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五月第一週 國內外大事報你知】
【一週大事關注焦點:經濟學人稱台灣世界上最危險的地方/美國總統拜登首度國會演說/日本新外交藍皮書支持台灣加入WHO/軍人洩漏軍事機密給中國最重判18年/華航機師染疫台灣增本土確診/外交部贈防疫物資給印度】
國外:
#經濟學人稱台灣是世界上最危險的地方
英國經濟學人以台灣夾在美中兩國角力之間,在南海有重要戰略位置,若台海發生戰爭將成災難,美中兩國須極力避免。
#美國總統拜登首度國會演說
拜登重申投入四兆美元投入基礎建設方案,著重美國人生活的改善,計畫釋出大量工作機會,並向中國重申:「美國尋求競爭不尋求衝突」
#日本新外交藍皮書支持台灣加入WHO
日本外務大臣在內閣會議提交新外交藍皮書,明確支持台灣加入WHO及譴責中國在釣魚台的違法行動、關切新疆維吾爾、香港等問題。
國內:
#軍人洩漏軍事機密給中國最重判18年
政院通過「陸海空軍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軍人若洩露軍事機密給中國人民,最重判18年。
#外交部贈防疫物資給印度
印度疫情嚴俊,單日超過38萬人確診,台灣外交部購買150台製氧機週末送往印度。
#華航機師染疫台灣增本土確診
上週華人印尼機師在澳洲確診,至今累積九名機師以及四名同住家人染疫,目前擴大採檢一千多名人,確診者足跡包括清真寺、機捷、旅館、診所等場所,目前已進行消毒。指揮中心目前尚未有社區染疫隱憂,但在全球疫情趨緩之前,民眾仍需保持戴口罩勤洗手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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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進犯南海頻繁,共機擾台次數達新高,美國前國安顧問指出台灣正處於極度危險時刻,關鍵日期在2022北京冬奧後。英國經濟學人稱台灣是危險地方,美中兩大國若因台灣問題發生戰爭,戰爭力道比以往強,甚至可能動用核武。經濟層面上,台灣生產半導體產業最有價值的晶片,全球經濟產業都會受到衝擊。
拜登上任百天演說,重點著重在美國基礎建設計畫、確保就業,拜登表示「沒有理由風力渦輪機葉只能在北京生產,而不能在匹茲堡生產」將產業帶回美國,這項政策對於台灣來說,美國將代工產業收回,尤其是用政府利用推動晶圓產業,表面上恐會未來台灣相關產業發展產生衝擊,然而,由於台灣半導體技術一直居於領先,且相關供應鏈在台灣已經相當緊密與成熟,美國雖然想要強化自身半導體產業的競爭力,但台灣可以藉由美國企業的焦慮,透過合作讓雙邊共榮。
日本一直在美國與中國衝突之間,試圖保持中立。中國帶給日本經濟效益及觀光收益,日本不得不與中國合作,即使中國聲稱擁有釣魚台主權,日本政府回應仍十分克制,美日則在冷戰時期就互相合作對抗共產勢力。美日領袖會談結束後,日本外交大臣提出外交藍皮書,明確支持台灣加入WHO,譴責中國新疆問題,明確加入美國陣營裡頭。
中國滲透台灣超過20年,吸收不少軍人甚至軍官洩漏機密給中國政府,罰則都過輕,達不到警惕效果。政院通過草案,違法最重判罰18年,防禦措施、滲透問題也須全面檢討,才有抵禦的可能。
印度疫情單日確診新高,台灣外交部提供150台製氧機,讓世界看到Taiwan can help。台灣伸出援手同時,中國宣布贈送800台製氧機給印度。印度是美國印太戰略的一環,中國想打破美國的圍堵,積極改善與印度關係。不過中印去年發生邊境衝突,印度國內反中勢力升高。台灣方面也該思考如何更積極進入亞太區域貿易與合作。
#MayW1 #Eventsoftheweek
刑法第150條修正理由 在 李允呈 呈睿國際法律事務所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咚的隆咚鏘、咚的隆咚鏘,新年恭喜~轉眼間,年假已經悄悄進入尾聲,不知道各位在這幾天有沒有好好的休息、補充能量一番呢?
過完年假,就得回到現實面,準備國考的階段也進到下半場,而刑法近來的修法有很多次,像擠牙膏一般,稍不注意就會疏忽,在年假尾端的此時,提醒同學最近又修法的部分,看看各位是否在資訊上有著升級到呀。
首先,是在各位準備跨年的108年最後一天,也就是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總統公布刑法修正的第 83、85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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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條修正的部分是追訴權時效視為消滅的事由當中第2、3款:「二、審判程序依法律之規定或因被告逃匿而通緝,不能開始或繼續,而其期間已達第八十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間三分之一者。 三、依第一項後段規定停止偵查或通緝,而其期間已達第八十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間三分之一者。」;85條修正的部分是行刑權時效停止原因視為消滅的事由當中第2項:「停止原因繼續存在之期間,如達於第八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期間三分之一者,其停止原因視為消滅。」
修法之處在於將原本條文都是規定「四分之一」,一律都改為「三分之一」,新法對被告比較不利,因為追訴權時效或行刑權時效要完成的時間會拉長!
其次, 在選舉剛過各位正期待著年假到來的時刻,總統於109年1月15日公布刑法修正的149、150 、251、313 條條文,我們來瞭解一下吧:
一、149條
原條文:
公然聚眾,意圖為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者,在場助勢之人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八萬元以下罰金。首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正後: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意圖為強暴脅迫,已受該管公務員解散命令三次以上而不解散者,在場助勢之人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八萬元以下罰金;首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法之處主要是將原本「公然聚眾」修正成「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以杜向來對於「聚眾」的爭議。
二、150條
原條文:
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正後:
Ⅰ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Ⅱ犯前項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一、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犯之。
二、因而致生公眾或交通往來之危險。
修正的地方在於,除了將原本「公然聚眾」修正成「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以杜向來對於「聚眾」的爭議以外,還增訂了第二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的事由。
三、251條
原條文:
Ⅰ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下列物品之一,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之飲食物品。
二、種苗、肥料、原料或其他農業、工業必需之物品。
Ⅱ以強暴、脅迫妨害前項物品之販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Ⅲ意圖影響第一項物品之交易價格,而散布不實資訊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Ⅳ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修正後:
Ⅰ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下列物品之一,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之飲食物品。
二、種苗、肥料、原料或其他農業、工業必需之物品。
三、前二款以外,經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用品。
Ⅱ以強暴、脅迫妨害前項物品之販運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Ⅲ意圖影響第一項物品之交易價格,而散布不實資訊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Ⅳ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Ⅴ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修正的地方在於第一項增訂了第三款:「三、前二款以外,經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用品。」以及增訂第四項:「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四、313條
原條文:
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修正後:
Ⅰ散布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Ⅱ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主要是增訂第二項:「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犯前項之罪者,得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這樣各位可以快速地掌握一下刑法的修法脈動了。話說回來,過年期間帶著姪子姪女去市集玩那種夜市遊戲,丟沙包、報圈圈那種根本是噴錢的遊戲,我感覺看到我的錢被一直往前丟啊,還有刮刮樂根本是我們刮、國家樂,你們說是不是呀?但無論如何,過年嘛,開心最重要,也祝福各位準備國考的朋友心想事成、健康平安、金榜題名,已經考上的同學工作順利、健康平安、鴻圖大展(據說今年祝賀詞不能說年年有餘,科科)
刑法第150條修正理由 在 刑法修法考點分析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為有效抑止群眾鬥毆事件,爰修正刑法第149 條公然聚眾不解散罪、刑法第150 條. 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凡聚集3 人以上在公眾出入場所公然聚眾,並且施行暴.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