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2.0通盤檢討系列公聽會-系列二:B單位與支付制度檢討
謝謝一百多位來自全國的長照機構代表,也感謝衛福部薛瑞元次長和長照司祝建芳司長及其他同仁一起與談。希望長照制度的推動能越來越合理,讓受服務者得到溫暖。
會議結論如下:
1.長照B單位的佈建關係著服務使用者選擇服務的多元性與近便性,低度管制造成資源分布不均與過度競爭,影響服務使用者權益與長照機構的經營,衛福部應建立全國一致性的長照資源布建及管制原則,以失能人口推估量為基礎之各類長照機構總量,並定期公布各縣市(行政區)長照各項服務需求的佈建情形,作為檢討開放或縮減進場的基礎,提供符合實際需求的在地化服務。
2.衛福部應督促並輔導各地方政府成立常態性長照機構輔導機制。
3.107年實施長照支付制度,居家服務從以「按項目計價制」,沒有時數限制,增加長照機構道德風險,建請衛福部增加「照顧服務組合」,並將服務「時數」列入考量,以符合服務對象的狀況與多元需求,提供有彈性、有效率、有溫度的服務。
4.居家照服員的勞動條件關係到服務品質,衛福部應制定相關措施確實要求長照機構負起指揮監督服務員的角色,並要求將勞動合作社所屬居服員的工時等勞動條件,納入勞基法規範,確保服務品質,同時保障勞工安全。
5.長照強調價值與倫理品質,有關因支付制度所衍生的帶案投靠、傳銷分紅、不收自付額等惡性競爭問題,衛福部應檢討支付制度及派案制度的合理性,並修訂長服法將相關罰則納入,以導正各項服務的發展。並研擬照顧服務員退場機制。
6.復能服務著重在生活自立,從生活中實踐,有鑑於目前復健和復能不易區分,衛福部應明確定義復健和復能,並研議將復能與照顧服務分列額度的可能性,以利推展。
7.台灣缺乏急性後期照顧(PAC),建議衛福部應建置PAC,並積極培育人才,避免誤用長照資源進行醫療復建。
8.身障者全齡納入,各縣市作法不一,照管和A個管影響個案評估與照顧計畫之擬定,建請加強照專及A個管對早期療育的認識,研擬6歲以前用復能之注意要項,做好早療制度與長照復能銜接。
9.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9條規定「團體家屋」屬於社區式長期服務項目之一,提供失智症者似「家」、小單元的照顧服務,衛福部應將團體家屋納入給支付項目,促進團體家屋資源佈建。
10. 應啟動研議將住宿型機構逐步納入長照給付期程。
11.衛福部應確實建立各縣市長照服務使用者申訴及爭議審議機制。
12. 衛福部應建立長照人力管理及服務勾稽之資訊系統,並以公開透明原則揭露相關資訊。
13. 其他會議中所提問題與建議,請衛福部錄案參採。
團體家屋 法規 在 楊華美 花蓮縣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華美走訪社福機構系列:美崙團體家屋】
民權路和民權四街交會的路口,矗立著一棟翻新過、鑲著咖啡色屋頂的二層樓建築物。這是美崙失智症老人團體家屋的所在地。我久聞他們以「團體家屋」的方式在進行老人照顧服務。這週特地帶辦公室主任來拜訪,剛好有我的兒時玩伴帶路,分外親切。我的奶奶在過世前也飽受失智之困,所以老人失智對我而言不只是社會問題,更是切身的議題。
#家的氛圍
按了電鈴,電動門緩緩打開。我們順著庭園裡直通大門的「賴大道」,進入了18位長者的家。室內分為樓上和樓下兩個單位,空間規劃就像一般家庭,每位長者有屬於自己的臥室,有共同的客廳、餐廳、廚房、廁所等。照服員在瓦斯爐前煮食,幾位老人在旁邊處理食材。還有老人圍著餐桌專注的下棋,也有阿嬤靠著櫃檯和工作者聊天,幾位長者端坐在椅子上,一位阿公特地站起來走動,認真的打量我們。走廊另一端的房間裡傳來聲音,原來一位照服員正幽默的詢問賴床的長者,要不要起床了。雖然知道這裡是個照顧的小型機構,但是有一種自家居住的日常感。
#尊重失智老人的個別需求與感受
社工跟我們說明,這裡的老人家都是診斷中重度但仍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失智患者。在家屋裡,不是禁止老人不能去做什麼,也不是安排大家要集體作息及活動。在團體家屋每個長輩不同的心智狀態與喜好是被重視的,社工雖然有照顧專業,但還是由老人來引導工作者們該如何去照顧對待他們。我感覺在這裡,老人雖然有醫療需求,但是似乎更強調的是他們的社會性需求,所以團體家屋不只是一種生活模式的安排,它是一種老人照顧的觀點。老人和工作者一起完成家務勞動,感覺長輩們即便是失智了在這裡對於自己的生活起居相當有自主的能力。
#照顧失智長者的團體家屋
台灣65歲以上老人每13位就有1位失智,而80歲以上的老人每5名就有1名失智。華美自己的家族裡現在就有數位長者面臨失智的挑戰。高齡社會,失智照護是每個社區、家戶正在或是即將面臨的重要問題。我真的很佩服我的社工朋友們,在老人照顧的領域裡,不斷嘗試各種方式讓長輩在晚年得到最好的對待。這一趟家屋之旅,當家裡的失智長者無法在原來的家中維持良好的生活品質時,原來團體家屋這種居家模式,可以成為一種照顧安頓長者的方式。我深受感動之餘,對於團體家屋在經營上遇到建築、經費、法規等等的重重困難,也絕不忽視。我慶幸有社工背景,讓我在社會照顧的議題上,看得懂其中的錯綜複雜。謝謝家屋夥伴們敞開門讓我進入,這條路上我們一起走定了!
延伸閱讀:
機構不是監獄!一間沒有密碼鎖的失智症照護機構-團體家屋
http://www.ilong-termcare.com/Article/Detail/505
【記得】Remember(社工界老朋友謝督的感人故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rpoOxV1PQk
團體家屋 法規 在 羅致政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婦女一結婚,才能就完蛋」,這是德國文學家歌德的名言,一語道出婦女肩上所扛負的家庭照護重擔。目前國內雖已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但相關的配套法規仍不夠完備,未來我將全力推動以下目標:1.全面推動「長照、托育、女性就業」三合一照顧政策,減輕家庭所承受的照顧重擔;2.建立完整的長期照顧體系,從支持家庭照顧者、到宅服務、居家護理、日間照顧、短期臨託、餐食服務、交通接送、團體家屋、機構式照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