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上漏水不處理,6大權利可主張!
有一位新手包租公問我,他最近投資的房子漏水,請樓上屋主開門讓他進去修理,樓上的屋主不理他,他很生氣,該怎麼辦?
我跟他分享一個故事:
有一位3樓的公寓屋主,家中浴室天花板漏水,已經把他浴室的裝潢弄壞,他請4樓的人讓他進去察看,但4樓的人不願意,表示3樓自己修,4樓不可能漏水。
於是3樓的屋主把漏水的情形拍下來,也錄影下來。並且再次找修漏的師傅來看,並請社區的管理人員協助協調,4樓屋主仍然不理,漏水狀況越來越嚴重。
3樓屋主就向區公所申請協調,沒想到4樓屋主也不出席。於是就一狀告上法院,經過1年多的訴訟,因為鑑定出來確實是4樓浴室的防水層失效,導致漏水,維修方法必需是從4樓修的,最後法院判決.
1. 樓上屋主必需容忍樓下進入修理漏水
2. 賠償修理費用
3. 賠償3樓損壞的裝潢及物品費用
4. 精神上損害賠償(居住安寧的人格法益所受的痛苦)
5. 鑑定費用(10多萬元)、法院裁判費。
還有第6項,因為你是包租公,原本可以出租的房屋,因為樓上漏水無法出租,或是房客因此解約,這段期間損失的『租金』,也都可以請求樓上賠償。如果是自主,要看房屋不能使用的狀況,由法院來判定。
此外,部分金額如賠償裝潢的金額以及精神賠償,還可以主張利息支出。
所以遇到樓上漏水下來,樓上又不處理,心煩是一定的,但是未必會有重大損失,沉著應對,只要依照正確法律步驟處理,總會雲開見日的。
如果是樓上的屋主,更要積極面對,才不會『賠償金擴大』,又搞得彼此鄰居結下恩怨。
智慧面對一切不順利:看自己所有的,不是看自己所沒有的
不論是樓上或是樓下,你擁有的是財富(房子),很多人是沒有的。但碰到了漏水問題,不是去抱怨怎麼別人家沒漏(完美房屋),你家有漏(目前你沒有完美房屋)。
積極面對,才是平安正解!
財富是要讓你得平安,不是讓你有困擾的!
#漏水
#財富得平安
#包租公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6 條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五、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進入或使用,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修復或補償所生損害。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第 195 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
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照片房屋僅為示意,並非本文所指的房屋,也無漏水問題,也非本所任何當事人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930的網紅Della & Joey 過生活,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追蹤我的Instagram有更多即時料理 https://www.instagram.com/dulahoop12/?hl=zh-tw 簡短的紀錄了搬家的過程,看起來很輕鬆,其實整整搬了兩天,影片裡面沒說得很清楚,不過之前在Instagram有跟大家提到搬家前房屋的狀況,現在稍微更新後續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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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怖的另一半 |
前陣子有跟大家說過我們家冰箱壞了,而我們因為不想製造大型垃圾的污染而想辦法自己修理的事。事情的經過是我工作非常忙碌,於是讓我那位很容易弄壞東西、無堅不摧的破壞王另一半負責修理冰箱的任務。
過了一個多月後,我家的冰箱還是沒有修好,破壞王從網路上訂冰箱的溫度計,每次都是裝上去修好了可以運作之後,他就再把冰箱從櫥櫃裡搬出來弄一個什麼就壞了,前後訂了三個溫度計、玩壞了三個溫度計之後徹底投降。原本我們想要環保的美意,可能會因為他一直玩壞全新的冰箱溫度計而製造更多的垃圾。
眼見著進入了八月,我就算手邊工作還沒忙完,也只能從深山裡出關回到世俗處理家務了。但是,我一旦出手處理家務,就不是那麽簡單了。
既然要換冰箱,我家浴室因為樓上鄰居施工漏水而破壞到的(一點點)天花板也順便油漆一下吧!鄰居的保險公司說最高只能付我們300歐的保險理賠,完全無法請工人處理,只能我們自己動手。
那既然要刷油漆的浴室,我們房間的油漆也順便刷一下吧!我是一個看到住家環境老化就會感到傷心的人,家中不同空間的油漆每隔幾年就要重新粉刷一下,像是生活消耗品一樣。此外,偶爾改變一下家裡某面牆的顏色,也改變心情。
那既然房間要刷油漆,那壁癌、牆壁裂痕什麼也一定要處理。前二年樓上鄰居漏水,導致我們臥室屋頂有些壁癌。加上我們家是十五世紀的老房子,又在蒙馬特坡上容易移動造成牆壁裂痕,老房子更是要保養。所以牆壁該補土的補土、上水泥的上水泥,西阿給要做好。
既然都要油漆了,那床頭燈也順便換一下,還有,開關插座全部都換一下。太過老舊的開關插座,看起來也很傷心(明明十年前才換的,叫老舊?🤔)。而且既然要補土西阿給,電燈、管線全部鑽洞埋牆面。
就說不要讓我出馬,我只要一涉入家裡的硬體事物,大概就是從原本簡單的上網訂個冰箱,到最後浴室、臥房翻修的工程。我另一半只是個小小的生活破壞王,但是遇到我這個恐怖的魔鬼女上司,要求只有更多、更完美!
更可怕的是,這些對我來說都是小小工程,自己搞定就好。我們大學時候遊藝的場所是木工廠和圓盤鋸,水泥灌漿都是小菜一碟,家裡唯一我搞不定的,大概只有十五世紀建築木頭橫樑防蟲工程,還有一年一次的清掃煙囪壁爐。
以上講得那麽好聽,好像都是我在拿電鑽鑽牆、攪和水泥西阿給、刷油漆、埋電線等等,不,我工作還是沒搞定,出謀劃策是可以,實際執行我只能「有空」幫忙,現在大家知道為何我是恐怖的上司?雞歪要求一堆,然後只出一張嘴的那種,本文恐怖的另一半是在說我。
所以海邊渡假回來之後,我們就直奔巴黎郊區的裝修材料賣場(是不是?法國人渡假是為了充電、走更遠的路,一回來就馬不停蹄)。這種賣場裡多是男性,少數的女性在一旁不是滑手機,就是眼神死。而我每次在這種賣場總是逛得開心,光是想像新裝修完成的空間,就很開心不是?後來朋友聽到後說:「妳這種的,我們那個年代稱為男人婆!」😔😔😔
下圖:我們一起看圖說開心逛賣場~(只有我會開心😂)
天花板漏水樓上不處理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台北市林森北路上,1973年啟用的新興綜合市場在2016年變成了青年旅館。
上圖由中央社記者馮國鏘攝於1973年8月28日,當時坐落在台北市林森北路487號的新興綜合市場,定於翌日(1973年8月29日)開始正式營業。
下圖由張哲生於2020年3月5日在同地拍攝,可以看到路旁的小樹苗已經長成粗壯的大樹,而原本的市場也變成了「趣旅館」林森館(2016年2月10日開幕)和「寶雅」台北林森店(2017年1月21日開幕)。
1973年8月啟用的新興綜合市場是一座五層樓的建築,地下室為魚肉蔬菜攤位,一至二樓為小食、百貨、雜貨等,共有攤位395個,而三至五樓則是新興國中教職員宿舍。
新興市場以傳統市場型態販售各項生鮮及日用品,攤商來源為原住宅被拆遷戶、重慶北路夜市、晴光市場周邊流動攤位,鄰近民權東路、新生北路、錦州街、中山北路等台北市重要街道。營業時間為上午9時至下午2時,每月第二、四週的週一休市。
2015年6月,探索旅館集團旗下的「趣旅館」品牌與北市府簽約,選定新興市場的地下1樓到地上2樓,當作青年旅館,並提供藝文空間以發展多元文化交流,於2016年2月20日正式營運。3至5樓則仍是教職員宿舍。
2017年,北市府針對3至5樓的教職員宿舍進行盤點,發現除了原有住戶52間外,有近37間宿舍長年無人居進,於是動用第二預備金3400萬來裝修舊房舍,將室內全面修繕;升級浴室和廚房,把照明設備汰舊換新。
房舍修繕工程於2018年7月16日開始動工,同年9月開放招租,10月完工,並自2019年1月起開放入住。
相關新聞報導:
2013.2.5 自由時報
配住眷舍遲未修 退休師「坐活監」
〔記者劉榮/台北報導〕位於林森商圈的新興市場,五層樓建物,屋齡超過四十年,早年配住給北市教師至今,但北市府為鼓勵配住戶搬遷,已超過十四年未編列修繕預算,屋內到處可見壁癌、漏水,一群平均年齡近八十歲的退休老師,大嘆自己像三等市民,毫無居住尊嚴可言。
位於民權東路及林森北路的新興市場三到五樓這五十戶退休教師,共同向北市議員王世堅陳情,希望北市府能突破現有法規,改善現有居住環境,或讓住戶搬遷到公營住宅,昨天府會官員、議員及當地里長共同會勘房舍,頂樓積水,屋內漏水,住戶無力負擔高房價,只能選擇繼續棲身在十六坪的房舍。
不少無法爬樓梯的長者,幾乎長年不下樓,當地中山區聚葉里長紀碧雄大嘆:「這種居住環境,形同讓老人家坐活監。」
北市府推動老舊眷舍改建,這些早年取得教師住宅的配住戶,從一千兩百多戶,近幾年在市府財政局鼓勵搬遷下,已剩下兩百多戶,幾乎都是平均年齡超過七十五歲的長者,居住在沒有電梯的老舊公寓。
教局:議會但書 不得再編列預算
台北市教育局主秘何雅娟表示,北市市有眷舍房地處理自治條例,在民國八十七年市議會修訂時曾有但書,要求市府不得再編列預算修繕,以新興市場配住戶來說,若自願搬遷,可支領搬遷補償費大約八十萬元,教育局去年曾做過調查,現有的四十五戶只有三戶願意搬走。
王世堅批評,這群教育老兵,一生奉獻給台北市,換得十幾坪的房舍居住權,市府要實現居住正義,拿出八十萬元就要打發住戶,擺明是強人所難,不編預算修繕,更是踐踏住戶尊嚴。
2017.3.9 自由時報
台北》新興市場修宿舍 變公宅招租
〔記者鍾泓良/台北報導〕中山區林森北路新興市場建築老舊不堪使用,一、二樓去(2016)年已委外經營成青年旅舍及商場,三至五樓則是教職員宿舍。台北市政府將動用第二預備金三千四百萬元,補強及修繕建築結構,釋出卅七戶作公宅。都發局說,周邊租金行情為每坪七百五十元至一千兩百元,初估未來租金打折後約一萬元上下,預計明(2018)年三月對外招租、五月入住。
新興市場緊鄰特種行業林立的林森商圈,距離捷運中山國小站約兩百公尺。三至五樓為教職員宿舍,目前五十一戶有人居住,住戶大多是年紀七十至九十歲的老年人。但宿舍年久失修,屋內不僅通風不良,天花板也有漏水情形。
2018.7.18 信傳媒
活化老舊市場 台北新興市場將變身青年旅館和公宅
【王明鈞/台北報導】位於台北市林森北路在新興國中隔壁的新興市場,屬於地下1層,地上5層的住商綜合大樓,當初規劃地下室到地上2樓為市場攤位,3至5樓為新興國中教職員宿舍。在1973年落成近45年後,由於市場的以及宿舍人員部份搬遷後,面臨荒廢的狀態。
探索旅館集團旗下的趣旅館品牌於2015年6月與北市府簽約,選定新興市場的地下1樓到地上2樓,當作青年旅館,於2016年2月20日營運;並提供台灣文創以及台灣藝術的創新舞台,將發展多元文化交流的藝文空間。
修繕老舊宿舍,轉型成為公宅
北市府在2017年針對3到5樓教師宿舍進行盤點,除了原有住戶52間外,發現有近37間宿舍長年無人居進,於是在去(2017)年動用第二預備金3400萬計畫裝修舊舍,預計將室內全面修繕、浴室廚房升級、照明設備汰舊換新,2018年7月16日開始動工修繕,9月開放招租,預計10月完工,2019年1月入住。
北市府林副市長表示,北市府公宅政策除了除了自建、中央合建、都更分回公宅之外,也利用市府舊有閒置設施重新修繕,轉作公宅出租。
至於外界質疑屋齡近45年的建築,還需要花3400萬元做整修,是否有浪費公帑的問題?林欽榮表示,將老舊房舍經過整修後,還可再延長其壽命10年以上,況且公宅出租6年後可以回本。
鄰近中山國小捷運站,交通機能佳
整修過後的37間公宅,將提供11坪2房型5間、18坪3房型32間,而租金部份比照行情85折計算後,2房型每月租金約8900元,3房型每月租金1萬4000元。且距離捷運新蘆線中山國小站只有200公尺左右,鄰近林森商圈,生活機能佳。未來將出租給青年族群,打造青年與銀髮族共居典範。改建完成後,未來新興市場2樓以下為青年旅館,樓上為公宅的綜合建築。
天花板漏水樓上不處理 在 Della & Joey 過生活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追蹤我的Instagram有更多即時料理
https://www.instagram.com/dulahoop12/?hl=zh-tw
簡短的紀錄了搬家的過程,看起來很輕鬆,其實整整搬了兩天,影片裡面沒說得很清楚,不過之前在Instagram有跟大家提到搬家前房屋的狀況,現在稍微更新後續的處理方式。
之前因為房屋漏水的問題,本來房東太太只願意每月減免500元作為賠償,但是房屋漏水嚴重影響我的生活品質,加上陽台整個天花板都在剝落,根本無法晾衣服,每個月要多花很多費用到外面洗衣烘衣,所以跟男友討論過後,我們希望能夠提前解約,跟房東太太不斷溝通之後,她也同意了,所以我們這段時間一直積極找房子,才會那麼趕著要搬出來。
房子漏水的原因是樓上的住戶管線破裂,才會短時間內造成天花板這麼大的變化,本來房東一直堅持不是她的問題,但是後來態度放軟,也向我們說抱歉,同意我們提前解約,整件事情算是圓滿解決。
以前租屋處的每月租屋費用是13000元,含水不含電費,如大家在影片裡面看到的,房間的空間對於兩個人來說,生活空間有些小,屋內的陳設和格局有些地方比較奇怪(例如房屋中間有個超級大的衣櫃),加上我有大量煮飯料理的需求,綜合所有因素,最後才會決定搬離,往比較高一點的價格帶找房子。
天花板漏水樓上不處理 在 他最近投資的房子漏水,請樓上屋主開門讓他進去修理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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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盡你所能地與你樓上的屋主誠懇地溝通, 動之以情, 說之以理, 並且記得將漏水情況拍照, (因為是你被漏水, 本來就比較 ... ... <看更多>
天花板漏水樓上不處理 在 [其他] 樓上漏水屋主不處理還想賣房子- 看板PttLifeLaw 的推薦與評價
事實經過:
我住高雄大樓,因樓上浴室防水層損壞,及馬桶安裝問題
造成我家天花板跟大樓公設走廊天花板嚴重滲水
天花板都出現霉斑,牆上也有髒汙水痕壁癌
樓上屋主平時住台北,我們只能Line或手機聯絡
經過一番折騰找了很多抓漏來看終於確定了原因
本來跟樓上屋主電話中說好,
她願整修好她家浴室
然後我家天花板的裝潢費用,我和她各負擔一半
因中間又遇到她生產,我蠻體諒的,也沒一直催她
跟她講好先關掉水管停掉進水,讓我家先不再漏
等她坐月子告一段落比較有空時再南下處理
她也說有認識的做工程的朋友,
到時可以一起來幫忙評估我家裝潢損壞狀況
結果她剛剛突然傳Line告知說她原本就有把房子賣掉的打算
前幾天已經先南下看屋況,並委託房仲要售屋
說會將漏水屋況告知房仲,打算由新屋主處理她那層的漏水
但還是會找她朋友來幫我評估我家的裝潢損失
另外她語意中,連公設部分的裝潢損失都想凹我一起分攤
(她想咬我沒有一發現漏水就立刻通知她,
但其實我一開始以為是其他問題,不曉得是漏水
發現漏水後,又很久都聯繫不到她房客跟她,因為他們平時不住這)
我覺得這樣很不合理,按理來說應該要她這任處理好漏水才對
不然若她房子一直沒賣出,新屋主一直沒處理漏水
那我家的天花板裝潢根本也無法動工修繕
就算她先賠給我裝潢費用也不妥
因為她的浴室漏水源頭不先處理好,我整修也是白整修
再加上她找她朋友來看,也不能排除會朝對她比較有利的方向去估
問題:
感覺她目前很明顯就是想閃躲
想請教大家,我目前可以進行什麼法律步驟
確保她不會擺爛失聯,留下爛攤子給我自己處理
畢竟我只有她的電話跟Line....
還有怎樣才能有力要求由她先處理她的浴室防水
不要丟給下一任屋主
是需要直接找律師告她嗎? 還是有其他方法?
先感謝各位幫小妹解惑或提出建議,
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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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63.32.60.24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638170912.A.934.html
※ ex42r1:轉錄至看板 LAW 11/29 15:29
※ ex42r1:轉錄至看板 home-sale 11/29 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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