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究竟可否享有刑法上的豁免?
屏東超商店員被重傷害乙案
造成社會上強大的震撼與不安
對於女店員所遭受到的傷害
除了表達不捨也衷心祈願她能早日康復!
村裡的街坊鄰居惶惶不安
不知道定時炸彈何時會爆?
爆在誰的身上?
更有許多人論戰
就像 #我們與惡的距離 戲裡探討的問題
究竟精神病患(現在稱思覺失調患者)在犯下傷害他人的行為時
可以因為思覺失調而減輕其刑嗎?
我記得之前鐵路警察在火車上被刺死命案
嘉義地方法院一審法官宣判無罪時
法官所承受巨大的壓力….
二審宣判17年徒刑
究竟思覺失調患者是兇手?還是病患?
我個人認為
他是病患、不能視為一般兇手
不適宜以一般兇手審判
但必須接受高強度的治療與監控
台灣現在的問題
不在於法院怎麼審判思覺失調病患
而是醫院究竟如何收治這些具有暴力傾向會攻擊傷害他人的患者?
經驗告訴我~
1)警察消防衛生所的基層防護網不夠,對於思覺失調病患的言行無法做足夠判斷。
因此,家屬鄰居的觀察與意見應作為強制送醫的參考,並應加強轄區思覺失調病患的訪視追蹤。
2)醫院的強制治療不足!
對醫護來說,健保住院相關規定給了限制🚫,最多3個月一到就要放人。
病患的煩人囉嗦難處理,讓醫護人員能少麻煩就少麻煩,病患吵著出院家屬沒意見就放人。
少了2道機制評估病患是否繼續住院!目前僅由醫院內專科醫師評估,病人多,就趕快放出院,此其之一。思覺失調的病患不是智商有問題,甚至有的很聰明,所以病患懂得在醫師與護理師面前裝乖裝配合,醫護人員容易被矇騙。
所以,應該要有另外一個評估機制,跳脫照顧單位角色,中立而專業的評估。
病人需要的是治療
只要接受長期治療,一般病患的暴力行為是可以被控制的
#其實病人家屬很無奈
#其實病患也很可憐
#當然無辜受害的民眾更是無妄之災
#社會安全網要能發揮防護的作用
#如果衛生所的醫護都在做發漂白水抓孑孓辦戒菸活動這些事情,我們怎能指望他們有時間做更重要的社區精神病患防護網、流行病學研究及傳染病的防堵呢‼️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92900168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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