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讓孩子碰網路前,請先幫孩子備好網路安全知識💁♀️
教育部已宣布5/19~5/28全國各級學校停止上學,學生在家停課不停學,想必除了善用網路上的各種學習資源外,也難免會使用網路來休閒育樂一下。
在這裡,我要特地跟各位家長與學生介紹一個比較新的觀念: #性剝削。
之前跟 勵馨基金會-新竹愛馨人 合辦性平教育家長培力講座,勵馨的主任也提到,現今的性剝削型態又跟以前傳統認知的性剝削(未成年性交易/雛妓)不太一樣了,現在多半出現跟網路有關的性剝削案件。
在2017年正式實施《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除了傳統的對價性交/猥褻、座談陪酒、或涉及情色的伴遊、伴唱、伴舞外,也將新型態的犯罪行為納入管制,像是利用兒童/少年性交、猥褻供人觀賞、或兒童色情圖片或影像的拍攝、散布、持有、觀看等。根據衛服部的統計資料,自本法開始實施後,每年都將近有一千多筆的通報量。
由於 #使用網路的年齡下降, #交友軟體的興盛,網路交友更加容易,也 #增加了更多兒少落入有心人士所設陷阱的機會。在這個世代,家長還想禁止孩子接觸網路,大概已經是不切實際的希望了。與其如此,家長不妨把握本次難得的相處機會,好好地與孩子共同探討在網路世界中該保有的警覺心。🧐
1⃣.愛他/她,就要給對方看自己的裸體嗎?
曾經在性平研習中聽到某校長分享曾發生過的真實案例:有個在班上安靜乖巧的資優女生,竟然主動發了自己的裸照給班上心儀卻沒說過話的男同學,雖然對方已讀不回,但女生就認定彼此已是男女朋友了...這案例讓我覺得很吃驚,也覺得我們在網路世界面臨到新挑戰會越來越多。
根據兒福聯盟在2019年做過的一項調查,有16.7%的兒少認為在網路上和網友聊過三次,就不是陌生人,已經是朋友。因此有心人士往往刻意先跟兒少發展出親密朋友的關係,然後再故意以這樣的說詞「老婆就是要滿足老公、不滿足老公、老公就要去找別人」,勒索孩子拍私密照。
甚至故意先假傳一張自己的私密照,誘使孩子為了公平,「我都已經拍了,你也要拍給我看,不然就不是朋友」,誘使孩子為了公平或者維繫朋友感情,而一頭熱地拍下自己的私密照傳給對方。
有謹慎的加害者為了怕事跡外露,在要求孩子拍私密照時,還會刻意問「現在是一個人在房間嗎?」、「到浴室去拍你洗澡的樣子,記得不要給人看到」。
👆家長可以跟孩子討論:在兩人的關係中,怎樣的行為才叫做真正的愛?以及因為愛,就可以「因為愛我,就要OOXX」嗎?愛,雖然在某種程度上,是恆久忍耐與犧牲,但有沒有底線?絕對不能拒絕對方嗎?會勉強自己的對方,還算是真愛嗎?真正的尊重是否包含接受拒絕?因為尊重自己的心意而拒絕對方導致喪失一段感情,會怎樣嗎?
2⃣.在網路上可不可以洩露個資?
孩子在與網友聊天的過程中,難免會傾吐自己不想讓長輩知道的事情。要是在過程中,個資已經洩露出去,有心人士已經足以用來威脅孩子,「如果你不拍私密照給我,我就要去跟你的爸媽說你做了什麼」。有時,甚至還不到洩露家裡地址或電話,光只是就讀的學校、年級、班級,就已經讓有心人士備足了威脅孩子的籌碼了。
感覺自己闖禍的孩子,有可能怕家長責備,第一時間不敢求助,反而讓加害者得到了持續威脅勒索的機會。
👆家長可以跟孩子討論:什麼是隱私?為什麼要有隱私的概念?哪些資訊是隱私不應該隨意告訴陌生人?甚至還可以跟孩子討論,自己聽了哪些糟糕的事情可能會有的反應是什麼,讓孩子知道萬一闖禍了,爸媽不見得只有責備一種反應。
3⃣.幫我看看我的尺寸有正常嗎?
有些加害者會假裝成跟孩子一樣年齡,故意先傳一張自己的相片,然後說很煩惱不曉得自己這樣的發育狀況是否正常?善良又熱情的受害者,便也一股腦將自己的身體拍給對方參考、比較了。
👆家長可以帶領孩子探討身體發育的正確知識,或者直接提供正確的知識來源讓孩子了解。
還有其他各式各樣、層出不窮的藉口,像是介紹工作、應徵模特兒,或是有可以試用的減肥藥,或者更直接地用裸照換遊戲點數、換虛擬寶物、換演唱會門票等等。總之,這些各式各樣的藉口,最後都會歸結到:傳私密照或影像。
家長光只是跟孩子說不要拍、不要傳、不要被騙,效果可能不大。不如 #跟孩子一起討論網路上可以搜尋到的被騙新聞,從這些新聞中 #破解加害者慣用的伎倆, #讓孩子有足夠的警覺心以及網路安全知識,或許反而才是對孩子最有效的保護。
現在疫情待在家期間,上網的時間與機率大大增加,也提醒家長們留意孩子們的網路安全。有關利用網路進行性剝削的相關探討,非常推薦家長、老師們來詳讀 親子天下 在2020.07的專題報導喔👍~https://reurl.cc/jqxn0y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通報 在 南投縣長‧林明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有關南投縣內發生的性平案, 因關於網路相關文章,有相關出入部分:
#縣府列出大家關心重點
一、目前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由法官調查審理,因受到 #偵查不公開及兒少法保護,除司法單位,包含縣府單位及人員 都無法介入其調查及審判過程。
在4/19受理報案後,警察單位立即按照警政婦幼案件管理系統規定,完成了通報,報請「南投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法官指揮」,#全案已移送南投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處理中。
二、監察院亦發函要求調查關於各平台相關足以識別身分之文章處理。
三、對於學校及警察分局,均由公正專家組成專案行政調查小組及及警政單位調查處理。
在此,我們要再度呼籲,請給司法單位空間跟時間。
社會大眾對於縣政公共事務評論的言論自由,我們全力捍衛
然而,台灣是法治國家,事件當事人皆為未成年,對於違反「兒童及少年權益與福利保障法」第69條、「性侵害防治法」第13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4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等法律規範:「媒體或任何人均不得公開揭示、報導、記載兒少之姓名或足以識別身份之資訊」,在主管機關的立場,也責無旁貸。
#請各位持續監督關注,但也請在法律的規範下,理性討論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通報 在 葉大華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聯合聲明】
中部「少年校園性侵案」公民團體肯定縣政府函文網路論壇下架所有未成年個資及案情資訊以保障兒少隱私權
#未成年加害者的隱私權應平等地受到法律保障
#台少盟肯認縣政府基於正視個資洩露問題而函文網路論壇下架文章的必要處置
👀完整聲明請見:https://reurl.cc/Xk2YO3
*此份聲明稿為共同連署之公民團體共同撰寫
今年度(2020年)九月份,中部爆發高中生性侵事件,本案在網路新聞、論壇等平台引起大批鄉民公審與轉發本案案情及未成年加害者個人資訊,嚴重侵犯其隱私權且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媒改盟)於2020年9月14日發布聯合聲明,譴責及呼籲各新聞媒體與網友即刻自律。( https://reurl.cc/bRGGGl )
近日,該縣縣政府已函文各大網路論壇,以違反保護涉案未成年者個人資訊之法條為由,要求網路論壇刪除本案相關文章,引起大批網路論壇使用者反彈,誤認縣政府對本案施壓。
公民團體們肯認縣政府在本案積極正視未成年加害者之隱私權,也再次呼籲民眾切勿持續跟風轉發相關資訊,尤其該案已經進入司法調查程序,各界應持理性監督態度關注此案
#不論未成年者為加害者或被害者都應蓋受到隱私權保障
#本案已經進入司法程序 #監察院也已自請立案調查
#呼籲各界還給本案理性咎責的空間
《兒童權利公約》第40條明定應對涉案兒少之隱私權予以保障,確保涉案兒少(1)有權要求獨立且公正的機關或司法機構依法公正審理並得獲得適當的法律或其他協助;(2)涉案兒少於重返社會後,能夠擁有尊嚴及價值感。
這次縣政府函文所引用《兒童及少年權益與福利保障法》第69條、《性侵害防治法》第13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4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8條等法律條文規範媒體或任何人均不得公開揭示、報導、記載兒少之姓名或足以識別身份之資訊,就是為了落實上述兒童權利公約之內涵並充分保障兒少隱私而訂定。
#網路公審無助於解決本案案情與其他性侵案件
#尊重別人的身體與性自主權應從教育做起
在本案進入司法機關審理、監察院也自請立案調查後,應讓本案交由公正的機關下達判斷。網友的無端謾罵並不能夠予以本案合理的審判結果,也會造成兒少當事人隱私洩露的疑慮,更可能造成未來雙方兒少回歸校園及社會的困難、加深性侵害案件當事人懼於網路輿論壓力而不敢揭露的害怕。
然而,仍可藉由本案在教育現場以及公開平台探討校園性侵、熟人性侵、權勢性侵等議題,檢視現行校園性侵通報制度與性教育的不足,推動性自主權與拒絕權的教育、尊重他人身體的觀念,並透過議題討論的施壓讓政府機關正視性侵防制的重要性,如此才能夠進一步減少與消弭校園性侵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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