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背後的超級英雄助手】#葉郎電影徵信社 #舊文重貼
[ 更新引言 ]:
美國情色工業大亨 Larry Flynt 的女兒剛剛向媒體確認,她的父親已經在美國時間昨日清晨在洛杉磯病逝,享年78歲。
Larry Flynt 是 Larry Flynt Publications 集團創辦人兼總裁,以經營包含《Hustler 好色客》在內的多本色情刊物、色情影片和頻道而著稱。他終其一生以挑釁美國保守社會和挑戰美國言論自由邊界為職志,但也因此1978年在法庭外遭人槍擊,導致終生癱瘓。
這篇一年多前的舊文將美國前總統 Donald Trump、Larry Flynt 和已故電影導演 Miloš Forman 的故事交織成一張言論自由的地圖,試圖理出言論自由的國界。放在一年多後的世界,這張地圖已經變得更紛亂難解。
幾週前因為參與鼓動美國國會暴亂而被各社群平台停權的 Donald Trump 似乎已經確定永遠某些平台(如 Twitter)終身禁用。而整個世界開始警覺這些權力過大的社群平台儼然已經取代司法系統成為言論自由的最後裁判官。
一年多後 Trump 的故事進展終究和 Larry Flynt 故事的寓意不謀而合:
用肉身衝撞言論自由邊界的勇者經常不是一身紅披風、正氣凜然、意氣風發的超級英雄,而是那些多數人覺得猥瑣、厭惡、和主流價值對立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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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美國聯邦上訴法院宣示Donald Trump總統在Twitter上任意封鎖其他用戶涉及侵害言論自由。兩百多年前寫下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James Madison,一定很難預料到這45個單字構成的條文可以在兩百年後如此Cyberpunk的新世界繼續生猛無畏地探索新疆土。
更超乎他們意料的是這45個單字背後的超級英雄助手(sidekick)居然是口無遮攔的Trump,以及一本不堪入目的硬派色情雜誌——《好色客》。
故事要從1997年的電影《The People vs. Larry Flynt 情色風暴1997》說起……
▇ 被審查官員攔胡的《飛越杜鵑窩》
捷克出身的《情色風暴1997》導演Milos Forman曾把共產黨比做他的經典傑作《One Flew Over the Cuckoo's Nest飛越杜鵑窩》中的極權管理精神病患的護士。有趣的是早在《飛越杜鵑窩》的製片Michael Douglas(當時正職是製片還不是演員)把原著寄給Forman之前,他的父親Kirk Douglas十年前早就嘗試過把這本書寄去捷克,要問Forman有沒有興趣拍成電影。
十年後終於在美國見到逃出鐵幕、流亡國外的Milos Forman,Kirk Douglas當面質問:「你這好樣的,當年把書寄給你,居然連打聲招呼說要拍還是不拍的基本禮貌都不懂!」
Milos Forman則回他:「你這好樣的,當年把一個捷克小伙子的世界搞到以100英里時速度天旋地轉,說要給他拍一部好萊塢電影,然後一回家就全忘了我!」
實際上這本書在捷克海關就被言論審查官員給攔截了。
「如果你像我一樣活過七年的納粹極權統治和二十年的共黨極權統治,你就會深刻體會自由是什麼,以及自由如何稍縱即逝。」在布拉格之春後就逃離捷克的Milos Forman說道。
這正是他為什麼選擇拍攝充滿爭議的美國情色大王Larry Flynt的故事。《情色風暴1997》的故事主人翁Larry Flynt是赫赫有名的言論自由戰將。如果沒有他的推波助瀾,不斷刺激美國社會重新咀嚼言論自由的意涵,年事已高的第一修正案恐怕無法像今天這樣兩百多歲依然健壯如牛。
▇ 《週六夜現場》的背後靠山
因為經常和國家公權力站在對立面,捍衛民主自由的第一線戰場總見得到色情文化的身影。6月12日香港民眾包圍立法會的當天,色情網站AV01就以關站的方式響應行動。香港色情雜誌《龍虎豹》也曾在六四事件時以「國家興亡,人人有責」為口號進行義賣活動聲援學生。
如今美國碩果僅存持續每月發行的紙本色情雜誌《好色客》幾天前剛剛歡慶45歲的生日。1974年7月1日創辦這本雜誌以來,Larry Flynt從未停止挑戰道德和法律的界線。生性好鬥的他不僅因為這本雜誌坐過牢,還先後多次因為藐視法庭被逮捕。他穿過星條旗尿布上法庭,穿過印有“Fuck the Court”抗議字樣的T-Shirt上法庭,甚至在多少人不得其門而入的聯邦最高法院上放肆尖叫而被逮捕。
Milos Forman的《情色風暴1997》則專注重現Flynt最傳奇性的一場司法戰役:1988年《好色客》促成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劃下界線,宣示對政治人物的諧仿(Parody)受到第一修正案保障。
去年底美國電視節目《Saturday Night Live 週六夜現場》仿效電影《It’s a Wonderful Life 風雲人物》情節,為觀眾模擬一個Trump沒有當選總統的世界。Alec Baldwin一如往常在節目中扮演「沒有」當選總統的川普,另外還延攬男星Matt Damon和Robert De Niro協力演出。惱怒的Trump總統在節目播出後隨即發文痛批該節目,並呼籲美國司法系統應該要立刻停止找他麻煩(指當時進行中的通俄門調查),而應該集中全力調查美國真正的敵人——《週六夜現場》。
這不是Trump第一次以「司法調查」當武器公開威脅《週六夜現場》和模仿他的男星Alec Baldwin。所幸Alec Baldwin受到了Larry Flynt撐起的言論自由保護傘的庇護。第一修正案就是所有諧仿政治言論的背後靠山。
▇ 受到憲法保障的牧師性愛圖
Larry Flynt撐起的這把保護傘其實還跟電影《X戰警》的反派角色William Stryker上校有點關聯。
William Stryker角色首度出現在漫畫中時他其實已經從軍中退伍,轉職成為福音派牧師。這個角色的靈感來源是美南浸信會牧師、知名電視佈道家Jerry Falwell。Falwell牧師在反墮胎、反同性戀、反色情文化等領域都是長期呼風喚雨的意見領袖,也因此招來Larry Flynt的公開挑釁。
1983年11月的《好色客》雜誌終於拿Falwell牧師的道德形象開刀:他們刊登了一個諧仿廣告,描繪Falwell牧師喝了廣告中的開胃酒之後和媽媽性交的畫面。氣沖沖的Falwell牧師隨即以誹謗、侵犯隱私和蓄意造成情緒困擾等理由提出告訴。
該案一路直闖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以罕見的八比〇的一致意見推翻下級法院判決,認為《好色客》的諧仿受到第一修正案的保護。法院的最主要判決理由是任何理性的讀者都不會把該諧仿廣告當真,所以即便被告有蓄意造成原告情緒困擾的動機都應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
不論Trump總統或是Falwell牧師都屬於公眾人物,對公眾人物的言行抒發自己的意見是追求真理的必要方法。沒有第一修正案的保護傘,勢必會造成寒蟬效應。
▇ 封鎖討厭的網友?違憲!
1983年開始Larry Flynt突發奇想地開始贈閱《好色客》雜誌給美國國會五百多名議員。這個用普通牛皮紙信封裝起來的驚喜自此成為國會幕僚的最佳餘興:
資深幕僚會提醒菜鳥說辦公室會經常收到怪東西,但故意忘記提醒所謂「怪東西」其實是色情雜誌,然後興奮地等待菜鳥第一次拆郵件時的錯愕表情。也有幕僚物盡其用地打包寄送到伊拉克給正在當地服役的男友「享用」。
一度保守的國會議員還聯合起來要求國會山莊的收發室主動協調美國郵局過濾Flynt的色情雜誌,直接退回寄件人,不要送到議員辦公室。結果Larry Flynt立刻把拒寄雜誌的美國郵局告上法院,促成了1986年白紙黑字的法院判例,確認國會議員不得拒收選民的來信。
法院判決的理由是第一修正案保障美國選民參與公共事務討論的憲法權利,拒收郵件形同侵害他們的言論自由。
「憲法第一修正案不允許任何公職人員僅因和自己意見不同,就在自己所持有、用於公眾事務上的社群媒體帳號中排除任何特定人參與,使其無法加入公開的網路對話。」週三聯邦上訴法院也用類似的理由判定Trump的Twitter帳號封鎖其他用戶的做法涉及違憲。爾後Trump再也不能在他的Twitter上隨意封鎖其他用戶,因為這個動作將意味著侵害對方參與公共事務討論的憲法權利。
雖然該帳號原屬Trump總統私人所有,但在帳號主人進駐白宮後就多次用於代表美國政府的正式發言,甚至直接在Twitter上行使公權力(比如宣布開除官員),加上Twitter提供回文和轉貼等社群互動機能,所以法院認為該社群帳號已經構成一個公共平台。
Trump的Twitter帳號@realDonaldTrump也終於貢獻了言論自由的一大進展,讓第一修正案跨入社群網路的21世紀新疆土。
說起來Trump總統和Larry Flynt其實有許多共同特質:他們語不驚人死不休,總是無視道德界線,也各擁粉自重。事實上他們都用各自的方式在試探言論自由的界線,各自促成了言論自由的有機生長。
某種程度上來說Trump和Flynt都稱得上是第一修正案這個的超級英雄的得力助手。
(原載於端傳媒:https://theinitium.com)
同時也有10000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10的網紅コバにゃんチャンネ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同 興 協 記 好樣 在 吳佩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真庶民不怕真權貴打壓! 懇請監察院立即公開韓國瑜市長政治獻金的所有單據發票讓全民一起檢驗】
先提出我的訴求,第一,為釐清真相,懇請監察院盡速向外界公開韓國瑜市長申報政治獻金所有收據明細,讓國人一起檢視,戳破韓國瑜市長團隊以假庶民之姿,向民眾募款,在五星級飯店住宿、用餐,奢侈花用。
第二,懇請教育部公布自2000年雲林維多利亞私校創辦以來,教育部歷年給予該校的獎補助明細。
外界可能困惑著,為何韓國瑜市長和李佳芬女士非要告我?
答案很簡單,因為假庶民經不起真庶民的檢驗,財大氣粗地以提告庶民的方式,箝制台灣公民的言論自由與監督權利。
我依據監察院和法院等政府公開資料,具名向韓國瑜市長提出詢問,卻遭到李佳芬女士提告,顯見其意圖以烏賊戰方式,用黑墨噴濺質問者一身,這才叫做抹黑!
我再重述我的質問,2018年11月17日,韓市長的申報資料有一筆43159元膳宿費支出,金額與萬豪酒店網路公布最貴的房型相距不遠(若平日住宿打折的話)。韓陣營最初回應,是貴賓和團隊住宿的費用,後又改口,是團隊到台北開會,入住的是「普通客房」。
試問,競選高雄市長,為何團隊要拉到台北五星級飯店住三天?況且,至今韓陣營仍不願公布究竟入住者是何人、房間數和每間的房價。想以提告的方式,以拖待變,阻止人民了解真相。
不過,韓團隊聲明卻稱「既然吳佩蓉女士認為透過訴訟可以找出真相,所以委託人也決定提起告訴」,身為高雄苦民、庶民的我,尚未發大財,也一點都不認為透過訴訟才能找到真相,韓市長卻倒因為果,自己好興訟,少卸責。
韓市長在去年競選期間,高喊「勿忘世上苦人多」、「一瓶礦泉水一碗魯肉飯」,臉書貼文也強調「歡迎監督」、「公開透明」、政治獻金花用「錙銖必較」的摳門方式,並且會將結餘款全數捐出。
選戰結束八個多月,韓市長,您的政治獻金和選舉補助款,全捐了嗎?
韓市長曾說「不請客、不送禮」,合理推論,募來的政治獻金全是自己團隊花用。我們在韓市長的政治獻金支用明細看到「驚人的真實」。選戰後期,韓團隊竟入住台北市五星級飯店、在高檔餐廳大啖美食,這在侯友宜市長、柯文哲市長所申報的政治獻金都沒看到的現象,居然出現在競選高雄市長的支出明細。
韓市長,您口中的苦民在高雄吃魯肉飯喝一瓶水,您的團隊,卻在台北五星級飯店住宿,在高檔餐廳大吃大喝,一餐花費數千元至上萬元。更讓人感到吃驚的是,您們在雲林的甜點店,甚至有兩筆超過一萬五千元的消費,其中一筆落在選後。您們團隊吃甜甜,苦民吃苦苦,好樣的!
關於維多利亞學校的資產,「財團法人雲林縣私立維多利亞國民中學」在930630設立登記,財產總額1440萬,後變更名稱為「維多利亞學校財團法人」,2018年財產增加至1億6919萬5552元。
維多利亞向台糖租地,每坪每月僅7.98元,比一顆茶葉蛋便宜2元。台中的幾所私校租金比維多利亞貴,但維校學雜費竟收得比他校高,甚至,還比台北知名的薇閣中學貴上許多。成本較低,收的學雜費卻高於台北知名私校,獲利自然甚豐。韓市長的團隊,恐怕連竹篙或菜刀都無法分辨,中文聽力有待加強。
關於財團法人法和私立學校法的問題,囿於時間不足,容我之後以專文敘述。
另外,看完聲明稿內容,真為韓市長夫妻捏把冷汗,當民代那麼多年,連自己修過哪條法律全忘了。韓團隊說,聘用外師的法源,是職訓局的「外籍人士來台聘用辦法」,這是行政院勞動部的法令,非維多利亞學校一己之力可以修法。足以證明,韓市長聘請的律師,對於修法過程完全不熟稔,歡迎組隊到立院旁聽。
李佳芬受訪時曾說,「維多利亞創校招生的第一年就是國民黨丟政權的時候,民進黨執政,你認為我可以拿到什麼優惠和特權嗎?」此話一分真 九分假 意圖混淆視聽。
私人辦校,要張羅資金,土地,師資,才能夠吸引學生上門。雙語學校收費高,主打聘請外國人來教授語文,是一大賣點。而2000年之前,私立中小學仍是禁止聘請外國人來擔任外語師資。這個關節,究竟,是誰幫忙打通?
維多利亞中小學在1999年9月動土,那年,正是韓國瑜擔任第四屆立委的第一年。韓委員在1999年12月初提出《就業服務法》第43條修正草案,2000年1月13日火速完成二、三讀。完美銜接2000年8月維多利亞中小學第一年招生。
#《就業服務法》第43條修了哪些內容呢?
原規定是「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或外國僑民學校之教師」,
韓國瑜提案版本改為「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學校及幼稚園之外國語文課程教師」。
三讀通過版本,門開的更大:
下列學校教師:
(一)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專以上校院或外國僑民學校之教師。
(二)經立案之私立國民中小學之合格外國語文課程教師。
(三)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實驗高級中等學校雙語部或雙語學校之學科教師。
韓國瑜在提案說明時「要求」,我「們要幫私立中、小學開一扇窗口,不要再讓他們走在違法的邊緣」。
還對在場的人「施壓」,「希望勞委會、教育部還有各位委員同仁,能稍微開放一點,膽子放大一點,腳步走快一點,讓本席的提案能夠順利通過。」
就這樣,韓國瑜籌設雙語學校最重要的一塊拼圖終於完成,放寬外國人在台工作限制,讓私立中小學可以「合法」聘請外師。
在立院期間,問政不太勤快,出席率很低,領銜提案少之又少的韓立委,居然讓這個法律修正案,火速在一個月內完成修法,效率驚人。
韓國瑜利用職權,修法讓私立中小學聘請外國教師,順利籌設自家雙語學校。這不叫特權,甚麼叫特權?要行政機關開扇小門,無非是想方便自己的學校獲益?
1999年,李佳芬當時是雲林縣西螺鎮選出的議員。能向台糖低價租地,修法讓外語教師來台灣的私立中小學教書,絕非地方議員能辦得到,有賴韓國瑜立委傾力協助方可達成。
俗語說3歲看大,7歲看老,當立委時若運用職權為己牟利,要人民如何相信,這樣的人若真坐上總統大位,不會圖謀與濫用更大的權力,從中獲取利益?
愛因斯坦說,世界之所以成為一個危險的地方,不是因為那些行惡事的人,而是那些看見惡事卻無動於衷的人。
我會繼續理性問政,揭發真相。
同 興 協 記 好樣 在 Dr 文科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直線抽擊偽科學系列《七》】— 被餵狂犬病藥丸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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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生沒有勇氣和能力去改變香港社會,但仍然會盡我所有的知識和力量去為大家去除偽科學。今個星期連續追擊順勢療法,星期日會有彩蛋講文科生當年受害於另類療法的故事。記住留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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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拿大有位母親帶有行為問題的小孩去順勢療法。順勢療法的practitioner見小孩有睡眠困擾、相對暴力的傾向,便根據之前小孩被狗咬過的病歷去推測小孩是患上狂犬病(瘋狗症, rabies)。
“The child presented a perfect picture of rabies state” (小孩完美地呈現了狂犬病的狀況)
順勢療法的推廣人或practitioner又一次完美表演他們缺乏醫學知識和對病理學的認識。
———————背景資料———————
狂犬病(rabies)是一種透過傷口傳播Lyssavirus 病毒的病。雖然所有捕乳類都可以感染並傳染給人類,但環球大部分的感染都是由狗狗造成。
雖然最常見的傳播媒介是狗咬,但感染的狗狗的口水如果接觸到充滿mucus的地方例如眼、鼻和口一樣有感染的可能性。
Rabies是一種很有趣的病毒,他們會用axonal retrograde transmission從周邊神經傳送到大腦再引起感染。rabies最大的問題是只有當徵狀出現時才能確診,但當徵狀出現便是生活倒數之時。所以一般有病人懷疑被有狂犬病的狗咬的話,為安全起見都會立即打狂犬病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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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雖然會引起暴力傾向,aggressiveness, delirium,但只要徵狀出現後,生命是以日去倒數,大多會於2-10日內死亡。如果小孩真的患有狂犬病,你覺得他還有命去試順勢療法嗎?
更加荒謬的是,順勢療法的概念是以「能引起類似徵狀的化學物去治療該疾病」。順勢療法practitioner不單止靠想像力、連檢查都不做便去推斷小孩患上狂犬病,更以狂犬病狗隻的口水製成的藥丸去治療小孩。
順勢療法的另一個核心價值是把化學物的濃度無限稀釋、愈稀釋便愈有治療的效果。
常識告訴我們,化學物的效果是和濃度成正比。愈高濃度便能對人體的生理系統(physiological system)造成愈大的效果。
順勢療法的極度稀釋療劑其實同普通水係無分別。雖然無效,但興幸的是因爲極度稀釋的關係,狂犬病口水藥丸並沒有對小孩引起感染。
我們常常會聽到順勢療法的推廣者會把陰謀論掛在口中,說什麼是藥廠為了自身利益打壓㾾價的順勢療法,說什麼其實早在幾百年前已有文獻記載療法的效益,近年亦有大量文獻顯示其實際效果。
但當你叫他們拿證據出來時,往往只有以下情境
1. 瘋狂吹噓順勢療法有歷史支持,但到最後仍然係繼續吹緊,一篇論文都見唔到
2. 隨便google 幾篇有順勢療法在標題的論文,但其實無真係睇過篇文。否則會發現原來論文的結論是順勢療法效果等同安慰劑效果
3. 引用幾篇在順勢療法協會自己創立的刊物裡面登載的論文。而這刊物早被醫學界批評低水準,咁同強國自己整個獎牌和認證比自己有咩分別?
當你認真去睇所謂的協會創辦人,某某教授(自己幫自己整個教授title)的論文,你會發現成個methodology都出奇地怪異。完全比唔上一般經得起peer reviewed的文獻。
在資訊發達的今日,偽科學、假資訊隨處可見,科學普及教育更顯得異常重要。
當今日狂犬病狗隻口水被順勢療法用來治病時,明天會是齊來服食肺結核、HIV、甚至天花藥丸嗎?
追擊順勢療法真係好疲累,希望各讀者可以幫忙share,讓大家知道順勢療法的偽科學之處
#大學生FYP都寫得好過順勢療法論文
#某某「教授」你唔覺得好樣衰咩
#自己幫自己整個title
#強國式造假技術
Reference
https://globalnews.ca/…/rabid-dog-saliva-growling-boy-natu…/
Photo reference
http://dogsaholic.com/care/rabies-in-dog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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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住把文科生set做see first就可以時常睇到文科生的小故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