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不能這樣離,弄錯離婚三要件,虧很大!
今日媒體爆出三軍總醫院骨科名醫跟妻子離婚糾紛,丈夫拿出已經準備好的離婚協議書,上面丈夫以及兩位證人都簽名,請妻子簽字離婚…。
律師不討論名醫夫妻的家務事。但要提醒大家,如果夫妻一方準備好離婚協議書(上面已經有證人簽名),兩人私下簽名後去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未來這個離婚可能是無效的喔!
離婚三大要件,不是離婚、夫妻財產、監護權(這三項是主要內容)而是:
1. 離婚真意(書面離婚)
夫妻必需是在自由的意識下,共同決定離婚。如果雙方內心沒有離婚,而簽署離婚協議書去辦離婚登記,將可能觸犯偽造文書罪。
法院常有的實務案例:先生向太太表示,生意失敗會被地下錢莊討債,要太太假裝配合辦理離婚手續,離婚後,太太才發現先生是因為有小三才騙太太離婚,太太不甘被騙,太太寧可向檢察官自首,承認辦理假離婚,被認定有罪(但因自首減刑,通常頂判多罰錢),一方面主張離婚無效,如果太太保留確實證據,例如雙方LINE的紀錄或錄音,法院也會因此判離婚無效。
2. 證人見證
夫妻離婚協議的簽定,必需要有兩位證人『親自見聞』夫妻離婚的意思,簡單的來說:兩位證人必需要聽到丈夫、妻子兩個人表達離婚的意思才可以。如果證人根本沒有親自見聞,只是聽其中一方轉述,或根本沒有看到雙方,就在離婚證書上簽名,這樣的離婚見證是無效的。
之前有許多案例,丈夫找了『專業離婚證人』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蓋章,之後在去找太太離婚,兩人才在家中,把夫、妻兩人的簽名簽上,再去辦理離婚登記。之後妻子(或丈夫)反悔,向法院提告確認離婚無效,法院將傳離婚協議書上的證人,由於證人表示並沒有接觸到太太,更沒有聽到太太離婚的意思,或親眼看到他簽名,法院就會判決這個離婚『無效』,雙方恢復夫妻登記。
3. 離婚登記
夫妻簽妥離婚協議書就必需『親自』攜帶本人身分證以及戶口名簿,至戶政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辦完後婚姻關係才消滅。如果夫妻雙方簽署有效的離婚協議書(也有兩位合法證人),其中一人之後反悔,可不可以不去辦登記?對方可否『只』拿這份離婚協議書,向法院要求對方離婚?
答案是:就算簽好離婚協議書,沒有去戶政辦登記,任何一方都可以反悔,法院不會因有雙方有簽署離婚協議書就判離婚的。
婚姻如果有裂痕,要懂得用『法律』解決,不是要你對簿公堂,而是依照法律的程序,大家心平氣和溝通,才能找出對於雙方『最佳利益』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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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與其做「預測」,不如做「預策」
這不是一篇「預測」文章,事態太複雜而難以預測。這是一篇強調「預策」之文 - 料想各種狀況而預先想定對策。
美國大選進程,將在一月六日(美國時間)走到法定關鍵時刻 – 參眾兩院聯席會議,認證各州的選舉人票數,依憲由現任副總統彭斯主持開票、唱票、宣布美國第46屆總統當選人。按照常理,這只是儀式行為,就像美國婚禮上牧師在宣布男女結理前必須問一句:在場有沒有任何人反對這場婚姻?
但這場選舉,從去年11月4日投票日起,事況就沒有一天在「按照常理」發展,因此我們沒有理由預期,1月6日這天會按照常理順利走過場。
如同好萊塢劇本,這場儀式可能出現:當場有人大叫「婚禮是騙局,證據在這裡」,或者有人喊「新郎(或新娘)是假冒,真的在門外」,或更離奇的,冒頭反對者太多,導致婚禮儀式當天無法完畢。
依憲,唱出各州選舉人票數時,只要有一名眾議員提出書面簽字的反對狀、一名參議員簽字附議,兩院就必須回到國會山莊內各自的會場,舉行至少兩個小時的辯論,然後一員一票的決定支持或不支持。除非兩院同時多數支持該反對狀,該反對狀就無效。然而,倘若被反對的州數目太多,每次都得辯論至少兩小時,議程就會被拖到地老天荒。
美國歷史上,這種技巧沒有成功過。的確,依照常理這難如登天,主流媒體近幾日出現大量文章和分析報導,論證其不可行。但是,既然如此不可行,又為什麼花費那樣的篇幅和密度來論證不可行呢?直接哈哈一笑不就得了?
由現狀看,1月6日將有議員提出反對狀,已經是板上釘釘的事。關鍵在於,如果反對的理由只是個人意見,那再多的反對也不過是拖時間罷了,影響不到最終結果。因此,反對的理由必然是以證據為基礎的。
可以預見,1月6日在參眾聯席會議中,世人將看到傳說中驚世駭俗事件的相關證據。國會雖不是法院,無法裁定證據的有效性,但只要存疑,議員就有立場決定採信或不採信。這樣,就構成投票的要件了,並不需要弄到在議場丟豬心豬肺的地步。
1月6日的聯席認證,會不會有最終結果?會不會在1月6日當天結束?目前無法預測,任何預測在當前狀況下都只是信仰。吾人只能無奈得說,信仰是自由的。
因此,與其按照常理的說6日是認證日,倒不如說6日是個「見真章」的日子;因為,在這一天我們會看到民主、共和兩黨(或說拜登陣營、川普陣營)手上真正的王牌。見了真章後,兩邊就都沒有回頭路了,只能一路幹到底。從6日認證日到20日就職日,還有14天。14天,可以發生很多事情;當年差一點發生核戰毀滅世界的古巴飛彈危機,前後也不過13天。
可以肯定的是,無論發生什麼事,白宮不會沒人管;因為,美國可以亂,但是不可無總統。總統,是一個位置,有位置就得有人坐。美國憲法,提供了足夠的彈性,保證白宮一定有人作主。美國歷史二百餘年來,基本上都是有法依法,無法循例,無例創例。
開創新例,倘若成功得到民心,多年後自然會有憲法修正案隨之而上。然而,政治是如此之現實,得到民心未必就能得到好下場。林肯得了民心沒有?得了。打贏南北戰爭沒有?贏了。但還是被暗殺了。甘迺迪得了民心沒有?得了。古巴飛彈危機中贏了蘇聯沒有?贏了。但還是被暗殺了。若覺得回顧這些歷史太遙遠、太無聊,那麼欣賞一下電視劇「紙牌屋」也是可以了解一些的。
全世界政要現在都在做「預策」,包括那些曾致電恭賀拜登的人士。 合理判斷,不管誰是美國「第46屆總統」,他的對手陣營都將在他入主白宮後,形成堅實的對抗性勢力,以求2022年的地方選舉、2024年再度大選之奪魁。過程中,你我會看到的各種國內、國際醜聞,將遠遠超過尼克森的水門案、克林頓的白宮雪茄案。從人類進步演化的角度看,這不是壞事,美國總是率先人類走向透明。世事如何更透明?允許狗咬狗就會使事情更透明,其他的國家,其實都該向美國學這一點。
在美國內部這種拉鋸角力形勢下,多數國家都只會將「自保」列為第一優先;唯一會把這種不確定性視為「機會」的國家,恐怕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當下正被美國制裁的國家如伊朗、北韓、委內瑞拉等國。
以台灣的利益而言,與其去「預測」美國接下來的政策,不如將精力放到「預策」上 - 料想各種狀況而預先想定對策。
(本文紙版刊於蘋果日報 2021-01-02)
婚姻無效要件 在 瘋日劇愛日本電影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版主推文
這篇切題高手,請受版主ㄧ拜。
#新垣結衣生日快樂
祝國民老婆 #新垣結衣 32 歲的生日快樂 🎂
雖然是國民老婆,但 Gakki 醬 只能跟一個人結婚喔!
因為,刑法可是有重婚罪的呢!而且還是5年以下、非告訴乃論之罪喔!今天的刑法小教室,阿司要來跟大家介紹,讓大家沒辦法都跟結衣結婚的「重婚罪」。
#什麼樣的行為會構成重婚罪呢?
💡#刑法第237條:有配偶而重為婚姻或同時與二人以上結婚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婚者亦同。
簡單來說,就是還沒離婚的狀態下,又跟別人結婚,或者是跟有配偶的人結婚,都會構成重婚罪喔!
但在 2008 年 5 月 23 日起,我國婚姻的生效要件從過去的 #儀式婚 修法為 #登記婚,也就是說婚姻要有法律效力,就必須到 #戶政機關登記,因此就算想要重婚,也會在登記時,被戶政機關擋下來。
#現在還有人能重婚嗎?
雖然說大部分的重婚行為都能被戶政機關攔下,但戶政機關的守備範圍有限,所以即使已經採登記婚,還是有兩種情況會有重婚的問題:
🎯後婚姻無效的重婚:已經在國外結婚,到台灣再結一次婚,這種情形,因為戶政機關防守不到,而會構成刑法重婚罪,且根據 #民法第988條,後面結的那次婚就會「無效」。
如果台灣結婚後,又跑去國外再結一次婚呢?這個問題除了涉及 #涉外民事適用法 ,刑法上還有 #管轄權 的問題,關係會錯綜複雜,所以必須視個案處理~
🎯前婚姻視為消滅的重婚:婚姻雙方都善意無過失地認為自己或對方,已經完成「兩願離婚登記」或「離婚確定判決」,但可能因為各種情況,讓前婚姻並未消滅,這時依據 #民法第988條之1,「前婚姻」其實自「後婚姻」成立之日起已視為消滅,因此不會構成刑事重婚罪。小編自己猜測,立法者選擇優先保障後來的婚姻,是因為後婚姻比較新,應該比較有愛吧😘
#刑法小教室 #火曜日 #抱抱日 #逃げるは恥だが役に立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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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閱該案判決,法官判決理由稱:「系爭婚姻未舉辦結婚儀式,為兩造所不爭執,核與修正前民法第982條第1項規定要件不符,依修正前民法第988條第1款規定,其結婚無效。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