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_Kelly全面有罪 🇺🇸
「MeToo事件裡的非裔加害人與被害者,司法正義終於伸張?」以〈I Believe I Can Fly〉一曲走紅的美國歌手R. Kelly,20多年來針對多名未成年人進行性虐待而在27日被判9項罪名有罪,包括1項敲詐勒索、8項與人口性販運有關的罪名。本次審判中共有11名指控者,包括9名女性和2名男性,出面描述他們遭受的精神控制、羞辱與性暴力。經過兩天的審判,陪審團最終裁定有罪。當宣讀判決書時,R. Kelly身穿深藍色西裝,戴著眼鏡,一動不動地坐在法庭上,因為戴著口罩而難以看出真實表情。法院將於明年5月4日宣判刑期,R. Kelly最長恐面臨數十年刑期,乃至於終身監禁。
.
出生於1967年的R. Kelly,成名曲包括〈I Believe I Can Fly〉、〈Bump N' Grind〉、〈Your Body's Callin〉等,並在1998年以〈I Believe I Can Fly〉獲得了三項葛萊美獎,而有「R&B 之王」、「流行靈魂樂之王」之稱。除了是知名R&B歌手之外,他也以詞曲創作、唱片製作而聞名。1996年,他替麥可傑克森寫了〈You Are Not Alone〉一曲,被提名葛萊美獎。
.
不過儘管嶄露高度的音樂才華,R. Kelly在私生活方面則是出現大量的爭議事件。在此次宣判之前,R. Kelly曾因一起持有兒童色情影像的案件在芝加哥受審,但在2008年被無罪釋放。不過這次審判,已有多家媒體報導過R. Kelly如何利用「邪教式」的手段控制、性侵這些年輕受害者。他們之中有許多都曾是他的粉絲、或者事業才剛起步的年輕音樂人。其中包括將這些受害人囚禁在自家與錄音室、強迫錄製性愛影片等等。
.
在法律文件中,還揭示了R. Kelly讓受害者遭受大量的精神折磨。例如這些未成年人會被要求遵守「規定」,他們要稱呼R. Kelly為「爹地」、當他一進到房間裡就必須跳起來親吻他、另外沒有經過R. Kelly的允許,他們不能吃飯和上廁所,甚至連穿什麼衣服都受到控制。而如果不從,則會遭受到處罰。其中一些人也指出,R. Kelly亦曾經暗示如果不願意服從他的控制,他可能會使用這些性愛錄影帶來威脅受害人。
.
《美聯社》報導在種種指控中,還包括許多讓人不安的場景。有人提到R. Kelly曾經在自己位於洛杉磯的錄音室裡面,旁邊放著一把槍,強迫當事人替他進行口交。另外也在未告知自己有傳染性性病(STD)的情況下,與他們發生關係。以及R. Kelly亦曾經拍攝過一段羞辱影片,其中一名女孩臉上塗了糞便,被當成是「違反規定的處罰」。許多相關指控也都在Netflix於2019年拍攝的紀錄片《Surviving R Kelly》中可以看見。
.
負責擔任其中幾名受害者辯護律師的知名女權律師阿爾里德(Gloria Allred)也表示:「在我所有追捕過的掠食者中...R. Kelly是我看過最糟的。」阿爾里德並指出他是刻意利用名人光環和事業的力量來孤立、恐嚇、懲罰、羞辱受害者。
.
其他證詞集中在凱利與已故的前妻艾莉婭(Aaliyah)的關係上。艾莉婭也曾是知名R&B歌手,15歲便發行了第一張專輯,2001年因為飛機事故而過世。她和R. Kelly於 1992 年被介紹認識,當時她只有13歲。1994年 8 月,兩人結婚時艾莉婭只有15歲,儘管雙方都否認這種說法,並聲稱當時艾莉婭已滿18歲,不過兩人婚姻也僅維持不到一年。
.
然而根據調查,之所以結婚的原因,是當時R. Kelly以為艾莉婭懷上了他的孩子,他的解決方案是與她結婚以逃避起訴,因此他需要有人協助他賄賂伊利諾州政府員工,為艾莉婭製作假身份證。這也成了他在本次審判中敲詐勒索(racketeering )的罪名之一(美國敲詐勒索罪包括賄賂、賭博犯罪、洗錢等內容。)
.
這次的判決,除了也是延續2017年「#MeToo」運動被起底的幾名重要名流——溫斯坦、艾普斯坦等人之外——更重要的意義是,過去多起#MeToo圍繞著的核心,大都仍是白人男性與女性間的指控,再加上前陣子「天才老爹」寇斯比(Bill Cosby)案因程序問題而「無罪逆轉」,對許多有色人種的性侵受害者來說,這讓她們認為自己被排除在司法體系之外,無法得到伸張正義的管道。因此這次判刑的重要性也在於,R. Kelly案的受害者幾乎都是黑人(包括未成年女孩與男孩),也象徵了一次非裔性別議題支持者的重要勝利。
.
宣判當日,紐約法院外也聚集許多民眾,除部分是R. Kelly的支持者外,也有在網路上發起要求抵制R. Kelly歌曲的「#MuteRKelly」 成員。發起人奧德萊(Oronike Odeleye) 就指出:
.
「(身為黑人女性),我們從沒有完全擁有自己的身體。今天我們正處一個轉捩點,證明黑人女性終於可以不用再因為『誰叫你是黑人女性』而付出慘痛代價。」
.
.
PHOTO CREDIT:
(1)路透社/本次的法庭素描
(2)美聯社/《Surviving R Kelly》出面的受害者們
(3)美聯社/2013年的全美音樂獎Lady Gaga和R. Kelly表演〈Do What U Want〉
(4)美聯社/#muterkelly 在2019年的抗議
#rkelly #udnglobal #轉角國際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當政府成為加害者 #受害的人民該何去何從 9月19日是個讓雅芳痛心疾首的一天,「警察擴權逮捕的行為」到現在還隱隱作痛。 永遠都難以忘記雅芳9/19那天,心跳加速的趕去被濫權逮捕黃媽媽的新竹縣竹北六家分駐所事件嗎? 到現在還不敢相信,那是發生...
「大法庭裁定是什麼」的推薦目錄:
- 關於大法庭裁定是什麼 在 轉角國際 udn Global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大法庭裁定是什麼 在 Initium Media 端傳媒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大法庭裁定是什麼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大法庭裁定是什麼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關於大法庭裁定是什麼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 關於大法庭裁定是什麼 在 「大法庭」時代來臨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大法庭裁定是什麼 在 2021年刑事大法庭裁定與裁判憲法審查/吳燦最高法院院長 的評價
- 關於大法庭裁定是什麼 在 Meta被法院裁定赔偿1.74亿美元:Facebook和Instagram侵权 的評價
大法庭裁定是什麼 在 Initium Media 端傳媒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弦子案 二度開庭,為何線下被人圍追堵截,線上大面積封號禁言】
備受關注的弦子訴朱軍性騷擾案9月14日下午2點在北京海淀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當晚法庭宣判,裁定前中央電視台女實習生弦子訴央視著名主持人朱軍性騷擾「證據不足」(法院界定此案為「人格權糾紛」),駁回原告訴訟請求。弦子隨後表示,法庭對多項關鍵證據不予調取,她將提起上訴。而被告朱軍依舊未到庭。
當日庭外聚集了數量眾多的弦子的支持者,據現場參與人士及多家媒體的報導,現場一度有幾名中老年人推搡弦子支持者,而開庭前在微博發現場照片、表態支持弦子,或只是轉發消息的許多賬號,也遭到集體刪帖、封禁。支持被告方朱軍的貼文則得到了保留。
📌線下圍追堵截,線上賽博屠殺
弦子案於去年12月第一次開庭審理,經過長達10小時的庭審後,在弦子方的申請下休庭。休庭9個月後,本案於9月14日下午兩點,在北京海淀法院第二次開庭審理。晚間宣判後,弦子向聚集的支持者講述庭審經過,表示:法庭對多項關鍵證據,包括央視在事發時的走廊監控錄像等,不予調取;帶有當年DNA的核心證物連衣裙下落不明;法庭也不允許她做任何反駁,連最後發言總結的機會都被剝奪。她表示會上訴。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2020年12月2日的第一次開庭引發了廣泛的網絡討論,本次開庭前,已有大量討論弦子案件內容或聲援的貼文遭到刪除,現場氣氛也更加肅殺,據微博網民@我要不害怕 記錄,距離開庭還有一小時,警方已經在法院門前拉起封鎖。但仍有不少弦子的支持者全天候在法院外等待。現場管控比第一次庭審時更加嚴格,旁人不僅進不了海淀法院所在的街道,路口也不被允許聚集。
下午1點40分,弦子出現在法院外,對圍繞著她的支持者表示感謝。根據現場視頻,此時有幾名中年男女擠進人群中,一邊大聲說「讓開讓開讓開」、「散了散了注意安全」。一名中年女性帶著弦子往法院方向走,一邊說著「別擋路,都影響居民正常生活了都」。等到弦子站定,又被人群圍起來,中年男女開始喊「動起來,別擋路,別聚了別聚了」。」不少現場網民和記者還受到警察的驅散,有人更是被查驗了身分證。
9月14日晚上23點17分,北京海淀法院宣布判決結果。庭審結束後,弦子在現場對等候她的支持著表示感謝,「非常感謝大家,一定會上訴的」。微博網民@我要不害怕同樣記下了這樣一幕,「在弦子說話的時候,有個男的衝到她面前,一直責罵推搡她。」
隨著弦子敗訴的消息傳出,在微博、豆瓣等社交平台上發表轉發庭審消息、聲援弦子的網民大都被禁言甚至封號。弦子本人的微博帳號早在今年7月就被新浪微博禁言一年。根據豆瓣博主@木村膩膩,以及telegram頻道@簡中賽博墳場的收集整理,有超過30個帳號遭到平台封禁,包括「@CatchUp性別公正姐妹和其新號@CU姐妹、@我要不害怕、北師大兒童性教育課題組官方號@愛與生命_」等。也有不少被禁言的微博網友向客服詢問具體理由,只得到「違反社區公約」和「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模棱兩可的回覆。也有網友提起申訴以解除帳號的異常狀態,只得到「無法判定侵權事宜」的答案。一夜過去,微博上仍能搜索到表達對弦子的支持和感謝的內容:「弦子加油,感謝你做的一切,好好休息,繼續生活。」
📌微博上只見「#法律終於證明了朱軍的清白」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大量支持弦子的內容被刪除的同時,微博上仍保存了同情、支持朱軍的貼文。2020年12月22日,一直拒絕出庭、保持沈默的前央視主持人朱軍曾在微博上轉發文章,並表示自己「承受了巨大恥辱」。判決結果發表後,有些網友覺得「朱軍終於沉冤得雪」,有人認為「法律終於還了朱軍一個清白」。
也有人把責任推向女權,認為弦子「搞性別對立」,甚至有人在弦子被微博禁言後表示她是「虛假的女權在恨國,借用輿論干預法治,為自己謀取錢財和熱度。」此前,第一個在微博為弦子發聲的網民 @麥燒同學 曾被指為境外勢力而遭到網暴
📌還能「#向歷史要答案」嗎?
針對開庭當天的現場狀況有網友表示:「今天在遠端見證了一場充滿污垢的圍剿,這場圍剿包括但不限於:微博上高強度的封號禁言、法庭外中老年男女的滋事騷擾、有目的性的約談吃茶、濫用資源的現場封鎖以及無端的查錄Ta人的身份證及學校單位信息。」
第一次弦子案開庭中「向歷史要一個答案」的說法引起了許多網友共鳴,案件本身得到了中國輿論和國際媒體的關注,有超過24家外媒將昨日弦子案的開庭視為中國Metoo運動的標誌性案件,端傳媒也對首次開庭有報導和記錄。然而距離首次開庭不過一年的時間,如今不止主流媒體失聲,網絡輿論也幾乎全線消失。
而早在第一次開庭前,弦子就曾表示:「我就想知道,在這個國家,如果一個男的在未經一個女孩子同意的情況下摸她,他會不會承擔法律後果。如果不會,我也要法律來告訴我這件事。」「被問到這場官司有什麼意義時,會想:贏了,是鼓勵;輸了,是質問留在歷史裡。可在距離浪潮兩年之際,我願意這場官司變成一次聚會,一個大家一起發聲、一起戰鬥的歲月的絕好紀念時刻。」
相關閱讀:
【法庭外的12小時,弦子訴朱軍案開庭首日】https://bit.ly/2YFAmsj
★ 付費支持我們,撐起一片更廣闊的自由空間:http://bit.ly/2wVfM6g
★ 學生方案:https://bit.ly/3bUODnu
#端傳媒 #六週年 #新開端 #metoo #性侵害 #性騷擾 #央視 #朱軍
大法庭裁定是什麼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我們來看看民國110年9月1日才做成的「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214號刑事裁定」吧!
👉🏻本案法律爭議:
違章建築依相關法令應即予查報、拆除,卻故不依法簽報,而未能續行相關程序並執行拆除,致仍得繼續保有該違章建物之整體用益狀態,是否屬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此大法庭裁定:採肯定見解
違章建築依相關法令應即予查報、拆除,而故不依法簽報,致仍得繼續保有該違章建築之整體用益狀態,為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見解節錄:
1、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利罪,既以公務員明知違背法令而圖得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為其構成要件,則本罪保護之法益已不再侷限於單純公務員身分暨其執行職務之公正性,及國民對於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性,而係兼及公務員職務執行之廉潔性,故要求公務員執行其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必須合法、公正、不得圖自己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又公務員於執行職務時,客觀上違背其所應遵守之禁止規範或命令規範,致違反相同事項應予相同處理之平等原則,#其因而凸顯個別之特殊利益,#既因公務員違背法令所致,#該項所圖得之利益,#其取得及保有即不具有正當法律權源,#自均屬本款所規定之不法利益。
2、本罪所規定含有抽象意涵之「利益」,係指 #一切足使圖利對象之本人或第三人其財產增加經濟價值者均屬之,包括 #現實財物及 #其他一切財產利益(#包含有形、#無形之財產利益及消極的應減少而未減少與積極增加之財產利益,#或對該財物已取得執持占有之支配管領狀態者),且不以有對價關係及致其他損害之發生為必要。故該款所稱不法利益,只須公務員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因其積極作為,或消極不作為,與不法圖得之自己或其他私人利益間,具有因果關係,即可成立。
3、稱違章建築者,為建築法適用地區內,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方能建築,而擅自建築之建築物;違章建築查報人員遇有違反建築法規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時,應立即報告主管建築機關處理,並執行主管建築機關指定辦理之事項,違章建築處理辦法第2條、第4條第1項分別定有明文。又依同辦法第5條前段及第6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應於接到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報告之日起5日內實施勘查,認定必須拆除者,應即拆除之;依規定應拆除之違章建築,不得准許緩拆或免拆。準此,如係未經取得執照之違章建築,除屬既存而無須立即拆除之舊有違章建築外,均應依規定予以查報,並由拆除單位拆除之。公務員對該等違章建築之查報、拆除並無裁量空間,若明知依相關法令應即予簽報,故意隱而不予查報,#致該違章建築免遭拆除,#得以繼續違法留存或用益,#使原始起造人仍可繼續享有違章建築留存之整體用益,#即該當於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所規定之圖其他私人不法利益。
👉🏻相關說明網址:
https://tps.judicial.gov.tw/tw/cp-1111-448060-caf76-011.html
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說見解補充:
關於公務員圖利罪「不法獲利」的認定,學說認為是從財產角度觀察價值是否增加,不包括非財產上的利益。只要是足使圖利對象(本人或第三人)增加財產利益,且能計算出數額,此時即可評價為不法獲利。(註1)
不過,由於公務員圖利罪被定性為結果犯,且不處罰未遂犯,因此重點將置於個案是否存在不法獲利。但誠如李茂生老師所言,「不法」利益指的是超過市價的利得,因此如果沒有存在具體的利益,此時要如何與市價進行比較?不無疑問。筆者思考的問題是,本大法庭裁定涉及違章建築之「繼續保有該違章建物之整體用益狀態」,縱使承認它是公務員圖利罪所稱之「其他不法利益」,但能否真的計算出具體數額?縱使能計算得出來,那要採用什麼標準計算?此一大法庭裁定似乎都沒有處理,只是單純認定屬於「其他不法利益」而已。當然,如果立法者能夠規定圖利未遂的處罰規定可能更好,亦即當我們能證明公務員是違法執行職務,且該公務員企圖利用此種行為獲得不法利益時,即屬未遂,因為本罪職務執行公正性的公共信賴法益,實已受到侵害,而具有可罰性。(註2)
註1:整理並改寫自許澤天,刑法分則(下),2021年7月三版,頁518-519。
註2:整理並改寫自李茂生,新修公務員圖利罪芻議,月旦法學雜誌第91期,2002年12月,頁175。
大法庭裁定是什麼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當政府成為加害者
#受害的人民該何去何從
9月19日是個讓雅芳痛心疾首的一天,「警察擴權逮捕的行為」到現在還隱隱作痛。
永遠都難以忘記雅芳9/19那天,心跳加速的趕去被濫權逮捕黃媽媽的新竹縣竹北六家分駐所事件嗎?
到現在還不敢相信,那是發生在號稱自由民主的中華民國,憲法保障人民的言論自由瞬間蕩然無存。
一個國家做了錯誤的行政行為,人民透過訴願、救濟、訴訟證明國家做錯了,國家不但不改,還繼續用公權力拍賣人民的財產,現在連我們拿著證據用沈默的方式讓人民知道,讓國家知道你錯了!連這樣還遭到警察濫權逮捕。
如果在台灣自由民主的土地上,自由民主是空氣,我已經要快不能呼吸了,請大家站出來讓全世界的人知道,「國家不乖,讓人民生氣了」別再沈默了⋯今天的黃媽媽,明日的你!
(回顧影片 https://youtu.be/SFMtZiInw_Y ),那位60歲的黃媽媽,其實不住在新竹,只因為看見了「堅持」而熱心想以鼓勵新竹稅改聯盟志工,而在參加完喜宴後,和家人說要陪志工們一起舉牌。
就這樣僅是在路旁理性舉牌表達訴求而已,竟被新竹縣六家分駐所20名警力違法逮捕回去製作筆錄,且長達6小時後移送地檢署,但結果檢察官裁定釋回。
如果沒有親身經歷,現在應該沒有人會相信在這個民主法治的台灣,竟發生戒嚴時才有的白色恐怖事件。
9/19濫捕事件後,雅芳常在每一個夜晚驚醒,每次想到自己遭受迫害同理心,更堅持一路陪著受害者及所有志工,開記者會、訴諸法律、陳情監察院等捍衛基本人權的每一件事。深深覺得,但當政府成為加害者, #每個人民都可能是受害者且求助無門。
當天雅芳陪同受害者至地檢署提告,看見的不是司法正義的希望,而是警察圍起來重重的人牆,不准我們進到地檢署的錯誤擴權公權力,遭到雅芳義正嚴詞的糾正。
雅芳強調自由進出地檢署提告是人民的權利,原本態度強硬的警察才同意提告人全部得進去地檢署。
但過程中竟以雅芳非當事人不得進入地檢署為由,甚至有叫雅芳要脫掉背心的擴權行為,都讓人嗤之以鼻。
想用這些離譜行徑把雅芳擋在外面,雅芳告知除了因為揭發弊案外,也常常陪著法律扶助的民眾去地檢署開庭,從沒遭到阻止。
更強調警察現在的行為是涉犯強制人民無法行使權利,警察知道雅芳對於法律規範很清楚,只能同意讓雅芳陪同受害者進去提告。
#面對擴權錯誤的行政行為
#我們一定要堅持!
#台灣司法不被人民信任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起訴後定罪率高達97%的台灣司法制度,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一項明明寫著要無罪推論,但檢察官、法官卻總是用「有罪推定」的心態定罪。這致使很多冤案的人民,在從沒想過人生會捲入冤獄、甚至根本沒想過自己會被認為是『犯罪者』下,那樣的衝擊是很大的……你可能失去工作、承受別人的異樣眼光,還有每次要上法庭前的害怕無助及挫折無奈──我明明就沒犯錯⋯為什麼要被當犯人來審問?」
在雅芳法律扶助的案子中,有很多人明明就沒犯罪,卻還是被起訴且被定罪了,明明起訴書內滿滿的錯誤,甚至沒有證據,都全憑檢察官及法官的自由心證審理判刑!被冤枉者的無助,雅芳十分能理解,因為在雅芳第一次當選議員後,也是因為政治介入的司法迫害,讓雅芳只當了兩年多的議員就被解職,至今雅芳都忘不了法官說「雖然沒有證據,但我還是認定妳有罪」…面對法律之前,人人不平等的「椎心之痛」。
所以在黃媽媽被違法濫捕時,雅芳心痛的在深夜趕至現場,即使受到打壓,仍一路堅持陪伴受害者至今,是因為我深深知道,當政府是加害者時,如果人民沒有團結起來,共同捍衛我們基本人權時,未來我們每一個人民都會是受害者,雅芳再次懇請各位好朋友們一起 #用分享來捍衛人權,讓全國人民都知道,讓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今天不爭取民主自由,明天將失去「民主自由」。
「我是田雅芳,我以公益青年從政,堅持為無助人民發聲」
需要預約服務請點 https://forms.gle/6pMfXRsYXmrwNnnB6
👆🏻黃媽媽事件完整版:
https://youtu.be/WhSggXYA6R8
👆🏻黃媽媽被濫捕現場版:
https://youtu.be/SFMtZiInw_Y
👆🏻想了解更多捍衛人權的資訊
https://919sos.tw
👆🏻國外法學專家對於台灣冤案分析
https://youtu.be/1ZBk6sN7d5k
👆🏻法官:對人民有利的證據看過就忘
https://www.facebook.com/126889811321342/posts/623126611697657/
#用分享來捍衛人權
大法庭裁定是什麼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青峰 #林暐哲
按這裡,你可以幫助志祺七七繼續日更: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iWXd0nmBjlKROwzMyPV-Nw/join
✔︎ 成為志祺七七會員:http://bit.ly/join_shasha77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 の IG :https://www.instagram.com/shasha77.daily
✔︎ 志祺七七 の 粉專 :http://bit.ly/shasha77_fb
各節重點:
01:30 吳青峰跟林暐哲發生什麼事?
03:12 為什麼唱自己寫的歌卻被告?
05:23 爭議點在於「合約終止了沒」
06:44 未來可能的發展?
08:58 我們的觀點
10:47 提問
11:22 掰比
【 製作團隊 】
|企劃:冰鱸
|腳本:冰鱸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絲繡
|剪輯助理:中藥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 智慧財產法院 108 年度 民暫抗 字第 4 號裁定(108.09.24):http://bit.ly/2Vyx5rj
→ 🎤 青峰遭北檢起訴 恩師林暐哲提告違反著作權法:http://bit.ly/2vvnSFA
→ 🎤 青峰挨告觸犯著作權法 法界:「局面對青峰有利」:http://bit.ly/2uJTC9w
→ 🎤 青峰與恩師鬧翻? 林暐哲控告違反著作權:http://bit.ly/2VyxiL7
→ 🎤 你寫的歌不是你的歌?你的名字不是你的名字?:http://bit.ly/3cq47ja
→ 🎤 【獨家】吳青峰可演唱自己寫的歌! 林暐哲聲請假處分遭駁確定:http://bit.ly/2PU1Kfd
→ 🎤 【青峰15年孵出個唱5】吳青峰遭林暐哲提告 情同父子一場空:http://bit.ly/3ahm01V
→ 🎤 蘇打綠團員聲援吳青峰 相信法官會還公道:http://bit.ly/2VD6BVu
→ 🎤 遭恩師林暐哲提告起訴 吳青峰說話了:http://bit.ly/2PE2lRU
→ 🎤 面臨無歌可唱危機!青峰被恩師控告侵犯著作權遭起訴:http://bit.ly/39h5j6B
→ 🎤 唱自己寫的歌挨告遭起訴!揭青峰合體蘇打綠幕後爭議:270首歌、41商標侵權纏訟中:http://bit.ly/2VIpIhb
→ 🎤 【青峰起訴】林暐哲不只告刑事 還求償50萬並要求登報:http://bit.ly/2VE7IV0
→ 🎤 青峰因著作權法被起訴,律師談兩大攻防重點:http://bit.ly/2VD6RUs
→ 🎤 從蘇打綠吳青峰案談契約延展及專屬授權:http://bit.ly/2TsZexb
→ 🎤 雷皓明/青峰寫的歌為什麼自己不能唱?:http://bit.ly/2TdcCGM
→ 🎤 青峰遭恩師控違反著作權法 撕破臉疑因上億人民幣版稅 (鏡週刊):http://bit.ly/32FeL12
→ 🎤 吳青峰臉書PO文:http://bit.ly/3akXQDA
【 延伸閱讀 】
→ 🎤 音樂人、影像工作者不能不知!音樂著作權完整解析:http://bit.ly/2PHrqeS
→ 🎤 著作權小學堂 | 青峰為何被檢察官起訴了?雙方各自在法庭上的主張是什麼?有勝訴的機會嗎? | 著作權知識 | 貓奴律師 | 生活法律小學堂 | 看貓貓學法律:http://bit.ly/2TscKkI
→ 🎤 青春頌歌──蘇打綠:http://bit.ly/3csZIML
→ 🎤 專訪|從小舞台唱到成為壓軸的海祭天團——蘇打綠:http://bit.ly/2wjbZCD
→ 🎤 瘋狂伯樂林暐哲:http://bit.ly/3cnuRB3
→ 🎤 不只不能唱自己的歌!蘇打綠恐也不能用自己的名字演出:http://bit.ly/39fzjjn
\每週7天,每天7點,每次7分鐘,和我們一起了解更多有趣的生活議題吧!/
🥁七七仔們如果想寄東西關懷七七團隊與志祺,傳送門如下:
106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111號8樓
如有業務需求,請洽:hi77@simpleinfo.cc
大法庭裁定是什麼 在 2021年刑事大法庭裁定與裁判憲法審查/吳燦最高法院院長 的推薦與評價
完整介紹:https://www.angle.com.tw/book.asp?BKID=14220【簡介】 大法庭 作為統一法律見解之機制,最高法院刑事 大法庭 在2021年作出9件 裁定 , ... ... <看更多>
大法庭裁定是什麼 在 Meta被法院裁定赔偿1.74亿美元:Facebook和Instagram侵权 的推薦與評價
Voxer称,其创始人汤姆·卡蒂斯(Tom Katis)是一位退伍军人,在服役期间意识了对讲机的技术缺陷。于是,卡蒂斯在2006年开始研发通信技术,并于2011年推出 ... ... <看更多>
大法庭裁定是什麼 在 「大法庭」時代來臨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依法院組織法第51條之4第1項規定,當事人認為足以影響裁判結果之法律見解,民事庭、刑事庭先前裁判之見解已產生歧異(即積極歧異),或具有原則重要性,得具狀向受理案件的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