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 被人稱為是 #酒駕黨!真的是實至名歸!
大家還記得以下這些人和發生的事嗎?#民進黨酒駕名單 中現在只是又多了一個 #丁允恭 而已!
2018年2月
民進黨中央黨部新聞部主任 #孟義超 因酒後開車發生車禍,酒測值達0.29毫克被警方移送法辦,孟坦承犯行,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予以緩起訴,條件是繳交3萬9千元給國庫。
2017年6月
民進黨新竹縣議員 #林昭錡 酒駕,辱警「垃圾」,遭判刑6個月。竹縣黨部決議對林停權1年,未料民進黨中評會卻翻案,改停權3個月。
2017年3月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在台北市舊宗路酒測路檢,攔查到台北市市議員 #童仲彥 妻子 #李秀環 酒測值0.29 MG/L,明顯超標,李秀環2012年也曾酒駕擦撞路邊,當時童主動報警,李遭檢方緩起訴並吊扣駕照。
2017年1月
民進黨立委 #葉宜津 的國會辦公室執行長 #陳昭彰,與張姓友人在新北市三重聚餐後,張男被巡邏警員發現涉嫌酒駕但卻拒絕酒測,還與警員拉扯,被上銬依妨害公務罪嫌帶回偵訊,不料陳昭彰竟跑到派出所嗆警,要警政署長陳國恩到立法院專案報告。葉宜津得知後,立即將陳男開除,出面受訪也對社會致歉。
2016年12月
民進黨前立委 #張清芳 的兒子 #張定瑋,2016年6月疑因酒駕拒測被吊扣駕照,半年後竟又無照開著7百多萬元的賓士CLS63 AMG,在新北板橋十字路口等停紅燈時呼呼大睡,經警方拍打車體十分鐘才喚醒,酒測值高達0.67毫克,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其父張清芳表示,兒
子酒駕「真的很糟糕!」以後會加以約束。
2016年8月
筆名「司馬文武」的媒體人 #江春男,被總統蔡英文任命派駐新加坡,在總統府完成宣誓典禮後與友人餐敘,因酒駕遭警方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偵結後予以緩起訴,條件是繳交6萬元給國庫。
2016年6月
駐日代表 #謝長廷 的兒子、現任民進黨台北市議員 #謝維洲,參加聚餐飲酒後駕車返家,途中被警方攔檢測得酒測值達每公升0.36,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台北地檢署考量謝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因而給予緩起訴,條件是繳交5萬元給國庫。
2016年4月
前立委 #邱垂貞 開車行經國道二號遭酒駕攔檢,邱自認沒違規,且一星期內被攔檢3次,火爆脾氣上來竟幹譙警員:「媽的、幹、幹X娘。」並嗆警:「我是立法委員邱垂貞,你看不起立委,每次都針對我攔檢」、「立法委員還這樣被你們羞辱」,邱最後雖配合下車,並向警員致歉:「這句話,我收回來。」但執勤警員認為受辱,決定提告公然侮辱,捍衛警方執法尊嚴。
2016年2月
民進黨前立委、文化大學副教授 #郭正亮,參加謝師宴後,酒後駕車遭台北市警方攔檢,測得酒測值逾0.55,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由於郭坦承犯行,檢察官考慮給予緩起訴。郭正亮現為立委。
2015年12月
民進黨屏東縣議員 #黃建溢 在臉書上打卡,自爆前往潮州分局「關心」酒駕案件,還大剌剌地「要分局長送宵夜」,囂張行徑在PTT上引發鄉民熱議,有人直酸說:「這就是鄉下議員的水準」還有人追問:「分局長是你家小弟嗎」。
2015年12月
民進黨彰化縣議員 #許書維 酒駕肇事,他在花壇鄉中山路擦撞一輛汽車,警方前往處裡進行酒測,他吹了10幾分鐘,酒測值高達0.32。巧合的是,他撞到的還是國民黨花壇民眾服務社主任林小娟。警方訊問後,將許書維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
2015年1月
台北市議員 #王閔生 的1名男助理,酒後騎重機遭新北警方攔查,警方發現他2013年曾因酒駕被罰,屬5年內累犯,依法開出9萬元罰單,但填寫地址時誤植,男助理發現錯誤後,借題發揮到派出所飆罵,警方表示要改正並懲處疏失警員,他卻嗆:「不用了,我們到議會去講!」王閔生為此向警方道歉,並開除該名助理。
2014年8月
行政院內定發言人 #KolasYotaka(#谷辣斯‧尤達卡),時任原民台的主播,喝2罐啤酒後仍開車回家,在國道上被警方攔查法辦,酒測值每公升高達0.37毫克,由於Kolas認罪且態度尚可,台北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決Kolas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
2014年5月
民進黨高雄市議員 #洪平朗 的女兒洪念慈,凌晨酒後駕車,因不勝酒力,自撞橋墩致車輛毀損,在救護人員搶救過程,她又醉又痛,竟飆罵三字經。
2013年11月
民進黨立委 #黃偉哲 服務處執行長 #陳浚璋,在台南酒駕被警車攔下,拒絕酒測並毆警,甚至未按標準程序上銬,遭質疑有特權。黃偉哲對此公開道歉。
2013年4月
司改會執行長的 #林峯正 和友人聚餐後,酒駕被警方攔檢,酒測值高達0.58,因涉拒簽酒測數據單,被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林認罪後,獲緩起訴1年,被處分繳4萬5000元罰款。林峯正雖是時代力量黨籍,不過蔡英文政府上台後獲邀擔任國安會諮詢委員,現為黨產會主
委。
2012年3月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 #柯建銘 的兒子 #柯韋任,凌晨酒後開車被警攔檢,測得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77毫克,已逾不能安全駕駛標準。更可惡的是,柯韋任在2005年就曾酒駕獲檢方緩起訴卻不思悔改。
2011年9月
民進黨立委 #簡肇棟 駕車撞死因酒醉倒在路上的男子,還肇事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後約談到案,簡於訊問後坦承不諱,並宣布請辭立委,最後地院依過失致死等罪判處1年3月徒刑、緩刑3年。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酒駕擦撞機車 酒測值0.23騎士輕傷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714002039-260402
【蘋果整理】民進黨民代、高官酒駕 名單竟有這麼多人
https://tw.appledaily.com/politics/20180715/SW5BQNGRYE6VFEK5YZVI4KD4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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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篇】如果再次發生,我會怎麼做? #五件事教你自保
《#火神的眼淚》,5/1 才剛上映的台灣職人劇,以消防隊員的任務中,去探討他們面臨的危機,與碰到的辛苦。公視出品一直都是品質保證,陣容也超級堅強,有「跟你問聲好」的 #溫昇豪,有演出過《比悲傷更悲傷的故事》的 #陳庭妮,有「金馬金鐘」雙影帝的 #劉冠廷,以及金馬最佳男配角的 #林柏宏。
第一集的開場就是「打火」,火災現場,路旁的民眾對消防隊員叫囂:
「阿你們在幹嘛,水不會射火,射空氣喔?」
飾演火爆消防隊員的劉冠廷,大聲回他:
「裡面還有人,不能亂射水啦,萬一火燒進去把他們燙傷,你知道不知道? #不懂不要裝懂啦」
民眾怒回:
「我繳稅養你們廢物是不是?」
劉冠廷怒回:「你說什麼廢物啊!」「麻煩退到封鎖線外,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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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邊,其實有超級多的感觸。
首先,消防員是對的,這真的是民眾錯在先,但是麻煩的是就算你是對的,你也不能生氣。
生氣就輸了。
因為之後焦點就迷失了,新聞會報「消防隊員跟民眾大小聲,嗆聲不懂的滾出去!」。
特別是新聞媒體的風格,你是知道的。
(但是我能理解,流量為王的媒體生存法則,請參考《我們與惡的距離》。)
我能懂這感覺,所以我第一篇文章,是寫完之後、砍掉重寫,重寫到文章是冷靜的,才敢發出來。
不然,就會被失去焦點。
再來就是,打火真的是門專業,消防人員真的很辛苦,這些心酸血淚一定要透過第一人稱視角才看得到,所以為什麼我推這樣的職人劇。
同樣地,不只是消防人員辛苦,警察人員也很辛苦。
有很多好的警消人員默默地在為我們做事情。
就像是最近松山分局被黑道闖入砸店,所長道歉時說:
「#我們警察即使做了一千件好事,#可能也抵不過出一次錯的事情」這是真的,我也還是相信,大多數的警察真的默默為我們做了很多事情,絕對不只是千件!
但是!
只要那一件錯的事情降臨在你身上,那對於你來說,#就是你一輩子的事情。
對警察來說,我就只是你處理過的一千個案子之一,但是對我來說,這是我人生目前唯一的案子。
更何況,如果這次的「違法逮補」不去討論,那未來就不會只有一件,會越來越多件。
所以,我一直都不是要去對抗警察,而是去探討這件事情,是不是有太多「法律」是我們不知道,#甚至警察也不知道的。
例如,還有人至今搞不懂 CBD 是什麼。
我先承認,法律的部分太多了,有幾個當下我也不知道,也是透過這次學到的。自己也在不斷地反省,有沒有哪些「早點知道」會更好。
所以,這篇是「#自保篇」,要繼續來分享,如果今天發生在你身上,你該怎麼自保? 這是用我刻苦的體驗換來的經驗分享。
前情提要的部分:
「我被關兩晚,不是我做錯了什麼,而是警察做錯了什麼」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0865917070241
「你不知道,不代表他不存在」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1479847008848
不知道的資訊請自己補上。
那我們就「五件事」,開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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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底能不能錄影? 能不能沒收手機?
在警察要來調查你的時候,絕對是可以錄影的沒錯! 很多網路影片都有教,在搜索時你可以講「我拒絕搜索」,也可以錄影防身,這都是你的權利。
只是,副作用是會激怒警察,覺得你有鬼。
因為法盲的人,他們的認知是,「不配合就是有問題。」
關鍵來了,接下來要講的是,很多人都不知道的事情。
#你被上銬後還真的就不能錄影,因為你是現行犯!
很妙吧!
以後不管你拿的是一般煙、咖啡包,甚至是你早上吃的B群藥丸,任何一個警察都能用「你身上散發毒品的味道」把你上銬帶走,都不用驗,而且手機直接沒收,你想錄影自保都沒機會。
而且完全沒有「違法搜索」的問題喔!
因為就不是搜索,你是現行犯,他接著要翻你的包包,要進你的車子拿東西,都可以。
因為你是現行犯,他們有權利可以查更多東西。
不知道是不是「違法搜索」這件事情最近被鬧了一波,我覺得警察這個解法真的很完美,阿就先上銬了,就沒有搜索不正確的問題了,因為就跳過了搜索階段,直接判定你是現行犯。
然後丟一句,「阿你沒吃毒的話,驗一下就知道了」啊。
也只能慶幸我碰到的不是真的壞警察啦,如果他丟了一包毒品在我的包包,我也只能啞巴吃黃連,因為現行犯不能錄影。
這是我在這次學到的新知識,那些你以為可以反蒐證的人權,在你被上銬後都沒有了! 所以關鍵就在於,到底警察能不能以「你身上有大麻味」就把你上銬?
這件事情,連在2021年的 #美國警察都不敢做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v2AwErp-HM
美國警察說「你有大麻味」都還不敢直接上銬。影片中,美國警察想搜索車的時候,被車主反對,也只能摸摸鼻子走。
台灣警察是直接上銬,還能沒收你的手機,很無奈吧。
那該怎麼辦呢? 要怎麼破解這窘境?
🌟 大法官針對違法搜索,早已釋憲
最根本的方法,是從法律面去走。
對於警察說聞到你有大麻味,就能直接上銬帶走這件事情,我們第一次提審失敗了,不過我們已經提起抗告。
因為法官的說法,就是認定警察可以憑著「你身上有大麻味」,就把一般民眾上銬變成現行犯,這點我們覺得...值得討論。
很多來鬧的,一直以為自己發現新事證在那邊高潮,這件事情我們早就知道。
不知道你們有聽過一審、二審、三審嗎?
人民本來就有權利上訴的!
法律沒有在那邊一次判生死的啦!
(打麻將都可以上訴了)
然後再說最後一次,法官從來沒有宣判過我手持大麻喔,如果是我找就被抓去勒戒了,這連檢察官要不要上訴都不知道,檢驗都還沒出來,哪來的法官判定。
一堆人真的就是不懂裝懂,或是故意裝不懂來混淆大眾帶風向。
這件事情,如果我們成功了,那就會為大家未來的人權拿回保障,
你不用擔心,突然被一句「你身上有大麻味」,就被帶去警察局關一晚,工作停擺、手機重買。
這需要很長的時間,也需要大家的支持幫忙。
你說這個事情不可能嗎? 其實歷史已經好幾次翻盤過了。
二十年前,一位李姓男子在重陽橋被盤查,他拒絕搜索,被警察強行搜身,過程中他罵了三字經,被依照妨礙公務判刑。
後來 大法官釋憲(#第535案),才還了他清白。
那有更快的方法嗎? 我們繼續說下去。
🌟 我的失誤就在這邊
這次我被帶走的另一個關鍵,就是我以為「警察應該要知道法律」,這應該是我犯的最大錯誤,因為 #我以為警察不會犯錯。
我以為 CBD (大麻二酚)合法,警察應要知道。
我以為就算 #衛福部去年五月公佈合法 了,警察還不知道的話,也願意先去查一下。
我以為去查一下,他們就懂了。
結果都判斷錯誤。
警察聽到 CBD ,就在那邊說 「CBD 大麻二酚 就是大麻」啊!
有兩個字一樣就是一樣
那「#明金城就是金城武」囉?
不懂沒關係,可以查,結果連查法條都不會...
先用錯誤的資訊上銬我,再用錯誤的法條繼續關我。
那這個該怎麼解決?
其他的律師朋友跟我說,其實當下你真的「什麼都不要講,把東西放進口袋裡面就好」。
放進口袋,他們就得搜索,就可以行使「我拒絕搜索」的權利。
其實我當下也跟一般民眾一樣,覺得這樣不是很可疑嗎?
但是,當警察也不知道法律時,律師朋友也只能這樣建議。
儘管如此,這幾天我想了想,從提審的法官判決來看,法官就同意「警察說你有大麻味」就可以上銬,所以你就放進口袋也是一樣。
因為只要警察說,我就覺得你有大麻味,就可以上銬,跟前一段說的一樣,他們跳過搜索階段,不用任何儀器,主觀認定你就是拿毒品,你就是會被帶走。
所以,目前我的研究是,當警察缺業績的時候,#這神奇的套路是無解的,就看你會不會碰到他們而已。
(這比抓酒測更好當業績,酒測還要測,這個不用測就有績效,因為警察的績效跟會不會成案無關,反正把你帶到警局就有業績了。)
碰到了,就是誰都要關一晚,等待律師救援,花律師費、請假一天,還有重新買手機。
但是,還是有辦法的!!!
這也是下次如果我碰到,我一定會執行的事情。
🌟 你有權請律師,這件事情對嗎?
在那邊說「你沒做錯事幹嘛找律師」的,程度落差太多,我們就先不理他。
米蘭達宣言說,「你有權保持沈默...你有權與律師談話...」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真的不幸被抓,第一直覺是「#找律師」,這一點有對、也有錯,這是我這次第二重要的學習。
在說明之前,順便解釋一下,為什麼找 #李菁琪律師?
我身邊有很多律師的朋友,刑法的、民法的、人權的、經紀約的、智慧財產權、離婚的...
在這些朋友之中,李菁琪是最了解 「CBD已經合法」的律師,她常分享哪些東西是合法的,哪些是不合法的。
所以找她來,是我當下的第一個反應。
(警察也一直催促,不打電話手機就要拿走了,其實也不能搜尋資訊更多啦)
很多未審先判的人就在那邊罵我,找 李菁琪 這種專門處理的毒品的,都是呼麻仔啦!
難道請到《王牌大律師》古美門研介的,都是真的犯罪的嗎?
要請當然是請最了解、有把握的,不然我是要找離婚律師來打嗎?
順便強調,大麻,台灣真的就不合法,你在國外怎麼抽都是國外的事情,在台灣就是不行。
雖然「程序正義」跟我的東西是不是毒品無關,不過我可以跟各位保證,我的是合法的。
(那些還搞不清楚狀況的,先把我的文章看完,然後真的搞懂了再來戰,你搞錯的太多我很難回你。)
CBD 在台灣就是可以合法使用、持有,我今天被抓就是因為我持有,所以才抗告。
順便法普,這禮拜的新聞,電子煙在新北市禁止販售了!
禁止販售,但是可以持有。
你可以過條橋買到,然後回新北繼續持有。
先不說道德上,你覺得對不對,#我們就是講合法不合法。
找律師是對的,#因為不是人人都懂法,你不知道什麼不合法,你可能不小心講錯一句話,反而就被另外的罪抓走了,像很多人最後都是被「妨礙公務」帶走。
找律師是對的,但是顯然不夠。
🌟 一定要找 #民意代表!
米蘭達宣言提醒你可以找律師,但是宣言沒有提醒可以找民代。
(希望未來會有新的宣言)
而且是要在你還被關在警局時找,不是出來才找。
後來一個很好的朋友跟我說,你那晚應該打給我。
我們家認識的「政治人物」們,一定可以把你用出來。(他們家真的是黨蠻高層的)(哪邊我就不說了)
但是,你已經出來了,那就沒辦法了。
其實,當時我有想過。
但是,那時候天真的我,就以為「我就是合法的,應該走法律就好了吧」。
這真的是我太自負了。
經過這次,我知道法律會遲早還我清白,但是需要很長的時間,需要花費很多的成本。
下次,我第一時間會找民意代表,不管是立委還是議員。
要的不是幫我違法、搓湯圓,而是 #去盯警察有沒有違法。
因為,真的只要警察照著程序做,就不會有這麼多事情了。
你真的去查 CBD 是不是毒品,能更謹慎地去查的話,就不會突然迸出一個「千分之一就可以抓你」的奇怪數字。
https://www.facebook.com/leftymovie/posts/312006220289544
(警方說法的影片)
有立委在有沒有差,跟你說,#絕對有差!
因為光是有沒有律師在,我就感覺有差了。
有律師在,我可以拿手機,我可以手不舉高高,銬在鐵桿上。
律師不在,我瞬間就被銬了起來,單手舉高高睡覺。
有律師在,警察都變得相當客氣。
有律師在,就算真的因為做筆錄時規定要上銬,也會拿一張椅子撐著手,讓你不用這麼難受。
有律師有民代在,你就不會看到上面影片,警察的樣子。
請一定要找民代,不然你投票給他們幹嘛?
#警察也是人,也知道哪些人不能惹。
你一般民眾就算了,他們起碼知道律師跟民代在,不能亂搞。
不要亂搞,就真的是我們一般小百姓,可悲的期望了。
至於有沒有更強勢的幫手?
有啊! 你想穿黑衣服去砸警察局,都可以不被關喔,這幾天的新聞嘛。
但是,建議先不要,因為欠黑道的,你不一定還得起。
以上就是今天的五件事「自保篇」分享,希望有回答到部分的問
題。
對了,對於戰力太低的嗆聲我是不會回應的。
有些低到說,叫我不要一直引用電影,他看了想吐。
你真的是好傻好天真,我就是這麼討厭厭,你越不開心我就越想講,你怎麼會覺得我會在意你開不開心 😂
這篇文章有點長,但是我覺得有分享的價值,都是得來不易的經驗。
這篇最關鍵的檢討,就是我太自負了,下次有什麼資源就都應該要用上。一個人絕對打不贏這場戰,所以特別感謝每個願意幫我高調的人。
對了,《火神的眼淚》在 Netflix 上就看得到囉! 支持優質的台灣劇。
請幫高調,我也會繼續寫,寫出更多你不得不知道的自保小技巧!
#RightIsRight
#程序正義本來就是你的權利
#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
呼 氣 酒測 器 在 一線三的日常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一線三的案例分享
我看著每個月的績效評比結算表,
「線上刑案績效」欄位的200分陷入沈思,
崇尚佛系警察的我,不應該有線上績效呀,
後來我想起來了,是那件酒駕車禍肇事,
撞傷人而且酒測值超標的公共危險案。
是個年輕人,目光略顯呆滯,全程配合,
交通分隊到場酒測器一吹下去,嗶嗶兩聲,
學長帥氣的比了個「他是你的了」的手勢,
要我們宣讀三項權利,上銬帶返所偵辦。
其實公共危險辦起來相對簡單,
少許附卷弄一弄,筆錄問完,
快得話大概一小時結束。
但年輕人表示,要通知他的爸爸到場。
半夜四點、叫爸爸來,你確定?
看著他懇切的眼神,我心裡暗自盤算,
也許這個「爸爸」有什麼來頭吧。
大概兩小時後,一對白髮夫妻走進派出所,
爸爸行動遲緩走路顛簸,由媽媽在旁攙扶,
毫不避諱多名員警在現場,扯破喉嚨大罵:
「我怎麼告訴你的?怎麼告訴你的?」
「不要酒駕、不要酒駕、不要酒駕!」
「為什麼你就是不聽?為什麼?為什麼?」
年輕人目眶泛紅,幽幽地吐了一句:
「爸,救我。」
原來爸爸也是警察,剛辦理完退休沒多久,
因中風導致行動困難,右半邊反應慢半拍。
在罵完兒子後,馬上關心對方傷者的傷勢,
聽到被撞的一方現在還在加護病房觀察,
不由得更激動了,抄起拐杖朝兒子招呼,
臉紅脖子粗,看得我都替他擔心了起來。
「我就是怕你一事無成,最後跟我一樣!」
「畢生的積蓄都用在你身上,有什麼用?」
「讀到台清交成 研究所,有什麼用?」
「送你到國外拿博士學位,有什麼用?」
「毋路用!」一棍棍紮實地打在兒子身上,
相信自己內心的折騰不亞於皮肉的疼痛,
害怕他再次中風的我趕緊搶下拐杖阻止他。
等待筆錄的過程中,爸爸把我拉到一旁,
稍微瞭解了整體狀況,沒有一丁點刁難,
告訴我「公事公辦,給他一個教訓」。
「學弟,我的人生差不多就這樣了。」
「要不是我手腳不利索,肯定打死他。」
「你們生小孩就知道,這種扎心的感覺。」
「很抱歉,沒有把我的小孩教好。」
看著眼前這位老學長歪嘴吃力地哽咽,
太太在一旁拭淚不乏一語,蠻揪心是真的,
只好依自身經驗安慰他,沒事啦,別擔心,
我們不會為難他,請他照實回答筆錄就好。
除了在回答筆錄外,年輕人始終不發一語,
案件也很順利地送出去,也不怎麼被刁,
看著在拘留室內眼神空洞的酒駕肇事者,
我心裡盤算著。
身為父母,大多希冀兒女能有一番成就吧,
自然而然會把全部的資源投入在教育養成,
但相對的,當他們了無法接受的行為時,
伴隨的挫折感也加倍奉還到父母親的身上。
如果哪天我有幸有了家庭、生了小孩,
受上天眷顧小孩也健健康康的長大成人,
我對他的期望大概就是—想做什麼都好,
能養活自己,養活家人,別作奸犯科就好。
這樣的期望說不定其實是種奢求吶。
#不要酒駕
#你傷害的不只是用路人
#你的家庭也許受到更大的傷害
#酒駕上路前請好好想想自己的家人
#一線三的日常
#警察 #台灣警察 #酒駕
Photo by 硬碟裡不知道幾年前的舊照
Written by 一線三
Post by M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