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師(一)級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8/06/14~108/06/28
資格條件:
一、領有中華民國醫師證書及專科醫師證書,並取得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規定師(一)級任用資格,且具下列經歷之ㄧ者:
(一)教育部審定之副教授以上職務滿三年。
(二)醫學中心科(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三年,或非本部所屬經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科(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
(三)本部所屬醫院科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
(四)衛生行政機關相當薦任第九職等以上主管職務滿五年。
二、前項各款職務年限相同之經歷年資得以併計。
三、具有醫院經營理念、領導協調能力及良好品德操守。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綜理院務
工作地址:
本部恆春旅遊醫院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mpching942@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遴選成績評定:
(一) 遴選小組委員面試:面試項目有:
1.個人服務意願及過去工作經歷與績效、
2.經營醫院理念(發展願景、經營管理、創新作法)、
3.領導統御、溝通協調、危機處理等。
(二)個人客觀基本資料:項目有最高學歷、最高經歷、學術成就、教師資格、本部所轄偏遠離島地區醫院年資、社會參與等。
(三) 部長就候選人學術素養、人格特質、經營理念及參酌醫院發展需要評分。
二、報名方式:
(一)相關資料表請至本部網站www.mohw.gov.tw最新消息就業資訊下載。
(二)請填妥相關資料表,如有推薦人,應請推薦人於推(自)薦表親筆簽名同意。並請依序檢附以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現役軍人請提供兵籍表;退役軍人請提供軍職查證履歷表)。
2.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3.考試及格證書。
4.醫事人員證書及專科證書(或接受國內外大學、教學醫院、醫事學(公、協)會或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醫事專業課程訓練結業,累計時數達18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或修習相當碩、博士之醫事專業研究課程10學分以上之證明文件)等影本。
5.經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含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現職派令影本。
8.最近一次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9.相關服務證明影本(臨床、教學或研究工作等)。
10.個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三、意者請於民國108年6月28日(星期五)前將履歷資料,郵寄至衛生福利部人事處收(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並於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並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院長」,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未郵寄紙本履歷者,視同未報名。經本部初審後,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四、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不明之處,請洽本部人事處洪小姐。電話:(02)85907823。
各科專科醫師訓練年限表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師(一)級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8/05/16~108/05/30
資格條件:
一、領有中華民國醫師證書及專科醫師證書,並取得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規定師(一)級任用資格,且有下列經歷之ㄧ者:
(一)教育部審定之教授職務滿三年,或副教授職務滿五年。
(二)醫學中心副院長以上職務滿三年,或醫學中心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或非本部所屬經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副院長以上職務滿五年。
(三)本部所屬醫院副院長或分院長以上職務滿三年。
(四)衛生行政機關相當簡任副主管以上職務滿三年。
二、前項各款職務年限相同之經歷年資得以併計。
三、具有醫院經營理念、具有領導協調能力及有良好品德操守。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綜理院務
工作地址:
本部恆春旅遊醫院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遴選成績評定:
(一) 遴選小組委員面試:面試項目有:
1.個人服務意願及過去工作經歷與績效、
2.經營醫院理念(發展願景、經營管理、創新作法)、
3.領導統御、溝通協調、危機處理等。
(二) 個人客觀基本資料:項目有最高學歷、最高經歷、學術成就、教師資格、本部所轄偏遠離島地區醫院年資、社會參與等。
(三) 部長就候選人學術素養、人格特質、經營理念及參酌醫院發展需要評分。
二、報名方式:
(一)相關資料表請至本部網站www.mohw.gov.tw最新消息就業資訊下載。
(二)請填妥相關資料表,如有推薦人,應請推薦人於推(自)薦表親筆簽名同意。並請依序檢附以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現役軍人請提供兵籍表;退役軍人請提供軍職查證履歷表)。
2.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3.考試及格證書。
4.醫事人員證書及專科證書(或接受國內外大學、教學醫院、醫事學(公、協)會或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醫事專業課程訓練結業,累計時數達18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或修習相當碩、博士之醫事專業研究課程10學分以上之證明文件)等影本。
5.經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含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現職派令影本。
8.最近一次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
9.相關服務證明影本(臨床、教學或研究工作等)。
10.個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三、意者請於民國108年5月30日(星期四)前將履歷資料,郵寄至衛生福利部人事處收(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並於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並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院長」,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未郵寄紙本履歷者,視同未報名。經本部初審後,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四、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不明之處,請洽本部人事處洪小姐。電話:(02)85907823。
各科專科醫師訓練年限表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師(一)級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108/04/18~108/05/02
資格條件:
一、領有中華民國醫師證書及專科醫師證書,並取得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規定師(一)級任用資格,且有下列經歷之ㄧ者:
(一)教育部審定之教授職務滿三年,或副教授職務滿五年。
(二)醫學中心副院長以上職務滿三年,或醫學中心部主任以上職務滿五年,或非本部所屬經評鑑合格之教學醫院副院長以上職務滿五年。
(三)本部所屬醫院副院長或分院長以上職務滿三年。
(四)衛生行政機關相當簡任副主管以上職務滿三年。
二、前項各款職務年限相同之經歷年資得以併計。
三、具有醫院經營理念、具有領導協調能力及有良好品德操守。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綜理院務
工作地址:
本部恆春旅遊醫院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遴選成績評定:
(一) 遴選小組委員面試:面試項目有:
1.個人服務意願及過去工作經歷與績效、
2.經營醫院理念(發展願景、經營管理、創新作法)、
3.領導統御、溝通協調、危機處理等。
(二) 個人客觀基本資料:項目有最高學歷、最高經歷、學術成就、教師資格、本部所轄偏遠離島地區醫院年資、社會參與等。
(三) 部長就候選人學術素養、人格特質、經營理念及參酌醫院發展需要評分。
二、報名方式:
(一)相關資料表請至本部網站www.mohw.gov.tw最新消息就業資訊下載。
(二)請填妥相關資料表,如有推薦人,應請推薦人於推(自)薦表親筆簽名同意。並請依序檢附以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1.公務人員履歷表(現役軍人請提供兵籍表;退役軍人請提供軍職查證履歷表) 。
2.大學以上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3.考試及格證書。
4.醫事人員證書及專科證書(或接受國內外大學、教學醫院、醫事學(公、協)會或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醫事專業課程訓練結業,累計時數達18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或修習相當碩、博士之醫事專業研究課程10學分以上之證明文件)等影本。
5.經教育部審定之教師證書(含講師、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現職派令影本。
8.最近一次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
9.相關服務證明影本(臨床、教學或研究工作等)。
10.個人事蹟之相關佐證資料。
三、意者請於民國108年5月2日(星期四)前將履歷資料,郵寄至衛生福利部人事處收(地址:11558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11樓),並於應徵文件之信封上註明姓名、聯絡電話,並註記應徵「衛生福利部恆春旅遊醫院院長」,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未郵寄紙本履歷者,視同未報名。經本部初審後,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履歷資料,請附貼足郵資回郵信封。
四、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不明之處,請洽本部人事處洪小姐。電話:(02)85907823。
各科專科醫師訓練年限表 在 醫勞盟- 不要再恐嚇說「限制工時要延長訓練年限」了!... 的推薦與評價
我在第四年住院醫師的時候早就把消化外科專科考試要求的手術數目完成了,沒法考試是礙於會員資格的限制,不是訓練不足。相對的,現在我國要訓練小兒外科的專科醫師有實質上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