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工會罷工已逾百日:體育署金援資方,勞動部遲不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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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8/19)日舉行「美麗華工會罷工已逾百日:體育署金援資方,勞動部遲不表態」記者會,邀請美麗華工會張鴻銘理事、葉瑾瑜顧問說明罷工 101天以來所遇困境,與相關部會的失職怠惰。時代力量黨團立法委員及新北黨部陳姳臻副執行長也出席呼籲新北市勞動局要為勞工把關,對於美麗華資方紓困要從嚴審核,核實勾稽,勞動部則應對於資方是否涉及不誠信協商與支配介入工會明確表態,因此也邀請體育署、勞動部及經濟部官員列席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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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未先會商勞動部即發給資方補助
#勞動部應針對資方不誠信協商與支配介入工會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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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時力黨團幹事長王婉諭委員說明,美麗華高爾夫球場過去作為舉辦 LPGA 等知名國際賽事,相關賽事也受教育部體育署補助多達 7,720 萬元。然而,自 2015 年美麗華工會成立以來,勞資爭議不斷。今年 4 月,資方竟以企業分割為由,資遣許多工會成員,引發美麗華工會二度罷工,資方甚至在罷工期間,還繼續違法解雇員工。同時,時力黨團發現,美麗華涉嫌以不實資訊向體育署申請紓困補助,而體育署似未釐清事實,即補助了 348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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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勞資雙方於罷工期間進行多次協商,最後都沒能達成協議。資方代表多次缺席協商,還因此遭新北市政府發布新聞稿譴責。甚至於 8/12 協商時,工會代表已現場確認協議內容無誤,資方代表表示需再內部研議後,16 日卻再度缺席協商,已經涉嫌違反《團體協約法》第 6 條的「不誠信協商」規定。資方近日甚至提出要求:工會幹部道歉、要求工會修改媒體報導內容、工會不得聲援幹部等,也都涉嫌違反《工會法》第 35 條的雇主不當勞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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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捍衛工會權行政機關卻拖延
#立即修改企業併購法避免勞工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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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華工會張鴻銘理事接著表示,罷工迄今已超過百日,期間只有感受到政府不斷助長資方氣焰。自從資方宣布企業分割、違法解雇工會黃文正理事長及會員,美麗華工會為了捍衛勞工工作權,被迫展開罷工行動至今,勞動部的勞裁會拖延,讓資方繼續解僱罷工會員;新北勞工局放任資方反悔罷工期間的協商,甚至恣意缺席協商;新北市經發局無視資方明顯違背企業分割原則,堅不駁回美麗華公司的企業分割申請;教育部體育署亦無視美麗華違法將員工以分割為由轉任至子公司的爭議,竟在 7 月底給予美麗華公司高達 348 萬元的紓困補助。張鴻銘理事也呼籲立法院,應針對《企業併購法》漏洞所衍生的勞工權益侵害,即刻進行修正,以避免下一個像美麗華工會一樣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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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應更積極作為
#別讓資方覺得我高興花錢消滅工會有甚麼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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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華工會葉瑾瑜顧問表示,罷工期間共召開 11 次協商會議。第 10 次會議時,雙方均已就工作權保障、取消曠職並復職、重新留用方案、撤告方式等事項達成共識,資方事後卻全盤推翻,甚至追加「工會道歉」、「不得協助工會成員抗爭」、「限制工會言論自由」等不合理要求。每次協商,勞動部均有派員參加,卻未提醒資方涉嫌不誠信協商,以及支配介入工會之不當勞動行為。美麗華工會期待,勞動部勞裁會給勞工一個公平正義的裁定,讓美麗華工會是最後一個受害者,不要讓資方覺得「只要我高興,花錢消滅工會有什麼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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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解雇不補助
#解雇時就分割申請補助時又合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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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瑾瑜顧問質疑,美麗華工會不斷呼籲「違法解雇不補助」,美麗華公司分割案根本不符合體育署紓困要件。自 5/8 分割後,美麗華公司即在裁決會書狀裡證稱:員工人數 22 人,其餘轉任子公司。在勞資談判的關鍵時刻,體育署竟於 7/27 核准美麗華公司申請 88 人、340 萬的營運資金補貼,明目張膽地提供一再打壓勞工之企業更多資源。美麗華工會在此質疑體育署如何確定美麗華公司提供的資料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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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瑾瑜顧問進一步質疑,美麗華公司面對自己的分割案,可以在解僱勞工的時候主張「即便同一雇主,公司仍具不同法人格」,堅持執行企業分割,解僱勞工。但到了申請紓困時,又可以沒有分割時一樣,把子公司員工人數一併申請。美麗華公司如此行徑,不是針對工會成員違法解雇,什麼才是?不是惡意瓦解工會,什麼才是?此外,新北市經發局也應駁回美麗華分割案,以維護企業獨立經營的原則,否則未來《企業併購法》將在資方解僱勞工時,成為最好規避勞基法保障工作權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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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經發局應否決分割案
#新北勞工局應更積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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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新北黨部 #陳姳臻 副執行長表示,美麗華公司左手以公司分割名義打壓工會成員,右手卻又向體育署主張,以原公司全部職員 88 人請領紓困補助。時代力量多次要求政府應從嚴審核有違反勞動法令、明確損害勞工權益企業之紓困補助,甚至不予補助,但政府顯然無法有效勾稽。新北黨部呼籲新北市政府相關局處積極檢視並處理,美麗華公司是否僅為打壓工會,而進行不確實之公司分割。美麗華公司對中央及地方機關有不一致之宣稱,甚至未妥善處理分割而生之勞資爭議,經發局應否決該公司的分割案;勞工局應落實承諾,召開勞資雙方均出席之有效協商,而非雙手一攤,表示無能為力。這場罷工案,已非單純是勞工無法溫飽,甚至衍生出消費者購買球證,卻不能兌換服務的消費爭議。時代力量認為行政機關之間不應割裂處理,應更積極協助這場因資方杯葛協商,無法落幕的勞資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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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勞動行為事實明顯呼籲儘速裁決
#資方不誠信協商勞動部應表態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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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召陳椒華委員則指出,美麗華工會從 4/12 向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申請兩案裁決(最後分案成 3 案),至今只開過 2 次調查庭,歷經超過四個月,與其他案件相比顯然較長, 可理解過去裁決會並未針對雇主用企業併購法不留用工會幹部及會員是否涉及不當勞動行為有過認定,因此需仔細審理,但我們也認為既然已歷經多時審理,最後可以裁決出保障勞工權益的結論,畢竟資方違法事實非常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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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椒華委員接著表示,上週資方指派律師代表跟工會密集的協商團體協約,但 8/12 工會代表也已於現場確認協議文字完全沒問題,資方代表卻說要再研議,後於本週一(8/16)完全缺席協商,該現象已非第一次資方缺席,早在 5/14 及 5/18 的當時,資方就因兩度缺席官方邀集的協商,恐涉嫌違反工會法「不誠信協商」的規定,而遭到新北市政府公開發新聞稿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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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資方最新提出的要求,包括要工會幹部道歉、修改媒體報導內容,以及要求工會不得聲援幹部等,恐將涉嫌違反工會法不當勞動行為中對工會的支配介入。因此時代黨團認為勞動部應清楚的表態,甚至參照新北市政府發新聞稿公開譴責,以免讓資方覺得可以繼續這樣不誠信協商及提出支配介入工會的新要求,讓資方認為無視法規不來協商官方亦不會表態,這將無助於促成勞資雙方達成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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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呼籲資方親自參與協商不應事後反悔
#勞動部反對團協內容違反工會法或團體協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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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美麗華工會的質疑,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劉政彥科長表示,針對資方決策層沒有參與協商,事後再反悔協商中的共識,會傷害勞資雙方的信任關係,勞動部呼籲資方應親自參與。勞動部也嚴正聲明,團協的內容不能違反《團體協約法》和《工會法》,若要求限制工會協助成員、工會需公開道歉等協商條件,無益於爭議解決,勞動部也嚴正表達反對。至於裁決會,勞動部也已經開始處理,而工會要增加裁決標的的請求,則協助以新案處理,以避免時間延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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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承諾儘速依法稽核資方紓困申請
#若違反相關規定將會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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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教育部體育署綜合規劃組張儒民科長,則承認雖然立法院有主決議要求針對美麗華紓困應先會商勞動部再進行審議,然後考量整體紓困是為了救急,以及紓困方案有更多是要保障勞工,仍然依據資方提供的資料於7月27日,但8月份已經有再跟勞動部核薪北市勞工局開過會,針對目前包括工會、立院及其他行政機關提供的資訊,也同意儘速依照紓困須知進行稽核,看資方在5月到7月間是否有依規定發給基本工資以上之薪資、離職員工是否未超過1/6、以及是否有違反勞工法令情節重大,若資方違反紓困相關規範,也會依規定追回補助。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今天的委員會議要審查我和其他 19 位委員共提的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草案,一個自己打自己的概念。不過,秉持著法條都能好再更好的期待,今天質詢我還是找到了幾項可以再修正的部分,建議勞動部採納。 第一,「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草案」的適用年齡為 45 歲以上者,然而 45~49 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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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埇裡的風波]
繼《鏗鏘集》「7.21誰主真相」紀錄片在西九龍法院播放後,又一套香港電台製作於法院裡被重溫。不同的是,此節目已經從公眾領域刪除了,互聯網再也找不到其官方紀錄。
「得得突突得得突突_嗲打得!」《頭條新聞》那熟悉的片頭音樂,在高等法院7庭響起來。卡通動畫片頭,男扮女裝的太后,太監小豪子等耳熟能詳的角色,闊別港人近一年,忽然重現法院。律師團隊成員,聽席的記者,還有申請司法覆核的港台工會成員及記協會席,一起重溫了這集爭議性的節目。
「無品芝麻官」這個環節名稱出現後,當看到王宗堯日本怪醫扮相,曾志豪戲弄太后,旁聽席的記者忍不住噗哧地笑了出來。法官周家明一直保持poker face,戴着黑色眼鏡的他,頂多雙眼瞇成一線。
節目於去年2月出街,正值冠狀病毒疫情肆虐,公立醫護工潮的時候。新聞片段播出了醫護新工會余慧明哭訴的畫面,議員陳淑莊在立法會控訴政府封關太慢的片段。
不過一年半,立法會泛民議員全消失;余慧明以國安法在獄中不准保釋;王宗堯身負暴動罪不可參與港台製作。三個月前,廣播處長由梁家榮變成李百全,港台管理手法極速變化,如骨牌效應,節目被抽起,記者被離職。
港台的「變革」發生得太快,今日回望,一年半前關於《頭條新聞》某一集被通訊事務管理局裁定內容侮辱警方一事,相對來說,好像又變成陳年小事。然而回帶到年多前,港台工會及記者協會決定就通訊局決定進行司法覆核,司法程序漫長,去年決定去馬,回頭已是百年身,今天開審,港台的狀況面目全非。
法庭上,回顧了《頭條新聞》的歷史。它生於多事的1989年的春天,節目一直延續至去年中停播。和八九六四晚會一樣,經歷了卅餘個年頭,它終於迎來了可能未能延續的命運。港台於去年六月停播《頭條新聞》後,沒有表示會在可見將來重新製作。
曾被批評為「陰陽怪氣」的《頭條新聞》,挺過了回歸,在2000年電台Phone-in節目主持人引爆爭議後又受影響。那時出現了幾個風格強烈的電台主持,有人質疑Phone-in算不算是新聞或時事節目,為回應這個關注,於是港台裡又衍生了「個人意見節目」此類別。
《頭條新聞》嘻笑怒罵,自成一格,有傳播學者強調它應獨立歸類為Satire諷刺時弊節目,然而多年來於港台又「寄居」於「個人意見節目」類型。這一集上半部戲謔包青天升堂鬧劇,關於警員擁有比醫護更多保護衣物;和警員不需要在街上巡邏等對白,被指與事實不乎。
第二節,由演員王喜出演的環節「驚方訊息」,他以一身警員裝扮,綴以垃圾袋在制服上,從巨型垃圾埇現身,被通訊局裁定是對警員這類「社會人士」帶有侮辱。
法庭上,代表申請一方的大律師陳文敏認為,《頭條新聞》不是個人意見節目,而是諷刺時弊的Satire,是一種藝術形式,透過惹笑幽默誇張手法,能夠反映社會民間情緒,進而消減民怨,不致讓人民以激烈對抗方法表達不滿,此類傳媒製作有其社會作用。
代表通訊局一方則認為,《頭條新聞》是個人意見節目,需要遵守準確和反映社會不同意見的指引,亦強調在後社會運動期間,社會仇警的情緒高,警員執勤面對威脅,在此背景下言論自由不是絕對,亦指出搞笑節目如不受限制,會提升社會仇恨。
這是一場關於價值觀的司法覆核。代表港台及記協的陳文敏大律師,在陳述後段強調,「香港電台自成立以來,從不是要成為政府的喉舌,或擔任政府的公關,它有雙重責任,既是政府部門,也是公共廣播,服務公眾利益。」
陳補充,「一個機構要擔任兩個職責,這情況普遍,就好像律政司司長,他或她既是代表政府,也有責任維護公眾利益。」此時,法院內十餘記者,聽了一整天的英語陳詞,忽然醒神起來,撻撻撻地飛快地在電腦鍵盤上打字,或搖動筆桿抄寫筆記。
陳指出:「通訊局雖然只是向《頭條新聞》發了警告,答辯方(通訊局)認為是一椿小事,但香港的記者要知道界線在那裡,以後他們可以如何採訪,如何工作。」
六旬的陳文敏,個頭矮小,圓臉,戴着銀色幼框金屬眼鏡,不時扶一扶自己的大狀袍,翻閱多個幾寸厚貼滿彩色紙條的Bundle找不同案例,說明在自由民主社會,言論自由是基石,警方作為政府公權力部門要接受監察。
陳文敏托一托自己的眼鏡說:「幽默感是主觀的,有人覺得好笑,別人覺得不好笑,甚至會覺得被冒犯,但批評時弊和嘲諷之間差異微細,也是一個民主社會的必要拉扯。」法官周家明聆聽着,偶爾托腮,問了幾個問題,又拿起不同顏色螢光筆在文件上畫上記號。
陳文敏多次提及,《頭條新聞》數十年來,在香港社會被認知為搞笑節目,「一個正常的人都知道,不會當它是時事節目來接收。」
談到幽默感的詮釋,陳文敏談到王喜從垃圾埇走出來的一幕。他解釋,幽默感的詮釋空間很大,規管機構的詮釋,反而把諷刺時弊的藝術空間消滅。陳指出,「王喜扮演的角色,由垃圾埇現身,他衣着光鮮,不是骯髒的。」
陳文敏亦舉了一個來自國際傳媒作品的例子,說明節目詮釋的多種可能:
「如果我們把從垃圾埇現身視為侮辱性描述,那美國布偶節目《芝麻街》裡也有一個角色Oscar the Grouch (奧斯卡),也是住在垃圾埇裡,但牠的角色設定是有自己的性格,特立獨行,不理別人,這和警察在這個節目裡的描繪同出一轍。」
奧斯卡就是那只全身長滿綠色絨毛,住在圓型垃圾埇,養了一只虫作為寵物的娃娃,在《芝麻街》裡頗有性格,不賣帳,喜愛嘈吵,愛小朋友。據創作者解釋,這綠色娃娃是用來教導孩子,即使與別不同,或脾氣古怪的人也有其可愛之處,是推崇「寬容和多元」價值觀的吉祥物。
此時旁聽席上的記者,和律師團隊的代表,聽到《芝麻街》的比喻,覺得甚為妙趣,大家還以為自己聽錯,忍不住相視而笑。
「很多東西不只正反兩面,可以很多可能性,不能直接說住在垃圾埇就是侮辱,就是貶低一個人,或許劇情是有諷刺成份,但不一定是侮辱。」陳文敏說道。
陳文敏用了一整天說他的陳詞,香港彷如回到那些日子:「言論自由乃民主社會基石」「監察權力乃傳媒天職」「基本法、人權公約裡對言論自由的保障都寫得很清楚」「記者要知道界線在那裡他們才知道如何工作下去」「香港還是一個國際城市嗎?」這些詰問,彷彿不合時宜,但還有人願意發問下去。
(圖為芝麻街角色Oscar the Grouch,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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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離職的員工,有機會領到年終?注意勞資契約的「這項」條款】
年終獎金何時會發呢?又辛苦熬過一年了,相信不少整天喊著要換工作的夥伴,到了此時此刻也都會選擇放慢腳步,並盤算著今年大概能領到多少年終獎金。此外,根據人力銀行調查,有高達9成上班族「考慮」在農曆年前換工作。那現在離職的員工,辛苦工作了一年,也有機會領到年終嗎?
由於2021年的農曆春節是從2月10日開始放假,而一般常見的年終發放時間點,都會是和上個月薪資一起發。也就是說,如果你的公司是5號發薪水,那麼明年的你,很有可能會在2月5日,同時領到1月份薪資和年終獎金。以下,整理了年終獎金最常見的3個問題,一次幫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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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委員會議要審查我和其他 19 位委員共提的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草案,一個自己打自己的概念。不過,秉持著法條都能好再更好的期待,今天質詢我還是找到了幾項可以再修正的部分,建議勞動部採納。
第一,「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草案」的適用年齡為 45 歲以上者,然而 45~49 歲「中高齡」(哭哭,我是中高齡者)的就業率其實很高,有 82.12%,50~54 歲也有 72.04%,是從 55 歲以上才開始急速下降至 54.69%。囿於國家財政有限,建議勞動部將適用年齡調高到 55 歲以上,精準把公帑花在最需要的年齡層。
第二,講到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就必須再提到托老設施及措施,例如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推動的 #長期照顧安排假。台灣有約231萬人因為要照顧失能、失智的家人而影響到工作,每年甚至有約13.3萬人因此離職,這些辭職的勞工,#大多都是中高齡的高年資勞工,若是政府能夠推行長期照顧安排假,不僅能夠為雇主留住這些熟練員工,還能減少介護離職的悲劇發生。請勞動部在本法尚未上路前提出其他替代對策的具體行動對策。
另外,關於這幾天發生的兩起外送員車禍致死案,也請勞動部在一個月內提出具體規範,#明確區分雇傭與承攬之別,杜絕「假承攬、真雇傭」的現象,保障外送員的勞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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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草案
#長期照顧安排假
保障 14個月 離職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110212東森獨家勞資糾紛?日式零食店「富士站」被爆欠薪
影片網址→http://www.youtube.com/watch?v=NOiybAiazRM
親愛的各位,爆料的人就是我的朋友!他們說的句句屬實,這老闆真的是太可惡了!大家一起來抵制他吧!別再吃他們的零嘴了!在此,也感謝東森新聞的黃慧婷還有市議員高嘉瑜這兩位朋友的協助。......↓
日式糖果店 被爆欠薪違法資遣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214/11/2mdhh.html
更新日期:2011/02/14 09:01
位在台北京站百貨內,專賣日式糖果餅乾的「富士站」,被爆惡意積欠員工薪資,還違法資遣,員工人心惶惶,不過公司出面澄清,因為離職員工手續未完成,因此薪資還未發放,等手續完成,就會發放薪資給這些離職員工。
出面控訴被公司違法資遣,這家專賣日式高檔糖果餅乾的「富士站」,位在人來人往交九轉運站旁的百貨地下街,生意非常好,員工一天得上11個小時的班,但離職的陳小姐爆料,才上班2個月,就被惡意欠薪。
算一算,1月份2萬3千塊的薪水,加上少給的加班費,陳小姐被積欠近3萬元,而且公司沒幫忙保勞健保,但還是從薪水扣了自付額,讓在職員工也擔心,哪一天自己也會被欠薪資遣。
公司澄清只是因為離職手續未完成才沒發薪水,不過還有加班費少給以及違法資遣的問題,台北市勞工局已經介入調查,希望保障勞工的權益。
網址→http://blog.yam.com/taiyuanchen/article/3563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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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本則新聞的,郭男進入該科技公司就職時,公司合約上就說好保障年薪14個月= 12個月 ... 一名在科技公司就職的郭姓男子,在107年年前向公司提出離職,但公司不願發放 ...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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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各位百萬年薪入職前的合約為保證年薪14個月若在七月份離職依照合約是否應該要支付 ... 45樓 推death123456: 我前公司是保障年薪加在年終然後離職隔年的年終還會 ... ... <看更多>
保障 14個月 離職 在 Re: [請益] 大家的年薪每年都會增加嗎? - 看板Tech_Job 的推薦與評價
看到大家吵系統廠薪水吵這麼兇…
來直接公開我近幾年的薪水,給大家參考吧
反正在這個版這麼久,自己要有點sense分辨那些是在唬爛……
這是幾年前分享的薪水,順便補充一些資訊
當然,我也只敢分享前公司的薪資就是了Orz
背景
私立大學理工畢業
第一份工作
2008 36k/m 沒多久就去下一間公司了
第二份工作,老牌通訊廠東X,現在好像不做通訊了,跟著主管走
2009 33k/m 金融海嘯,起薪超差,只有12個月/年
2011 受不了,和主管提薪水太少加薪到40k/m
2012 調整到46k/m, 另加簽約,保障14個月
2014 提離職被慰留, 調整為52k/m
2015 離職
第三份工作,上山當道士考績大多都是A,偶爾A-,應該不算差。每年調薪約5%上下
2015 55k/m
2016 完整領的一年,且有加薪,年薪約1.1M
2020 76k/m 完整年薪約1.3M
2021 第一次結構調薪81k/m,不過做的不爽,年底離職。
當道士已經算不差的系統廠了,大家可以自己看看系統廠薪資到底在哪裡…
第四份工作,離開園區去生醫
2021 115k/m,但只有14個月,也就是1.6M/年;純責任制,上下班時間彈性,可惜公司資
第五份工作,邦邦做switch
2022 主管人資都對我很好
工時算正常,而且彈性,工作有做好,主管不會太在意你的上下班時間
要不是被朋友找,我大概就留下來了
年薪如果是我聽到的月數,大概2M上下
現職,離開系統廠…
超正常上下班,每天可以接女兒下課,陪女兒吃晚餐。薪水也夠一個人養家,老婆在家全職
說不上富裕,不過一家生活夠用了…
補個有趣的
原本去年中找工作的時候,有打算回去當道士,只是去不同BG
工作內容都談好了,但是那個薪水……
HR開給我大概1.5M/年…
就算資歷照算,假延續,月薪差邦邦1xk,我怎麼可能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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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 是那麼的自由..
能隨心所欲....
我...... 願化作一陣風...
能自由自在....
在這廣大的世界旅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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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36.239.2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ch_Job/M.1674453435.A.C6D.html
而且這兩年聽說他們分紅超好……
我是想陪小孩長大,和老婆牽手散步的那種…
每天加班,回家小孩都睡了,錢再多我也不去…
也有推薦朋友進去,看他也還不錯。
※ 編輯: szto (101.136.239.223 臺灣), 01/23/2023 17:19:34
正常大公司每年調薪2-5%很正常吧?
便宜又可以吃到沙拉餐,過節還有特色餐XD
不然現在有機會直上4房或透天了…
看透天和4房的價錢,直接放棄…
當家長的真的都很辛苦…
雖然小孩常常惹我們生氣,不過睡著後真的是天使…
看看熟睡中的女兒…想想還在月中的兒子和老婆,辛苦也值得了。
敬祝各位版友
新年快樂,步步高升
晚安,之後就不回應了
※ 編輯: szto (1.169.219.40 臺灣), 01/24/2023 01:53:49
※ 編輯: szto (1.169.219.40 臺灣), 01/24/2023 10:3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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