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徹底檢討改革,終止制度殺人】🚒總質詢喬友大火事件02
韋達於 #第五次定期會總質詢,針對6/30發生的 #喬友大火案,質詢縣長王惠美及消防代理局長邱聰佳,喬友大火事件為近幾年來彰化死傷最為嚴重的火警事故,導致3名檢疫者罹難,及一名年僅33歲的消防員殉職。
韋達議場播放 消防Chiu桑介紹救命器的短片,救命器安全插銷須在進入火場前拔出,交給安全管制人員掛在管制板上,管制人員每經過10到15分鐘,必須 #提醒火場內消防員,氣瓶氣量是否不足、是否需換人,如消防員倒下不動,救命器就會發出巨大聲響,讓救援小組能快速救援,但事件當天 #安全管制卻失靈,出現嚴重疏失。
兩名受困消防員在火場受困許久,明明10到15分鐘要提醒一次,20到30分鐘氣瓶救會用盡,殉職消防員陳志帆受困8小時,另一名消防員掛在窗邊4小時左右求救,#指揮系統未做出適當處置,消防代理局長也未掌握消防員受困情況。
韋達在議場啟動救命器,發出與事件當天相同救命器聲響,#受困消防員卻未獲得即時救援,另外,針對 #消防緊急救援小組(RIT),為確保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所設立的小組,何時開始進行兩位受困消防員的救援,是否有將RIT用於專業任務之外的人命搜救。#指揮系統應作為消防員的後盾,若火場的安全管制及救援系統,無法保護入火場的消防員安全,無法保證消防員奮勇進入火場無後顧之憂。
根據取得的資訊,消防局內部會議將本次火警事故,定義為三級火警事故,令人懷疑消防代理局長,是否為本次事件的指揮責任卸責,而根據《彰化縣火災指揮及搶救作業規範》的規定,甚至就當日出勤的6台雲梯車及150多名的消防員,都指出喬友大火動用了將近全縣的消防人力在搶救,#應為四級火警事故,在質詢中不斷追問,消防代理局長證實此次喬友大火現場為四級開設的火警事故,承認自己為現場總指揮官。
從事件後不斷有彰化基層消防員,#要求高層須確實檢討及改革,韋達議呼籲消防代理局長 #切勿規避總指揮官的責任,務必立即對於指揮系統的混亂進行檢討,也向要求縣長必須 #重新召開火災檢討會,並邀請消防員、消防員權益團體、家屬 #共同參與了解真相。
最後,向縣長提出因應喬友大火消防改革承諾書的 #四大要求:
1⃣、支持消防員組工會,鼓勵彰化消防員參與。
2⃣、補足消防設備、人力。
3⃣、召開事件家屬說明會,並為此事件立碑紀念。
4⃣、提出跨局處真相檢討報告,訂定長期消防改善計畫。
◾很遺憾的是,王惠美縣長並沒有簽署,因應喬友大火消防改革承諾書。
今日是殉職消防員陳志帆告別儀式🕯,志帆任務結束了,但追求真相改革的漫漫長路不會就此停歇,在此 #向堅守崗位殉職消防員志帆致意,#向所有辛苦消防員們致敬,謝謝你們不分晝夜守護著我們。我們將持續努力 #要求政府公布真相,#徹底檢討改革,讓志帆犧牲得更有價值,持續呼籲儘速修法 #開放消防人員組織工會,讓消防員不只救人也能自救,#終止制度殺人,別再有下一個消防員殉職。
🔸總質詢喬友大火事件01 https://reurl.cc/NrDnq5
🔹彰化縣議會0713直播影片 https://reurl.cc/0jQG9A
🔸感謝消防Chiu桑授權影片剪輯
儘速修法開放消防人員組織工會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上個月底,彰化縣喬友大樓火災釀成四死悲劇。其中,一位消防員不幸殉職,引發各界對消防員權益的關注。在消防員基層團體的倡議下,消防員因《工會法》限制,不得組織工會的議題也因此再度浮上檯面。
針對消防員組工會議題,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上週舉行「別再殉職換改革,盡速開放組工會」記者會,再次呼應基層消防員訴求,呼籲 #儘速修法開放消防人員組織工會,提升消防員勞動權益。
除了透過修法,我們也要邀請各位朋友與我們一起加入連署聲援消防員組工會的行列。
⚠️【連年殉職何時了?請國家開放消防員組工會,讓基層有自救的權利!】網路連署 https://tinyurl.com/yfjaurnw
本次記者會由時代力量中壢區辦公室林佳瑋主任主持,邱顯智、立法委員 陳椒華、王婉諭三位立法委員出席,並邀請吳韋達 彰化縣議員、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社會發展部主任王英倩一同參與,共同為爭取消防員成立工會發聲。
#殉職憾事不斷才換來緩步改革
邱顯智委員指出,過去十年來,第一線消防員因公殉職的憾事不斷發生,已經有 42 名消防員不幸犧牲。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 2015 年新屋保齡球館的違章工廠大火案,共造成 6 名消防員殉職。而在短短四年後,2019 年的大雅火災案,再度發生無人受困的違章工廠火警,造成 2 名消防員殉職。
邱顯智進一步說明,時代力量長期關注消防員權益,於 2018 年起強力推動《消防法》修法草案,最後在2019年大雅火災後終於順利通過,保障消防三權,包括資訊權、調查權及退避權。透過這項改革讓消防員能夠擁有火場的完整資訊、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境可以及時撤離、發生意外事故後基層能夠介入調查的權利。
邱顯智表示,長年來因相同原因造成多名消防員殉職,而問題卻從來沒有根本解決,甚至被外界譏為「今日公祭,明日忘記」。因此,在《消防法》完成制度改革後,要更進一步讓消防員擁有工會,才能透過工會機制,強化基層消防員溝通與政府溝通協商的能力。
#破除特殊權力關係 #還權於消防員
王婉諭委員指出,過去政府拒絕消防員組織工會的原因,主要是基於「特別權力關係」。過去公務員被視為國家支配的特殊關係,不得享有一般人民所享有的基本權利,包括組織工會或尋求司法救濟等權利。然而,自從司法院大法官陸續發布釋憲,開放公務員、軍人及學生得透過司法進行救濟,以及羈押被告及受刑人監所的管理措施不得逾越必要程度的情形下,可見「特別權力關係」已逐漸被揚棄,不能再作為阻擋消防員組織工會的理由。
王婉諭強調,先前不斷發生消防員殉職才換來制度一點點的推進。政府應負起作為雇主的責任,站在與公務員平等地位共同協商勞動條件,將制度疏失及職業安全等眼下看不到的問題,透過組織並實質運作消防員工會來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參考歐美制度 #開放警消組織工會
陳椒華委員指出,英國、美國、日本、德國、法國等國,均肯定公務人員的結社權,甚至開放團體協商權,如美國就有數十個州允許州或地方政府公務員能有限度的罷工。美國、德國、義大利都有由基層警察或消防員組成之工會組織,因而能夠積極得向政府爭取警消人員的勞動權益。
相較之下,台灣不僅限制警消人員籌組工會的權利,消防員甚至必須冒著被解僱或被懲處的風險,才能向政府爭取權益,非常沒有保障。因此,陳椒華認為台灣應該參考歐美制度,讓消防員組織工會,取得和政府對等溝通的管道。
#消防量能嚴重不足 #消防員成血汗勞工
彰化縣議員吳韋達表示,消防員的過勞與人力不足,是各縣市共有的問題。而大法官釋字 785號解釋明確指出,對於外勤消防員而言,不對等的加班補償以及工時保障不佳,嚴重侵害其健康權,顯示了對全國的消防員而言,過勞處境是非常常見的。
吳韋達進一步以內政部消防署 去年12月彰化縣的統計說明,彰化消防員與人口服務比為1:1830,凸顯消防人力嚴重不足。而長期的人力缺口,除了使救災救護的量能不足,更使消防人員的勞動權益與生命安全缺乏保障。
#消促會發動聯署 #盼工會能強化消防員權益保障
消防員工作權利促進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消促會之所以發動聯署,是因為這十年間已失去太多消防員的寶貴生命,然而制度問題卻持續存在。因此,消促會認為消防改革其實是改革與殉職之間的賽跑,同時,消促會也深刻認知到,消防員在沒有工會組織的情況下,將無法事前與雇主協商基層消防員在工作場域上發生的問題,甚至無法獲得工會在爭取過程中的法律保障,導致消促會的會員和幹部要接受被懲處、解雇的風險來爭取。
朱智宇進一步說明,目前組織工會的連署已突破 2 萬 4000 人參與,其中有包括約 2500 位的消防員參與連署,已佔全國消防人力約八分之一左右,希望能透過連署人數的繼續爬升,讓國家能看到包含整個社會、消防人員及家屬,都是非常盼望並重視消防員組織工會的權益。這次發動和參與連署的民眾,包括過去消防殉職案的家屬,都是為了要求殉職案的真相。
#全教總權力聲援消防員組織工會
全教總社會發展部主任王英倩表示,自1995 年開放成立教師會以來,到 2011 年可以成立教師工會,教師組織走了足足 16 年,但今日台灣的民主化程度已不可同日而語,讓消防員,以及所有政府受雇者取回應有的團結權,不該再等這麼久。
王英倩進一步指出,成立工會後,最大的差別是突顯教師作為勞動者的身分。當社會只看到教師的職業特殊性,會認為教師犧牲奉獻是理所當然。然而,政府和社會常常忘記老師也是血肉之軀,需要合理的工時和適當的休息。當教師可以用勞動者的身分,透過工會集體發聲,能讓政府正視教育現場所需的人力與資源,例如 2018 年成功爭取提高 1493 名國中小學員額編制就是一例,如果沒有工會,這一天不知道什麼時候才會來臨。
王英倩認為,消防員面對的問題和教師相近,社會認為消防員救人救災是天職、不幸殉職是犧牲奉獻,然而消防員的殉職其實就是職災,是可以預防的職災,而預防職災的責任就是消防員雇主(即政府)的責任。而基於教師與消防員同樣受雇於政府,全教總全力支持消防員組織工會,讓工會成為每位在前線奮戰的消防員最堅強的後援。
#消防員爭取權益卻遭清算 #凸顯成立工會重要性
時代力量林佳瑋主任指出,目前消防員因為缺乏制度性的溝通管道,往往只能透過記者會、遊行、申請大法官釋憲等方式倡議消防員權益改革,但往往改革還沒成功,倡議者卻已經被記過、調職、甚至解僱,如高雄市消防員徐國堯曾申請大法官釋憲,替所有輪班公務人員打開了超勤補償的大門,然而他卻在 40 天之內被記了 42 支申誡,因而被免職。這凸顯為何需要工會制度,讓消防員在爭取權益的過程中,同樣受到法律保障,免於被清算的情況再度出現。
時代力量長期關注消防員權益,並於今年5月於立法院提出《工會法》修正草案,希望能開放消防員組工會,讓消防員在不被清算、不被解僱、不被威脅的狀況之下,提出對制度的改革建議。時代力量呼籲立法院盡快處理《工會法》修正草案,將其排案審查,並誠懇地呼籲朝野各政黨,共同正視台灣消防員的權益問題,預防悲劇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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