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30年未開闢的道路 公道三開工|
短短500公尺,新竹市等待了近30年,此路段由既有竹光路延伸至頂雅橋,銜接至景觀大道。過程中,面對了許多的挑戰,從行政、法令、民眾陳情,也多次舉辦公聽會傾聽民眾意見,都市計畫變更。
「安置計畫」,在去年四月第十屆第三次臨時會第四次會議中,因地上物補償費太低,我也建請修訂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 #營造物價指數按照每年七月份行政院行政院主計處調整, #非合法建物之救濟金由原本50%提高為70%。
期許在111年3月,讓我們一起見證奇蹟,完工後的公道三能夠 #建構完整的環市快速道路系統、 #促進新竹生活區域發展、 #改善區域網路結構 、#改善且提升生活圈道路服務品質。
計畫施工位置:北起竹光路與延平路一段214巷交叉口,南至客雅溪頂雅橋
契約金額:新台幣2億9850萬元(中央補助1.606億元、地方配合款1.379億元)
公道三拆遷補償案我的影音紀錄分享
https://www.facebook.com/367458410073916/videos/2939992666035851/?extid=80EhuyaPwf4mfcgg
延伸閱讀自由電子報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298451?utm_medium=R&utm_campaign=SHARE&utm_source=LINE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866的網紅陳麗娜,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壹、大林蒲遷村,農地漁民誰來顧? 一、大林蒲遷村計畫書有如兒戲 市府9月編了「大林蒲遷村計畫書(草案)」薄薄幾頁,只有原則,根本沒細節,這也能稱計畫書?這是兒戲吧? 二、大林蒲遷村農地如何處理? 有關於農地部分,所謂的草案只講依「高雄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及救濟自治條例」辦理,卻完全...
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 在 新竹水牛曾資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關於公道三拆遷補償,我又有話要說..... │
各位市民好朋友,你覺得誰的做法可以?
【公道三拆遷補償】
民進黨團的做法:
1.促修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
2.無使用執照建物補償標準調整由50%提高至70%
3.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每五年調整一次改每年調整單價
4.以實際樓層造價作為估價基礎
5.市府租金補助每戶最高72萬
時代力量 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你的做法...
1.帶拆遷戶去市府抗爭?
2.開記者會訴求? (無法滿足拆遷戶的期待)
3.造成部分拆遷戶對政府不滿?
李妍慧 Yen Hui Lee新竹市議員 施乃如鄭美娟陳建名劉康彥(小白)
你們怎麼看?
#如果你認同我說法 #你可以分享
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 在 陳建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公道三道路徵收案」昨天順利在內政部審議通過,這對新竹市民,尤其是西區客雅、南勢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大事。相關用地在今年5月就會進行徵收公告、6月發放徵收補償費,加上施工期,預期兩年內,名名和大家將共同見證引頸期盼30年的公道三正式通車。
「徵收土地」這個決定一直都非常困難,尤其台灣社會聽到「徵收」二字,總是格外敏感,特別是歷經苗栗大埔拆遷案後,更是動輒得咎,除非有足夠的正當性跟民意支持,否則,徵收案不會冒然推動。
當土地面臨開發與私人產權的衝突時,很多人的第一反應就是站在政府對立面,但我認為,徵收不完全是誰輸誰贏、誰被欺負的故事情節,多數人期待在私人產權與公共利益之間取得平衡,這個過程,仰賴的是溝通與協商。
但很可惜,我們這次看到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全黨 時代力量新竹市黨部及林彥甫 新竹市議員,面對徵收議題仍然「見獵心喜」,和地方上期待建設的民意站在對立面。做為一位負責任的民意代表,面對民眾意見,應該要展現溝通協商的本事,而非消費當事人,讓民眾舟車勞頓,多次北上內政部,用悲情的方式加深社會各界對徵收的恐懼與誤解。
#公道三案有絕大多數民意支持基礎
事實上,公道三道路是新竹市外環道路系統的2大斷點之一,完成後可以串聯台68、竹光路,跨客雅溪銜接景觀大道,未來車流可以快速藉由環狀道路來回,來疏解市區的交通量車流,提升竹市整體居民生活環境及品質。
30年了,市府總算下定決心加速新竹市的交通改善,從過去贊成戶數少之又少,到現在有將近9成民眾同意,可見大家對公道三開通的強烈期待,也顯示市府工務處協調此案的努力與誠意值得肯定。
#建名爭取提高拆遷戶補償
我並非不在意拆遷戶的權益,建名過去與議會黨團同志新竹水牛曾資程、李妍慧 Yen Hui Lee、鄭美娟新竹市議員 施乃如及劉康彥(小白)議員,甚至是同樣長時間關心的陳治雄市議員粉絲團議員花了許多時間研究,密集與市府討論,並在議會中提案,爭取修改「新竹市辦理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替拆遷戶爭取提高補償價格,以具體的方式來解決拆遷戶的問題。
修改自治條例的具體效益如下:
1.「房屋重建單價標準」比照台北市政府之標準辦理,各項目照原本提高幅度平均達30%以上;而其它附屬構造物則依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資料,以100年9月到108年4月的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漲幅給予調高5.65%。
2.無法提出合法證明文件之建築,補償標準也將由50%提高至70%予以救濟。
3.房屋租金補助高達72萬。
#安置基地準備好了
除了提高補償,市府也花費7.4億向縣府承購土地,供拆遷戶安置,安置基地土地現已點交給安置用戶。此外,市府也花費5千萬,完成安置基地上的基礎設施,包含八米道路開闢,側溝、整地、污水排、水電瓦斯和寬頻及地下排水等基礎工程。
陳情拆遷戶的意見,已從過去極力反對,轉變為如今已有部分拆除的民眾主動與我聯繫,希望向市府爭取一併徵收,甚至讓他們可以承購安置基地。
未來我會持續以務實、具體的方式,協助選民解決他們的問題,當一個真正可以解決事情的民代。
只要公道三沒通車,我的服務處就不會搬離現在延平路一段332號的位置,這是我對大家的承諾,也是我永不閃躲,正面面對拆遷戶相關意見及不斷努力向市府爭取相關補貼升級的宣示!
公共工程拆遷補償自治條例 在 陳麗娜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壹、大林蒲遷村,農地漁民誰來顧?
一、大林蒲遷村計畫書有如兒戲
市府9月編了「大林蒲遷村計畫書(草案)」薄薄幾頁,只有原則,根本沒細節,這也能稱計畫書?這是兒戲吧?
二、大林蒲遷村農地如何處理?
有關於農地部分,所謂的草案只講依「高雄市舉辦公共工程拆遷補償及救濟自治條例」辦理,卻完全沒具體內容,大家還是霧煞煞。事實上,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裡只講到了地上物補償,這就是第十八條講的「農作改良物及畜產遷移之補償標準,由本府農業局另定之。」卻沒講到農地本身的處理機制。請問農業局長:
(一) 你對大林蒲的農作改良物地訂了補償標準沒?
(二) 更重要的是,農地部分不在補償自治條例裡面,這該怎麼辦?農地也要一坪換一坪,你們會為農民請命嗎?
三、漁民部分又該如何處理?
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第十九條也講到:「水產養殖物遷移之補償標準,由本府海洋局另定之。」那麼請問海洋局長:
(一)鳳鼻頭漁港現還有多少漁民、漁船、漁具,你們是否都知道?
(二)目前停泊在鳳鼻頭漁港內舢舨共計78艘,漁船3艘,有拖網、刺網,你們要全部收購嗎?用多少價格?補償標準訂出來了沒有?
貳、君毅正勤污水管舖設問題
君毅正勤國宅社區由多棟12樓住宅大樓組成,其污水下水道於民國83年國宅開發時已配合埋設完成,污水經由地下室化糞池採壓力排往區內側溝,因區內巷道底下接鄰地下室頂板,早期以淺埋連接管及側溝截流方式辦理用戶接管,因此,必須以廢除地下室化糞池改管方式,藉以辦理實質用戶接管,達到改善環境衛生,削減河川污染源。
原計畫花1.3億,應該在2年前就完成,請問水利局目前狀況如何?
參、工業缺水問題
一、高雄每日155萬CMD,用水緊繃
高雄每日約需 155 萬噸水,高屏堰地面水每日 110 萬噸,鳳山水庫每日供應 30 萬噸,另外地下水(含伏流水)每日15萬噸,這樣的供水量已經達到極限。
二、工業區加入搶水行列,十年後缺水23萬噸
目前用水緊張,然而高雄現在還有開發中的工業園區將要加入搶水行列:
(1) 橋頭科學園區最高用水量是4萬CMD(公噸/每日)
(2) 仁武產業園區1.2萬CMD
(3) 和發產業0.55萬CMD
此外,現有的臨海工業區等也會增加用水需求,再加上民生用
水也可能成長,高雄市預估民國120年每日用水缺口達23萬噸。
三、再生水補得過來嗎?
經濟部預計公告之「水源供應短缺之虞地區」,高雄將被列為首波名單。為解決困境,經濟部打算加強再生水的利用,在再生水發展條例規範下,未來境内新設廠或舊廠擴增產線,用水量超過3000噸工業用水須強制使用50%以上再生水,新法勢將影響高雄未來之產業發展。
但單靠再生水廠,能補足23萬噸用水缺口嗎?高雄第一座已完工的鳳山再生水產可供應4.5萬噸。第二座設計建設中的臨海污水處理曁再生水廠,第一期供應臨海工業區內中鋼、中油、李長榮化工、李長榮科技、中石化等5家工廠每日3.3萬噸再生水,總經費約新台幣39億元,計畫向内政部營建署申請補助(中央補助92%,市府自籌8%),未來最高可擴充到日產 6 萬噸。
鳳山加臨海兩座再生水廠,最多只有10.5萬噸,這個離23萬噸還有很大差距,要怎麼補?
四、新設每日用水3000噸以上公司要用50%再生水,辦的到?
另一個問題是強制新設每日用水3000噸以上公司要用50%再生水,這如何強制法?做得到嗎?
五、高雄水自己用都不夠,未來竟還要支援南科20萬CMD?
南科目前用水量約21.5萬CMD,在台積電設廠後,預計在115年將會到達32.5萬CMD。我們從水利署的穩定供水方案看到,中央為了讓南科不缺水,竟然打算在「臺南高雄水源調度108年完成」後,要把高雄送水到南科由現在的5萬CMD增加到20萬CMD!
高雄水已經不夠用了,中央竟然一口氣還要抽20萬CMD的水給南科用,這會不會太誇張了?原來水利署花了幾十億做「南化高屏聯通管工程」把原水送到高屏溪攔河堰並不是支援高雄用水,而是為了南科,請問水利局長,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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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議會第十九屆第一次定期會
2019-06-14
一、各審查會審查議案報告
二、審議議案
三、三讀議案二、三讀會
雲林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附表修正草案(建甲57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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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讀會議紀錄
二、各委員會審查議案報告
三、審議議案
四、三讀議案一讀會──雲林縣辦理公共工程建築改良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附表修正草案(建甲57號)
五、審議上次會未決議案,三讀案二~三讀會──雲林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財甲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