在餐桌邊時,她端著一個大托盤過來了。他想,家裡還是有改進,她不再分幾次跑了。托盤放到桌上,裡面有兩碗飯,兩碟菜:一個是蝦仁豆腐,一個是番茄炒蛋。一個小瓦罐。這是他思念的,忍不住馬上打開蓋子看了一眼,說:「我先喝湯。」
他從瓦罐裡把湯舀了小半碗。還是有綠有白有紅,還是清清的湯色,不見油花。他急忙喝了一口,就那麼一口,他臉色就變了。像被人從溫暖的被窩裡一下子揪出來,又驚又氣,又希望一下子掙醒,發現是夢,好癱回到溫暖的被子裡。
「這是什麼湯?」他不敢吐出來,掙扎著把嘴裡的一口湯咽下去,急急地問。
「白水青菜湯啊。」
「怎麼這麼難喝?以前的湯不是這樣的!」他委屈地抗議。
她嘗了一口,然後說:「白水青菜,就是這樣的。你要它什麼味道?」
他放下調羹,審視她。她不看他,臉上沒有任何波動。她還是那麼喜歡吃飯,但是現在不像過去,好像沒有菜也吃得下去的樣子,她把蝦仁豆腐和番茄炒蛋都舀了一下,和飯拌在一起,自顧自吃起來,吃得很香。他乾脆不吃了,點起了一支煙。過去在她面前他是不抽煙的。但是現在,這些好像無所謂了。她連看都沒有看一眼。
吃完最後一口,她把所有的碗碟都收回托盤裡,然後正視著他,說:「我們家以後可能要雇一個鐘點工,我找到工作了,家裡這麼多事。」
他吃了一驚,「工作?什麼工作?」
「到烹飪學校上課。」
「你?當烹飪老師?」
「你忘了,我本來就是老師。烹飪考級我也通過了。」她說。
剛才那口難喝的湯好像又翻騰起來,他脫口而出:「這麼大的事,也不跟我商量。你現在怎麼這樣了?」話一出口,他就後悔了。他不該這樣說。理虧的人是他自己,是他對不起她,不管她做什麼他都失去了質問的權利。而且這些日子,他幾乎不回家,讓她到哪裡找他商量呢?他現在這樣說,只會給她一個狠狠反擊的機會,反擊得他體無完膚。
但是,她沒有反擊,她甚至沒有說什麼。她只是看了他一眼。這一眼,讓他真正開始感到自己的愚蠢。那目光很清澈,但又幽深迷離,好像漆黑的夜裡,四下無人的廢園子中井口竄出來的白氣,讓人感到寒意。
住在我家的男人 評價 在 那我懂你意思了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遺忘不是我們的專長〉這首歌是主唱陳修澤經歷過文林苑強拆那一夜,徹夜守護士林王家,早晨被警察拖走後的反思創品。歌曲並不直接控訴單一事件的正義與否,而是透過對文林苑事件的參與與反省,並沒有做出對特定事件的評價,而是反求於每個個體對自己回憶、生活軌跡的珍惜與重視,進而質疑,在發展主義的城市規畫下,人們有沒有說不的權利?這首歌的錄音拉至位於台東都蘭廢棄糖廠的愛人錄音室,鼓手陸大爆用的是現場隨手取得的水桶、鉆板、刀子去做出打擊部份的音響效果,讓整首歌透露出生活真實的氛圍,卻意外得到比真鼓錄音更有震撼力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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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崩壞的時代,一段尋找希望的旅程。
「那我懂你意思了」是四人編制的搖滾樂團,創作風格不受侷限,龐克、民謠、搖滾、實驗等不同的音樂元素經常被交叉運用在不同作品裡。他們的音樂簡單直白的描述出生活裡的失落、哀傷、憤怒,也總是在絕望中拼命尋找希望,不斷自我辯詰的歌詞透過朗朗上口的主旋律,觸及當代年輕人內在的脆弱與騷動。成名曲〈所以我停下來〉自發表以來,在Youtube上已經有超過三百七十萬次的點閱。
當代樂評人一致認定最具發展潛力的獨立樂團「那我懂你意思了」2014年上半年獲邀至北京、上海迷笛音樂節大舞台演出,年中在Legacy Taipei的專場演出創下1200張開演前兩周完售的精彩記錄,下半年除了遠征上海簡單生活節,更在臺北簡單生活節首次站上最重要的天空舞台擔任開場演出。
《沒有人在乎你在乎的事》是「那我懂你意思了」第三張專輯,以第一人稱的角度,描述生活在崩壞時代的年輕人尋找希望的旅程。美術設計扣合音樂內容逐步揭露一個災難後的世界,人們居住在狹小的沒有天空的格子城市,緊密相處卻更加孤單。為了不要讓自己連自己都忘記了,只能在這個無法理解、不可理喻,情感疏離的壓迫時空裡,拼命找尋出路。
「那我懂你意思了」向來擅長描繪年輕人與社會價值觀衝撞下,寂寞的掙扎心境,同名單曲〈沒有人在乎你在乎的事〉表達了整個年輕世代被上一個世代輕忽的抗議;〈Yes I’m in Love〉、〈不負責任(男人)的挽留〉是該團難得的情歌,用荒謬的態度與說法來呈現極度彆扭的現代男女關係。〈遺忘不是我們的專長〉與〈失去記憶的人〉則緊扣在城市快速發展下,人們與成長的土地、自身的歷史的疏離焦慮。
專輯發行日期:201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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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曲:陳修澤
編曲:那我懂你意思了
製作人:奇哥Chico Tsai
錄音室:愛人錄音室
攝影/剪輯:鄧又銘
起床的時候越來越捨不得睜開眼
需要幾秒鐘確定這是我的房間
遍尋不著原來已經扔掉的球鞋
出門才發現陽光依舊那麼刺眼
同條路上柏油鋪了一遍又一遍
巷口的商店也換了一間又一間
到處都是工地他們又拆掉了什麼
好像美麗的記憶再也沒有人想了解
他們說忘掉吧 他們說忘掉吧
說除了忘記它 又還能有什麼辦法
那就讓酒精暢快的消滅這個城市吧
而那美麗的記憶就留在醉的夢裡吧
越來越少人能夠真正陪在身邊
了解自己的誰不知不覺已經遙遠
恍然大悟原來這就是夢想的世界
拖著我的明天又該怎麼去改變
他們說忘掉吧 他們說忘掉吧
說除了忘記它 又還能有什麼辦法
那就讓酒精暢快的消滅這個城市吧
而那美麗的記憶就留在醉的夢裡吧
我能說不要嗎 我能說不要吧
至少我不要忘記說不要的自己啊
嘿你還在嗎 是否能站在我身旁
拍手吧大聲唱遺忘不是我們的專長
我能說不要嗎 我能說不要吧
至少我不要忘記說不要的自己啊
嘿你還在嗎 是否能站在我身旁
拍手吧大聲唱遺忘不是我們的專長
嘿你還在嗎 是否能站在我身旁
拍手吧大聲唱遺忘不是我們的專長
拍手吧大聲唱遺忘不是我們的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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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曾經追過住在我家的男人
不過看到一半的時候有點看不太下去
直到去年看完救救我、Mad Dog後
因為太想再看一些禹棹煥演戲的樣子
可是他的作品太少了
才把這部撿回來看完
這篇不是很認真寫關於劇情的心得
(對劇情有點無感)
比較多是有關演員的感想
劇名太長以下簡稱住我男
在看住我男之前看了秀愛的假面好喜歡她
(還滿喜歡她但看過的作品不多 九局下半好看!)
也看了金英光的D Day
(但反派院長很鬼打牆 很想快轉)
也很喜歡李洙赫 所以追了這部
現在回頭看心得文發現大部分人都滿喜歡他們兩人在這部的火花
可是不知道為何我覺得很無感…
原因有可能是法律上父女關係的設定讓我很難入戲
一直無法理解真的有必要用假結婚手段來達到目的嗎…有點難被說服
尤其到了後半段因為父女關係無法解除
男女主的關係也就一直停滯沒有發展
開始對這條主線感到有點不耐煩
黑道的介入我也不太喜歡
(除了莞植出現的時候XD)
不知道有沒有人有同感?
(還是我太沒耐性了哈哈)
其實當初想看這部的主因是因為李洙赫
(我好像偏愛重低音鳳眼男XDD)
德峰的角色一開始沒有特別吸引人
但是撿回來看以後反而覺得德峰-德心-麗珠這條線比主線有趣XD
每次都看他們三個看到發笑
麗珠後來也沒那麼討人厭了
甚至懷疑她根本愛的是洪娜麗吧
一直對女主勾勾纏
(可是看愛溫的時候覺得趙寶兒怎麼又演類似的角色?)
李洙赫在2016的作品除了住我男以外
還看了鄰家英雄和好運羅曼史
可是這兩部都棄劇……
他在鄰家英雄角色也是唯一吸引我看下去的動力
但剩下最後兩集還是放棄了
朴施厚在這部表現有點讓我出戲
好運羅曼史也是看到中間覺得無聊就沒看了
相較之下德峰算是滿有趣的角色
雖然是有錢人家出身但不像爸爸無情無義
跟繼妹常吵架但還是個好哥哥
和娜麗沒緣分但還是有義氣的朋友
看起來有點冷冷的外表下其實是個暖男
雖然不是特別喜歡住我男的主線
但因為李洙赫在這部表現不錯
覺得沒浪費到我的時間XD
不過他的長相實在太特別了
演技雖然算穩定卻一直沒當上男一
還是他應該要再演一些非人的角色才能再創高峰呢 (如 夜行書生的鬼XD )
禹棹煥的戲份是這次撿回來看後驚喜的地方(腦粉啊 不意外)
其實記得高暖吉身邊有莞植這個角色
當初也覺得他存在感挺強烈的
可是看救救我的時候完全沒聯想起來
沒想到一年後竟然會因為莞植重拾住我男XD
禹戲份少 卻也發揮了演技
每次看到他出場嘴角就忍不住上揚哈哈
他把對暖吉又愛又恨的情感和嫉妒表現地不錯
性格卑鄙但又沒什麼膽識的樣子有點好笑
原本以為最後不會收莞植這條線的
沒想到他還有最後一幕
來到餃子店跟暖吉見面
但笑容太可愛了 不像莞植啊~~
對了還有池允浩演的餃子店店員也很好笑XD 他也是主線之外的亮點之一
覺得住我男比較可惜的是主線
但撿回來看以後覺得也沒那麼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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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6.47.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oreaDrama/M.1521890045.A.2E9.html
我還蕊了兩遍
除了九局以外還有推薦的戲嗎?
※ 編輯: NickeyOrli (114.46.47.117), 03/24/2018 19:2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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