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惠為傷者祈福集氣盼助平安脫險
#凸顯清潔隊員裝備不足執勤風險高
#阿惠市長任內極重視清潔隊員之安全
#查明真相落實SOP減少職災
#關心基層關懷勞苦阿惠從不止步
#每年10月25日為清潔隊員節
【自民國96年起環保署補助地方之垃圾車,已要求前座增為3個座位,垃圾車行駛中,隨車作業人員應坐於駕駛室內,且不得站立於垃圾車後方踏板上,以避免發生墜落事故,期能有效減少意外傷亡事故之發生。】
清潔隊員為配合民眾作息、節日、活動或天然災害後環境清理的需要,有時候天未亮就已到垃圾車上報到,有時候則需熬夜執行清運任務,工作時間常為清晨或深夜,天色昏暗之際,易遭車(酒駕)撞擊、隨車滑跌、墜落,甚至颱風過後滿目瘡痍,招牌、路樹、鷹架倒塌,清理環境更是疲於奔命;由於清潔人員經年累月與髒亂為伍,其辛勞程度及工作環境惡劣較其他工作為高,亦增加罹患各種職業病之機率,發生意外時有所聞。因此,各地方政府加強所屬清潔人員勞工安全衛生教育及交通安全宣導教育格外重要,安全的作業行為、完善的防護設備並提高安全警覺,落實實施勤前教育,執行工作守則之標準作業流程,以降低清潔隊員意外事故之發生。
過去很多不幸案例,導因自少數清潔車駕駛同仁習慣不良,有車速過快或未確實察看隨車人員及民眾狀況即貿然行駛之情形,此外,部分民眾在垃圾車行駛中仍強行扔擲垃圾或要求隨車人員接去,則是一無法掌握之危安因素;清潔車輛值勤時尚未能進行勤前教育,僅能利用清潔隊員集會時間宣達安全守則。
根據環保署統計,近年來全國各縣市清潔人員因職業原因而死亡的人數中,因交通事故引起之死亡竟高達60%以上,特別是執勤中自垃圾車上墜落及遭外車撞擊事故非常嚴重。發生原因就是清潔人員站立於離地面高度約40公分之垃圾車車後踏板上,垃圾車行駛時速約為15公里,因車行晃動而墜落死亡,顯示出垃圾車後踏板因油水濕滑,非常不宜攀立,但清潔人員常為便利收運垃圾等作業而冒風險。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及交通法規均已增列垃圾車後面踏板不得載人之規定,因此清潔隊員實應確實遵照法令規定辦理,並加強人員教育訓練、訂定安全作業標準、要求清潔隊員穿著可防止滑溜之安全鞋、強化安全自主管理及督導改善垃圾清運方式,讓「零災害」落實於清潔作業現場,避免發生重大工作危害。
阿惠認為,清潔人員工作辛勞雖無可避免,但若能掌握職災因素,進而推動安全維護措施,持之以恆,對於在第一線辛勤工作的鄉鎮公所清潔人員及設施之安全,相信終能發揮職場減災的功效,提供地方居民優質安全的生活環境。
#相關法令依據:
(一)廢棄物清理法。
(二)勞工安全衛生法。
(三)勞動檢查法。
(四)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五)勞工保險條例。
(六)勞動基準法。
(七)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管理要點。
(八)廢棄物清理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辦法。
(九)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
(十)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勞工安全與衛生,鄉 (鎮、市) 公所清潔隊訂有相關「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工作職掌表任務分工加強業務工作安全。
清潔隊員被拋下車 頭部重創未脫險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3281398?from=udn-ch1_breaknews-1-cate2-news
天氣太熱!嘉市清潔隊員 掃路中暑昏倒送醫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444001
環保署公布垃圾清運人員標準作業程序,關懷人員安全
https://www.yctc.ey.gov.tw/News_Content.aspx?n=7746AA74C8FC64EF&s=8AEEE1D7B77C3B39
勞動檢查法 第 25 條 在 林于凱 高雄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放寬工會陪檢限制 產職業工會陪同勞檢!】2018-05-25
《勞動檢查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今日完成一讀!
今天(5/25)是立法院本會期最後一次院會時間,也是本會期最後一次法案一讀的機會,時代力量黨團 #守護勞工小組 提案修改《勞動檢查法》第三條條文,希望「放寬工會陪檢僅限企業工會的限制,讓產職工會也能共同陪同勞檢」,也在今日上午完成一讀。時代力量黨團希望下會期能夠儘速排入委員會審查,讓守護勞工最基本的防護網,一線一線補起來,撐住勞動環境。
#你知道嗎
現行勞動檢查制度,將工會陪同勞檢、申請實施勞動檢查等相關規定,限縮於《工會法》第六條第一項第一款所指稱之企業工會。但是,依據勞動統計,截至2017年底,我國企業工會僅895家,會員人數581,531人,只占全體受雇者人數9,052,000人之6.4%。換句話說,將陪同勞檢等權利限縮於企業工會(第二十二條工會受告知及陪同勞檢權利),將導致受檢單位無企業工會者就形同具文,不利於我國勞動檢查制度之落實。
#為什麼要開放工會陪同勞檢
開放工會陪同勞檢,可遏止勞動檢查現場,遭遇事業單位隱匿資料、提供假資料、威脅勞工等情形。若能開放產、職業工會亦具受告知並陪同勞檢權,將有助於加強勞檢力度,確實監督違法事業單位與雇主。
#放寬陪檢工會限制才能鼓勵申訴
勞工個人面對事業單位違反勞動法規時,容易因懼怕受雇主報復,而降低以其個人名義提出申訴之意願。因此,目前將《勞動檢查法》第三十三條第二、三項之工會資格限縮於企業工會,並不利於勞工所屬事業單位無企業工會者提起申訴,間接導致違法事業單位接受勞檢、受裁罰後改正之可能性降低,對我國勞動環境之健全無益。
#怎麼修
於《勞動檢查法》第三條新增第五款之定義:「五、工會:本法工會係指依工會法第六條第一項所定義之工會型態。」不只企業工會,產職工會也能加入陪同勞檢。
#守護勞工全力以赴
#一針一線補起破網
時代力量黨團原始貼文:
https://www.facebook.com/npp.2016ly/photos/a.533125343531620.1073741828.532547436922744/929734620537355/
勞動檢查法 第 25 條 在 不禮貌鄉民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昨天本團批評陳瑩凍結勞檢預算一事,支持與反對的網友論戰相當激烈,我們不禮貌鄉民團也很罕見的被洗版
我先簡單說一下
『凍結』不等於『刪減』,這一點我們昨天強調過了
只要將來提出新的報告書,解凍是有可能的,『凍結』在立委審預算時是相當常見的手段,用來要督促要求行政部門改進
但我們質疑的點是
為什麼陳瑩須要將勞檢預算『100%全額凍結』??
Why ??
立法委員審預算,會搞到100%全額凍結的
通常都是出很大的包/ 沒必要的預算 /意識形態之爭
一般都是部份凍結+要求改善,舉例來說
今年國防大學岐視愛滋病患學生事件,國防部在這一塊提案2.8億預算,被林昶左提案凍結500萬,要求提出改善報告書後才能解凍
今年台糖經營績效不佳,台糖提案的8.7億年終獎金被徐永明提案凍結1億,最後其他委員覺得不夠,追加到凍結1/2
現在兩岸情勢不佳,環保署又提案多項前往中國考察計劃,8億行政預算裡面有4億被凍結
這種例子太多了,大家上辜狗找隨便都有,民進黨陳瑩既然要選擇全額凍結,她就有責任要面對質疑
沒道理國民黨以前搞預算全額凍結,民進黨就可以罵他們惡意杯葛,現在民進黨玩全額凍結我們就要稱讚他們好棒棒,為民把關,很抱歉這種事我辦不到
自蔡英文上台,民進黨完全執政這六個月以來,行政部門的提案幾乎鮮少被自家立委全額凍結,勞檢預算全額凍結的必要性到底在哪裡? 請陳瑩立委出來告訴我們,更徨論這勞檢政策是你們民進黨當初承諾砍七天假/推一例一休的必要性配套措施
如果你們勞檢預算不下來,勞檢無法落實
那你們當初砍七天假/推一例一休的正當性在哪裡??
再退一步來看看,凍結的理由
『 勞檢員不專業引起民怨..』
『 沒給緩衝期引起對立...』
請問現在勞檢沒給企業緩衝期嗎? 其實有
根據<勞動檢查法第 2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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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檢查員對於事業單位之檢查結果,應報由所屬勞動檢查機構依法處理;其有違反勞動法令規定事項者,勞動檢查機構並應於十日內以書面通知事業單位立即改正或限期改善,並副知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督促改善。對公營事業單位檢查之結果,應另副知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督促其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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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現在勞檢到底是引起資方還是勞方的民怨? 難道是我們台灣現在的勞檢太嚴格? 民進黨為什麼不把民怨的申訴案件拿出來討論,攤開來讓大家看看到底是誰的過失? 到底是勞檢員執行有問題引起民怨,還是財團金主不爽被勞檢?
案子攤開來看,一翻兩瞪眼的事就是這麼簡單
昨天還特地打電話去請教國會議員辦公室,立法委員如果覺得勞動部的預算報告書有問題,能不能直接要求增列項目? 如果覺得勞檢員訓練時數太短或專業度不夠,直接要求提案增強這些項目行不行?
答案是可以,立委們是有這權限的
但陳瑩並沒有這樣做,如果陳瑩真的覺得勞檢員訓練不足,請直接提案要求增強時數,而不是編一個民怨太深的理由,把預算全額凍結然後打回票要勞動部改善
如果把這件事擺在馬英九時期,是由國民黨立委提案全額凍結勞檢預算,我不相信民進黨的立委與支持者能告訴我,這是善意的提案
立委可以有立委的說詞與立場
但身為勞工,我們沒義務全盤相信
最後我必須再強調,勞檢是民進黨修改勞基法最重要的配套措施,請執政黨謹慎面對這個問題
(團長)
勞動檢查法 第 25 條 在 勞動檢查一定是勞工檢舉嗎?|人資忙什麼線上學院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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