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唯有制定規則、積極管理,熱門路線才有未來 》
最近登山圈子最大的新聞,莫過於新北三重山岳協會明知沒有申請到天池山莊床位與營位,卻依然招生成行,惡意鑽漏洞擠爆天池山莊的事件了。4/24日,他們率領52人浩浩蕩蕩前往天池山莊,教團員逢人問起就要撒謊說「我們是要睡檜林保線所」,最後一行人晚間七點才抵達天池山莊,要求莊主收容「迫降」,引發眾怒。
從事前有團員詢問,就不斷的避重就輕、說謊,不願正面說明就是沒有抽到位置,打算整團人到天池「偷睡」;到東窗事發上新聞後,甚至還偽造協作道歉啟事被抓包又秒刪文神隱,至今仍未見該協會有誠意的道歉,素質與心態之惡劣,不忍直視。
但這不是個案,今天只是三重山岳協會多行不義而自斃而已,類似的事情在稜線上是無窮無盡、行之有年。追根究底,就是主管單位「不願意管理登山商業團」、「少有嚴格執行的有效管理」,與「沒有足以威嚇違規者的懲處手段」三個原因所造成,可以說是登山法規不完善所造成的不積極放任。
舉個案例,過去雪霸國家公園曾經粗暴禁止「第一天住翠池與雪北山屋」,被山友嚴正抗議後才取消。為何會出現這種不合理的限制?追根究底,就是上述的「技術性迫降」實在太多,造成大量翠池與雪北山屋的名額浪費。我就曾經在天氣很好時,在雪北山屋遇過申請網站明明顯示當天客滿,但到山屋發現只有6個山友加我7人。其他人呢?「技術性迫降」三六九山莊了,好個漂亮的操作啊!
另外,太魯閣國家公園的南湖地區與奇萊主北,更有「比預定出發日期多提早申請幾天」的玩法,因為這樣可以提早申請,提早佔到山屋,真正上山那天被問起時,再隨口胡謅說「有事耽擱」,就好了。
這種行為也形成了共犯結構,在許多惡質商業團以此等手段佔用山屋只為成行時,想要守規矩的團根本難以遵照一般遊戲規則申請所需日期,因為早已先被此等鑽申請漏洞的團佔滿,堅持不住的只有同流合污一途,更造成自組隊難以順利成行。
更讓人無力的是,因為經費問題,國家公園體系目前只有玉山主峰線有真正的「莊主」可以執行強而有力的管理,比如說阻擋太慢的單攻者硬撐上主峰。其他地方呢?抱歉!多半只有志工,他們只有勸導功能,有人要技術性迫降也只能摸摸鼻子幫忙喬床位、營位,沒有實質的管理權力。本文的照片,就是長年被超額申請的惡質商業團紮營紮的亂七八糟的雲稜山屋,屋外帳篷海的奇景,更遑論南湖圈谷就算有保七執法,在連假時可以紮到超過70帳的「榮景」了。我們的高山生態根本無法負荷如此沈重的遊憩壓力,更遑論早已大打折扣的遊憩品質,這些,真的是我們上山的時候,想看到的景象嗎?
我們成立國家公園,不就是為了有一個單位能妥善管理我們的山林嗎?
但諷刺的是,當下的國家公園與林務局面對這種亂象,可說是幾乎束手無策,現有的處罰手段對商業團更是不痛不癢——「少許住宿費罰金與停權一年。」
拜託,僧多粥少的熱門路線,除了不小心被騙的無辜初心者外,那種惡質商業團帶的大都是「一生去一次」的高山觀光客,被停權一輩子都沒差好嗎… 至於領隊被停權,找一些剛畢業的大學生或者協會成員當免洗領隊不就好了,有差嗎?
在法規不全、管理不力與代價輕微的現況下,難道我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簡單又美麗的入門路線,在少數無良業者與偷跑者的摧殘下,漸漸失去往昔的美好嗎?
憑什麼晚一點出生或晚一點開始爬山,就只能看到那些不守規矩的人所破壞後的殘羹剩飯?這真的是一個文明國家該有的樣子?
行政院大喊「向山致敬」已經近兩年,也該開始著手治本之道,給予山岳主管機關合用的法規與權力,妥善管理各個熱門路線了:
1. 熱門路線山屋營地與登山口專人駐點管理:
山岳環境有著資訊不流通性,因此無法監督使用者的行為,也是許多亂象之所以發生、南湖大山區域長期超限利用的根本原因。與其相信人性,再被人性嘲諷,歷史已經告訴我們「莊主駐點」才是讓熱門路線保有秩序與美麗的唯一選項。
最指標性的案例是嘉明湖,專職莊主團隊駐點管理後,從每逢連假必紮營紮到步道上全部都是帳篷一路紮到湖畔,到現在幾乎不會聽聞該區有偷跑與技術性迫降亂象,著實是所有管理單位都應該學習的案例。尤其是南湖大山線,每逢連假偷跑者幾乎快要和照規則申請的人數一樣多,太魯閣國家公園形同虛設,必須盡快與林務局協調建立登山口管制站,否則世界唯一的南湖圈谷特殊生態系危在旦夕。
三重山岳協會惡意迫降的主角天池山莊,則是今年才剛剛引進專職管理員制度,就是為了根絕「在步道上到處紮營」的亂象,但因尚在磨合期,才無法將這「沒申請的52人超大團」擋在步道口,拒絕其入山。要做到這一點,除了要有專人管理外,需要第二項的配合。
2. 有效的總量管制法源依據:
「絕對的自由,下場就是失去自由。」台灣簡單美麗又蘊含龐大商業價值的登山路線真的不多,大概就那十來條超熱門觀光路線而已:眠月線、水漾森林、松蘿湖、加羅湖、奇萊南華、玉山、雪山、嘉明湖、北大武、武陵四秀、大霸群峰、南湖大山等。如果缺乏管理,人人抱持著「這裡不用申請」的心態上山,到現場換來的就是悲劇——人山人海,連睡覺都有困難,營地仿若難民營,甚至造成嚴重的環境破壞,如南湖圈谷連假可以紮到70帳那樣扯。這真的是我們要的「自由」嗎?高山環境能承受幾年這樣的「自由」?「自由」是只要有山爬就好,其他都不重要嗎?
以玉山主峰為例,貴為全台灣最熱門、最難抽的路線,雖然長年被詬病限制自由,但只要抽到,每一個去的人都能保証享有一定品質的遊憩體驗:雖然很多但還能接受的人潮、大家都能有自己的床位、不用煩惱「搶不到地方睡」。我去玉山超過十次,景觀上大抵都長得差不多,對比因為戒茂斯線開通而湧入無限人潮,造成湖畔草地不斷沙漠化、步道加深程度倍速於過去、每隔一段時機去就會讓人感傷的嘉明湖,凸顯出了總量管制的重要性。
然而,現今只有國家公園有管制總量的權力,林務局缺乏相關法源而礙手礙腳,甚至會因為林管處的不同步而產生漏洞:三重山岳協會迫降天池事件就是一例,正因為他們謊稱要睡的「檜林保線所」是花蓮林管處的地盤,南投林管處無權過問,才會導致無法攔阻該隊伍上山的狀況。唯有從法制面改革,賦予主管機關總量管制的權力,並配合專人駐點,這些熱門路線的管理才會有未來。
否則,我們只能眼睜睜的看著這些被無限量使用的入門路線,遊憩品質與美麗一年比一年糟,在這一代親手葬送「簡單的美好」甚至「南湖圈谷的特殊生態」。
3. 「商用申請帳號」的設置與抽樣電訪中籤隊員:
目前申請系統並無法分別商業團與自組團,也帶來了某種程度上的管理困境,其中最大的弊病,就是難以防止「人頭隊」的濫用。最經典的案例,莫過於玉山主峰「合法卻無良」的海量人頭隊佔位行為了。一些惡質商業團,會以手上海量的人頭資料申請隊伍一起下去抽籤,然後真正要上山的隊伍是用候補的,因為每天的候補隊伍並不是抽籤制,而是在備取隊伍取消後照順序遞補的。
這時候,只要有人頭隊中籤,靜靜的等待真正要上的隊伍在候補順序第一位時,取消申請,繳納少少的取消費用,就可以讓整團人順利住到排雲了。但如果有人手速比自己快,或者都沒有人取消呢?沒關係,在最後關頭取消人頭隊就好了,反正罰金和利潤不成比例。這卑劣的手段,早已長期造成排雲山莊床位的浪費,也是讓人疑惑總是有超過千人抽籤的排雲,為何時常到現場才發現有空床的主要原因。
當今商業登山缺乏管理,政府容許私人公司不必付出任何代價,就能利用屬於全民的公共財賺取自己的利益,甚至排擠了一般使用者的權益:長年搶山屋的神手速一般人難以競爭、包餐團隊永遠佔用營地最好的位置、海量人頭隊伍讓中籤率更低…等等。既然國家沒有要求商業團付出更多代價維護環境,那商業團就有義務接受管理單位的監督。
唯有接受適當的監督管理,保障好團的權益、嚴逞惡質團,商業體系才會健康,而不是讓唯利是圖的劣幣,驅逐有心守規矩的好團。
「商用申請帳號」就是這個脈絡下的產物,不對商業團作出額外的限制,但管理單位能確實掌握有無異常申請行為,如海量人頭隊伍、預先申請佔用等(配合招生文宣就能知道是不是謊報申請日期)。然後,再針對異常申請或偽自組隊伍重罰即可。這個制度會讓商業團之間出現相互監督的功能,因為其實登山帶隊的圈子無敵小,誰守規矩誰不守規矩上山一遇到就知道,各家領隊和莊主、門口管理員也泰半互相認識或知道,偽自組上山要不被抓包非常有難度,惡質商業團不提升品格,被時代淘汰也是剛好而已。
而「抽樣電訪中籤隊員」則是保險,因為只要參加過「一次」惡質商業團,個資被拿去成為抽籤籌碼的機率非常高,不實還有被抓包盜用個資上新聞的案例。這時主管機關可以抽查商業隊伍隊員的電話號碼,致電確認或者簡訊通知中籤,就很有機會抓出不老實填寫個資、或者以人頭抽籤的惡質商業團,再予以重罰並發布新聞稿,就能有效減少這樣鑽漏洞的行為。
4. 提高鑽漏洞的代價:
「罰責過輕」與執法困難,是當今無法遏止惡質商業團破壞遊戲規則的主要原因。執法部分,有專人駐點管理就可以大幅提升效率,太魯閣國家公園尤其應該改善,南湖大山線已危在旦夕,保七也疲於奔命。而罰則部份,國家公園法與森林法應修法,提高「迫降的代價」。
如果免費緊急救難的美意,終究不斷被有心人濫用,長期損害一般民眾的權益,那我們是否可以考慮適度提高其代價呢?除了熱門路線山屋與營地全面收費化管理外,違規者停權的同時,訂定「山屋與營地臨時入住費率」,是一個治本的方法。一般而言,一晚4000以上的代價,就能嚇退絕大多數有心鑽漏洞的人了。
以三重這團為例,團費才4700,如果迫降天池一晚每人收4000他們一定不會這麼幹,因為一出發就註定賠本的生意,沒人做。4000這數字也沒什麼特別,就是普通住宿費的十倍而已,且有餘裕爬山的人一定出得起,真正遇到急難需要迫降的人,也不太會因為這樣的費用而咬牙硬走造成危險。如果真的為了4000元的費用賭命,那我只能說,我們已經不是媽寶國家了,自己的生命自己負責,這不是什麼天文數字,真的要為這種錢賠上生命,就只能表示遺憾了。
或許有聲音會說,這樣一來只要願意出10倍錢就能保證床位,是經濟上的不公平,我只能說… 願意花這個錢技術性迫降,被停權一年、公告姓名、只能睡在山屋角落(無論是否故意,迫降通常不給床位,只是純收並留找個不影響正常使用者的地板塞),並接受眾人的異樣眼光與責難,這種人是少數中的極少數了吧…
但其實就實務面來說,其實很少遇到緊急迫降的問題,因為那些路線都是二~三天左右的行程,很短,有問題通常都會直接撤下山。至於長程縱走後半段接到大眾路線,卻無法一天撤出而需要緊急迫降,如南二與能安逆走,則可以另外考慮訂更細緻的管理規則,以長程路線的申請為依據減少迫降的負擔,畢竟長天數變動風險本來就大。至於防止惡質商業團濫用此規則佔用長程縱走名額也很簡單,前一點「商用申請帳號」就是為此而生,只要比對招生行程與價格,就能知道是否為技術性迫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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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人太多的時候,「自由」就是有代價的,最常見的就是交出部分自由,亦即當今民主社會的管理礎石——為了「防止妨礙他人自由」,憲法賦予了政府一定的權力,在「維護大多數人的權益」並且「確保環境與資源的永續利用」下,訂定合理的管理法規,讓公權力得以保護稀缺的公共財,而非任其被無限制濫用,最終消滅,讓所有人都失去了自由。
台灣的山區曾經歷過「完全自由」的年代,我們不時能從登山前輩的口中聽到那個年代的輝煌事蹟,比如舊排雲山莊一個晚上塞進300人的軼事,所有眼睛看得到的縫隙都睡滿了人。那是一個人人都不用申請、大家有山爬,卻住得像難民營的年代。隨著時代更迭,登山人口爆炸性成長,人民對於遊憩品質與山林環境日益重視,也漸漸瞭解到當一個地方有無限量人潮不間斷湧入,那麼下場就是環境不斷劣化,以及遊憩品質的完全喪失,上山逛夜市。
這時,我們就必須在那些熱門路線上,交出自己一部分的自由,讓公權力好好管理那些簡單又美麗的路線,讓機率決定誰可以享受有保障的自由,而不是任由大量人潮蜂擁進那幾個少得可憐的爆紅路線,互相用自己對山的渴望摧毀對方的夢想山行。
那「絕對自由的山」呢?把能力練好,離開那些爆紅的名字、被大量商業行銷的「秘境」之後,你就能獲得真正的自由、海闊天空。至少我在這兩年報復性登山的浪潮下,都在爬奇怪的冷門路線、很少被打擾、也從不覺得被限制。
我對熱門路線管理的想法,簡單來說就是「熱門路線專人駐點管理」、「總量管制法源依據」、「商業團納管」、「提高鑽漏洞的代價」,提供給各位朋友參考,也希望各管理單位能重視一般使用者與肯守規矩的商業團的權益,而非在推廣台灣山岳之美同時,放任登山環境如同戰場般混亂、人們在山上瘋狂搶奪有限的營地資源——那是對比臺灣山林的美好,最大的諷刺了。
奇萊主山未來10天的天氣 在 100mountain 百岳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真心希望透過雪羊的文章可以把更多正確的登山觀念傳遞出去!
#尼泊爾山難事件
雪羊視界 Vision of a Snow ram
《 仇恨與想像並不會讓世界變好,能改變現狀的,是理解 》
哈囉大家!我下山了!這張照片是屏風山頂草原望向奇萊北峰的景色,那座尖尖的大山,就是「黑色奇萊」,很美吧!
這篇是針對前一篇文「遇難47天不死不是奇蹟 — 那叫「專業」」的回覆。
多虧了中華電信,現在屏風山除了松針營地到合歡金礦營地這一段以外,幾乎整座山都收得到4G訊號,也讓我得以默默潛水看社會對於這件事的反應。
在這邊,先感謝絕大部分擁有獨立思考並且心地善良的人,願意傾聽我小小的聲音,並幫助它傳得更廣更遠,真的由衷感謝!未來也請多多指教了!
另外有一小撮聲音,充滿憤怒與偏見,就在這邊解釋一下我的原文了,畢竟之前那篇可是用手機打的,為了精簡篇幅,有些看得快的人似乎就直接誤解了什麼了呢!解釋文非常長,還請慢慢看囉!
-----總共10點,文長注意-----
Q1:標題說「專業」,是在造神?
A:我承認,這個精簡化的標題,確實會誤導一些比較不擅長文字閱讀的人,讓他們以為我說這對情侶是「Pulo級」的,在這裡說聲不好意思。
但是,只要有平心靜氣閱讀完全文,一定會發現,我針對此事,幾乎沒有做任何的評論,前半段13條完全是針對「遇難後能活47天」而寫。全文要傳達的只有「他們擁有專業級的登山與野外求生知識」而已,可沒說他們是「專業登山家」。
換句話說,只要你擁有登山該有的知識與裝備,只要你不是摔傷摔死,在山裡迷路都能存活至少2週。任何正在看這一行的你,都可以。
別再幫我腦補我說他們是「專業的登山家」了,不然我認識的專業領隊、遠征隊員們都要來打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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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2:台灣社會上,有許多人嚴重誤解「專業」的意義。
A:在這邊,先向世界上最強的速攀者:Ueli Steck致上最高的敬意與懷念。一直到昨天為止,他都是世界上最強的速攀者。
為什麼是昨天?因為他昨天在聖母峰山區遇難了,這次是真的聖母峰,整個登山界都在為他哀弔。
新聞在此:
http://m.news.sina.com.tw/article/20170430/21921554.html
Ueli Steck,一般人都不認識,我用最親民的方式解釋一下這位老兄到底多狂:不帶氧氣瓶登上珠穆朗瑪峰只是小菜,阿爾卑斯山區有三條最難的路線,他一個人全包最速登頂紀錄。其中,「馬特洪峰北壁」這條路線,去年一隊台灣最精銳的登山家隊伍,走傳統路線花了7個小時登頂,但Ueli Steck最難的路線只花了1:56就登頂了。
他的死之於登山界,就像麥可・喬丹在他最輝煌的時候突然被籃板砸死之於籃球界一樣震撼。
「專業」的意思是,一個人在這個領域擁有比一般人還要多的知識、經驗與技術,並且足以獨當一面、精益求精、甚至能以此維生。從來沒有「不會犯錯」這一點,沒有一種專業能保障人不死。集許多專業之大成的飛機,都有可能發生空難了,登山家怎麼會有不遇難的可能?
Ueli Steck今天魂歸山峰,不是因為他不夠專業,只是因為他在「比一般人更小的死亡機率」裡,遇見了死亡罷了。機率本來就是一種,沒發生都是0,只要發生就是1的事,用出事來批評人家不專業,是眼光非常狹隘的事。
人都會犯錯。在人間犯錯可以大家笑笑、賠錢了事;但是在山裡犯錯,那可是用命來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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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你怎麼知道他們裝備有帶夠?真的帶夠就不會遇難了吧?
A:對,我不知道,所以我沒有評論。我全篇只肯定他們攜帶的裝備足以保暖、維生。試問如果裝備帶不夠,在冰天雪地有可能活過一晚嗎?
許多人一直糾結在衛星電話和GPS有沒有帶,一直鞭第7、8條,我只想說,「不是萬能」不代表「可以不帶」,那個意思是「帶了不等於不會遇難」。用有沒有帶來評斷遇難與否,是一件非常逗趣的事情,況且我也沒說可以不用帶,過度解讀是一種年幼的行為。
退一步來說吧,就算都有帶,0下的氣溫可以讓電池很快沒電,冬天出過國到高緯度國家玩的人一定懂我在說什麼,這就是鄉民最常強調的「國際觀」。批評的人又知道他們是不是因為沒電無法查詢呢?當時的雪況是否連看路都有困難呢?
急著批評他們一定是因為不自量力裝備帶不夠,是一件非常傲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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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所以前一篇「遇難47天」文的用意是?
A:告訴每一個人,「只要擁有足夠的專業,登山遇難你也可以活這麼久,不要緊張,快點來學。」還有「登山是自己的選擇,要不要請嚮導、要不要帶GPS、要不要帶衛星電話那是你的自由,但自己要對自己負責,大家一起督促政府搜救收費化、直升機使用者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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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給急著為梁聖岳定罪的人。
A:目前報導資訊幾乎都二手的,他正在復原也沒講多少細節,根本不足以檢討山難原因,不知道酸民在急什麼的…
這邊是BBC在4/29的訪談:
http://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39758117
文中,梁提到「3月10日早上,雪不是很深,當地居民告訴他們路不難走」,與他報記者聳動的「當地居民勸阻他們不要前進他們還是入山」,有非常非常大的出入,平常最喜歡說記者壞話的鄉民們,怎麼見獵心喜,一下就相信記者去了呢?
在訪談中我們也可以看到,他們不是預先知道天氣不好還硬要入山,而是入山一陣子天氣才轉差,在轉差的天氣中判路錯誤最後受困山谷。
這是典型的「決策失誤型山難」,他們在天氣變壞後決定繼續前行到下一個村落,而不是回頭。前行的可能性,有可能是對雪中判路的自信過高,導致誤跟小路下切河谷所致,但近一步的分析需要更多細節,風雪是不是大到能見度過低?是不是離下個村落比較近所以決定前進?帳篷是否能承受雪中強風原地迫降?GPS有沒有帶、有沒有效果?雪地裝備夠不夠?這些都是影響生死的關鍵便因,在了解之前,沒有人能公正的分析這起山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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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給覺得登山者「浪費社會資源」的人。
A:這次山難發生在尼泊爾,家屬也是委託國際組織去救,是有花到你錢喔?覺得老鼠屎搭直升機免錢浪費社會資源,拜託趕快支持 #搜救付費化 #直升機使用者付費 謝謝!
搞清楚,現在山難救免錢是中華民國政府怠惰偷懶,根本不是我們登山人不繳錢,硬要全民買單好嗎!拜託直升機收錢,他們還不收勒!
現在鄉民的仇恨來源,是從那個自己小孩沒教好,大家勸下山不下山,遇難搞國賠那位。我在這邊重申,他媽媽「根本不爬山」,請不要把他當山岳界的代言人,這根本已經張飛打張菲了。
然而,張博崴案國賠一審之所以勝訴,其實有玄機——台灣的救難體制在那之前,比核四還要拼裝車,指揮調度系統確實有很大瑕疵,缺乏完整的規劃與統籌,這點是真的需要改進的。國賠真正在賠的,是這個!無奈鄉民只看標題,於是就仇恨值滿點了…唉…
那要怎麼解決搜救體制的混亂呢?很簡單,收錢。
因為只要收了錢,就必須拿出專業來,就不能像現在這樣只是個機關踢皮球東拼西湊了。
所以,再次重申,請大家支持 #建立搜救收費制度,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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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給覺得梁聖岳「帶死」女友的人。
A:劉宸君可是自己擁有不少的登山經歷的人(ex.著名中級山難搞縱走——塔魔巴棲松),只要上了山,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在經驗相當的狀況下沒有誰帶誰的問題。劉宸君之所以先走,完完全全只是因為身體素質和梁聖岳不同、耐餓程度比較低罷了。這種男性沙文主義的想法,還是留在上個世紀吧。
巨石強森和傑森史塔森比賽埃餓,誰會贏?難說,雖然巨石強森肉多,但他基礎代謝率超級高,說不定還先倒下呢!人體是很神奇的東西,怎是三言兩語能講完?不然醫生怎麼這麼難考?
只差三天就能獲救,這真的是一件很令人痛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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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給覺得登山者「自私、不負責任、不孝」的人。
A:唯一能這樣批評登山者的,只有登山者的家人,哪輪的到酸民。如果家人都沒講話了,那旁觀者就閉上嘴好自為之吧。
順帶一提,孝順,應該是孩子發自內心的一種情感,爸媽也能確實感受得到來自孩子的溫暖和用心,就跟愛一樣。
這兩個字如果從旁人嘴巴講出來,那簡直跟髒話沒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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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所以登山到底要不要請嚮導?
A:自己的命自己負責。請不請嚮導也是決策的一種,請了只會降低遇難的可能,不可能歸零。
剛好,照片中的奇萊北峰,昨天就發生了這樣的一樁憾事:
https://udn.com/news/story/7316/2434726
1女與1男上山,男生是嚮導,女生是隊員。但在下山的時候,由於女生體力較差,就約好山屋見面,兩人分開,結果女生就墜崖出事了。女生有帶手機,有訊號還自行報案,但終究等不到搜救隊的到來,撒手人間。
這是大眾最推崇的「有嚮導、有GPS(手機有)、有衛星電話(手機能通)」,一樣出事了。為什麼?因為「墜崖」這種事情,不是一種可以量化的風險,再有經驗的登山者都會面臨。
況且,只要離開嚮導視線,就非常可能發生迷途的狀況,在山中,稍微一個拐彎,就可以從正路切到迷路。但是,目前檯面上許多商業團,都有「嚮導帶走得快的人先走、留走得慢的人慢慢走」的陋習。
剛好,前天我在屏風山遇見的來自新北市的商業團,就在屏風山腰,放一個體力不行的隊員,自行折返至合歡金礦——那是將近1個小時的步程。
這中間面臨的情況與風險,與獨攀無異,只是比真正的獨攀更危險——因為被放生的,是需要嚮導帶領的「隊員」,而不是一個經驗老到的「登山家」。
那到底該不該請嚮導?還是一句話,視自己需求。登山者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因此願意在前往未知路線時,承擔不請嚮導的風險,那也要有付錢請搜救隊的心裏準備。沒有這種覺悟的人,還是請嚮導吧!責任外包、金錢萬能,對手頭有餘裕的人來說是很蘇胡的事情。
一般而言,專業嚮導一人帶6~8人是最恰當的數量,再多的話,隊伍會拖太長照顧不易。其中,又以雙嚮導制的商業團最為安全,因為第二位嚮導可以陪體力不濟的人慢慢走,大幅降低風險。
那要怎麼讓登山者自己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呢?很簡單,還是老話一句——搜救收費化、專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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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山那麼危險,幹嘛去爬山?
因為山,就在那邊。
因為我想,讓這座島上的人們,都有機會認識到自己最寶貴的資產,帶著驕傲走出國際。
因為我們知道,我們還是一種生物,發自內心來自大地之母的呼喊,不曾止息,呼喚著我們回到自然的懷抱中,去切身的感受到,自己是真正的活著,然後學會謙卑、學會欣賞、學會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