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桃園市中壢區傳出一起家暴毆打女童致死案。40歲謝姓男子疑因3歲女兒不聽話、說謊等,竟用「不求人」、甩巴掌方式,毆打女童直至全身瘀青,謝男6日凌晨發現女兒呼吸發生異樣,隨即送醫急救,但到院前已無生命徵象。
■女友竟認為正常管教
警方清晨6點左右接獲醫院通報,隨即到醫院帶回謝男偵訊。警方調查,謝男與其同住女友在醫院時情緒相當鎮定,一語不發。警訊時謝男供稱,兩天前因為女兒不聽話、說謊等行為加以管教,並強調「僅動手1、2次而已,沒想到會這麼嚴重」。被列為關係人的謝男女友,認為只是「正常管教」,所以沒有勸阻[1]。
■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兒虐案通報中,約有4成都是不當管教造成。專家建議,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且應注意自身情緒,可先深呼吸再跟孩子講道理。
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簡任視察林春燕表示,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2016年曾有一個全球的調查,發現2到4歲的幼童中,有75%受到經常性的暴力管教,呼籲國際政府能立法禁止體罰。林春燕簡任說,台灣的教育單位很早就有相關立法,禁止教育單位體罰學生,但在家長端,並沒有類似的立法。家長也普遍認為,孩子就是要管教才能避免做錯事。
但根據統計,保護司受理的兒虐案中,有約4成都是不當管教。林春燕簡任表示,家長的出發點是教養,但當孩子做錯事,家長可能一時情緒激昂,力道就失控。不當管教的方式包含甩巴掌、用水管、棍子等工具打小孩,可能造成孩子嚴重的身心靈創傷。
保護司建議,「教」孩子不應是「教訓」孩子,「教」是溫和堅定的溝通;「教訓」可能只是家長情緒的發洩。家長在面對孩子做錯事、需要給予教導時,應先深呼吸、平撫自身情緒,再好好處理孩子的問題。
阮綜合醫院身心內科林奕萱醫師表示,根據美國兒童精神科醫學會的資料,體罰可能造成孩子自尊低落、容易害怕家長或照顧者,也會認為「打人是被允許的行為」,有較高風險會霸凌其他小孩、有攻擊行為,或造成人格發展的一些狀況,如可能偷竊、虐待動物等,也可能比較容易憂鬱或焦躁[2]。
■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
若把兒童虐待界定視為從黑到白的光譜,屬於「黑色」的兒童虐待案例,像是家庭內的亂倫、照顧者吸毒酗酒無法戒斷、長期毆打孩子成重傷和致死等狀況。此類加害人多是患有精神或心理上疾病,需要專業協助治療,而所觸犯的犯罪行為則須負法律責任,認定為兒童虐待是無庸置疑的。
而光譜上灰色地帶通常是家長的「動機」不是加害兒童,發生的狀況往往是面對孩子難以掌控的脫序行為,因為缺乏育兒知能,加上情緒失控,導致責罰失手形成孩子身心上的傷害,其傷害程度符合兒虐指標,若結果是符合兒童虐待指標,沒有灰色地帶,但何以兒保單位要考量「動機」,而認為是不當管教?
許多慈祥有愛的父母,當孩子脫序哭鬧、無法溝通又遇到自己疲累缺乏耐心的時候,也會開玩笑地說能夠體諒兒虐父母崩潰的心理狀態了。當然若能夠用開玩笑表達自己的情緒,表示理智還能控制自己,不會對孩子作出傷害的行為,而許多容易情緒失控出手過重變成管教過當的家長,多已是本身長期深陷婚姻失和、經濟壓力或缺乏社會資源等因素所致。
孩子「脫序」的原因,可能是長期生活在不穩定的環境,如:父母「跑路」,屢換居所而缺乏安全感、日常基本照顧,如:三餐不定,營養衛生不足的疏忽造成生理上不適、情感總是被冷漠對待,如:缺乏心理上的同理慰藉而沒有存在感;或是孩子本身有特殊狀況,如:過動傾向的孩子等,孩子最後只好用「脫序」來表達需求,但父母自己已無能量和能力了解孩子的需求。
針對明顯位於「黑色」地帶的兒虐案,完善的兒童保護制度一定會評估人身安全,立刻安置受虐兒童,安排寄養家庭或育幼機構提供適當的照顧,以修復心中的創傷[3]。
■父母親應如何區分合理管教與身心虐待?
▸「管教」指的是以正向、支持的方式示範或告訴子女其應有之行為。
▸「虐待」則是以憤怒、負向的方式對待孩子。
▸「管教」是父母與子女均知道管教的原因及其行為的結果為何。
▸「虐待」則是父母單向、強制的壓迫,子女無法知悉自己為何遭受不當之對待。
▸「管教」是出於協助子女學習自我負責需要、有合理管教原則(符合兒童的年齡及身心發展)、並給予具體說明。
▸「虐待」則是出於父母自己的情緒需要、以不當的方式(如恐嚇威脅)、缺乏一致或合理的管教原則、未加說明。
▸「管教」是允許子女去練習父母所期望的行為,錯誤仍有更正的機會,所以子女可從中得到成長、學習。
▸「虐待」則是當子女有錯誤即會受到嚴苛的處罰,而讓子女認為自己就是一個"壞人",子女無法內化紀律,反與父母關係更為不信任與仇恨。
◉例如◉
▸(管教)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爸爸選擇帶著小明前往洗手間洗手並再次提醒飯前洗手的重要性。
▸(過當管教/虐待)為了讓5歲小明學會吃飯前要洗手的習慣,當爸爸發現小明沒有洗手就來吃飯時,剛好爸媽又因家用衝突,爸爸隨即拿棍子責打小明的手腳,並不准小明吃飯,因為他沒洗手[4]。
■親權與懲戒權的行使界線
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根據媒體日前報導,一名「虎爸」因為不滿女兒表現不佳,接連以電蚊拍、皮帶或腳踹體罰,導致女兒受傷,最後被高雄地方法院以傷害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
民法第1084條第2項和1085條規定,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保護、教養的權利義務,甚至可以在必要範圍內懲戒子女。然而,上述的報導為民法規定帶來一個問題:「父母對子女的懲戒和教養權是否有界限?」
基於父母的親權和懲戒權,父母可以在必要範圍內處罰未成年子女,只要處罰的原因和手段是在必要限度內,就算處罰造成子女身體或精神上的痛苦,父母也可以阻卻違法。
但關鍵就在於「必要限度」,必要限度的標準,可以分成幾個層次來探究。首先是懲戒的目的,懲戒必須是為了矯正、改善子女的不當行為。而不是出於矯正目的的處罰行為,就不能認為是必要的懲戒。例如為了發洩情緒而痛罵或痛打子女,就不是必要限度的懲戒。
其次,手段的強度也必須斟酌,一方面當然是處罰手段本身不能太過激烈,例如用水果刀割傷子女、把子女倒吊起來抽打,無論如何都是太超過了,當然不屬必要限度。另一方面,手段的強度也必須與懲戒原因相結合,懲戒原因愈瑣細,允許的手段就愈輕微。講白了,就是殺雞不能用牛刀,孩子上課睡過頭以及在學校犯錯被記過,這兩種情況所允許的懲戒手段當然有所不同。
■逾越界線懲戒的法律效果
下一個問題就是,如果父母確實有逾越必要限度的懲戒行為,會帶來什麼法律效果?如果父母對子女的過當懲戒已經達到刑法可以處罰的程度,父母就不能免於刑事處罰。包括傷害、強制、妨害自由等罪,都可能是伴隨著過當懲戒而來的罪名。甚至除了體罰之外,若父母對子女的辱罵和威脅過當,也可能構成公然侮辱或恐嚇危安罪,而不能拿「管教小孩」為擋箭牌。
當然,對於子女的肉體或精神上處罰,也可能構成家暴。法院可以依聲請核發保護令,禁止父母繼續接近子女,或是採取其他保護措施。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特別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兒少福利法),如果父母對子女不當管教情節嚴重,依據兒少福利法第56條規定,縣市政府主管機關可以緊急保護或安置小孩。
甚至如果經過主管機關評估後,認為孩子不適合繼續在原來的家庭裡生活,可以依據兒少福利法第71條,請求法院宣告停止父母的親權,如此一來,父母對子女就完全沒有保護教養或懲戒的權利[5]。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最初有什麼徵兆?背後又有什麼原因?
關於「兒虐」我們不斷地探究與反思,姑且不論兒虐事件背後的脈絡與原因,許多涉及毆打、羞辱、甚至殺子自殺等兒虐行為的家長,往往具有某些傳統的不當教養觀念,諸如把孩子視為自己的附屬品,或認為「孩子是我生的,我想怎樣教就怎樣教!」、「孩子不聽話就要打」、「我只是恨鐵不成鋼,罵你是為你好」等種種的觀念下,不小心便頻頻以「愛」為名,合理化自己的情緒化打、罵行為,以「教養」為名,施行「恐嚇脅迫」教育。
兒虐是從何時開始的?也許最初只是家長偶發的情緒化教養行為,久而久之,它逐漸演變成一種慣性的過當教養方式,這些教養行為對孩子內心造成的傷害與陰影將隨著他的成長不斷累積,而我們更懼怕的是,當家長不當的教養行為演變得愈發嚴重,最後會否失手造成無法彌補的遺憾。
■根絕兒虐悲劇,從推翻不當教養觀念開始
我們相信,若要終結兒虐的發生,得從源頭做起,例如:近幾年「兒福聯盟」的橘絲帶兒保運動,開始嘗試與家長探討親子教養議題,並推動「不打不罵」的溫柔教養主張。提醒家長打罵教育對孩子造成的傷害與內心陰影,鼓勵家長們應多以尊重、傾聽、陪伴的方式,逐漸建立起與孩子理性溝通的良好互動關係,尊重孩子是一個獨立個體,覺察並處理自己的情緒後,再和孩子進行理性的溝通,以及若不小心做出懊悔的教養行為時,能勇於向孩子認錯等等教養觀念。
讓孩子理解父母也是凡人,偶爾也會犯錯,但能勇於認錯,做為最好的身教典範。讓孩子理解你尊重他的想法,也很努力想與他溝通,因為你愛他,所以願意好好跟他說[6]。
【Reference】。
1.來源
➤➤資料
[1](中時新聞網)「狠父不求人怒毆 打死3歲女童」: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10807000405-260106?chdtv
[2](TVBS 新聞)「4成兒虐案是不當管教 專家:教養小孩應避免體罰」:https://news.tvbs.com.tw/life/1124374
[3]「不當管教與兒童虐待的界線在哪?」:https://www.cgmh.org.tw/cgmn/cgmn_file/1803011.pdf
[4](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區分管教與虐待」:https://www.dvp.ntpc.gov.tw/home.jsp?id=4fae2e3470ce3aca
[5](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當父母逾越親權和懲戒權的行使界線,可能帶來哪些法律後果?」: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16783
[6](兒福聯盟─孩子的守護者)【從兒虐談到教養】我們能做些什麼,來挽救無辜的孩子?:https://orange.children.org.tw/news/news_detail/123
➤➤照片
(關鍵評論)「《溫和且堅定的正向教養》:孩子不當行為背後的四大錯誤信念」: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97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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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這支影片是黃標嗎?#對這支影片是黃標 如果你覺得它不應該被黃標 歡迎留言 #ItDeservesGreenMark #這應該綠標 和我們一起協助 YouTube 建立一個更完善、更精準的AI判別系統! -- ✔︎ 成為七七會員(幫助我們繼續日更,並享有會員專屬福利):http://bit.ly/s...
出版品法規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前副總統陳建仁於臉書發文,詳述國產疫苗現今的研發概況,力挺國產疫苗未來發展,貼文內容涵蓋世界各國疫苗研發的過程背景、疫苗代工國家的窘況、緊急使用授權(EUA)的時空背景以及中和抗體效價的重要性。
前副總統陳建仁認為台灣的醫療產業發達,生技產業資源豐沛,相當適合作為疫苗研發國。有鑑於疫苗代工國需依賴他國援助的情況下,他表示台灣必須發展自己的生技產業,如同半導體帶給台灣的榮耀。
2020年新冠疫情全球爆發,世界各地對疫苗殷切盼望,我們再一次檢視我國疫苗政策,提供建言,有其劃時代之意義。自2000年代政府決定由民間自製疫苗,此政策開啟了至今20年台灣疫苗產業民營化與國安考量的一連串疫苗產業變革。(蘇益仁)
過去10年間,政府在民間、學界及產業界的建議下,疾病管制署多次召集專家學者討論台灣疫苗的產業政策,並多次提出計畫委託學界及民間提出對策。但歷經多次政府更替,十年來台灣的疫苗產業政策未明確制訂及公告。2018年台灣研發型生技新藥發展協會接受疾管署委託科技研究計畫,又進行「人用疫苗產業發展策略規劃研究」。
2019年底發生了武漢肺炎(COVID-19)的全球百年大疫情,本計畫因此梳理2020年台灣及全球疫苗產業的發展,至今年2020年12月全球已有近200家疫苗公司投入研發, 其中11家已經進入三期臨床試驗,並在12月已有輝瑞/BNT及莫德納兩種疫苗獲得英、美政府的授權並開始接種,這真是百年來科學的大勝利及奇蹟。
世衛組織已經由COVAX平台,聯合76個國家投資並進行生產分配計畫,該組織將提供疫苗給90個第三世界貧窮國家。台灣三家疫苗廠也自2020年初即進入研發階段,但國際大廠於3月啟動一期臨床試驗,9月完成二期臨床試驗並啟動緊急授權,而台灣三家疫苗廠國光、高端及聯亞於8月底及9月才分別要進入第一期臨床試驗,相差達6個月之久,有鑑於此,政府也已於8月起編列115億元預算,進行國外採購計畫,但台灣在2020年冬天或2021年6月前是否有疫苗施打?將成為國人在因應武漢肺炎第二階段最大的挑戰。
本計畫於2020年舉行三次論壇專家諮詢會議,針對計畫主題及2020年新冠肺炎的流行病學演變、本土及國際疫苗研發過程、政府法規與採購制度及疫苗安全性所呈現的問題予以探討及建言,希望提供公私部門及學術界檢討,能徹底反省「從新冠肺炎(COVID-19)全球疫苗開發我們學到了什麼?」。
歡迎線上閱覽「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疫苗之研發、採購與安全性評估政策研發研議:由COVID-19 看新興傳染病加速疫苗研發政策建言」:https://forum.nhri.edu.tw/book-110-6/
出版品法規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與性有關的案件常常有各說各話的情形,這件也是。
女學生認為男教練評論她的體重、上下掃視她的身材、在她暖身的時候視線移動、不歸還外套的原因等,都令她不舒服。
而對於女學生有關性騷擾的指控,男教練把球丟到女學生身上,說是她主動打招呼告知變瘦,當然,其他像是視線問題等男教練都是否認。
好在女學生當下就和同學一起向學校報告,在性平會調查的時候同學也有作證。
雖然男教練說體重跟性別無關、這只是玩笑性質的互動,沒有性騷擾的意思,
但法官認為,
多次提到女性身材的議題與性別有關,
就算男教練真的是開玩笑,也應該考慮女學生是一位心思細膩的青春期少女,為人師表就要謹慎互動!
性騷擾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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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看得出來時機有多重要吧,不舒服的時候馬上即刻說出來,比較有利。
不過這邊特別想說的,很多人會因為怕被知道被性騷擾而隱忍不說,但性騷擾防治法其實有規定不能報導或記載被害人的身分(雖然說周遭的人可是還是會知道啦)。
而這件案子的法官更認為,
雖然不能記載被害人身分的法規規範對象是大眾宣傳媒體,但女學生未成年,
#基於保護性騷擾事件被害人隱私必要,#法院判決不宜記載可識別女學生身分的資訊。
如果你去看判決,就會發現被上訴人寫著「#A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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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治法 第12條
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被害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但經有行為能力之被害人同意或犯罪偵查機關依法認為有必要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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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法律新聞 #時事 #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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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hugowu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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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WAG #妨礙風化罪 #散佈猥褻物品
各節重點:
00:00 前導
01:05 「會員福利介紹」廣告段落
02:15 什麼是SWAG?
03:38 就連法規自己也遊走在灰色地帶?
04:53 因應而生的「分級」辦法
06:27 不給看色情內容,涉及歧視?
08:10 SWAG 有妨害風化嗎?
09:12 我們的觀點
10:09 提問
10:28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庠佑
|腳本:庠佑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歆雅/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亞洲最大」成人平台SWAG被抄 會員哀嚎擔憂「鑽石」會費要不回:https://bit.ly/2RjtAp5
→「與偶像零距離」的SWAG成人影音平台,正在將台灣的性產業「去中心化」:https://bit.ly/3hw1jpS
→SWAG女優西門町舉牌「徵13cm以上炮友」 遭警方帶回派出所:https://bit.ly/3v1xhOO
→成人頻道SWAG擬真捷運車廂拍片 北捷無法提告原因曝光:https://bit.ly/3eSJzDo
→綠委轟SWAG淪性交易平台 直播主拍片竟說「可直約」:https://bit.ly/3fuJxjY
→釋字第407 號解釋:https://bit.ly/3eVPMyz
→釋字第617號解釋 : https://bit.ly/3osT9Ql
→台灣有線電視情色發展(上):https://bit.ly/33TPCkU
→台灣有線電視情色發展(下):https://bit.ly/3uZN3tc
→成人頻道邁入黑暗期:https://bit.ly/3wsoxSb
→「天邊一朵雲」火辣 挑戰新聞局剪刀:https://bit.ly/3w9sNWc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93 年易字第 137 號刑事判決:https://bit.ly/3uXxYbM
→同性戀平權爭議事件簿:https://bit.ly/3uWQZex
→所謂「善良風俗」──從台灣色情管制政策變化談起:https://bit.ly/2S16hQS
→警抄台資情色平台 陸資平台業績漲一倍:https://bit.ly/3w6uYtQ
→三年遊走法律灰色地帶,SWAG這回被「抄台」的原因是什麼?:https://bit.ly/3orSaQx
→接受檢察官條件加強審核後,SWAG 宣告復活!:https://bit.ly/3hujYlY
→【爆掛】SWAG 盛大回歸!實現「不會倒、不會跑!」承諾 正式復站啦!:https://bit.ly/3orSbnz
→老司機的勝利!接受檢察官條件加強審核後 SWAG「宣告復活」:https://bit.ly/3oryEnk
→從SWAG被抄,看數位情色產業大躍進下的法律衝撞、直播主的勞動現場:https://bit.ly/3opaMk4
◎論文資料
論性的刑事規制─ 散布猥褻物品罪之再檢視 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碩士論文,作者:李庭歡
論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猥褻物品之概念及處罰基礎 國立臺灣大學法教分處碩士論文,作者:紀凱峰
出版品分級制度之研究 國立台北大學法學系碩士論文,作者:王盛鐸
成人影片的來源及公眾態度研究 樹德科技大學人類性學研究所碩士論文,作者:黃秀娥
臺灣男性向同人誌創作者發展現況之探討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文傳播學系碩士論文,作者:劉政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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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品法規 在 高金素梅 吉娃斯 阿麗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丟掉「反共」思想檢查 還給人民思想自由~高金素梅2020.12.11
最近,隨著萊豬進口所引發的民意反彈和輿論指責聲浪越來越大,民進黨政府又想找事轉移焦點了。一個是「挺澳洲」事件,一個是不准大陸的童書《等爸爸回家》在台灣出版,民進黨政府又玩起了「反共」的把戲。
蔡英文用「理念相近、共享自由民主人權」來挺澳洲,是會遭到質疑的。因為,澳洲的軍隊長年以來在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戰場上,是個違反人權、自由和民主的劊子手,和這樣的澳洲理念相近,難道是要讚揚和效法它的戰爭犯罪和屠殺嗎?民進黨政府這種為了反對中國大陸,就盲目挺澳洲的行徑,難道不覺得可恥嗎?
民進黨「反共」的政治策略,現在已經發展到無孔不入的地步,連一本大陸的兒童繪本《等爸爸回家》都不放過。這個繪本談的是大陸的湖北武漢對抗新冠肺炎的過程。
這是世界各個角落都在發生的防疫日常,特別是那些防疫醫療人員的家庭,都在經歷著小男孩的所見所聞。武漢抗疫的的場景,發生在疫情所在的各個城市,這不是什麼大外宣,這是藉著一個疫情城市的家庭離合,傳達全世界防疫的集體勇氣!拿著一些法規和家長的意見,作為禁止出版的藉口,對這部童書來講,就是一場政治撲滅運動的開始,他將擴及到任何與大陸有關的出版品。但,這樣就真的能禁得了嗎?別忘了,就算是被監禁的思想犯,也會捍衛自己獨立思考的自由。
為了把分辨是非,尋找真理的權利,奪回我們自己的手中,請大家到youtube的這個《等爸爸回家》的網路連結,看看這本童書,如果連youtube的影片都被迫下架的話,我們也會提供影片給各位下載。
民進黨政府那種「讚揚兇手」、「詆毀拯救」的「反共」宣傳,不是唯一的思想標準,活潑多元、美麗生動的思想活動,才是人類進步的動力!
《等爸爸回家》YOUTUBE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q2mKBk-Pug
出版品法規 在 林佳龍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立法委員林佳龍今天在教育文化委員會質詢故宮院長馮明珠,針對今年2月25日,監察院糾正故宮,指出故宮自民國90年7月起,逕自委託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辦理文物複製品銷售及餐飲服務,違反採購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原則,監察院認為,消費合作社將「非由社員創造之盈餘」分配予社員,悖離合作社法規定,林佳龍更指出,故宮員工消費合作社年度銷貨收入比率逾96%來自代辦業務,與設立宗旨脫勾,林佳龍將於審查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時提案,自故宮文物基金業務不得委託員工消費合作社代辦,徹底解決多年以來的消合社爭議。
林佳龍表示,故宮文物基金102年度預算案雜項收入編列3,500萬元,是因為101年度國立故宮博物院單位預算案決議,將該院出版品、文物仿製品餐點業務委託經營之稅後盈餘繳交回基金,然而,故宮長期委託該院員工消費合作社販售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生產之出版品、文物仿製品、藝術紀念品及品牌授權等商品,僅將10%之營業總收入視為營業權利金繳交國庫,迄100年度止,消合社資產負債表中保留盈餘科目餘額7,591萬9千元,包括公積金2,307萬7千元、公益金1,317萬3千元及累計盈餘3,966萬7千元,將歷年累計之收益留置於該社,已經違反國有財產法,林佳龍表示將提案,要求這些累計盈餘都應該繳回國庫。
林佳龍另外指出, 100年度故宮遊客人數已增加至384萬餘人,目前仍持續增加中,但文物仿製品卻越賣越差,從97年度預計銷售量1萬5,880件,決算銷售量4,879件;98年度預計銷售量1萬2,700件,決算銷售量8,109件;99年度預計銷售量6,700件,決算銷售量4,856件;100年度預計銷售量8,880件,決算銷售量2,201件,每年銷售量越來越低。
儘管故宮文物基金102年度預算文物仿製品銷售數量降為7,250件,較101年度預算銷售數量9,950件減少2,700件,銷售量減幅為27.14%,但林佳龍仍表示,這樣的預算金額仍編列太多,將提案刪減相關預算,整個故宮思維要改變,必須設法提高遊客的購買意願,才能讓故宮越來越好。
出版品法規 在 政府出版品管理辦法 :: 老闆我要印 的推薦與評價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為建立政府出版品管理制度,促進政府出版品普及流通,特訂定本辦法。政府出版品之管理,除法令另有規定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