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權機構 專案募款]
捐款網址:https://bit.ly/2rgx3UJ
人約盟預估在從事國家人權機構推動的花費約40萬,全台只要有68人願意每月定期定額500元的捐款,即可以達標。
讓台灣人權變得更好的過程,您也願意提供一份心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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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的立法、行政與司法機關無法有效回應日益複雜的人權議題與侵害事件,國家應設置一個專責機構,以保障與促進人權,並監督政府的人權政策與落實情形。這類機構,在國際上被通稱為「國家人權機構」(National Human Rights Institutions,NHRIs),而在亞太地區,最常見的人權機構類型即是「國家人權委員會」(National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NHRC)。
人約盟致力於推動台灣設置國家人權委員會,並且預作準備,以促使這個委員會日後能夠發揮功能,我們持續在做的努力有:
1. 研擬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
2. 網路刊載NHRIs Weekly 國家人權機構週報:介紹各國的機構如何保障與促進其國家的人權。
3. 作為ANNI(監督亞太地區國家人權機構的跨國NGO聯盟)的成員,定期參與國際論壇與撰寫年度報告。
4. 翻譯各式重要相關文獻,例如:用以指引國家人權機構如何向政府進行全國性徵詢(National Inquiry)的手冊。
希望藉由這些努力,可以監督政府儘早設立機構,並增進台灣公民社會對於機構的認識,以便讓台灣的人權更加穩固。我們感謝每一位熱心捐款的人,使人約盟擁有更多的資源與能力,為台灣的人權貢獻一份心力。
募款經費使用包括:一位兼職研究人員(從事人權影響評估研究、翻譯、校閱以及協助出版)以及業務行政費用。
國家人權機構週報 在 同志人夫鄒宗翰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國家人權機構週報 #NHRIsWeekly
〈「言論自由必須從屬於人性尊嚴」——德國反種族仇恨的漫漫長路〉
【編按】德國人權中心|三月份專題(#1)
放眼全球,德國是極少數選擇以學術研究單位作為國家人權機構的國家。德國人權中心也是繼丹麥之後第二個獲得「國家人權機構全球聯盟(GANHRI)」之國際評鑑A等的研究型單位。通常這類國家已經具備較為完善的人權保障體制,能夠相對有效地回應個別權利侵害案件,因此另外設立一個以研究為本位的人權機構,目的更在於提升該國政府的人權治理能力、強化社會大眾的人權意識,希望能從源頭防範更多人權侵害的發生。
不過,《巴黎原則》要求國家人權機構應當同時具備「促進(promote)」與「保護(protect)」兩個面向的廣泛人權職責,所以北歐與德國的人權機構近年皆出現改革與轉型的趨勢。德國這個老牌民主國家,究竟如何將一個研究單位逐漸強化成更為活躍有力的人權行動者?三月份的《國家人權機構週報》,讓我們一起認識一下「德國人權中心」的事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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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正在自取滅亡」:前德國央行董事的種族仇恨言論風暴
2009年秋天,德國聯邦銀行董事會成員蒂洛・薩拉辛(Thilo Sarrazin)接受一家雜誌採訪,他公開主張:西方社會應對穆斯林移民進行嚴格篩選,否則若持續讓低教育水平、好吃懶做卻又而不斷生養小孩的外來移民湧入德國,德國的人口素質與財政狀況很快就會被拖垮。
「土耳其人正在以高生育率征服德國──如果他們是智商超出德國人 15% 的東歐猶太人,我就沒有怨言。」薩拉辛指責土耳其裔移民無意融入德國社會,住在德國的土地上卻又拒絕認同這個國家;他們以宗教文化為藉口,沒有負起讓子女接受「適當教育」的責任(例如拒絕讓男童接受女性教師的教導),反而卻「持續製造更多包著頭巾的小女孩」。
薩拉辛的言論引起德國社會軒然大波,包括聯邦總理梅克爾在內的政界人物、德國猶太人中央委員會(The Central Council of Jews in Germany)等民間團體都公開譴責。然而,民調卻顯示有許多立場保守的中產階級中年男性支持他的政治觀點;薩拉辛在隔年出版的新書《德國正在自取滅亡(Deutschland schafft sich ab)》中進一步闡述他的立論,而這本書竟也成為紅極一時的暢銷作品。
迫於外界壓力,薩拉辛最終請辭央行董事會成員一職,他所屬的社會民主黨(SPD)也啟動內部懲處程序,不過仍決議保留其黨籍。另一方面,在民間組織「柏林-勃蘭登堡土耳其協會(Turkish Union in Berlin/ Brandenburg,TBB)」的提告下,德國檢方一度展開調查,但薩拉辛最終並未受到司法體系的究責。檢方認為,根據薩拉辛受訪時的前後文脈絡來看,他的發言屬於對德國社會的政治評論與觀察,對於「一個具有重大公眾意義的問題」之知識辯論有所貢獻,故其觀點應受到《基本法》言論自由權的保障,也未構成刑法上「煽動族群仇恨罪」與「侮辱罪」之要件。
▌民間團體向聯合國控訴德國政府未盡人權公約義務
作為國家級的人權機構,「德國人權中心」在2010年9月發表公開聲明,表示無法對公眾人物薩拉辛的仇恨言論發言袖手旁觀。因此,隨著前述之民間團體TBB協會向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委員會提出申訴,控訴德國政府容忍種族歧視、違反公約義務之後,德國人權中心也獨立提交一份「法庭之友(Amicus curiae)」意見書,提供申訴方重要的論述基礎與法理支持。
德國人權中心在這份意見書中嚴正指出:我們對「種族主義」的理解,絕對不能停留在過去「僅限於有組織之右翼極端主義」的層次。從薩拉辛發言的內容、風格與用詞來看,這些言論酷似19世紀的種族生物學說,充滿對人的嘲弄與貶損,不僅質疑了特定族裔人們的主體與尊嚴,更以挑釁的口吻煽動社會恐懼。薩拉辛將人類二分為「我們」與「他們」,以偏概全地把「土耳其人」、「阿拉伯人」當作負面的形容詞使用,甚至指稱:「你可以[在德國人口中]看到一個『土耳其佬』的問題」。薩拉辛的種種言論,無疑已經構成ICERD第4條所欲根除之種族優越主義思想。
👉究竟德國人權中心在這個爭議案件中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另外又透過什麼樣的溝通、倡議與教育宣導的努力來對抗種族仇恨的蔓延?閱讀全文,請上人約盟官網:https://covenantswatch.org.tw/2018/03/09/nhris-weekly-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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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原始來源:https://goo.gl/MRYaeH(德國《每日鏡報(Der Tagesspiegel)》插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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