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委員會正式成軍 公有非公用土地活化及促參招商全面啟動
今日上午由我擔任召集人的「高雄市政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委員會」召開本年度第1次正式會議,這是市府團隊重新啟動高雄市促參案的新契機,日前在市議會總質詢期間承蒙邱俊憲等議員關心,其邁市長已宣示設定明年度促參案件民間投資金額100億元之目標,這也是今日成軍的促參委員會的重大任務!
回顧近幾年市府推動促參業務,曾有輝煌亮麗表現,104~107年各年度民間投資金額均達百億等級招商成果,連續4年榮獲財政部頒發年度招商卓越獎,但可能近兩年受到大環境影響,108年招商成果76.5億元,本年度又遭逢COVID-19疫情衝擊,今年招商成效僅約4.76億元。值此國內外經濟環境不佳的嚴峻局勢之際,這也是我力促既有市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協調推動小組(促參委員會前身)改組的原因,昔日促參小組的組成由府內各局處首長擔任,缺乏外部業界的專業顧問提供諮詢,不管是促參小組或是促參委員會,其任務都是扮演市府內部的促參溝通協調平台,輔助個案進行重要招商決策,所以我告訴幕僚機關財政局,必須透過改組轉型為委員會型式,聘請業界熟悉促參BOT、都市更新及公有土地開發實務及市場行銷的外部委員高手,提供最貼近市場、最接地氣的專業諮詢。
本次特別邀請到任職政府機關的財政部促參司李建賢司長、國產署游適銘副署長、業界的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于俊明秘書長、仲量聯行趙正義總經理、台灣金融研訓院黃崇哲院長及專長法律、估價等方面的金玉瑩所長、蕭麗敏所長等黃金陣容來擔任促參推動委員會委員,讓我們備感光榮,在此也拜託各位委員不吝指教,出席會議的諸位委員均一再強調財務計畫的重要性,具有財務可行性的案件未來才有招商成功的機會。
容我再重申一次,本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委員會改組重新啟動,具有相當歷史意義,我們透過這次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委員會重新啟動,展望明年目標,希望達成促參簽約成績是100億元以上,期待市府同仁一起努力,藉由外部委員會的指導,我們容易接觸到業界的訊息,提升服務系統,營造有利的招商條件,這才是成功之道。
#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
#公有非公用土地
陳其邁 Chen Chi-Mai
國有財產e點靈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3的網紅江志銘,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北市議員江志銘辦公室 新聞稿 2011/4/21 江志銘:花博經費的編列,刻意逃避議會監督 江志銘議員今(21)日於財建部門答詢時,質詢市府主計處與財政局表示,花博於這個禮拜日馬上就要閉幕,但還有6億6千多萬的經費還沒有經過議會審查,包括:動用99年度第二預備金5億4400多萬,99年...
促參業務 在 中國國民黨 KM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財政部104年元月份起啟動及持續辦理之便民、利民服務措施】
財政部104年元月份起啟動及持續辦理便民、利民服務措施擇要摘錄如下:
一、國庫業務
(一)持續推動公益彩券之發行,增裕社福財源及促進弱勢就業
(一)持續辦理青年安心成家購屋優惠貸款
(三)取消非股份有限公司之酒製造業者年產量限制
二、賦稅業務
(一)推動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精進措施
(二)實施外僑納稅義務人使用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自繳稅款服務
(三)提供使用牌照稅、地價稅及房屋稅以行動條碼繳稅服務
三、關務業務
(一)簡化冷凍貨櫃(進口及轉口)封條加封作業
(二)關港貿單一窗口主動通知APP服務
四、國產業務
五、財政資訊業務
六、促參業務
→→全文網址:http://www.mof.gov.tw/ct.asp?xItem=78730&ctNode=2449&mp=1
促參業務 在 江志銘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台北市議員江志銘辦公室
新聞稿
2011/4/21
江志銘:花博經費的編列,刻意逃避議會監督
江志銘議員今(21)日於財建部門答詢時,質詢市府主計處與財政局表示,花博於這個禮拜日馬上就要閉幕,但還有6億6千多萬的經費還沒有經過議會審查,包括:動用99年度第二預備金5億4400多萬,99年度「促參獎勵金」1億2000多萬,這些錢市政府都是「先斬後奏」,先把錢花掉,才要議會補預算程序。
江志銘議員強調花博自97年度分三年編列預算,需要使用的經費都應該列入年度預算,但是市政府卻在花博開幕前夕,動支高達6億6千多萬的第二預備金和促參獎勵金,根本就是刻意迴避議會監督,把議會當成「橡皮圖章」,未來在預算審查的時候「江宗堅小組」將提案予以刪減,讓市政府有一個警惕,不用隨便動用「第二預備金」和「促參獎勵金」。
此外,江志銘議員也要求財政局對「促參獎勵金」要有更嚴格的支用規定,不可以變成市長的小金庫、零用金!行政院為了鼓勵地方政府促進民間企業參與公共建設,每一季會按照促參的成果發放獎勵金,也就是大家所說的「促參獎勵金」。98年度差不多4億元、99年度1到3季差不多也有2億元,算是一筆很大的「額外收入」。結果這些獎勵金很大一部份被市政府各單位還有郝市長拿去補助花博、拿去出國考察,甚至拿去招待記者出國。
新北市政府對「促參獎勵金」的支用原則,明白規定:第一、支出項目要與促參業務相關,第二、要經過預算程序編入預算。而台北市政府對於「促參獎勵金」的支用只有一張簡單的「支出項目表」,並且「促參獎勵金」可以用在「其他本府促參及市政建設業務之相關費用」,也就是只要市長喜歡,任何項目都可以用,甚至可以拿來招待記者出國,變成市長的「小金庫」、「零用金」,支用太過寬鬆與浮濫,江志銘議員明確要求財政局和主計處要徹底的檢討「促參獎勵金」的支用,訂定更嚴格的支用原則或要點,錢一定要用在與促參業務有關的項目,尤其不可以拿去當成出國考察的費用,變相變成郝市長個人的慰勞金與犒賞金。(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