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三級警戒期間民眾服務案件內容及進度
5/17
☀️ 爭取台北市學生停課-今日市府已宣佈
☀️ 要求公園處暫時關閉遊戲場-待回覆
☀️ 建議娃娃機、電子遊戲場暫緩營業-今日市府已宣佈
☀️ 建議大眾運輸採實聯制方便疫調掌握-待回覆
☀️ 協助民眾了解各醫院已預約疫苗取消事宜
☀️ 協助民眾釐清防疫假相關的疑問
☀️ 民眾陳情校園霸凌問題-交由教育局調查
☀️ 協助民眾了解北市案例足跡與分布相關問題
☀️ 民眾反映替代役中心宿舍無消毒無相關防疫配套-已初步回覆並轉交蔣萬安委員辦公室
☀️ 松山區不明人士發生意外後續處理-已通知環保局前往案址消毒,並通知里長處理方式/已請社會局通知松山社福主任與里長聯繫
☀️ 民眾反映永春市場無管制與戴口罩-已轉永春市場自治會並回覆陳情人
☀️ 民眾反應中崙市場外採買民眾沒有確實沒戴口罩-已通知警察局於上午前往稽查並勸導民眾確實配戴口罩,並轉知民眾里長處理情形。
☀️ 民眾詢問酷課雲線上課程事宜
5/18
☀️ 民眾陳情八德路四段202號騎樓吸菸問題-確認為禁菸場所,今日已請衛生局前往稽查
☀️ 側溝更新會勘施作後發現溝體淤積問題-水利處今日前往緊急開蓋會勘
☀️ 協助里上處理個案消毒案件-已完成清消
☀️ 里民疫情期間醫院出院後安養中心之安排陳情-已協助
☀️ 家長陳情學生酷課雲登入事宜-已協助
☀️ 民眾陳情人行道抽菸問題-已通知強化稽查
☀️ 民眾反映國道客運實聯制&萬華國道客運上客引導至大站-已建議公運處
☀️ 民眾反映大賣場應落實實聯制-已發文商業處
☀️ 民眾反應研究生實驗室防疫相關問題-已回覆並轉林奕華委員辦公室處理
☀️ 地方陳情後巷雜亂-已請環保與建管處理
☀️ 民眾臉書陳情部分低區仍有人不戴口罩-已通知警察局加強勸導
☀️ 民眾陳情憂心外送人員成為防疫破口-已將勞動局函文各外送平台無接觸外送方式轉知民眾
☀️ 民眾反映在宅托育服務契約不完備-已協助
☀️ 民眾反映快篩站流程動線有問題-已了解情形後回覆陳情人
☀️ 地方陳情確診者未確實提供疫調足跡-已發書面質詢建議完善措施
☀️ 民眾反映學校停課卻未提供老師居家辦公選項-已轉知教育局個案處理
☀️建議市府第三級警戒期間住宅區路邊免費停車-已發書面質詢
☀️建議市府提出產業補助計畫-已發書面質詢
5/19
☀️ 里長反應防疫旅館出入口問題-已協調改善完畢
☀️ 里長陳情在里內碰到失蹤人口-通報轄區派出所後聯繫社工,社工已前往派出所進行失蹤人口確認
☀️ 路面破損乙案-新工處將於5月底前進場施作
☀️ 民眾反映里內公園及區民活動中心遊民聚集問題-市府已前往協助
☀️ 民眾陳情因疫情無法至醫院進行癌症標靶治療-已回覆陳情人
☀️ 民眾防疫照顧假的疑問-已回覆
☀️ 民眾反映店家實聯制疑慮-提供衛福部實聯制指引措施予以民眾
☀️ 民眾反映很多人在室外抽菸不戴口罩-已要求相關單位強力稽查
☀️ 民眾反映學校遭隔離學生宿舍與行政人員辦公空間為同一棟有感染疑慮-已初步回覆並轉交林奕華委員辦公室進行後續協調處理
☀️ 實聯制制度化議題進行書面質詢
5/20
☀️ 民眾反映疫情期間商業登記變更現場送件有防疫疑慮-已協助民眾
☀️ 民眾反映工地施工影響家中有震動現象並檢舉夜間施工-已轉建管處了解施工時程,告知監造與工地進行改善,並查無夜間施工,將會持續稽查
☀️ 里長反應外送平台送餐無人領取,易導致環境髒亂及民眾恐慌-已聯繫外送平台了解訂單異常狀況,並通知環保局於明早協助清除廚餘
☀️ 里長反應台電輪流停電順序混亂及時間疑慮-已將台電回覆訊息轉達,並請台電查明後回覆是否為維修斷電
☀️ 協助里辦公室申請社區關懷據點核銷事宜-統整核銷資料後轉交給社會局
☀️ 里長陳情公園內因下雨導致積水-已請公園處於前往案址處處理並確認公園下有無管線影響積水
☀️ 里長陳情台北藝文推廣處外YOUBIKE無法還車及借車-交通局確認後台電於下週進場施作後即可上線營運
☀️ 民眾陳情因小吃店因疫情停業能否申請紓困方案-已回覆並詢問費鴻泰委員辦公室,後續會再爭取
☀️ 民眾陳情希望社宅工地落實消毒分流-市府已回覆皆已消毒和人員控管
☀️ 民眾陳情細胞簡訊內容易誤解-已轉蔣萬安委員辦公室反應民眾意見
☀️ 民眾反映興建大樓環評問題-已轉知環保局協助了解情況
☀️ 民眾反映政府工程人員未配戴口罩-已轉知勞動局加強工地防疫措施宣導
☀️ 北農棄菜建議轉給社福機構-書面質詢
☀️ 消促會陳情,高救隊勤二休一變相壓榨消防員-書面質詢,市府已改回來
☀️ 北醫醫護染疫,建議加強北醫周邊清消-書面質詢
5/21
☀️ 里長陳情公園內涼亭民眾群聚-已通知公園處並於今日暫停開放涼亭
☀️ 民眾陳情側溝蓋上方設置固定式障礙物乙案-已連繫新工處,並發文告知違規行為人
☀️ 民眾詢問因疫情延後癌症治療是否有配套措施-已轉知衛生局回覆並轉蔣萬安委員辦公室
☀️ 吳興商圈自治會反映民眾進入市場不戴口罩,商圈人手不足勸導無效-已連繫市場處與信義分局於尖峰時段派員協助勸導
☀️ 里長詢問台電計畫性停電事宜-已協助了解狀況並通知里民停電時程
☀️ 民眾陳情周邊工程夜間施工吵雜-已建請新工處三級防疫期間路上車流遽減,可改由日間施工,以避免打擾民眾休息
☀️ 民眾來電反映疫調足跡公布與消毒事宜-已解釋目前疫調情況並宣導北市府政策
☀️民眾來電詢問色弱考取汽機車駕照事宜-已轉由監理站做體檢相關後續回覆
☀️民眾陳情醫院通知要讓確診家屬回家繼續隔離,但家中並無隔離條件-處理中
☀️捷運單程票消毒疑慮-已由捷運公司說明消毒程序
☀️民眾詢問出境自費篩檢相關事宜-已回覆
☀️民眾陳情興建工程施工人員群聚未戴口罩-已請勞動局勞檢處及警察局派員加強宣導防疫措施
☀️民眾反映同住家人高齡有發燒症狀1922卻無法處理-已轉知衛生局協助處理該案
☀️里長反映購買防疫用品消毒里內申請經費流程繁複-民政局回覆里長購買防疫用品可簡化核銷流程
☀️協助基層消防隊員處理勤一休一卻變相禁休事宜-已轉知消防局回覆告知消防同仁
☀️禁止內用期間建請市府協助小店家渡過難關外送平台-書面質詢
☀️建請市府維護消防員權益已提高服務品質-書面質詢
5/24
☀️ 民眾反映倒垃圾人流眾多容易造成群聚,建議增設臨時收垃圾區域➡️已轉給環保局研議可能性
☀️ 民眾反映消費糾紛爭議處理➡️已預約周三線上法律諮詢服務
☀️ 民眾反映AZ疫苗副作用,並希望政府明示AZ疫苗副作用效果與機率➡️已回覆民眾,並轉由蔣萬安委員及費鴻泰委員辦公室向衛服部反映
☀️ 民眾來電詢問店面若有確診者到過處理SOP➡️已轉由衛生局處理
☀️ 里長陳情綠地涼亭有民眾聚集➡️已轉公園處,並於今日圍上封鎖線
☀️ 里長陳情因大雨導致松河街78號前路樹倒塌➡️已轉公園處,公園處接獲通知後前往案址處移除路樹。
☀️ 清潔隊員反映行人專用垃圾桶遭民眾丟棄家戶垃圾➡️已初步回覆並發文環保局協助處理
☀️ 民眾反映疫情嚴峻建議市府延長在家線上學習的時間➡️已初步回覆並發文教育局協助處理,教育局正在進行沙盤推演
☀️ 民眾反映消防局一般分隊只有一般防護衣可穿著➡️已初步回覆並發文消防局協助處理
☀️ 民眾反映消防局要求同仁用休假時間進行快篩➡️已初步回覆並發文消防局了解情況
☀️ 民眾反映市府不公佈足跡應公佈各區確診數➡️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民眾
☀️ 民眾反映老人養護機構有長者確診卻未就醫➡️已轉知社會局協助處理長者就醫
☀️ 民眾建議校園及活動中心設置快篩站➡️已回覆快篩站設置有其專業性,市府已加開20間急救責任醫院為快篩站,請多加利用
5/25
☀️ 里長來電詢問里內長照中心有確診者後去處理➡️已回覆環保局於戶外完成消毒,人員後送持續進行中
☀️ 里長反應里內綠地有民眾脫口罩喝酒情形➡️已轉達派出所巡邏時加強勸導
☀️ 商圈自治會反應新聞報導與現實有落差➡️已請記者同業代為轉達
☀️ 民眾反映社區酒精機事宜➡️處理中
☀️ 民眾陳情店面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疑慮➡️都發局了解中
☀️ 民眾陳情社會福利補助事宜➡️詢問社會局後,致電回覆陳情人申請流程
☀️ 里長陳情因三級警戒超商廁所關閉導致八德立體停車場洗手間使用率增加➡️請停管處於案址處設立實聯制條碼,並加強清潔
☀️ 民眾詢問確診者清消作業流程➡️回覆民眾衛生局SOP,並安撫民眾
☀️ 塔悠路待轉區問題➡️已回覆民眾外來解決方案
☀️ 民眾反映防疫照顧假沒補助生活陷困境➡️已回覆民眾社會局有急難救助,若有需求辦公室可協助
☀️建議市府水、天然氣抄表E化優惠➡️書面質詢
☀️見疫情緩解遙遙無期,恐增加家暴案件數,建議市府採取預防措施➡️書面質詢
☀️ 殯葬業者巧立名目哄抬價格疑慮➡️書面質詢
5/26
☀️ 民眾反映娃娃機台疑似營業中➡️已請商業處前往現場稽查,並連繫業主
☀️ 里長反映公園廣場內群聚問題➡️已請公園處前往勸導,並連繫轄區派出所前往勸導
☀️ 協助里長申請里鄰建設 經費啟動社區清消➡️已連繫民政課課長及里幹事與里長說明經費使用原則
☀️ 民眾陳情確診後身體微恙事宜➡️已請衛生局及健康服務中心聯繫個案,依照sop處理
☀️里長反映外國男子曾與確診者接觸後被趕出旅館不知所蹤➡️已請衛生局及教育部協助安置該外籍留學生
☀️ 民眾反映其家人確診陽性,過沒多久就出院對此感到疑慮➡️已請健康服務中心與陳情人聯繫會盡力協助
☀️ 郵局員工反映有員工被確診密切接觸人員卻未被匡列隔離➡️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 民眾反映住家附近有確診者因環境未被消毒不知可否正常上班➡️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 民眾反映頂樓違建想要分割空間法規問題➡️已請建管處查詢相關法規
☀️ 里長反映里內路面破損補丁不美觀且施工粗糙➡️已轉由新工處調查並善後
☀️ 民眾反映倒垃圾有群聚傳染可能,希望增設全時段垃圾收受點➡️已請環保局評估增設
☀️ 社區大樓瓶裝水與酒精提供➡️已於早上完成無接觸送達
☀️警察局不斷創造業務增加員警染疫風險問題➡️書面質詢
5/27
☀️ 民眾詢問室內裝修相關事宜➡️詢問建管處相關法令規定後回覆陳情人
☀️ 里長詢問疫苗施打相關排程➡️詢問衛生局後回覆里長
☀️ 民眾反映托嬰中心停托至6/14卻要繳交六月的月費給機構➡️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 民眾反映因疫情生活出現困境➡️已將社會局能提供之服務告知陳情人
☀️ 民眾詢問群組轉傳鄰居確診個案與足跡➡️已回覆請勿轉發,若有確診市府一定會根據足跡做好消毒,切勿恐慌與猜測
☀️ 里長反應社區消毒物資採購報帳程序問題➡️已協調區公所做說明並協助核銷
5/28
☀️ 民眾詢問長者施打疫苗進度與時程➡️衛生局回覆,目前疫苗優先給第一先醫護人員施打,後續待疫苗充足後會開放給長者施打
☀️里長、里民及市場商圈自治會反應確診者足跡消毒➡️已協調環保局於本日(28號)下午完成清消
☀️ 民眾詢問政府最新有關家中幼兒紓困補助事宜➡️已轉由立法委員辦公室做協助了解
☀️ 地下街店家詢問紓困租金事宜➡️已回覆民眾免租金紓困方案
☀️ 里長陳情綠地水龍頭損壞事宜➡️已轉公園處前往案址處進行修復
☀️ 里長陳情人行道上施工廠商放置三角錐後未恢復原狀➡️已轉交工處並請交工處通知廠商協助移除
☀️ 民眾陳情性侵案件➡️已請社會局協助提供線上心理諮商服務
☀️ 里長反映外國男子於旅館確診,旅館該如何妥處➡️已請衛生局協助聯繫該旅館經理。另,請觀傳局提供住宿旅店名單
☀️ 爭取大眾運輸第一線人員列公費疫苗資格➡️書面質詢
5/31
☀️民眾檢舉鄰居為居家檢疫者卻下樓抽菸➡️確認地址後向衛生局檢舉
☀️民眾經過里長反映快篩陽性後在家三天無任何電話告知該如何做下一步➡️已轉告衛生局,並經協調後安排陳情人至檢疫所集中檢疫
☀️民眾詢問三級開設,酒吧業是否屬八大行業應關門,還是可外帶➡️經商業處解釋,八大行業中飲酒店業規定為有女陪侍,一般酒吧如同餐飲業禁止內用但可以外帶
☀️民眾反映住家鄰居疑似為確診個案,希望得知相關資訊➡️已回覆若有確診將會由衛生局統一安排隔離事宜,民眾切勿妄加揣測、勿聽信謠言,並注意勤洗手,外出務必戴口罩
☀️社區反映酒精機及酒精提供事宜➡️已於下午送至管委會
☀️民眾詢問醫護人員施打疫苗相關問題➡️已回覆目前北市府施打順序,待有更多疫苗分配後會再通知施打
☀️里長反映原先預定後巷美化工程施作因疫情延誤,想了解後續時程安排➡️衛工處已與里長溝通回覆待梅雨季過後盡速施作
☀️環保局員工家屬反映政府規定疫苗施打並未完整規劃造成群聚疑慮➡️已轉知衛生局及環保局,後續任何市府單位人員施打,應規劃完整日程及動線,勿造成群聚或拖延情況
☀️民眾陳情居家隔離返家無一人一室等事宜➡️請民眾提供資訊後轉交給衛生局協助處理
☀️民眾陳情住家外噪音等事宜➡️請環保局前往稽查
☀️民眾對於疫苗研究疑慮➡️已提供相關資訊
☀️民眾反映生育獎勵金因資格不符無法領取➡️已將民政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托嬰中心退費不合理➡️已將社會局及衛福部回覆內容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市場攤販不戴口罩➡️已請警察局多加注意
☀️民眾反映懷孕婦女及自體免疫有問題者之第一線醫事人員應施打莫德納➡️已將衛生局及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托嬰中心僅退餐費、交通費不合理➡️已將社會局及衛福部回覆內容轉知陳情人
6/1
☀️里長陳情台電圍牆美化案進度及彩繪事宜➡️已連繫台電,並於今日提供彩繪細節簡報給里長參考
☀️民眾反映家人卻診致電相關單位卻遲遲無回應➡️已轉知衛生局協助陳情人
☀️民眾反映雇主強制要求員工放防疫照顧假➡️已將勞動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疫苗期刊疑慮➡️已回覆資訊
☀️市場防疫陳情➡️已提供市府新政策
☀️民眾反應住家樓下路霸問題➡️已轉由當地里長與派出所進行協助
☀️民眾詢問紓困方案日期與內容➡️已轉請立法委員辦公室協助
☀️民眾反映店家經營有土地使用分區疑慮➡️協助處理中
☀️員警搶打疫苗成亂象➡️書面質詢
6/2
☀️里長詢問市場周遭清消問題➡️已轉知環保局協助處理
☀️產業補助相關疑問➡️已提供民眾相關資料
☀️市場自治會反映市場實聯制實施問題➡️已轉由市場處、衛生局協助完成
☀️民眾反映疫苗施打順序疑慮➡️已將政府相關資格規定回覆說明
☀️民眾來電詢問紓困方案及領取步驟➡️已轉介立法委員辦公室
☀️民眾反映居家保母受疫情影響政府補助措施為何➡️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惡質幼兒園強迫老師休假➡️書面質詢
6/4
☀️里長陳情因局部大雨導致巷內淹水➡️轉知水利處並請里幹事通報防災系統,後續請警消單位確認現場有無災情後回報里長
☀️市場商圈自治會陳情大雨導致淹水➡️轉知水利處處理
☀️里長反映淹水請求協調抽水機➡️協助與區公所協調並取得防汛沙包
☀️民眾反映家門前因大雨導致淹水➡️轉知水利處處理
☀️診所行政人員詢問疫苗施打時程➡️已轉達衛生局回覆
☀️里長反映希望里內市場增加即時監測系統➡️已與市場處確定後續名單有納入
☀️民眾反映家中長輩病逝沉重後世使其經濟陷入困境➡️已請社會局同仁與陳情人聯繫協助處理紓困事宜
☀️民眾反映雙重國籍的孩童領取紓困金是否有浪費國家資源的疑慮➡️已將社會局及教育部的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詢問無業又沒勞保是否無法申請紓困補助➡️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政府紓困4.0審108年財稅資料不合理➡️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6/7
☀️民眾檢舉公司無分流措施使員工群聚上班➡️已轉勞動局確認相關規定後做稽查
☀️民眾來電詢問6/7後是否可預約施打疫苗➡️已回復衛生局說法,將等待中央統一公布
☀️里長詢問里辦公處設疫苗施打站相關規劃➡️已回覆目前僅由中央規劃中,尚未有實行細則
☀️民眾反映住家附近施工噪音過大且有夜間施工疑慮➡️經建管處稽查並無夜間施工,也已請施工單位注意施工時間前後噪音減輕
☀️民眾陳情因積水後導致道路不平➡️已請新工處入案修復
☀️里長陳情衛工管線堵塞➡️已請衛工處前往案址處修復,並與里長聯繫
☀️里長詢問75歲以上長者施打疫苗情形➡️已回復里長衛生局目前規劃,並協助里長整理圖文發至里鄰群組
☀️北市牙醫公會反映牙助工作隨時會接觸患者卻未被列為疫苗施打對象➡️衛生局回覆,牙助係屬第一類接種對象,衛生局依據中央配發本市疫苗數量,已通知是類對象進行接種
☀️民眾反映其報名參加防疫旅館動員令,市府雖提供第一線工作人員接種疫苗,但該民眾希望同住家人亦能一併接種疫苗施打➡️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其父住松德院區護理之家,該護理之家已有人確診,希望儘快安排其他住民施打疫苗➡️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詢問疫苗陸續進來後,自費疫苗預約被取消是否能優先施打➡️已將衛生局、疫情指揮中心回覆轉知陳情人
☀️醫護人力吃緊醫療量能不足➡️書面質詢
6/8
☀️社區陳情住戶確診後社區清消問題及注意事項➡️詢問健康服務中心後致電給主委健康服務中心衛教事宜
☀️里長詢問紓困申請事宜➡️將中央紓困方案統整後傳給里長
☀️里民反映後巷路面不平➡️已請衛工處派員前往稽查並修復
☀️里長反映車格規劃不一致導致交通堵塞➡️已請停管處重新規劃車格並增繪紅線
☀️里長詢問機車泡水補助及稅籍事宜➡️已轉監理處與稅捐處,後續回覆里長
☀️民眾想捐贈尿布及看護墊給醫院➡️已將醫院聯絡資訊提供該民眾
☀️民眾反映消防局一般分隊仍穿著標準防護衣不合邏輯➡️已將消防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希望托嬰中心彈性收托提供基本照顧➡️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悠遊付店家優惠➡️書面質詢
☀️市府記者會資訊含糊致使民眾誤解➡️書面質詢
6/9
☀️里長反應虎林街路段須反光鏡增設➡️已建請交工處協助裝設
☀️去年會勘施工案件進度與後續事宜確認➡️市府因疫情期間,其他工程有所延宕,正積極催促中
☀️民眾反映年輕人為經濟市場主力應優先施打疫苗➡️已將意見轉由立法委員辦公室向衛福部建議討論
☀️同學反應大學期末考遭學校要求全程錄影並上傳高畫質影片,但並非每位同學都能負擔高階器材費用➡️已轉由林奕華委員辦公室,向教育部瞭解規定是否合理合法,並研擬相關備案
☀️民眾陳情市場周遭廣播時間過早➡️已轉市場處並協調該市場自治會協助配合
☀️民眾反映因疫情工作受影響卻無法申請任何紓困補助➡️已將社會局與勞動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採檢者用塑膠手套摸民眾頭部會遭間接感染➡️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6/10
☀️里長陳情行穿線標誌補繪➡️已轉交工處將案址處入案處理
☀️民眾詢問關於第六類施打疫苗事宜➡️已詢問衛生局,目前市府正在規劃等公佈後按照SOP前往施打
☀️里長陳情停車格收費瑕疵事宜➡️已將案件轉停管處,後續由停管處聯繫里長
☀️店家陳情安心就業計畫申請事宜➡️已將案件轉交勞動局,並聯繫民眾
☀️民眾陳情藥妝店藥師並無在醫事人員施打疫苗名單➡️已將施打漏洞與相關問題轉由衛生局,並建請衛生局儘速修正
☀️民眾反映衛工處施工廠商電話是空號,且施工時間並未詳實記載有違規疑慮➡️已請衛工處進行調查,並針對相關單位的申請與文件是否有確實送達與審核做複查,並針對疏失處進行裁罰
☀️民眾詢問曾罹癌的年輕人未持有重大傷病證明是否能以重大傷病者的身分優先施打疫苗,以及政府是否有規劃將孕婦列入莫德納疫苗施打名單中?➡️已將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詢問年長者施打疫苗可否從最年長者開始優先施打➡️已將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陳情人
☀️診所行政人員反映等不到施打疫苗通知➡️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診所偷打疫苗事件➡️書面質詢
6/11
☀️里長來電反應里辦設點施打疫苗計畫可行性疑慮,包含志工疫苗接種與觀留室空間不足等➡️已將相關問題轉知民政局與衛生局,納入後續考慮
☀️里民反應街口寺廟前有民眾不戴口罩吸菸聊天➡️已請轄區員警到場開單並勸導
☀️店家詢問淹水補助➡️已回覆補助資格與相關連結
☀️民眾詢問營業店家員工用餐事宜➡️已詢問衛生局,並回覆民眾遵照三級警戒之規定
6/15
☀️民眾陳情因失智症無法出門施打疫苗事宜➡️已請社會局協助確認是否符合到宅施打資格,後續連繫陳情人
☀️里長陳情松山車站樓梯間不明人士聚集問題➡️已請轄區派出所前往處理
☀️里長陳情台安醫院周遭施打疫苗交通問題➡️已請轄區派出所前往案址處疏導交通
☀️民眾反應小診所排隊施打疫苗導致周邊店家抗議➡️已請里長及里幹事協助宣導依照預約時間抵達,並協助排隊事宜
☀️民眾反應85歲以上不在籍長者無法施打疫苗➡️已回覆可以向區公所民政課進行電話預約。
☀️民眾反應北市百貨公司應比照台中市確診流程進行全員快篩➡️已建請衛生局及勞動局參考台中市作為,並設立機動快篩隊
☀️民眾反映機車淹水相關補助➡️已發文給市府研議
☀️民眾質疑北市疫苗安排不公➡️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6/16
☀️民眾陳情松山轉運站廣場垃圾問題➡️已請公運處前往現場清理
☀️協助社區疫苗接種站礦泉水➡️已無接觸送達至現場
☀️停車場外觀設計問題➡️已告知相關單位,正研議其他補救方案
☀️民眾陳情疫苗相關問題➡️已轉給費鴻泰委員辦公室協助處理
☀️民眾反映診所疫苗施打人潮恐成另類群聚增加感染風險➡️已回覆陳情人
☀️疫苗開放長者施打亂象多➡️書面質詢
6/17
☀️民眾陳情非設籍北市80歲長者施打疫苗預約不到➡️已轉衛生局,並等待市府公告統一施打時間
☀️里長陳情路燈損壞➡️已轉台電公司及公園處修復
☀️峨嵋停車場外觀設計➡️已轉最新進度
☀️民眾陳情住家附近樹木應保留不應移除➡️已回覆該處為私校校地,學校因長期被人丟棄垃圾選擇將樹木移除重新美化,並轉達陳情人訴求
☀️民眾詢問日照中心設立相關流程與問題➡️已轉由社會局回覆陳情人
☀️民眾詢問若托嬰中心復課園所僅願支付基本工資是否合理➡️已將社會局與勞動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6/18
☀️管委會陳情申請土地丈量事宜➡️已請管委會提供資料轉給地政局協助辦理
☀️里長陳情纜線權責問題➡️已請新工處請道管中心排案前往稽查確認
☀️民眾陳情藝文紓困問題➡️已轉立委辦公室
☀️民眾陳情住家門口違停嚴重➡️已請交工處協助劃設紅線
☀️民眾陳情家附近公司一樓吸煙區仍有員工聚集吸菸➡️已轉派出所前往取締開罰並勸導關閉戶外吸煙區
☀️里長反應疫苗施打細節及改善措施➡️已轉給衛生局評估並進行改善
☀️民眾詢問65歲以上施打疫苗順序➡️已轉衛生局回覆給陳情人
☀️民眾反映一至三類人員尚未施打疫苗之相關事宜➡️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民眾
6/21
☀️民眾反映衛生下水道接管工程遲遲未開工➡️已請衛工處查明後回覆
☀️民眾反映家門口有蜂窩➡️動保處已協助處理完畢
☀️民眾反映新北市府取消分流制度要求全部到辦公室上班➡️已轉由新北市議員反應處理
☀️民眾反映申請急難救助時間過長,急需幫助➡️已請社會局處理
☀️民眾陳情側溝蓋位置問題➡️已請新工處將案址處入案並排案辦理會勘
6/22
☀️民眾陳情花葬事宜➡️已聯繫殯葬處後續聯繫陳情人
☀️民眾詢問第二劑疫苗時間➡️民眾詢問第二劑疫苗時間
☀️民眾反映疫情急難救助金尚未發放➡️已跟社會局確認儘速處理
6/23
☀️里長陳情機車退出人行道疑慮➡️已請停管處同仁致電與里長商討解決辦法
☀️里長陳情停車格補繪格線後油漆留置現場➡️已請停管處前往處理
☀️市場商圈攤商反映要納入果菜市場施打名單➡️已跟市場處確認傳統市場由自治會造冊後回報施打
☀️診所反應疫情期間勞工相關爭議被要求到局內說明,希望改用書面等方式減少接觸➡️已由勞動局協調改由電話訪談再由公文確認後處理
☀️詢問雙北第七類造冊資格問題(外送員及保母)➡️已回覆目前尚未定案造冊單位
☀️民眾詢問高危險族群是否能至特別門診諮詢後注射疫苗➡️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委員辦公室詢問台北通是否能申請急難救助➡️該訊息為假訊息請民眾勿上當受騙
☀️民眾反映南門市場傳攤商確診市府未快篩和PCR➡️已回覆陳情人將以書面質詢方式要求市府儘速處理南門市場問題
☀️士林長照環南市場爆群聚市府防疫破功➡️書面質詢
☀️南門市場傳確診市府卻未進行快篩和PCR➡️書面質詢
6/24
☀️里長陳情路樹修剪問題➡️已請公園處排案修剪
☀️里民陳情天然災害救助申請➡️已轉相關申請文件,填寫完畢後協助轉交區公所
☀️里民詢問北市快篩配合醫院➡️已將北市所有快篩地點提供,並囑咐若有疑似症狀儘速就醫篩檢通報
☀️里長反應機車違停嚴重,且車格劃設有誤➡️已請交工與停管處協助處理
6/25
☀️民眾詢問疫苗殘劑施打時程與預約方式➡️已回覆待府內相關規則制定完成會統一公告
☀️民眾陳情住家附近辦公大樓依舊有群聚抽菸狀況➡️已請警察局前往規勸開罰
☀️協助外送平台與傳統市場合作事宜➡️接洽處理中
☀️民眾反映孕婦施打疫苗行政流程混亂➡️提出書面質詢
6/28
☀️里長陳情道路銑鋪後下雨導致路面積水➡️已聯繫新工處及道路孔蓋單位前往勘查後修復。
☀️民眾陳情於市場外斜坡處滑倒➡️已聯繫市場處前往勘查後針對斜坡道安全加強。
☀️藝文紓困4.0資格問題➡️已轉給委員
6/29
☀️民眾陳情垃圾佔用車道問題➡️已請環保局前往現場稽查勸導
☀️里長詢問台北市施打疫苗流程➡️已將衛生局民政局資料整理後供里長參考
☀️民眾詢問診所新上任醫護人員施打疫苗流程➡️已詢問衛生局等帶回覆中
☀️里長反應里內巷道標線不清➡️已請交工處統整並畫設速限及方向標示
☀️民眾詢問防疫旅館退費問題➡️已提供民眾消保會相關解釋
☀️民眾詢問65歲以上疫苗施打時間➡️已回覆民眾台北市尚未公布
疫情越來越嚴峻,請各位市民每天收看台北市政府所開設的記者會,取得最新資訊!
6/30
☀️民眾陳情孕婦施打疫苗問題➡️已連繫衛生局後將台北市孕婦施打疫苗資訊整理後給陳情人
☀️民眾陳情長照交通接送服務費用調漲問題➡️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委員辦公室
☀️市政總質詢➡️書面質詢
7/1
☀️民眾詢問家中役男是否要自行上網預約施打疫苗➡️已將國防部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紅線塗銷增加機車格位➡️已轉交工處評估討論
☀️診所詢問曾有確診者足跡處理辦法➡️已轉請衛生局回覆
☀️市場攤商詢問疫苗施打時程➡️已轉衛生局及市場處回覆
☀️市政總質詢➡️書面質詢
7/2
☀️民眾詢問電話預約疫苗事宜➡️已告知民眾明日疫苗預約電話
☀️市政總質詢➡️書面質詢
7/5
☀️留學生詢問爭取施打疫苗乙案➡️已將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詢問虎林專案未造冊也未領取號碼牌該如何妥處➡️已通知民眾7/7至醫院網站預約掛號進行採檢
☀️民眾反映銀行僅提供室內五人辦事,其餘人等要在室外等候恐造成群聚乙案➡️已轉知衛生局及警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因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遭消防局裁罰➡️已回覆陳情人後續將致電聯繫
☀️里長陳情停車格位置事宜➡️已聯繫停管處後續排案處理
☀️民眾詢問虎林專案資格與時間➡️已解答
☀️里長反映里內樹木未修剪➡️已轉公園處處理
☀️長照交通費用調漲➡️書面質詢
☀️線上學習數位落差暨資訊內容未分流➡️書面質詢
☀️非屬七國旅遊史以外旅客強制入住防疫旅館➡️書面質詢
☀️虎林街周邊驚爆確診➡️書面質詢
7/6
☀️民眾詢問疫苗施打問題➡️已回覆陳情人
☀️民眾詢問無管委會大樓消防設備檢修規定➡️已轉答消防局申報辦法
☀️民眾詢問免費PCR篩檢事宜➡️已解答
☀️民眾詢問長者對莫德納成分過敏是否可要求打AZ➡️此批分配疫苗皆為莫德納,若不適合則需等待下一批
☀️里長反應人行道破損問題➡️私地部分將由建管處發文請大樓維管
☀️民眾詢問勞資爭議官司相關問題➡️已進入法律程序案件將轉律師進行法律諮詢
7/7
☀️民眾陳情社區磁磚剝落問題➡️已請建管處使用科前往現場處理
☀️里長陳情停車格位置事宜➡️已請停管處將案址處入案處理
☀️民眾詢問1922疫苗預約系統漏洞➡️已回覆
7/9
☀️里長反映街友發燒送醫事宜➡️已通知相關單位前往處理
☀️反映公有場館承租問題➡️已反映給市府
☀️民眾詢問假消息檢舉相關法律問題➡️已建議使用法律諮詢服務
☀️民眾詢問後巷美化工程相關時程➡️已請衛工處回覆
☀️民眾反映受疫情影響收入驟減安心上工無法做滿80小時及孩子就學貸款問題➡️有關就學貸款延緩繳費事項轉知陳情人,因陳情人戶籍在新北,已轉介新北市議員辦公室協助。
7/12
☀️里長陳情水溝孔蓋位置問題➡️已轉知新工處協助處理
☀️里長陳情街友逗留問題➡️已轉知社會局前往處理
☀️民眾反映交通問題➡️已回覆
☀️民眾反映仁愛醫院門診停診導致民眾無法就醫取藥➡️已連繫陳情人待回覆
☀️民眾反映為何民進黨執政縣市都無須線上預約疫苗施打➡️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第九類人員以主診斷、次診斷為判斷標準致使高風險疾病民眾不符預約系統資格➡️已轉知委員辦公室協助爭取登記疫苗施打
☀️民眾反映罹患呼吸系統疾病卻因CDC以109年以後的健保資料為高風險疾病判斷依據,導致民眾不符中央預約系統資格➡️已轉知委員辦公室協助爭取登記疫苗施打
☀️民眾建議將ICD10癌症病人列為高風險疾病施打對象➡️已轉知委員辦公室協助爭取登記疫苗施打
7/13
☀️民眾陳情店家油煙問題➡️已請環保局派員前往稽查
☀️民眾陳情疫苗系統當機➡️已回覆
☀️民眾反映疫苗系統問題*6件➡️已回覆
☀️民眾反映大樓法空裝設欄杆問題➡️已回覆
☀️里長提出診所施打疫苗送水需求➡️已送達
☀️民眾詢問疫苗施打廠牌選擇問題➡️已回覆
☀️民眾反應因學業需出國影響兵役體檢問題➡️已聯繫兵役課並跟陳情人聯繫回覆
☀️民眾詢問廣慈社宅申請與抽籤事宜➡️已聯繫回覆
☀️民眾反映國際船員施打第二劑默德納疫苗時間遭延期➡️已轉知委員辦公室協助處理
☀️民眾陳情承租市有財產建議➡️書面質詢
☀️建議市府將民眾遇到第九類疫苗登記問題反映中央➡️書面質詢
7/14
☀️詢問公車業者疫苗施打進度➡️已回覆
☀️詢問議員是否有採購疫苗提案➡️已回覆
☀️詢問監理站外面工程為何➡️已回覆
☀️民眾陳情市民大道六段車速過快問題➡️已請相關局處研擬改善措施
☀️民眾陳情禁停牌面設置不明顯➡️已請相關局處改善
☀️民眾陳情電影院群聚問題➡️已請觀傳局前往稽查指導
☀️民眾反映收到簡訊通知可以施打疫苗,預約平台卻無法進入➡️已將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反映家中有老母親需撫養卻受疫情影響無法生活有尋短見念頭➡️已請社會局今日進行訪視,訪視結果順利提供該民眾相關協助
☀️民眾反映今年57歲有免疫系統問題深怕疫苗不足無法施打莫德納希望政府多採購疫苗➡️已轉知委員辦公室協助處理
7/15
☀️詢問教師施打期程➡️已回覆
☀️民眾反映社區空地攤販販售行為有群聚疑慮➡️已請警察局協助勸導維持距離並分散時段
☀️里長反映里內路面鋪設工程問題➡️已交由新工處協助處理
☀️診所施打疫苗送水支援➡️已送達
☀️民眾建議疫苗施打系統相關問題➡️已轉請立法委員辦公室協助建議中央修改
☀️里長陳情蚊蟲過多➡️已請相關局處前往噴消
7/16
☀️民眾詢問原為第十類以後的施打順位對象但經醫師卻認為第九類高風險族群該如何在系統上更正預約系統➡️建議民眾直接重新在系統上進行預約
☀️民眾欲捐款協助經濟弱勢民眾詢問該如何進行捐款➡️已致電與捐款者聯繫
☀️民眾詢問不會上網預約系統預約疫苗是否能開設電話專線協助➡️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里長陳情路面人孔蓋過高➡️已請相關單位前往處理
☀️詢問市場疫苗造冊➡️已回覆
☀️詢問長輩第二劑預約➡️已回覆
☀️詢問自費第二劑預約➡️已回覆
7/19
☀️社區陳情確診清消問題➡️已請相關單位回覆社區
☀️詢問住家附近交通問題➡️已回覆
☀️協調台電施工時間➡️已轉委員辦公室
☀️詢問疫苗第二劑預約時間➡️已回覆
☀️詢問疫苗施打選項問題➡️已回覆
☀️民眾質疑國小教師19日起施打疫苗為何安排於花博接種站為何不採就近施打➡️已將教育局回覆轉知民眾
☀️民眾陳情以工代賑乙案➡️已將環保局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里長詢問選區里民生活陷入困頓乙案➡️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里長
☀️民眾詢問為何肺腺癌患者未納入第九類疫苗施打名單➡️已將委員辦公室回覆轉知該民眾
☀️民眾反映住家無管委會消防設備檢修申報問題➡️已回電,並告知申報SOP
☀️民眾反映施打高端疫苗無相關憑證問題希望議員發聲➡️已記錄
☀️里長反映社宅施工相關問題➡️已請都更處提供資料並說明
7/20
☀️民眾對於施打資格疑慮➡️已回覆
☀️民眾詢問IG帳號➡️已回覆
☀️民眾反應住家附近停車格太少➡️已聯繫里長做會勘增設
☀️里長反映里內交通標示不清➡️已請交工處協助修正
☀️民眾詢問第二季疫苗施打相關問題➡️已回覆
☀️里長反應里內工程疑似有瑕疵➡️已請新工處與工班解釋說明
7/21
☀️協助里長申請文化在巷子➡️已協助
☀️里長陳情溝體結構導致無法清瘀➡️已聯繫相關單位安排會勘
☀️里長陳情路面坍陷➡️已聯繫相關單位緊急會勘
☀️民眾陳情商家違反使用分區規定➡️已請相關單位前往稽查
☀️里長反映大樓外部電纜雜亂➡️已請新工處及道管中心處理
☀️民眾反映車格改畫後汽車占用問題➡️已請交通大隊協助通知車主移車
☀️民眾反映第二劑疫苗預約問題➡️已回覆
☀️里長詢問里民活動場所夏季電費取消問題➡️已請台電回覆協助申請
☀️詢問造冊疫苗施打問題➡️已回覆
7/22
☀️確診足跡疑慮➡️已回覆
☀️質疑三級餐飲規範➡️已回覆
☀️民眾詢問勞資爭議協商申請方式➡️已請勞動局協助申請
☀️里長反映污水下水道接管問題➡️已請衛工處處理
☀️里長反應公園遊具更新相關事宜➡️已請公園處協助處理
☀️民眾詢問補習班相關事宜➡️已回覆
☀️里長陳情交通號誌及斜坡道工程不連貫➡️已請交工處調整標線
☀️疫情期間員警過勞問題➡️書面質詢
7/23
☀️協助里辦公室長照據點經費核銷➡️已協助並送件
☀️里長反映區民活動中心開放事宜➡️已請民政局協助
☀️補習班業者詢問解封後指引➡️已請教育局協助說明相關規定
7/26
☀️民眾詢問市府恢復托嬰為何限定師生比➡️已將社會局回覆轉知陳情人
☀️民眾詢問市府是否會開放即將過期莫德納疫苗預約➡️已將衛生局回覆轉知蔣萬安委員辦公室
☀️民眾反映市場尚未施打疫苗➡️已回覆
☀️民眾反映施打順序問題➡️已回覆
☀️民眾詢問疫苗更改意願問題➡️已回覆
☀️民眾反映店家占用防火巷致使髒亂問題➡️已請建管處與環保局安排稽查
☀️里長陳情燈管及招牌掉落至電線上➡️已請相關單位前往協助
☀️里長陳情施工單位尚未進場維修➡️已聯繫相關單位並協助路證申請要求明日進場
第三級警戒期間取線上服務不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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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新竹縣竹北選區議員候選人政見發表會:
11號連郁婷律師政見發表全文
各位竹北的朋友大家好:
我是時代力量在竹北推出的縣議員參選人,新竹縣議員竹北第一選區登記第11號縣議員參選人連郁婷律師。
我的過去如同大家都知道,我是一名執業律師。
1、在我處理過的案件中,最讓我感觸良多的就是勞工案件。
包括我曾經幫一位護士打官司,原因是因為她在離職的時候被馬偕要求賠償違約金10萬元。
包括我現在也幫一個幼稚園老師打官司,因為她在剛開始工作的時候,幼稚園就要他簽一份合約,約定不能提前離職,甚至必須無限期地為幼稚園工作,一但離職,就必須面臨違約金的賠償。所以當他離職的時候,她的幼稚園就跟她要了15萬。然而,這個幼稚園老師在這間幼兒園的薪水,一個月不到3萬塊,可是她離職的時候被要了15萬。而這間幼兒園,就在我們竹北。
那我們要想想看:一個幼稚園老師在這樣的心理恐懼之下被霸凌、被恐嚇說不能離職、一離職就要告你的這種工作環境之下,我們要怎麼期待他們會好好對待我們的小朋友?
一個護士被恐嚇被欺壓,她又要怎麼好好對待病人?
所以,一直以來我都非常關心我們的勞工環境的問題,因為它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因此,如果我選上議員的話,我真的非常希望可以改善我們的勞工環境。
怎麼去改善呢?我很希望可以去提升我們勞工處的專業品質。為什麼我這麼說?
因為我常常去跑勞工處的調解,我發現勞工處的調解員,有時根本不懂勞基法。例如她們曾經告訴我的當事人說:離職還是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像這樣不懂勞基法的調解員,我們怎麼期待他可以好好為大家解決勞資糾紛?
而這些辛苦工作的人,在勞工處沒辦法得到圓滿結果的時候,我們又該怎麼辦?你要嘛就只能吞忍繼續往下一個工作走,要嘛就是要上法院打官司,這對勞工而言都不是恰當的解決方式。所以我非常希望能改善勞工處的專業品質。
再來,我也希望可以用一個議員的身分,來好好協助我們新竹縣的各式各樣的職業來成立他們的工會。因為有工會團結力量才會大,才可以更容易去跟資方協商,讓勞資雙方得到雙贏結果。
--
2、再來,過去我也非常關注我們縣政府的都市計畫。
我非常希望可以好好去監督我們新竹縣發起的都市計畫,來確保它是真的為了我們人民的生活品質來著想。
為什麼我這樣說?因為過去我關心竹東的竹科三期,以及我們竹北的璞玉計畫時,我發現縣政府在做規劃,根本沒有好好想過在這些土地生活的人需要什麼。
竹東垃圾掩埋場蓋在頭前溪的上游已經是一個大問題了,縣政府又要在竹東發展工業區,這還會有好結果嗎?
竹北的璞玉計畫也是,當我們東海的農田是多美乾淨、美麗的時候,為什麼在生醫園區還沒有全部利用的情況下,就想要再繼續把農田改成園區?
再來,縣政府現在還要開發莊敬北路、台大用地旁邊的空地,說要改成AI園區。這塊地從一開始說要規劃台大分校,後來改成綠能園區,現在又說要改成AI園區。縣政府的人有沒有想過我們竹北只有七間國中?有沒有想過十興里的小朋友要跨區去唸國中?
就算現在縣政府承諾將會在AI園區規劃國中好了,復興路上的文小用地也規劃很久,但到現在都只被當成停車場,什麼時候可以有國小都不知道,這個AI國中我們又要等多久?這些問題的根源就是必須好好監督縣政府在都市計畫的規劃,也是我希望成為縣議員以後,能夠好好為大家把關的地方。
--
3、除了勞工權益、都市計畫這些大問題之外,其實我過去也發現一個非常嚴重的小事。他就是一個「小事」,不過對在竹北生活的我們而言就是大事。
我曾經陪一群媽媽們去縣政府的消費者保護中心做調解,因為他們說我們的縣立游泳池經營非常差,而且票價也非常貴,所以我們一起去縣政府,了解這個縣立游泳池委外廠商怎麼給我們答案。
那時候呢,我就對著委外經營的廠商,以及體育處的人員,問他們:之間到底簽了什麼契約?為什麼沒有人監督經營品質不善的問題?為什麼票價可以比其他縣市貴這麼多?為什麼會讓我們竹北人覺得不好用?
我問他們:可不可以給我們看看你的契約?結果那一刻,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那個委外經營的廠商,他一臉不屑地說:「我怎麼可能給你看契約內容!」
對,他就是這麼說。
但什麼叫做「我怎麼可能給你看契約」?縣立游泳池是我們大家的,是用我們的納稅錢來蓋的。然後將這個納稅錢蓋的游泳池,委外經營的契約,為什麼不可以給大家看?
那時候,我就想,如果我可以當上縣議員,我就可以看你的契約。那好,衝著這一點,我願意努力地選上,來好好看看我們縣政府到底怎樣跟這些委外廠商來簽約,然後讓我們的竹北市民得到這麼不好的生活品質。
這是我非常希望的。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我非常重視的問題,就是我們的「縣二足球場」。它在去年世大運經過翻修之後,是一個非常美甚至是經過FIFA認證的足球場,我們新竹縣的人,應該以擁有這樣的場地為傲。
但直到現在,他卻沒有一直對外開放,縣政府回應的理由是:目前收費方式還沒有改,所以不能對外開放,這也讓我非常地納悶,因為他們是放著縣議會通過的使用管理辦法以及收費標準不管,違法地不讓我們去租借這個場地,讓小朋友踢球。
過去,我聽過好幾個小朋友在踢足球的家長跟我訴苦。
這些家長,他們為了小朋友熱愛的足球,他們可以去找足球教練,他們可以在學校串聯起來組成一個社團去踢比賽,他們可以去各個縣市甚至是國外去參加營隊去參加比賽。
那我們新竹縣政府做了什麼?什麼都沒有作!一句「收費標準還沒改」,就抹煞了這些家長還有小朋友的努力!
所以我也非常希望可以努力去要求這個縣二足球場,應該要有合理經營的方式。
前面提到的縣立游泳池、縣二足球場,以及因為預算所以只能蓋一層樓的婦幼館,甚至是將來文化局要蓋的縣立圖書館,我都會好好地監督這些硬體設備的經營方式,讓我們的竹北市民、整個新竹縣的人,得到應有的生活品質。
--
4、最後我想說的是,從開始跑選舉到現在,我堅持不向財團靠攏、堅持不借錢來選舉。所有競選經費,都是小額捐款募來的。
我也堅持:我不會和任何一個首長候選人站在一起。因為我知道,未來若成功當選縣議員,任何一個縣長候選人都會是我監督的對象,如果要沒有包袱地監督,就必須從現在開始堅持。
所以我敢說:如果我能順利當選,我絕對會是一個沒有包袱,也不會有包袱,不會貪污,也不需要貪污,能夠全心全意,為我們竹北人好好做事的縣議員。
我是新竹縣議員參選人竹北選區,登記第11號,時代力量的連郁婷律師。
懇請大家,為了我們未來可以一起在竹北打拚,11月24號,縣議員選舉,竹北人請票投11號。
謝謝大家。
--
連郁婷律師資歷:
【學歷】
東吳大學法律系
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經歷】
地方法院法官助理
工研院技轉法律中心法務
上市科技公司受雇律師
連郁婷律師政見:
https://goo.gl/LzuQ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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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4新竹縣竹北選區議員候選人政見發表會:
11號連郁婷律師政見發表全文
各位竹北的朋友大家好:
我是時代力量在竹北推出的縣議員參選人,新竹縣議員竹北第一選區登記第11號縣議員參選人連郁婷律師。
我的過去如同大家都知道,我是一名執業律師。
1、在我處理過的案件中,最讓我感觸良多的就是勞工案件。
包括我曾經幫一位護士打官司,原因是因為她在離職的時候被馬偕要求賠償違約金10萬元。
包括我現在也幫一個幼稚園老師打官司,因為她在剛開始工作的時候,幼稚園就要他簽一份合約,約定不能提前離職,甚至必須無限期地為幼稚園工作,一但離職,就必須面臨違約金的賠償。所以當他離職的時候,她的幼稚園就跟她要了15萬。然而,這個幼稚園老師在這間幼兒園的薪水,一個月不到3萬塊,可是她離職的時候被要了15萬。而這間幼兒園,就在我們竹北。
那我們要想想看:一個幼稚園老師在這樣的心理恐懼之下被霸凌、被恐嚇說不能離職、一離職就要告你的這種工作環境之下,我們要怎麼期待他們會好好對待我們的小朋友?
一個護士被恐嚇被欺壓,她又要怎麼好好對待病人?
所以,一直以來我都非常關心我們的勞工環境的問題,因為它跟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
因此,如果我選上議員的話,我真的非常希望可以改善我們的勞工環境。
怎麼去改善呢?我很希望可以去提升我們勞工處的專業品質。為什麼我這麼說?
因為我常常去跑勞工處的調解,我發現勞工處的調解員,有時根本不懂勞基法。例如她們曾經告訴我的當事人說:離職還是可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像這樣不懂勞基法的調解員,我們怎麼期待他可以好好為大家解決勞資糾紛?
而這些辛苦工作的人,在勞工處沒辦法得到圓滿結果的時候,我們又該怎麼辦?你要嘛就只能吞忍繼續往下一個工作走,要嘛就是要上法院打官司,這對勞工而言都不是恰當的解決方式。所以我非常希望能改善勞工處的專業品質。
再來,我也希望可以用一個議員的身分,來好好協助我們新竹縣的各式各樣的職業來成立他們的工會。因為有工會團結力量才會大,才可以更容易去跟資方協商,讓勞資雙方得到雙贏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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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再來,過去我也非常關注我們縣政府的都市計畫。
我非常希望可以好好去監督我們新竹縣發起的都市計畫,來確保它是真的為了我們人民的生活品質來著想。
為什麼我這樣說?因為過去我關心竹東的竹科三期,以及我們竹北的璞玉計畫時,我發現縣政府在做規劃,根本沒有好好想過在這些土地生活的人需要什麼。
竹東垃圾掩埋場蓋在頭前溪的上游已經是一個大問題了,縣政府又要在竹東發展工業區,這還會有好結果嗎?
竹北的璞玉計畫也是,當我們東海的農田是多美乾淨、美麗的時候,為什麼在生醫園區還沒有全部利用的情況下,就想要再繼續把農田改成園區?
再來,縣政府現在還要開發莊敬北路、台大用地旁邊的空地,說要改成AI園區。這塊地從一開始說要規劃台大分校,後來改成綠能園區,現在又說要改成AI園區。縣政府的人有沒有想過我們竹北只有七間國中?有沒有想過十興里的小朋友要跨區去唸國中?
就算現在縣政府承諾將會在AI園區規劃國中好了,復興路上的文小用地也規劃很久,但到現在都只被當成停車場,什麼時候可以有國小都不知道,這個AI國中我們又要等多久?這些問題的根源就是必須好好監督縣政府在都市計畫的規劃,也是我希望成為縣議員以後,能夠好好為大家把關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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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了勞工權益、都市計畫這些大問題之外,其實我過去也發現一個非常嚴重的小事。他就是一個「小事」,不過對在竹北生活的我們而言就是大事。
我曾經陪一群媽媽們去縣政府的消費者保護中心做調解,因為他們說我們的縣立游泳池經營非常差,而且票價也非常貴,所以我們一起去縣政府,了解這個縣立游泳池委外廠商怎麼給我們答案。
那時候呢,我就對著委外經營的廠商,以及體育處的人員,問他們:之間到底簽了什麼契約?為什麼沒有人監督經營品質不善的問題?為什麼票價可以比其他縣市貴這麼多?為什麼會讓我們竹北人覺得不好用?
我問他們:可不可以給我們看看你的契約?結果那一刻,我印象非常深刻的是,那個委外經營的廠商,他一臉不屑地說:「我怎麼可能給你看契約內容!」
對,他就是這麼說。
但什麼叫做「我怎麼可能給你看契約」?縣立游泳池是我們大家的,是用我們的納稅錢來蓋的。然後將這個納稅錢蓋的游泳池,委外經營的契約,為什麼不可以給大家看?
那時候,我就想,如果我可以當上縣議員,我就可以看你的契約。那好,衝著這一點,我願意努力地選上,來好好看看我們縣政府到底怎樣跟這些委外廠商來簽約,然後讓我們的竹北市民得到這麼不好的生活品質。
這是我非常希望的。
除此之外,還有一個我非常重視的問題,就是我們的「縣二足球場」。它在去年世大運經過翻修之後,是一個非常美甚至是經過FIFA認證的足球場,我們新竹縣的人,應該以擁有這樣的場地為傲。
但直到現在,他卻沒有一直對外開放,縣政府回應的理由是:目前收費方式還沒有改,所以不能對外開放,這也讓我非常地納悶,因為他們是放著縣議會通過的使用管理辦法以及收費標準不管,違法地不讓我們去租借這個場地,讓小朋友踢球。
過去,我聽過好幾個小朋友在踢足球的家長跟我訴苦。
這些家長,他們為了小朋友熱愛的足球,他們可以去找足球教練,他們可以在學校串聯起來組成一個社團去踢比賽,他們可以去各個縣市甚至是國外去參加營隊去參加比賽。
那我們新竹縣政府做了什麼?什麼都沒有作!一句「收費標準還沒改」,就抹煞了這些家長還有小朋友的努力!
所以我也非常希望可以努力去要求這個縣二足球場,應該要有合理經營的方式。
前面提到的縣立游泳池、縣二足球場,以及因為預算所以只能蓋一層樓的婦幼館,甚至是將來文化局要蓋的縣立圖書館,我都會好好地監督這些硬體設備的經營方式,讓我們的竹北市民、整個新竹縣的人,得到應有的生活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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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最後我想說的是,從開始跑選舉到現在,我堅持不向財團靠攏、堅持不借錢來選舉。所有競選經費,都是小額捐款募來的。
我也堅持:我不會和任何一個首長候選人站在一起。因為我知道,未來若成功當選縣議員,任何一個縣長候選人都會是我監督的對象,如果要沒有包袱地監督,就必須從現在開始堅持。
所以我敢說:如果我能順利當選,我絕對會是一個沒有包袱,也不會有包袱,不會貪污,也不需要貪污,能夠全心全意,為我們竹北人好好做事的縣議員。
我是新竹縣議員參選人竹北選區,登記第11號,時代力量的連郁婷律師。
懇請大家,為了我們未來可以一起在竹北打拚,11月24號,縣議員選舉,竹北人請票投11號。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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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郁婷律師資歷:
【學歷】
東吳大學法律系
新竹女子高級中學
【經歷】
地方法院法官助理
工研院技轉法律中心法務
上市科技公司受雇律師
連郁婷律師政見:
https://goo.gl/LzuQE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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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去年底到今年衰,所以勞資糾紛走到了民事訴訟
從還沒離職就開始就參考了許多人的資料與幫助
但大多都停在怎麼進行民事訴訟,而訴訟期間的過程就比較少有人分享
這段過程裡我個人覺得很折磨
所以目前民事一審已結束,就來留下資料給未來也衰到的人一點幫助。
先說我的結果,部分勝訴部分敗訴
勝訴的部分就是對方要給付我加班費資遣費跟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敗訴的部分是有些加班費被法院駁回+駁回的部分不能假執行這樣。
所以整體而言我自己認定是算勝訴阿XDD哈哈
然後我個人覺得對方會申請上訴
但因為對方沒請律師都用自己主觀的方式(非法律條文)去寫書狀
總覺得它們會被駁回上訴XDD說真的我研究了一下上訴,蠻麻煩的阿
我部分敗訴的那部分,律師有問要不要上訴,我立馬說不必了XDD
不想為了區區幾萬再傷腦筋,訴訟真的好累。
所以目前我個人就是靜靜的看靜靜地等,等什麼時候錢錢入袋或是對方上訴ROUND2
---------------------------------切割線---------------------------------
接下來簡述一下事實經過
剛開始進入這家公司的時候,對方沒有設置打卡用具,就是說不用打卡的意思
不過後來觀察到高層指派工作的方式(都用賴)太沒有時間觀念
假日、深夜、半夜、清晨,都可能收到賴,反正就是很隨便
所以,從一開始我就都習慣用賴交班並且留下紀錄(這點很重要,後面法庭也是用這當事證。)
直到過幾個月後,前公司突然間說要打卡了
但它們買了一個打卡系統會打不到卡或是不給你打卡之類的,有夠惱人
當時我工作量爆炸常常加班,我還有去問老闆是不是要給我加班費或是補休
老闆就打哈哈的帶過,所以我就沒有很在意打卡紀錄
比如它顯示不能打卡,我就算了這樣,沒有很認真地追溯,這點就是我的敗筆啦!!!
少了不少錢XD如果我那時候都有補登打卡紀錄,應該可以拿到更多加班費XDD
好~那最後為什麼會不爽到要離職呢?
就是,某天前公司突然把一個慣於踐踏人權的女同事升為副總
為什麼說她踐踏人權呢?!因為她不知道是歲數的問題還是能力不好看不懂文字的問題
會出現很多古時候的思維
例如:有個人報到前孩子進急診,所以當日不來報到
結果她生氣發火死都要打電話騷擾對方叫她來報到
問她為什麼要這樣
她就說孩子進急診又不是天天都要去醫院照顧阿怎麼可能不能來上班。
或是新進同事請喪假,明明就是法定可請,她暴跳如雷威脅那個同事
或是因為新進同事對她超不爽,所以試用期滿前就不幹了也不爽交接
她就因為對方不交接就扣留她全薪
最常見的就是她做錯的事會變別人的錯(都是THEY的錯發揮到極致)
前公司流動率真的巨~大,本人在裏頭做了一年半當時就已經邁入公司資深前三名
還有真的沒有一個人不靠背這女人,沒有例外。
本來她幹她的事我幹我的事
雖然不喜歡這人但反正業務不交集我就都當沒看到
或是老闆叫我做的事情會變成她的功績我也覺得算了反正敬老尊賢阿
不過後來就因為她跟老闆走得密切走得近,小道消息真多
而且自己也是個小小小股東所以就升她當副總
管轄很多事,包括人事跟薪水。
於是我的考勤跟假勤紀錄等等等就悲劇了
被指派加班但打卡系統不給打卡,結果就不能申請加班(這點是部分加班費被駁回的重點)
我跟主管表明後,他就說補紀錄給他補登
結果我補紀錄送到女副總那裏去的時候,她又覺得我申請太多加班時數
隨隨便便的就要刪除,而且要記我曠職什麼的
加上某一次颱風假居然被扣薪
還有沒申請特休但我的特休居然為0天,本人還不知道
總之諸如所有一切,我就覺得這公司應該沒有不雷的地方了,
當初一定是被坑了,我要閃人XDDD
結果就當我在煩惱什麼時候才有個結束時
某天坐在隔壁的前同事告知我,女副總要求前同事時時刻刻回報我的動向
我的理智線就秒斷,真的是秒~斷!!!
想說我是來工作的還是來參與人權運動的?!
所以當天就丟了離職聲明,女副總的賴跟人資賴+紙本各丟一份
表明前公司違反勞工法令所以終結勞動契約(高薪低報、積欠加班費、超時工作等),
做個簡單交接後我就閃了,然後隔天再發個存證信函給前公司
為我那段時間勞心勞力的工作畫下一個句點。
這裡有幾個重點要提醒:
1.記得離職聲明要留檔,上面要註記事由與生效日期。
最好離職聲明直接打"非自願離職聲明",
這是界定妳離職當下的原因跟算薪水到幾號。
2.當時前公司到我離職第三天才退保,故意要形成無故曠職三日可解雇這點
但我隔天就發存證信函了--所以前公司這點就沒有達成,收到存證信函後它們就退保了XD
3.記得要索取交接單,上面交接同事什麼的記得要讓她們簽名。
因為後頭前公司又一直跟法院吵我沒交接啥的,我就把交接單附上
以上,還要把自己的打卡紀錄出缺勤紀錄給準備好喔。
--------------------接下來就是糾紛後續有第三方介入的過程-------------
上面講的這些糾紛阿,都還是員工跟公司之間的事
大部分的人應該也停在這階段,摸摸鼻子認了吧。
老實說,我本來也覺得是這樣
結果呢,那個女副總寄了一封公司函給我,完全觸發個人的怒火
反正她就是死都不承認她違法,我估計是我突然就這樣閃人她們也很錯愕吧
所以一個坑在那不知道該找誰負責,於是硬要我回去交接。
另外還說意有所指的說我商業機密外洩,就是要威脅我
於是收到公司函的隔天就去勞動部跟勞保局檢舉了
檢舉流程和要準備什麼這篇寫得很清楚: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561734815.A.A02.html
可以直接參考她的文章。
還有檢舉真的非常便利,直接線上就可以檢舉了,完美。
後來前公司分別被罰款6萬多,總計就12萬多
天啊如果我以前的同事都去檢舉他們
前公司應該就會被罰到吱吱叫,進而不敢再這樣做了吧。
所以就算你不想爭什麼,至少要去檢舉讓不良的公司被罰款!!
我那時候太氣了,所以檢舉都送兩份XD親送+線上送
-----------------------調解、訴訟---------------------------
調解:我個人覺得超級沒用但又必須得做的一件事,那場的調解委員本身也是個律師
第一次調解他勸公司和我和解,協商個金額給我,然後要我不堅持要非自願離職這樣
結果第二次調解對方無故未到,所以調解失敗而且它還被罰款XD
但我個人真的覺得很浪費時間,那時候住基隆還要跑去龍山寺那兒
還去了兩次,真的很浪費時間。
但這步跑不掉啦~
進行訴訟也要拿著調解不成立的文件去申請法扶和訴訟
這文件也可以去申請失業補助直到你打贏官司為止(但如果你輸了要歸還已領的失業補助)
這邊我從這次的判決書,給個小建議跟說明
1.法院判對方要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給我,
原由寫著對方高薪低報,且到隔年3月才補足勞退,所以合理。
但在調解上那個調解委員說,因為我離職是9月,公司在5月就調整勞保級距
因此說可能會有30日除斥期的規定,造成我非自願離職不構成。
對方一聽就樂了阿~
好,我現在想起來覺得很考北,所以去調解前誠心建議要摸透相關法令阿!!
我是本來就知道有30日除斥期這事,本來想說就表明自己知情時不超過30日
但是當時聽到那個調解委員這樣說我也是會覺得自己是不是弄錯了
所以當下也默默退讓
但是阿後來律師跟法官都說,可是它沒補給你勞退阿
所以違反事項是繼續發生,仍可以構成勞工依據勞基法第14條終止契約的法令唷。
2.我有朋友在調解上就達到和解拿到她可以拿到的,
所以也不是每個調解委員都沒幫上忙啦,
但就是建議了解透徹後再去,據理力爭外當然也可以合理退讓,
因為民事訴訟真的蠻累的。
另外也建議先把妳想要爭論的點給寫清楚算清楚,法源根據也準備好這樣
然後不要怕吵架!!我那個時候就在場內跟前公司人資對罵XDD
---------------------------------起訴------------------------------
記得第二次調解應該是11月
調解委員給我調解不成立證明後(當天可拿到)
建議在今年勞動事件法上路後再起訴較有利
所以我12月底先申請法扶審核,2月底送起訴書,4月第一次開庭
法扶申請相關專案如下:
https://www.laf.org.tw/index.php?action=service_product_detail&Sn=132&sid=5
線上可以預約審核時間點,然後審核當日帶齊文件,大概半日就可以完成
接下來判定扶助範圍後就會有律師跟你接洽了
除了資力證明的文件外,當然審核委員有特別看的離職聲明和高薪低報證明
阿另外我是覺得,法扶律師可能也不會太把這種案子放在心裡哈哈
必須說我在這過程裡也是有覺得???的時刻
例如它們事務所的疑似是助理的人,把我關在門外...
或是律師放在你的案子裡的心力不多
但大家還是端正一下心態
就是呢,
一來不用付錢
二來雖然整理資料還是你要整理,像我的律師不會整理太細碎的紀錄
但是轉換成書狀、有人陪你開庭或是代表開庭這些事都非常加分
後兩次的開庭我就都沒有出現了,其實如果不是法官要問話
整場都不用出現也可以,所以委任律師還是大大加分阿!!
我總共開了6-7次庭,對方答辯狀都天馬行空
每次回覆意見和整理相關事證都要花好幾個小時
尤其整理賴的加班紀錄還要算出確切的費用真的是差點沒有瘋掉,
花了我近一個禮拜的時間,眼花手麻
開庭的時候也會很脆弱,對方答辯狀還會把妳說的一無是處
有律師在旁邊,即便是她只狠狠的說:妳管對方說什麼,瞬間心理還是會舒服許多。
在這裡謝謝法扶,謝謝委派給我的律師。
-------------------------------這裡來看判決---------------------------
我起訴書的內容有
1.加班費
2.資遣費
3.非自願離職證明
4.勞退。(2月起訴3月公司已付所以後來就撤回這點)
記得申請保全程序及假執行。
以下以起訴要點與結論、我提供的事證、對方的答辯給大家參考
1.加班費的部分,分三個部分說明:
(1).公司沒有設置打卡系統的時期:只要你確切提供加班證明,會判給你。
我提供的是賴截圖紀錄,包括加班事由及交付工作內容。
對方以"責任制"及那是我自己要做的沒人叫我加班做為答辯依據。
(2).有設置打卡但沒有打卡規章辦法的時期:也是一樣確切提供事證,會判給你
這邊我一樣提供打卡紀錄及賴截圖記錄做加班紀錄。
對方則以我是不良員工不願意打卡及亂打卡騙薪詐欺獅子大開口作為答辯依據。
(3).有設置打卡且有管理規章的時期:這部分如果違反公司規定而且規定合理就會被駁回
這邊我主要提供打卡紀錄及公司管理規章,對方則仍以我是詐騙及爛員工作為答辯依據。
這邊解釋一下為什麼被駁回,
因為公司規章有一點是加班需要"事前申請",經同意後加班構成
但我剛剛說了我那段時間要加班前都有經過主管同意,
但要申請補登時數的時候沒有通過,
被女副總覺得我的打卡時數不合理(但我確實是加班)
總之就因為對方沒有同意我的加班申請,所以這部分被法院駁回這樣。
因此請注意公司規章,要嘛記得保留加班事前申請單XDD
2.非自願離職證明:高薪低報這件事我個人覺得蠻能確定是否構成對方違反勞基法第十四條
因而構成勞工非自願離職的依據,因為這點的事證都是官方文件,沒有模糊的空間
所以如果前公司有高薪低報的行為,就可以放心地去爭取,會判給你。
我提供的事證就是勞保記錄,法院有再跟勞保局調閱文件
對方一開始好像以為繳完罰款就是不違反法令了,所以自己交出了被罰的裁處書,
並且說自己不是故意要這樣做的,是不瞭解法令...超噁的它們明明就是故意的
後來又用30日除斥作答辯
但反正,它沒有補足勞退也就消除了除斥期,所以這點算是不用爭執的點。
3.資遣費:上面的事證實的話就可以要求資遣費(勞基法第17條)
最後,無論對方有多麼胡說八道,都要非常積極的提供事證駁回對方的說詞
因為我在看判決的時候,發現法官還真的會參考對方的胡說八道~XD
---------------這裡要補充一下對方的胡說八道提供參考-------------------
---------------讓未來也衰到的人看一下可能會發生會發生什麼事-----------
首先有個大前提,在整個訴訟過程中,千萬別太投入情感,
我知道會有怒意,但別讓怒意遮擋了妳的理智
尤其當一個人生氣的時候就很難去想起什麼對自己有利,這是不好的。
一旦進入法庭,妳只能當作現在是在玩一場益智遊戲,而勝的重點在於說服法官相信妳
最好就是拿對方答辯依據去反駁它或是反而變成妳的證據
對方的攻擊我就列出來讓大家看一下,
這樣之後也要進行民事訴訟的人大概有會有個底,對方可能會怎麼做。
1.以妳是個壞員工為答辯依據。
這點應該是公司蠻容易拿出來做答辯的,我的狀況是
前公司搬出我打卡缺失又不聽勸誡,高傲又意圖詐欺薪水,造成公司損失及麻煩等等
但是我任職期間從未被前公司做任何懲戒,例如輔導紀錄、申誡...等等
於是這點我就拿前公司的懲罰規章跟與人資的會談紀錄去證明我從未被前公司罰過
進而去證明對方是杜撰的。
2.想用其他條文反訴。
前公司在答辯狀提了三次想反訴我的點,但我就說它們腦殘
它們沒有走程序是直接在答辯狀要求法官併案審理,想當然耳就是被法官拒絕XD
總之,大前提就是
對方可能會反訴或是找其他東西想告妳,那這邊其實拚的也是誰的事證比較多。
所以這裡講的是工作習慣啦~
我從來都沒想過我會到法庭告公司,但我的工作習慣就是都會留下紀錄
所以工作習慣很重要,這些場合全都要看具體紀錄的
你所說的任何一段話都要有相對應的事證去舉證,而且最好是沒有能反駁的空間
如果沒有任何事證,就算是事實,法官不判給妳我覺得也是很合理的事。
好那對方提了什麼呢?
(1).被勞動部裁罰的6萬元向我求償。
這前篇文有寫過XDD我當下重複看了三遍確認沒有看錯,
因為真的非常荒唐,荒唐到我真是傻眼
覺得曾經在那家公司工作過真是太丟臉了哈哈哈哈哈哈。
(2).沒有打卡完善的紀錄,要向我求償追回薪資並提告詐欺。
這點是這樣,我確實有沒有打卡紀錄的天數,
但在這家公司我習慣用賴留下工作紀錄
一開始是因為沒有內部信箱,然後檔案得要有個地方暫存
所以我每天都會跟主管交代工作狀況。
加上我個人有參與政府專案,因此一定有工作日誌跟出缺勤核銷
所以,如果前公司想用這點告我的話,基本上我也能保護好自己。
目前我只有看到他們要求法官併案處理被拒絕
沒有收到其他起訴書
基本上這點也很難達到起訴啦,畢竟他們要去證實我確實沒有上班
這點非常非常難舉證
(打卡紀錄只是紀載工時的其中一個方法,其他紀錄也可以成為工作依據唷。)
(3).誣賴我偽造工作經歷,要構成雇主可以開除我的依據,去拒絕支付資遣費
同時以偽造文書跟詐欺威脅我
這邊是這樣,我有兩年的時間在大陸工作,公司設在廈門
沒有保台灣的勞保
履歷上我就一定會寫在那邊工作做了啥附上作品集推薦函什麼的
那對方是用我的履歷跟勞保記錄不符所以認為我是偽造工作經歷
在最後一次答辯狀上就冒出這點做答辯
那我有回覆書狀去跟法官說明(本來不想花時間回)
這部分後來有寫入判決書裡,法官寫此點無據這樣
不過這點也證實妳不會知道法官到底看哪些要點
所以不管覺得對方有多荒唐多無理取鬧
都還是要積極回覆意見。
大致上再加上商業機密外洩這點
就是在這過程中我被威脅的項目了。
這邊要稍微講一下我學到的訴訟原則
其實在這之前我也沒有告過人阿,所以就是邊告邊學XD
法庭上要先認清楚舉證責任在誰那
例如,加班費的請求舉證責任在勞工
但說自己有付加班費或是前述說勞工沒有上班或沒有加班,那舉證責任就在資方
所以反正分清楚舉證責任後就是要蒐集所有有利於你的事證積極舉證就是了。
-----------------------一審判決大概歷經10個月的心得-------------------
好的,最後說一下心得
我覺得一般人根本無法做到告公司這事,因為又累又麻煩
期間好多次想放棄
要不是因為有律師、有朋友加上對方答辯狀都可以激起我的憤怒
我大概也走不下去顆顆。
老實說一開始律師就認為對方會談和解,殊不知對方也一直堅持地走了下去
到最後法官諭之和解的時候,對方也還是堅持他們是對的拒絕了法官
那我也只能說基本法律人人都要懂一點,不懂就要去查到懂
或是有許多資源可以問問看狀況
別像我前公司那樣很自以為是的處在自己的世界
連什麼責任制這種老掉牙的話都可以拿出來法庭答辯(翻白眼)
期間對方人資還一直跟我和律師講說,老闆不可能賠啦,頂多付一個月薪資這樣
但我心裡就想說,現在就在法庭上阿,你們想什麼我真的不在意阿~
總之在這期間,能幫上忙的資訊跟服務就都去申請跟洽詢
那都是很重要的一點點
畢竟要嘛就不要爭取,誰沒遇過幾間爛人爛公司,摸摸鼻子下一間更好
但如果要爭取,就是做好做滿
我前公司算腦殘的,那怕她聰明一點點,都會在一開始調解的時候就處理完
當時可能三五萬就可以打發這一切了
期間如果聰明一點點,就可以談和解,可能也不需要付到現在這個數字
結果現在被罰12萬多之外再吃一支判決,還要賠償我也得開非自願離職證明
就是得不償失阿
要知道有融資需求的公司,這些事都是會被檢視的
我是不知道我有多重要導致前公司這麼不顧一切
但反正它們開心就好囉。
另外如果是很有資本的大公司,基本上能有可以告他們的事證也不多啦~
加上大公司有專門的法務,所以能和解就和解,除非糾紛金額真的很大(百萬那樣)
當然啦會不會害怕公司報復阿什麼後遺症之類的
恩我也會害怕阿
不過人生再怎麼害怕,該為自己爭取的還是要爭取就是了
因為如果你不為自己爭取,這世上真的沒有人會幫你爭取
至少目前我拿到這個判決,如果未來大家碰上面了
那也是對方要覺得丟臉。
如果今天它們只是惡意資遣我或是單純不給加班費
那我可能也不會這麼硬,大概去檢舉完後我就會停止了
但對於明明是它們違法又霸凌員工
卻還要汙衊我商業機密外洩,意圖威脅我感到極度不爽欸
所以光這點這件事就上升到是人權及工作權受到損害,必須告!!!
不過阿,我把這事跟調解委員講和律師講的時候它們都說我想太多了XDD
好,這有可能是我自己玻璃心,但我就是其他都可以忍
但汙衊我我無法。
我也承認當時理智大斷線,不爽到去告那個女副總刑事訴訟
理智線接上後我已經在偵查庭上面了(GOD)
喔喔喔只能說檢察官非常兇好可怕,但看對方去警察局上偵查庭被罵我也覺得一吐鳥氣
雖然最後對方是不起訴處分啦~。
至於怕報復喔
其實世界這麼大,一半的人討厭你就會有一半的人喜歡你
增進自己還是比較重要。
再說了,連在法庭這種正式文書它們都可以亂說嘴亂汙衊了
這種人如果讓它們有機會,肯定不會對你手軟的啦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真的還是跟對方硬碰硬
你想想一個情境
如果之後大家就是衰小遇到
對方如果說唉唷~這不就是某某某爛員工嗎?
我還可以回,唉唷~~這不是連加班費都付不起的鳥公司嗎?是不是要破產啦~
法院判決收到了嗎??國字看得懂嗎?
如果沒有判決,阿就真的隨便對方說嘴了。那不是更吃鱉嗎
我是知道對方對外把我形容成躁鬱症患者之類的神經病各種言語
但現在如果真的面臨到我必須要解釋的情境時,我還可以有個法院背書的佐證這樣XD
這部分有可能是我自己想太多,但是有備無患嘛~
謝謝這個版給了許多資訊,
讓我在這段時間恐慌懷疑自己的時候,反覆地看一些資料。
趕在今年過完前把這篇文章記錄好
希望迎來更好的年歲。
希望這篇文章能給未來也遇到這些鳥事的人一點支持
祝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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