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板橋民眾轉傳一張華江橋機車道壅塞的照片,諷刺的是相鄰的汽車道卻相對的暢通多了,據稱是因為位在機車道末端的事故車禍處理造成後方的回堵,甚至長達一個小時。
當然,這是因為突發的意外導致的堵車,但對於解決這樣的問題,有許多可以探討的議題,例如車禍處理程序、車流疏導等,理論上應該可以進行彈性調撥車道,但因為沿著車道的實體分隔限制機車行進空間,確實反映出我國長久的車種分流問題。
過去我國許多橋樑與道路,因歷史因素與機車汽車的性能差異,主管機關以安全為名大量設置各類汽車機車的車種分流、禁行機車道,甚至形成外媒驚嘆的機車瀑布奇景,但是時至今日許多市區道路快車道都已經開始解禁,以車向分流、車速分流取代車種分流甚至取消機車兩段式左轉。那麼未來橋樑或公路設置,是否也應一併檢討當前不合理的車種分流的設計?
希望政府未來能在安全前提下,逐步改善實體車種分隔,提高道路流量使交通車流更順暢,讓不合理的車種分流措施成為歷史,還給機車族一個合理的行駛空間。
#交安即國安
#機車族行車權益
#難道機車族不如puipui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0萬的網紅Taiwan Bar,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JT交通事務所』 交通部 present / a 臺灣吧 production JT每週帶你破解交通規則與歷史!...
兩段式左轉歷史 在 賈文青德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請大家看看連結貼文談到的,兩段式左轉造成的問題。
我另外想說關於機車上高速這件事。
我有兩次在沖繩租機車騎上高速公路的經驗,因為日本是125c.c.以上的機車就可以上高速公路,而日本認可台灣駕照的效力,台灣的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可以騎250c.c.以下的機車,所以就可以憑台灣的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在日本租到249c.c.的機車騎上高速公路。
P.S. 順帶一提,大家用台灣駕照去日本租車前,要到監理所申請的「日文譯本」其實只是為了要讓日本的警察與公務員看懂我們的駕照上面寫了甚麼而已,真正有效力的還是駕照本身。所以如果你沒有帶日文譯本,到日本開車騎車遇到會中文的警察攔檢查證件,直接拿台灣駕照給他看也是一切沒問題的喔!
為大家大致整理一下目前維基上記載全世界對於機車上高速的管制現狀:
https://en.wikipedia.org/wiki/Regulation_of_motorcycle_access_on_freeways?fbclid=IwAR3KKCQS9JeoIA9HT65fBelVwvM7fZ-EEAcVyTwZaVUAEVDq4_zYqd33SI4
所有機車都可以上高速公路:玻利維亞
排氣量50c.c.以上的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
歐洲:瑞士、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捷克、丹麥、芬蘭、法國、匈牙利、愛爾蘭、盧森堡、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俄羅斯、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英國
美洲:巴西、加拿大、智利、墨西哥、祕魯、美國
大洋洲:澳洲、紐西蘭
非洲:南非
亞洲:馬來西亞、新加坡、土耳其
時速可超過60公里的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德國
排氣量125c.c.以上的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日本、香港
排氣量150c.c.以上的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義大利
排氣量350c.c.以上的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印度
排氣量400c.c.以上的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菲律賓
完全禁止機車上高速公路:中國、中華民國(台灣)、印尼、巴基斯坦、南韓、泰國、委內瑞拉、越南
我想不出台灣到底有甚麼特別的民情文化歷史風俗,導致一個擁有這麼大量機車使用者的國家,可以長期對機車路權如此不友善。
#還是要說我真是想不到同性婚姻都合法了忠孝西路還是不能騎機車
兩段式左轉歷史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今天機車路權促進會跟高雄關心機車路權的市民,一起在博愛路-裕誠路口以待轉大富翁表達訴求。
在事前,我就跟交通局、警察局、研考會進行溝通,針對機車路權的訴求,以及高雄整體交通安全的改善,是否能夠聽聽市民意見?
去年四月,我跟時任交通局鄭局長及交通局同仁一起跟市民進行咖啡館論壇,論壇過程中其實很多市民有備而來,提出很多專業的交通規劃及道路設計,包含可能適合台灣參考的國外案例。
當時我跟局長取得共識,盡量讓單向兩車道,取消強制兩段式左轉(保留待轉區,但不強制待轉),後來一年內也推動四十幾處路口取消強制兩段左轉。
交通局張局長上任後,我們團隊還是持續就行人路權、身障友善交通,以及整體交通安全,不斷跟交通局同仁,到可改善路口進行會勘。
我也知道,很多道路規劃的謬誤,有其歷史背景,要在短時間完全改善並不容易,但是,政府溝通的門必須打開。
機車路權今天訴求之一,是希望能夠有代表列席高雄市的道安會報。
對此,我跟研考會主委、交通局長溝通,取得一個可行的方式。
未來,將比照環保局對民間團體定期有平台交流會議的方式,交通局張局長也承諾,會定期安排平台會議,邀請關心交通安全及機車路權的團體一起來討論,就提案進行實際的討論。
什麼可做,什麼短期無法執行,為何無法執行,等等,讓大家參與,實際來解決造成紊亂的交通設計。
市民有表達訴求的權利,市府有謙卑傾聽的責任,接下來,才是真正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