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虹安與 全教總 、跨黨派立委,針對「預防性停課適用防疫照顧假,12歲以下學生家長給有薪防疫照顧假」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教育部等相關部會應研議 #預防性停課應適用防疫照顧假, #並提供有薪防疫照顧假,或提供相關補助。
新的學期才剛開始十餘日,即陸續爆出校園群聚的案例,不少確診者具學生身份,其中不乏未滿五歲的孩子們。家長人心惶惶,除需擔心孩子在外可能因接觸確診者而遭感染,更擔心因孩子「預防性停課」而必須向公司請假的壓力。
以雙北為例,截至上週五(9/10),已經累計對28所學校、 #8905名的學生發布預防性停課,且持續增加中。目前各縣市教育局陸續宣布,為了阻斷校園傳播鏈,若學生被匡列居家隔離期間,該名學生就讀學校的班級、補習班及安親班,都需要預防性停課,經過PCR採檢陰性後才可以復課。
咦,家長們不是有防疫照顧假可以請嗎,為什麼還要擔心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
❓孩子遇到「預防性停課」,能不能請「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
預防性停課,即在該校有居檢學生PCR結果確認前,就讀的班級、安親班及補習班等為阻斷傳播鏈所進行的停課措施。
「防疫隔離假」,則是在受隔離及檢疫者(包含居家及集中)為「生活不能自理者」而需家屬請假照顧時,該家屬可以請「防疫隔離假」。符合條件時,亦得申請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金。
而「防疫照顧假」,則是政府在疫情期間因應國中以下學校及托育、課後照顧服務機構延後開學或依「停課標準」停課的配套措施。怎樣才算達到「停課標準」呢?在1班出現1名確診病例,或1校出現2名以上確診病例的情況下,「因達停課標準而停課」的機制即會啟動。簡言之,「預防性停課」是尚未出現確診病例前的預防性措施,按法規定義,並不適用防疫隔離假和防疫照顧假。
👉🏼虹安認為,短期內預防性停課的情況恐怕仍會持續。在已經將可以請的假別請完的情況下,再遇到孩子「預防性停課」,這些家長該怎麼辦❓
⁉️防疫照顧假,雇主並沒有給薪的義務
預防性停課不適用防疫照顧假,然而,防疫照顧假的設計本身也是問題多多!
防疫照顧假,政府並未強制雇主給付薪資,本質上屬於無薪假。此外,防疫照顧假在設計上是讓家長有新的假別可選擇,與既有的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休等)併行。故在勞工請防疫照顧假時,也可以選擇其他假別,法律上要求雇主不能要求勞工先把其他假請完才能請防疫照顧假;且雇主應予准假,並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改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也不能因此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其他不利的處分。
除此之外,雇主在防疫照顧假期間是否支付薪水,政府只說了「 #希望勞雇雙方共同為了防疫而努力」。法規沒規定雇主應照常給付薪資,同受疫情影響的雇主不想給或不能給,勞工在這段時間也只能收入歸零,甚至也 #不能申請防疫補償金😢
⁉️平等政策,是否有造成更不平等的處境之虞?
然而,就如同其他的平等措施般,如:生理假、育嬰假等,出發點是為了性別平等及育兒友善,但這樣的目標不應以「雇主的慷慨和勞工的共體時艱」來達成。
若讓勞工因為組織的心理壓力或經濟考量,而選擇不行使法律賦予自己的權利,豈不與政策目標背道而馳?
勞動環境的改善,應將勞工及雇主雙方納入考量,需要討論的除了職務代理問題,還有這些假別的薪資給付是否應由政府部分補助。此外,也應注意這樣的措施是否會影響雇主雇用有子女求職者以及育齡女性的意願,才不致使這些措施反造成更嚴重的不平等問題。
——
✨作為家長堅強的後盾,是國家的責任
少子化對策,除了力圖催生,也應重視已生育者的處境。尤其在疫情期間下,許多國人收入銳減,而幼兒停課、家長不停班,除了造成停課幼兒誰來照顧的困境,以及「北孫南送」與防疫考量的兩難。
顯然的,現有的政策對於預防性停課的配套措施仍然不足,有些甚至不符合當前現況。因此虹安與 全教總 共同呼籲:
1️⃣、預防性停課也是防疫措施,應適用防疫照顧假;
2️⃣、相關部會亦應研議,提供有薪的防疫照顧假,或比照防疫隔離假予以補償金,支持家長及學生安心防疫👨🍼🧑🍼
孩子,是國家的未來。協助家長在兼顧事業及家庭的狀態下得以照顧孩子,而不是使家長處於蠟燭兩頭燒的困境中,不只是社會的責任,更是國家的責任💪💪
家庭照顧假 支 薪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法
#也應保障爸爸權利才是真性平
今天早上我跟婦女新知基金會、生育改革行動聯盟、台灣同志家庭權益促進會、#新北市產業總工會 以及宜蘭縣產業總工會,一起召開父親節記者會,強調 #育兒權利性別平等,在職場應給 #爸爸育兒權利 更完整的支持!
#家長希望能跟孩子多點相處時間
這幾個月幼兒園、托嬰中心暫停收托,學校停課不停學,許多家長告訴我,一邊遠距工作一邊照顧孩子雖然很忙,但是終於有多點時間與孩子相處,和孩子感情更好,也希望在平常上班時能有更多時間和孩子一起,畢竟孩子成長的每一刻,都是一去不回頭的珍貴時光。
事實上,勞工的家庭照顧需求、性別平等的職場、友善育兒的政策都是民間倡議多年的訴求,立法院也有許多委員提出修法草案,但卻一直沒得到勞動部的真切回應。
#育兒新制可以更好
今年7/1,行政院和勞動部提出育兒新制,產檢假從5天改為7天,育嬰留停津貼6成薪改為8成薪,是個值得肯定的進步,但仍然忽略了 #爸爸的陪產檢假 以及 #爸爸在孩子一出生時的平等照顧權利。
這次增加的產檢假,只有孕婦媽媽可以請;這次提高的育嬰留停津貼,長久以來,女性請領的比例都高達八九成(也就是男性永遠只佔一兩成)。
照顧孩子,不光是責任,也是身為家長的權利。現在的「性別工作平等法」,只給媽媽 產檢假、產假,忽略了爸爸也有照顧孩子的責任與權利。
#請勞動部正視家長的照顧需求
政府應給予家長最強力的支持,勞動部也必須成為有小孩的勞工的後盾,讓他們在家中有需要時不缺席。
今天記者會,來自勞工、家長、婦女及同志團體的多方意見,大家重點都相同: #不要再忽視家長的照顧需求!
行政院上個月已經把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修法草案送進立法院,我希望下個會期在立法院審查時,勞動部能夠好好評估勞工基層和各立委提出來的版本,務實地評估預算、研擬可行方案,從法制上還給 #爸爸平等育兒的權利,作為 #給爸爸們最好的父親節禮物。
#鼓勵男性育兒突破照顧工作的性別不均
我昨天有提到,當聯合國明確指出,臺灣長期低生育率的根本原因是「育兒與家務強烈性別分工不均」,#鼓勵男性參與育兒,便成為少子女化的最佳解方。
不僅如此,更完善的育兒及照顧假制度,才能突破照顧工作性別不均的現況。
臺灣現在的制度,仍然非常缺乏讓爸爸、非分娩方的女同志媽媽也能參與育兒、平衡職場與家庭的支持。
對此,我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的修法草案,含括四個重點:讓不分性別的家長在懷孕、生產、孩子成長的三個階段,都能成為彼此的神隊友。
① 7天有薪陪產檢假
現在孕婦有7天產檢假,配偶也應享有7天陪產檢假,讓雙親一起進行生產準備,從懷孕就開始育兒。
② 1個月陪產暨親職假
相較產婦有2個月產假,現在配偶享有的5天陪產假遠遠不足,應延長成1個月的陪產暨親職假,讓新生兒家長在寶寶剛出生時,能共同建立親密連結。
③ 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
現在公務員享有7天有薪家庭照顧假,勞工也應比照辦理,以因應家中各種突發狀況,照顧家庭無後顧之憂。
④ 育嬰假延長至小孩5歲,改名為 #育兒假
幼兒園入園率要到5歲才達到96%,5歲以下的幼兒家長,更需要保有育兒的彈性!
我的版本上會期已經通過一讀,預計下個會期會跟行政院目前的版本,一起進入立院審查。
我會持續努力推動修法,促進職場雇用、育兒及照顧的性別平等,創造友善爸媽育兒的環境,也讓台灣的性別平等,更上一層樓!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家庭照顧假 支 薪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早上,我跟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協會、TPEA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AETU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以及我的好同事林淑芬、洪申翰 Sun-Han、 立法委員 莊競程,一起參加由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舉辦的「給我彈性育嬰假:讓『請育嬰假』成為『做爸爸』的標配」線上記者會。
事實上,婦女團體十多年前,就開始推動父親參與育兒,不只是為了對抗少子化的危機、也是為了在職場雇用、家庭照顧工作上。無論照顧小孩是負擔,還是美好的禮物,不分性別的家長都應該共同參與。
現在,男性參與育兒,已經成為化解少子女化的解方。
2019年聯合國報告指出,台灣長期處在低生育率的根本原因,就是「育兒與家務強烈性別分工不均」。男性參與育兒,正是少子化的重要解方之一。
從勞動部統計資料看台灣現況,自2011年至今,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的人數雖然大幅提升,從20萬提高到41萬,但是男女請領的比例持續保持懸殊。過去十年,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的人數,平均有八成以上都是女性。男性請領比例持續低於兩成。
更仔細的看,男性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的比例,2011年是17.39%,2020年則是18.69%,十年來,只有百分之一點三的成長。
反觀國際,在育嬰假以及育嬰津貼的設計上,瑞典的制度常被認為是最理想的狀態。2017年,瑞典父親請育嬰假的比例是28%、接近三成,但是瑞典政府仍不滿意,持續以請育嬰假男女比1:1為目標在努力。
台灣的現況若是沒有改變,依照十年成長百分之一的速度,我們需要花一百年,才能跟上瑞典現在的水平;若是要達到男女請育嬰假1:1的比例,則需要花三百年。
【若沒有政策誘因 現況不會改變】
男性要請假育兒,無論在職場、在社會上都會面臨許多壓力,像是薪水可能比較高、請假會影響家中經濟,或是對男性不善育兒、照顧的性別刻板印象、甚至親友的眼光、同儕的壓力等。
即便有各種政策鼓勵生育,但若是現今的職場、社會,缺乏相對應的支持,男性即便願意,仍然難以運用現有制度,承擔家庭照顧責任,甚至享有親密育兒的權利。
【跟上國際趨勢 建立有薪且彈性的育嬰假制度】
我們在制度上,應該建立更強力的誘因、更彈性好用的育嬰假及育嬰津貼制度。由政府帶頭,從制度面解決父親請育嬰假帶來的壓力。漸漸的,在社會與文化上才能帶來影響;讓爸爸們也享有親密育兒的權利,能親手抱小孩,跟孩子一起長大!
從國際經驗出發,可發現有薪且彈性的育兒假、親職假制度,早已成為趨勢。例如:
🇩🇰丹麥:每位孩子家長享有 8 - 13 週有薪育兒假,小孩9歲前家長皆可請假。
🇦🇺澳洲:每位孩子一歲前,家長享有 12 週連續的有薪親
職假,兩歲前有 4 週彈性親職假可運用。
🇸🇪瑞典:每位孩子家長共有480天有薪親職假,從2014年出生的孩子起,親職假在小孩12歲前都能使用,並且請假單位可以小時計算。
【提出法案 建構平等育兒的環境】
我前幾個會期已經提出 #性別工作平等法 及 #就業保險法 的修法草案,都已通過一讀。內容包含:將育嬰假改為 #育兒假,延長至小孩 #五歲前 皆可請;育嬰留停津貼提高到 #九成薪,收養家長也可請領; #更完整的請假制度(陪產檢假、陪產暨親職假、有薪家庭照顧假)等。
友善育兒職場不只為了女性,單親家庭、同志家長一樣有需求。照顧不只是單方的責任,我們必須建立更完整的制度,創造伴侶也能安心育兒的環境。下個會期,我會持續努力推動修法,突破現有制度,建立更彈性、更好用的育兒假及照顧假。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家庭照顧假 支 薪 在 家庭照顧假 - YouTube 的推薦與評價
都還搞不清楚,但其實主要是分成兩大類,若是"因公",薪資就不用煩惱;但如果是個人因素,就得看假別,不管防疫照顧假或事假 ... From the video description. ... <看更多>
家庭照顧假 支 薪 在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 【伴盟觀點】 家庭照顧假納入同性伴侶 ... 的推薦與評價
至於家庭照顧假到底有沒有薪水,就要看你是勞工還是公務員,由於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因此依照勞基法雇主可以不支薪;但若是公務員,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可以有五天有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