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門質詢】
昨天教育部門質詢,我分別就北流和北藝的親子衛廁空間、特教心理評量工作以及台北市國高中髮禁、衣禁的問題進行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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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全新完工的不合格建築? 北流、北藝尿布台數量不足法規所需
臺北流行音樂中心 Taipei Music Center、臺北表演藝術中心 Taipei Performing Arts Center是柯文哲市長「5+3無圍牆博物館」政策的重要地標,但是我與我的團隊卻發現北流、北藝內的尿布台、親子廁所等硬體設備嚴重不足,且低於內政部《公共場所親子廁所盥洗室設置辦法》所要求的數量。我主張,文化局及經營單位應儘速改善。
北藝即將落成,明年夏天重要的「臺北兒童藝術節」,將可能使用北藝的展演空間舉辦,然而北藝中心全棟11層樓,居然只有 #3個尿布台,且全數設在低樓層!讓有使用需求的家長上下奔波、大排長龍,成為兒童不友善建築,應該立即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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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北流已啟用的「表演廳」與今年7月即將開幕的「文化館」,雖有親子廁所設置,但廁間外側、平面圖和路線引導標誌上,卻沒有任何相關標示!這讓有需求的家長不知何去何從。而設有4個中小型表演空間、25間店舖與排練室的「產業區」(南基地),也沒有設置任何的尿布台、兒童安全座椅、兒童馬桶,完全不合乎現行法規。
另外,許多臺灣優秀的樂團如,像是CHTHONIC 閃靈、滅火器 Fire EX.、旺福軍方專頁 Won Fu等,他們的成員都會帶著孩子參加演出、音樂祭。因此,表演場地也應在演出後台建置相關親子設施,才能真正打造友善的文化環境。不過,目前北流後台也是沒有這些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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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求,北藝、北流應該補足不足的親子衛廁設施,北流不只應該改善標示,也應在後台區設置親子衛廁設施。
文化局長蔡宗雄承諾,北藝部份在法人進駐後會進行改正。開幕前會把新舊法令之間的差異進行處理。至於北流,文化局則表示北基地部份已經有盤點,正在研議如何改善。南基地在七月法人進駐後也會進行盤點改善。董事長黃韻玲在議會承諾,會在開幕前完成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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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特教心評福利北市吊車尾,急待發展心評專職化
特殊教育心理評量的工作,是需要相當專業的能力,在進行測驗、蒐集資料、判讀、撰寫報告上是耗時且繁瑣的,因此不論在歐洲、美國、澳洲、香港等地,都是交由 #心理師 執行,然而台灣卻是由特教老師兼任心評人員。
近年台灣特殊教育的需求持續增長,使得特教老師除了本職課務負擔外,經常 #被迫無償加班,或由代課老師處理課務,連帶也侵害特教生的 #受教權。除了負擔超重外,另一項嚴重問題,是在進行特殊教育學生鑑定時,由於各個縣市判斷基準不一,缺乏一致客觀判準,導致心理評量工作經常各行其事、自由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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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心評人員的福利與規範,全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訂定。我發現台北市的校內心評竟無提供任何施測費、無公假派代、沒有案量上限,僅一學年停課五天,但特殊生的需求仍須持續處理,福利是六都之中的 #最後一名,甚至落後於許多縣市!
我要求教育局即刻擬定優化待遇的方案,應提供公假派代、設置案件上限,在短期內減緩心評工作的壓力,並朝向「#心評專職化」的長期目標發展,不要再犧牲特教生的權益。
對於我的質詢,教育局長曾燦金則表示,相關工作依不同項目有微薄的施測費,魏氏智力測驗250元,其他項目有100到150元左右,撰寫報告另有150元的報告撰寫費。據了解這些微薄的施測費是在跨階段及校外支援心評才有提供,但教育局已承諾會再優化。
我也要求教育局應與心理師公會、特教基層老師研討,研究各國狀況、衡量實際需要進行盤點檢討,訂出心評工作專職化期程。教育局長承諾我,將在三個月內完成檢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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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蓄長髮可以維護健康? #市府放任華岡明顯違法
教育局陳素慧副局長,日前已承諾會在今年6月前,讓北市全數學校解除髮禁衣禁。這個市府的承諾,媒體都有廣泛的報導。但是,我們台北市的華岡藝校竟以「藝術型學校」、「課程需求」為由,不打算在今年6月前修正髮禁規定。
教育部國教署的《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規定之原則》已明定,不論是通用性規範,或實習、實驗課程的特殊要求,均只有在「防止危害安全、健康、公共衛生或防止疾病傳染」所必要時,才可限制學生髮式,絕不能恣意規範!
以華岡藝校舞蹈班的服儀規範來說,它嚴格限制女生務必「#蓄長髮」,#不得剪瀏海、#層次不得超過六公分。這些強硬規範,已超出「維護安全、健康」的限度。且學生若須修剪,依校規還需經導師、任課教師及科主任同意,已嚴重侵害學生的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而教育局竟以華岡為「藝術型學校」、有「課程特殊需求」為由,放任違法的校規繼續施行,明顯督導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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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依國教署規定,針對違反服儀規範的學生,學校僅得採取6種「正向管教」措施,任何的繞道處罰都是違規。
可是,我們文山區的景美女中,卻在今年1月時修正校規,明定違反服儀規定會口頭糾正、要求書面反省,但逾期未繳回書面反省仍記警告,成為明文的繞道處罰規定!
這樣的情況,在市府教育局4月盤點全市國高中服儀規範執行情況時,毫無留意,因而宣稱北市國高中實務執行上,已無任何處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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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教育局應即刻協同所有違規學校確實盤點校規,在6月底前完成全面解禁。我也要求,教育局應重新盤點尚有繞道處罰規定的學校,並確實協助改正。教育局承諾,會就相關問題進行處理。我也會持續追蹤教育局的處理、改善狀況!還給學生,應有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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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 #文山 #林穎孟
問政報告 https://yingmeng.pros.is/report2020fw
陳情與免費法律諮詢請洽 https://forms.gle/pG7YjamwHcN1735d7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 在 洪孟楷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針對OTT專法評論,孟楷長期關注台灣影視發展及網路平台健全,歡迎共同討論!」
名家論壇》洪孟楷/OTT專法,別把台灣影視產業壓垮
OTT 專法(網際網路視聽服務法)草案千呼萬喚始出來,這部領先全球的網路視聽管理辦法短短 20 條,扣除頭尾定義等,真正核心概念卻可用「捉大放小」、「拒陸之外」、「助台無力」三概念來一言敝之,如果真如行政部門所訂來實行,只怕台灣影視產業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OTT 專法別變成壓垮台灣影視的五指山。
過去台灣影視也曾執亞洲之牛耳,譬如二十年前的流星花園轟動一時,捧紅 F4 等當紅男星;十年前的犀利人妻,也讓華劇成為焦點。所以台灣影劇絕對有亞洲共鳴,而過去變化多端的孫悟空,如今面對網際平台大者恆大的趨勢,以及韓國、日本、大陸等戲劇產業的蓬勃發展,如果還面對我國政府如同如來佛祖般的自以為無所不能,想包山包海什麼都管,訂出一個 OTT 專法,這還未管理別國平台,恐怕台灣戲劇就先已被壓垮在山下。
所以,早在 OTT 專法修訂過程中,今年五月本席就招集 NCC 、陸委會、文化部等相關部會與近五十名業界代表齊開公聽會,目的就是避免行政部門法規制定時閉門造車,推出不合時宜或傷人一千、損己七百的法令;然而,草案目前出爐後,卻只是再一次讓影視業界感到失望。
首先,「捉大放小」是 OTT 專法對於規範的平台的準則,然而,此準則卻沒有「標準」可循,依專法第六條規範「主管機關得考量使用者數量、營業額、點擊數、流量、市場影響或其他重大公共利益等」業者需要納管,但這些客觀的數字卻沒有標準,多少使用者數量需要納管?營業額一年需達多少?點擊一千萬次算多嗎?流量每天 50 萬人次達標嗎?這些都應當明白規範清楚,卻含糊帶過;而最後預留其他重大公共利益伏筆,換言之,還是主管機關 NCC 說了算。
往後會不會誰的名氣大,就有可能被盯上?誰的關係硬,就能夠不被納管?這不是法治、而是人治!而這正是台灣自豪法治社會最不應該存在的解釋空間。
再者,陸方 OTT 平台一律禁止,不在此專法管理範圍,這是「拒陸之外」。我跟某些執政黨委員不同,並沒有使用陸方 OTT 平台,然而別忘記,台灣可是有超過 600 萬人次下載相關平台的使用,這樣一禁,卻仍放任陸劇在有線無線電視頻道上播放,會否太鴕鳥心態?再者,網際網路是無國界,即便明文禁止「代理經銷」大陸 OTT 服務,相關業者仍可透過非大陸地區,在海外找代理商,設置伺服器繞道來台, OTT 專法依舊管不到。
所以,把陸方 OTT 向外推,就代表有在管制了?執政黨要做政治意識形態的操作民眾能夠判斷,不需多言。但我只想問一句,放手不管就以為對方被排除在外,這樣的阿 Q 勝利法到底是愛台灣還是害台灣?
最後,「助台無力」則是本次 OTT 專法最令人失望之處,作為領先全球第一部 OTT 平台管理法令,以公權力要求每個平台內容有多少比例的台灣戲劇,或是每年營收需拿出多少比例納入影視基金,專款專用扶植台灣影視人才的培育和創作的補助,這才能夠激發正向的循環。
如同現在 NCC 針對有線電視頻道規定,在各台黃金時段中,每年需有一定比例要「首播」台灣發行製作的作品,譬如電影台,每年需要首播多少部台灣新片,業者就會想方設法去購買,或投資拍片,以達到標準。當然,這樣的比例是否符合現實,也有檢討的空間。但 OTT 平台多是跨國大企業,其資本雄厚,且製作團隊專業,發行也有其專業,如果能於法令內制定每年需有一定比例的台劇,則能誘發 OTT 平台業者購買或投資台劇的可能性,對於台灣戲劇絕對有正向幫助。
君不見,無論是 HBO 投資的「通靈少女」、 Netflix 所共同發行的「誰是被害者」,在在都呈現高水準的拍攝製作,而這也成為該平台的當紅戲劇。所以 OTT 專法應該保持棍子跟蘿蔔兼施的彈性,規範要求一定比例的台劇,但是讓業者自行投資找尋,而非只是政府編列預算補助。業者的眼光和專業,且有收視壓力( OTT 平台看的應該是點擊率),才能拍出藝術及商業兼具的作品,也更有推廣的價值。
簡言之,兩個月內的公告期,加上政府召開的公聽會,上述三項重點希望有關單位能聽進修正,而未來進立法院,也會推出相對應版本來討論;民進黨要藉由修法來偷渡政治意識型態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但請別用 OTT 專法來殘害台灣的影視產業,在缺乏立法先例,也沒有他國執行經驗可參考的情況下,搶先全世界所訂立的專法,以為自己是如來佛祖?卻恐怕讓此專法成為壓垮台灣的五指山。
https://www.nownews.com/news/forum-2/5050066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 在 呂維胤-為你打拼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再過幾個小時就要邁向2020🎉,2019的最後一天維胤來向大家報告2019年下半年度維胤和服務團隊做了哪些建設及努力💪。
未來維胤會持續推動各項建設,繼續拚,努力監督市政。若想知道更多資訊歡迎來詢問維胤並多多關注粉專,掌握第一手消息哦!
2019下半年大事紀電子圖檔:https://weiyintainan.pse.is/PGLSX
第三屆第三次臨時會+第二次定期大會總提案數103件
(主要提案26+連署提案77)
詳細提案內容電子檔:https://weiyintainan.pse.is/PPHLW
----------------主要提案----------------
👪民政:
案號7-建請市府增設松安里公園及活動中心。
案號8-建請市府增設大林里活動中心。
案號9-建請市府增設郡南里活動中心。
案號28-建請議會即時轉播增設手語轉播。
案號7-建請市府增加安億公園維護經費。
案號17-建請市府將淺草里內的中正里活動中心,改建為結合遊客中心的複合式活動中心。
案號18-建請市府增設王城里活動中心。
案號26-市府應通盤檢討現有之無障礙空間。
🏫教育:
案號3-建請市府舉辦「運河藝術節」。
案號1-建議爭取大港開唱。
案號12-市府應協助推廣英語互動廣播學習計畫。
案號13-市府應協助學校爭取社區共讀站。
案號14-市府應於不義遺址現址設立解說牌以還原歷史。
案號16-建請市府改善市立圖書館之無障礙空間。
案號28-建請臺南市教育局給予本市代理教師完整的一年聘期。
案號36-敬請改善體育場籃球場逢雨積水之情況,保障球友安全。
👷♂建設:
案號49-強烈反對臺南市肉品市場股份有限公司安南場遷併善化場,以維護市民食品安全健康。
👩🏻✈️保安:
案號10-建請市府於新興國小後門周遭設置T bike 公共自行車租賃站。
案號15-建請市府於鯤鯓景觀橋下設置T bike 公共自行車租賃站。
案號3-建請市府加置「警用肩燈」夜間設備。
案號36-應發予各里里長公務停車證。
🏗工務:
案號11-建請市府向國防部申請除役飛機置放於大恩特色公園。
案號12-建請市府加高永華國小前日新溪橋墩,保障學童安全。
案號52-建請市府將漁光大橋設置 LED 光雕造景,打造為具有地方特色意象之景觀橋。
案號54-建請市府將濱南路納入路平專案。
案號56-建請市府將中華南路一段、二段(國民路-金華路一段)納入路平專案。
----------------連署提案----------------
👷♂建設:
案號1-台南市區公園流浪狗安置問題。
案號25-建請市府應從根本解決廚餘問題,鼓勵民間投資設立廚餘處理廠,或由市府籌資設立。
案號41-安全有尊嚴的如廁是每個人的需求與權利,建請無障礙廁所普遍設置照護床,讓使用者有尊嚴、安全如廁,更減輕照顧者的負擔。
案號42-東山區高原里科尾(東原高幹 229-山原高幹 205)產業道路,因既有柏油路面老舊破損,路面凹凸不平影響行車安全,建請市府盡快編列預算修復,以維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案號43-建請市府有效提高市民投保相關農漁產保險投保之意願。
案號44-積極推動推廣清真認證,開拓本市漁產及農特產品之穆斯林市場。
案號45-建請新營第二市場部分應保留為當地特色保留區。
案號47-建請推廣台南咖啡店使用東山咖啡,創造地方連結,製造雙贏。
案號48-建請農業局,荔枝椿象暨秋行軍蟲噴藥防治作業應同時多區進行,避免荔枝椿象暨秋行軍蟲到處流竄,失去成效。
案號56-為促進產業發展、增加在地就業,建請市府向經濟部爭取國八東段、位於新市永就里的「番仔寮工業區」。
案號57-為維護校園健康,公費疫苗不能獨漏教師。建請市府安排教師與學童在第一順位施打公費疫苗。
案號61-建請市府「農業相關用地」及「農地周邊」,不得設立掩埋場。
👪民政:
案號6-建請市府編列預算興建北區長勝里活動中心。
案號24-為滿足準公共托嬰中心業者與主管機關間的溝通需求,建請社會局建立更完善之「托嬰中心主管聯繫會議辦法」,並確保各方意見能在會議中納入討論。
案號25-準公共化托育政策,對業者的稽查過於頻繁瑣碎,建請社會局納入家長、業者、相關團體意見,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稽查流程。
案號5-建請重大或爭議公共政策納入公民討論機制,正式入法 為公民參政建立制度化渠道。
案號30-建請打造市民引以為傲、觀光客蒞臨朝聖的旗艦型親子場館。
案號31-因應 2026 年「超高齡社會」即將到來,建請市府規劃設立人性化的住宿式老人福利機構,使老人能在溫馨舒適的環境安享晚年。
案號32-建請社會局評估並向中央提案,放寬與修正《老人福利機構設立標準》中對營利團體的限制,使民間營利團體能參與老人福利機構的設立,促進市場永續發展。
案號41-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積極推動將母語認證列入公務人員職級升等遷調或臺南市各局處招考人才等考試用人之加分評比項目。
案號43-建請民政局重新審視清明掃墓接駁車路線規劃,並建議試辦白河、柳營等路線。
案號45-很多家長獨自在家帶小孩時,總是會有需要臨時出門的狀況,但情急之下哪找得到人幫忙顧小孩?有鑑於此,建請市府辦理「定點計時托育」,讓家長出門辦事更放心!
案號46-單親家庭補助申請須等經法院證明始符資格者,建請市府應研議提供暫時性補助措施,俟取得證明後應採溯及既往原則補發其自單獨負擔撫養之時點至核准期間內之相關福利。
案號47-建請市府儘速設置新化區及安定區親子悠遊館,建構友善育兒環境。
案號48-建請市府研議「未成年懷孕及未成年父母服務方案跨局處整合服務計畫」,將相關具體作法詳加載明,以維護兒童及青少年健康成長及其人格發展。
案號50-建請社會局針對幼兒、兒童相關政策資訊,應準備東南亞語言宣傳品,或確保能妥善傳達與新住民。
🏫教育:
案號2-為共創多贏,建議文化局應請相關得標廠商與地方社區加強互動與溝通。
案號3-各公立高中、國中、國小學校都應設置風雨球場。
案號22-建請將體育處升格為體育局,增加編制及資源,以強化競技體育及落實全民運動的健康城市願景。
案號24-市區公幼供不應求,建請增設公立幼兒園照顧青年家庭,並於偏鄉推動私幼公共化,讓有限教育資源發揮最大效益。
案號35-建請市府跨局處整合並整體規劃,推動在地創生將「祭典文化季-廟會嘉年華」, 仿效日本年度超人氣十大祭典活動型態,強化南關線在地文化資產傳承與保存, 為臺灣留下無價的文化瑰寶。
案號37-為了讓外配有學習的機會,請各校針對國、台語言開課。
案號38-請教育局關切安親班接送載運學童是否符合規範。
案號41-建請市府全力爭取辦理亞洲盃女子足球賽,並將新營體育場設為主球場,以增加原縣區之國際能見度。
案號42-建請儘速編列預算讓大新營各區皆有數座太陽能光電風雨球場供學生和社區民眾可全天候使用,落實強國必先強身的政策口號。
案號44-建請黃偉哲市長與文化局向教育部爭取國家圖書館南部分院應參考芬蘭中央謳歌圖書館,採「公民參與」、「以人為本」概念營運。
👩🏻✈️保安:
案號18-由北區往永康方向,中山南路與東橋一路交叉口,應設立左轉道及左轉號誌燈, 並依需求拓寬,增加上下班時間的交通流暢度。
案號21-兵工廠外標案要能顧及本市計程車生計。
案號11-東區部分路口紅綠燈秒數配置問題。
案號28-新市區公所前應設置行人專用號誌,增加行人安全與行人便利。
案號34-建請消防局賡續辦理義消救災訓練與消防衣補充更新,俾便支援消防協勤,確保本市市民身家財產安全,並減緩消防人力不足問題。
案號35-建請臺南市府針對住宅火警警報器之推廣申裝業務,加強橫向聯繫,並協調消防局、社會局與民政局就既有業務執行時共同分擔協力,期能發揮住警器政策最大效能。
案號37-建請警察局針對永康、安南、新營、東區、北區、仁德、佳里等 7 區的大型車內輪差安全宣導。
案號41-建請公設消防栓管理權責回歸自來水事業。
案號45-建請研議新營區繁忙路段之停車格收費之可行性,以提高周轉率。
案號46-建請市府向交通部爭取大新營地區觀光公車(或市府自辦),串聯溪北地區觀光資源。
案號47-建請參考韓國釜山多大浦夢幻夕陽噴泉表演,在臺南市沿海區域或是新營體育場廣場,評估施做音樂噴泉表演,帶動觀光人潮。
案號54-建請參考韓國釜山多大浦夢幻夕陽噴泉表演,在臺南市沿海區域或是新營體育場廣場,評估施做音樂噴泉表演,帶動觀光人潮。
案號55-希望自 2020 年起,臺南市聖誕跨年相關活動能夠溪北、溪南各一場,以增加溪北參與機會。
🏗工務:
案號2-建請市府於公園內增設植栽名牌。
案號3-請市府活化平實公園。
案號4-建請市府推廣植樹運動,並可搭配植樹節活動。
案號12-現有公園若無廁所,是否有指標圖示附近廁所或結合友善商店提供廁所服務。
案號55-建請市府將西門路段(健康路-永華路)納入路平專案。
案號105-建請於鹽水區岸內大排流水彎入大眾廟前設置污水處理廠。
案號106-建請市府儘快改善新營區農地重劃區埤寮段 498 地號及許丑段 341 等地號農路,以維護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案號107-建請市府儘快改善後壁區土溝重劃區東西十七路及土溝重劃區東西十路改善工程,以維護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案號108-建請市府儘快改善新營區太子宮段太子宮小段 1233 等地號農路改善工程,以維護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案號109-後壁重劃區第五六工區 H6 路,因既有柏油路面老舊破損,路面凹凸不平影響行車安全,建請市府儘快修復,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案號117-歸仁區六甲里六甲路與台 39 線排水改善計畫二,建請市府儘速辦理,以改善歸仁區六甲路、勝利路與台 39 線每逢大雨必淹問題。
案號118-建請工務局協助解決善化區興華路 223 巷,10 米都市計畫道路開闢工程。
案號119-建請市政府儘速辦理「南 140 線(南 177 線至南 140-1 線路段)道路改善工程」,以利行車安全。
案號120-建請市政府儘速辦理「善化區光明路道路改善工程」,以利行車安全。
案號121-建請市政府儘速辦理「善化區和平路道路改善工程」,以利行車安全。
案號123-對於私有土地存有公用地役關係,相關法規應明確訂定,以減少相關爭議。
案號124-因 172 縣道拓寬而遷移之樹木應妥善照護,建請另尋種植場所。
案號125-民國 109 年與 110 年淹水感知器增設,應優先考慮後壁、鹽水、新市、麻豆、下營、學甲 6 區。
案號139-為優化永康忠孝路交通機能,建請市府加速推動忠孝路南段拓寬,並規劃忠孝路銜接中山南路口截彎取直工作。
案號140-為加速南科擴編及完善周遭生活機能,建請市府完成樹谷大道南延計畫。
案號141-建請市府積極建置永康西勢銜接新化崙仔頂之「新灣橋拓寬」工程。
案號142-建請市府儘速完成永康砲校拆遷工程,將原砲校基地永康創意生活園區納入「2024 台南建城四百年」計畫。
案號143-為加速南科擴編,建請市府積極與中央配合,完成看西農場治水計畫。
案號144-為完善三爺溪水環境,建請市府提升防洪標準,針對三爺溪治水臚列長程清單。
案號145-為促進新市發展,建請市府擴大新市都市計畫。
💼議會提案:
案號145-建請民政局重新審視清明掃墓接駁車路線規劃,並建議試辦白河、柳營等路線。
#支持警消最強後盾
#推動教育平衡差距
#改善城市協助弱勢
#監督市政強力問政
#傾聽民意改善環境
#2019下半年大事紀
公共藝術設置辦法修正 在 公共藝術計劃在PTT/mobile01評價與討論 - 牙科醫療資訊整合站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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