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日,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和西園路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大樓,外牆上名為「即刻出動」的公共藝術作品已經完工。(張哲生 攝)
有人說這隻鳥像鴿子,也有人說像鳳凰,其實都合理,因為這棟大樓裡有警察局和消防隊,而警徽上頭有和平鴿,消防徽上則有浴火鳳凰。
在大樓轉角處的牆面鑲有一塊人形銘牌,上頭說明了這件作品:「警察與消防員總是在最前線的英雄,他們隨時蓄勢待發,不懈怠的形象,形成社區中一股安定的溫暖力量,作品中將警消們的忠心待命和執勤的身影佇立在街角,守護精神延伸向上幻化成展翅上騰的英姿,飛奔救援,侍立身影延伸至地面,與站在街口觀者身影連成一線,舉起手向守護英雄致敬吧!」,設計師為三三創設工作室的蔡燿丞和葉之華。
目前在臺灣若興辦公有建築物,興辦機關要依法辦理公共藝術,且其公共藝術設置計畫金額不得少於建築物造價的百分之一;而這棟大樓的造價是4億9092萬元,因此其公共藝術設置計畫之預算至少要達到490萬元。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9條第1、2項規定:「公有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且其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環境。但其價值,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因此,若是重大公共工程內含有公有建築物者,其公共藝術經費之編列,應包含其公有建築物造價之百分之一,加上其餘重大公共工程造價之最低應編列額度。而興辦機關在編列建築工程預算時,應該同時編列公共藝術經費;建築基地工程若為分期分區建造者,依據《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23條之規定,其公共藝術設置費用,可以依照建築或工程進度分期來執行。
根據「政府電子採購網」的資訊(https://tinyurl.com/longshanpolice)顯示,2020年9月1日公告之「萬華分局與消防局龍山分隊新建工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採購案」的決標金額為新臺幣4,901,207元(490萬1207元),得標廠商為三三創設工作室。
2021年4月7日東森新聞報導提及:萬華分局的公共藝術設置由文化部出資發包建造,預計在5月完工,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首座裝置公共藝術的分局。根據規定,警方動用建物造價百分之一價格的公共藝術,所以費用約490萬左右,而該藝術品從兩週前開始施工,先架設鐵片,最後再裝上「展翅高飛」的鴿子主體。萬華分局透露,作品名稱為「即刻出動」,未來正式啟用,配合LED的燈光效果會更佳絢麗,且萬華分局隔壁緊鄰消防分隊,意涵警、消永遠都隨時準備出動。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500的網紅林佳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國科會主委朱敬一,林佳龍強調,單單一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02年度預算竟要多花近5000萬聘派遣人力87人,已經有19位國科會人員調兼至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為何還要這麼多派遣人力,他質疑,這樣的人力配置及運用,明顯違背常理。 林佳龍表示,根據行政院國家...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全部完工後,我終於看懂了!像是一個人在放鴿子。那麼,你覺得像什麼呢?
2021年4月11日,張哲生攝於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和西園路口,可以看到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大樓外牆上出現了以鳥為主題的公共藝術作品「即刻出動」;有人說這隻鳥像鴿子,也有人說像鳳凰,其實都合理,因為這棟大樓裡有警察局和消防隊,而警徽上頭有和平鴿,消防徽上則有浴火鳳凰。
事實上,在大樓轉角處的牆面上有一塊銘牌,說明著這件名為「即刻出動」的公共藝術作品:「警察與消防員總是在最前線的英雄,他們隨時蓄勢待發,不懈怠的形象,形成社區中一股安定的溫暖力量,作品中將警消們的忠心待命和執勤的身影佇立在街角,守護精神延伸向上幻化成展翅上騰的英姿,飛奔救援,侍立身影延伸至地面,與站在街口觀者身影連成一線,舉起手向守護英雄致敬吧!」
目前在臺灣若興辦公有建築物,興辦機關要依法辦理公共藝術,且其公共藝術設置計畫金額不得少於建築物造價的百分之一;而這棟大樓的造價是4億9092萬元,因此其公共藝術設置計畫之預算至少要達到490萬元。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9條第1、2項規定:「公有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且其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環境。但其價值,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因此,若是重大公共工程內含有公有建築物者,其公共藝術經費之編列,應包含其公有建築物造價之百分之一,加上其餘重大公共工程造價之最低應編列額度。而興辦機關在編列建築工程預算時,應該同時編列公共藝術經費;建築基地工程若為分期分區建造者,依據《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23條之規定,其公共藝術設置費用,可以依照建築或工程進度分期來執行。
根據「政府電子採購網」的資訊(https://tinyurl.com/longshanpolice)顯示,2020年9月1日公告之「萬華分局與消防局龍山分隊新建工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採購案」的決標金額為新臺幣4,901,207元(490萬1207元),得標廠商為三三創設工作室,現場施工告示牌所記載的施工期間為2021年3月15日至4月9日。
2021年4月7日東森新聞報導提及:萬華分局的公共藝術設置由文化部出資發包建造,預計在5月完工,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首座裝置公共藝術的分局。根據規定,警方動用建物造價百分之一價格的公共藝術,所以費用約490萬左右,而該藝術品從兩週前開始施工,先架設鐵片,最後再裝上「展翅高飛」的鴿子主體。萬華分局透露,作品名稱為「即刻出動」,未來正式啟用,配合LED的燈光效果會更佳絢麗,且萬華分局隔壁緊鄰消防分隊,意涵警、消永遠都隨時準備出動。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年4月7日,臺北市萬華區桂林路和西園路口,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大樓外觀的公共藝術作品「即刻出動」接近完工,已經看得出是一隻展翅高飛的鴿子。(張哲生 攝)
目前在臺灣若興辦公有建築物,興辦機關要依法辦理公共藝術,且其公共藝術設置計畫金額不得少於建築物造價的百分之一;而這棟大樓的造價是4億9092萬元,因此其公共藝術設置計畫之預算至少要達到490萬元。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9條第1、2項規定:「公有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且其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環境。但其價值,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因此,若是重大公共工程內含有公有建築物者,其公共藝術經費之編列,應包含其公有建築物造價之百分之一,加上其餘重大公共工程造價之最低應編列額度。而興辦機關在編列建築工程預算時,應該同時編列公共藝術經費;建築基地工程若為分期分區建造者,依據《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23條之規定,其公共藝術設置費用,可以依照建築或工程進度分期來執行。
根據「政府電子採購網」的資訊(https://tinyurl.com/longshanpolice)顯示,2020年9月1日公告之「萬華分局與消防局龍山分隊新建工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採購案」的決標金額為新臺幣4,901,207元(490萬1207元),得標廠商為三三創設工作室。現場的施工告示牌所記載施工期間為2021年3月15日至4月9日。
在大樓轉角處的牆面上有一塊銘牌,說明著這件名為「即刻出動」的公共藝術作品:「警察與消防員總是在最前線的英雄,他們隨時蓄勢待發,不懈怠的形象,形成社區中一股安定的溫暖力量,作品中將警消們的忠心待命和執勤的身影佇立在街角,守護精神延伸向上幻化成展翅上騰的英姿,飛奔救援,侍立身影延伸至地面,與站在街口觀者身影連成一線,舉起手向守護英雄致敬吧!」
2021年4月7日東森新聞報導提及:萬華分局的公共藝術設置由文化部出資發包建造,預計在5月完工,是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首座裝置公共藝術的分局。根據規定,警方動用建物造價百分之一價格的公共藝術,所以費用約490萬左右,而該藝術品從兩週前開始施工,先架設鐵片,最後再裝上「展翅高飛」的鴿子主體。萬華分局透露,作品名稱為「即刻出動」,未來正式啟用,配合LED的燈光效果會更佳絢麗,且萬華分局隔壁緊鄰消防分隊,意涵警、消永遠都隨時準備出動。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國科會主委朱敬一,林佳龍強調,單單一個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02年度預算竟要多花近5000萬聘派遣人力87人,已經有19位國科會人員調兼至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為何還要這麼多派遣人力,他質疑,這樣的人力配置及運用,明顯違背常理。
林佳龍表示,根據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7條規定:「...為應業務需要,得分組辦事,所需人員,均由有關機關就其現職人員中調兼,在原服務機關支薪...。」國科會為應科發基金業務需要,已依該規定由國科會調兼19名現職人員至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再加上102年度編列超時工作報酬123萬3千元,不能理解為什麼還需要這麼多名派遣人力。
林佳龍指出,國科會聘僱人總計263人,占預算員額比率高達近40%,現又想於於科發基金編列派遣人力經費,僱用派遣人力共87人,占該會預算員額數亦高達33.1%,辦理的業務涉及經常性及核心性質之公務工作,這樣的人力配置及運用,明顯不合情、不合理也不合法。
另外,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依目前規劃進駐對象以具研究性質之政府機關為主,102年度預計赴國外招商,然至哪國考察什麼尚未確定,招商對象未明,另外還安排參訪文化創意產業區之規劃設計,也不是科學工業園區營運範圍,國科會竟編列出國旅運費49萬8千元,林佳龍亦將提案將其刪除。
林佳龍表說,補助優秀學者,以及促進國際研究機構合作,有許多是要有水到渠成的條件,不能硬推並且用消耗預算的思考來推動,應該改用類似國發基金的方式,成立專項基金,並且用獨立委員會審查的方式來推動,避免浪費國家寶貴的財政資源,有時候當年沒有適合的案件,存下來的錢也才能預備給真正重要且大規模的案子。
林佳龍說, 中科台中園區的公共藝術設置(第一階段)編列了20,442千元,他質疑為什麼這種不是核心功能的工程,要編列經費建置,為何不能讓企業以實物方式捐贈?他建議,不如多思考如何重新檢討與強化中科內部必要的防災基礎建設,如防震防水等等部分的考量,以因應近期中部地區再度頻繁的地震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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