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28~110/10/15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研究人員」公告
(3D數位製造領域/校務基金進用)
(自本校通知報到日起聘) 公告日期:110年9月28日
■徵聘單位:研究總中心(3D數位製造領域)
■徵聘職稱:講師級研究員等級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取得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領域之碩士等級以上學位,或已領有教育部部頒講師級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具備逆向工程、產品3D模型設計、3D列印等數位製造之軟硬體技術能力,且具備一年以上相關領域之產品開發或研發技術支援之業界實務經驗者為優先。
2.可教授課程:3D列印概論、3D列印製程實作(擠製及光固化製程)、3D建模設計、3D掃描與逆向工程實作,並能輔導學生參與相關競賽或取得專業證照者尤佳。
3.需協助管理本校3D列印中心營運及相關設備技術推廣。
4.應徵時須檢附作品集(或提供作品集連結)及與上述領域相關之可教授課程內容授課大綱。
■Department:General Research Service Center(3D Printing and Digital Manufacturing Fields)
■Position:Lecturer Rank Research Fellow(or above)
■Vacancy:1
■General Requirement:A master’s degree (or above) recogniz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the R.O.C. in relevant fields or an experience as a Lecturer (or above) with official teaching certificate is required.
■Specialization or Special Qualification(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requirement included):
1. Digital manufacturing expertise in the areas of reverse engineering, 3D model design and 3D printing technologies. More than one year relevant industry practical experiences in product development or R&D technical support is preferred.
2. Applicants should have capability to teach the following courses: Introduction of 3D Printing Technology; 3D Model Design; 3D Printing Practice in Extrusion and Vat Photopolymerization Techniques; Practice in 3D Scanning and Reverse Engineering.
3. Need to assist in the management of the NPUST 3D Printing Center and its related equipment maintenance and operation.
4. The portfolio (or a link to the portfolio) and the syllabus of teachable course content related to the above fields must be provided
工作項目:
■備註︰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0年10月15日)已具有碩士學位。
二、以上應徵之「專長領域獲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報名方式︰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 親送方式報名: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08-7703202轉分機6113 本校人事室盧先生。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領域)」;資格符合者由徵聘單位辦理後續審查事宜,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報名需繳交表件︰(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現職工作佐證文件(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二)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三)最近五年內著作一覽表。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始予採認。
(五)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六)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七)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一 ~ 八)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八、請應徵者詳閱「本校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確認同意相關事項後簽名,並隨同履歷資料繳件。
工作地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九、前述第七項(1款)所需之「個人基本資料表(word檔案)」、「個人資料簡表(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Excel檔案)」表格,刊登於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點選「徵才資訊」及人事室網站首頁(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最新消息、徵才求職,請自行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其中有關「個人資料簡表.xlsx(Excel檔案)」,請另行以E-mail方式逕傳送以下相關系、所承辦人:
項目 單位 郵件信箱
(一) 研究總中心 grsc@g4e.npust.edu.tw
十、依「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聘用辦法」規定:
(一)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以編制外人員契約進用,其等級分為特聘級研究員、教授級研究員、副教授級研究員、助理教授級研究員及講師級研究員等五級(以下簡稱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其遴聘資格準用「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之規定。
(二)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聘期,以一年一聘為原則,但計畫期限在一年以內者,應依實際所需時間聘用。
(三)聘期最長以三年為限,每年須依規定接受評鑑,其辦法另定之。
(四)用人單位辦理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辦理續聘時,應提出聘用期間執行研究成果績效報告,並載明要求事項及檢據證明文件資料,提送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評審委員會審議。
(五)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於契約期間至少應參與一項研究計畫並於本校課程期間內每週實際授課2至4小時。
十一、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聘研究人員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
十二、本校聘任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十三、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二)本校首頁網址http://mporta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求才資訊」。
(三)本校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點選「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
(四)「全國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點選「找工作」。
(五)「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
(六)「教育部全國大專教育人才網」網址https://tjn.moe.edu.tw/index.php/點選「職缺訊息」。
(七)「科技部網站」網址https://www.most.gov.tw/?l=ch/點選「動態資訊/求才訊息」。
<<** 詳細內容請依人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
<<** 相關報名表格請至人事室網站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下載 **>
<<** 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同時也有5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2萬的網紅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馬的郭正亮今天又罵我笨蛋,我說緊急授權不是應該要緊急狀況存在嗎,可是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不缺疫苗啊,既然不缺哪裡有緊急狀況需要授權? 為什麼硬要這個時候硬要通過 我跟你講阿宅你這個就不懂了 我又不懂了糟糕 我跟你講 因為當初衛福部對高端做了採購合約 他有一個但書 對 EUA通過之後才能啟動 就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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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權成雙】748施行法違憲?
748施行法的立法部分條文如果違憲?有沒有這麼荒謬?
還記得2017年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 宣告「沒有讓同志結婚」是違憲嗎?
後來2019年 立法院立了《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讓同志可以結婚
但其實部分條文,可能也違憲了?
尤其是748施行法第20條,再次出現「「規範不足」有違憲可能的設計?
--748解釋--
司法院於106年5月24日作成釋字第748號解釋,就民法未使相同性別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宣告其屬「規範不足之違憲」。
--748解釋施行法--
748施行法第20條的內容是「第二條關係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關於收養之規定。」
當時的立法說明是:
一、鑑於成立第二條關係之雙方當事人有共同經營生活事實,為保障同性關係之一方親生子女之權益,應許他方得為繼親收養,由社工專業評估及法院之認可,依個案判斷其收養是否符合子女最佳利益,並準用民法有關收養之規定。
二、第二條關係之一方收養他方親生子女後,依本條準用民法第一千零七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之結果,其與被收養子女間之關係,與婚生子女同,是民法及其他法律中有關父母與子女間權利義務之規定,自有適用,附此敘明。
--
當時第20條的立法設計,是為了保障同志家庭的親生子女
而沒有積極保障同志家庭的「養子女」,我先不要那麼快說這個是「歧視性」的設計
但顯然是有「區別性」的設計
其實台灣的法規,幾乎都用「子女」或「婚生子女」
只有涉及國境問題的時候,才有用「親生子女」這四個字
(《入出國及移民法》、《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廢大陸地區配偶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期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香港澳門居民進入臺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看來,當初寫這個法案的人,真的是把同志當成「不同國」的人在思考?
覺得有點好笑
--
所以,我認為,關於「同志收養配偶的養子女」
關鍵在於主張:
民法也好,748施行法也好,都『沒有限制』同志收養配偶養子女(沒有說不行收養)
問題在於『未能夠積極保障』同志收養配偶養子女,這並不符合子女最佳利益
在以往的法規中,通常都是用「子女」、「婚生子女」
實在沒有理由在748施行法立法的過程中,再特別區隔「親生子女」和「養子女」
10月1日要開庭了,只希望司法事務官能看在「#兒童最佳利益」的份上,運用「合憲性解釋」,讓我們能準用或類推適用748施行法第20條
--
當時的寫這個法案的人,可能沒有想清楚:「立法是為了合憲,怎麼又立了一個可能違憲的法?」
怎麼會以家長的性傾向,區別性地給予養子女差別待遇(既區分了家長的性傾向、又區分孩子是親生還是養子女?)
何況748解釋理由書也強調,
同志因為長久是政治上的弱勢,難以民主程序扭轉法律上的劣勢地位,如果要因為性傾向給予差別待遇,應採取較嚴格之審查標準,要判斷其合憲性
給予這樣的差別待遇,是基於什麼重要公益的理由嗎?
--
這流程走著走著,當時4、5個月的娃,現在也已經3足歲了
何時,這個國家,才願意給我們孩子,擁有兩個同志雙親的權利?
#同志收養家庭 #生養平權 #兒童最佳利益 #收養自由 #性傾向平權
#他是我爸爸 #實質雙親被迫單親 #收養配偶養子女 #共同收養
審查標準 第 十 四條之二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9/16~110/09/30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110學年度第1學期徵聘「研究人員」公告
(校務基金進用/資訊資管領域)
(自本校通知報到日起聘) 公告日期:110年9月16日
■徵聘單位:研究總中心 (資訊/資管領域)
■徵聘職稱:講師級研究員等級以上
■名額:1名
■一般資格條件: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系所碩士學位或講師以上教師資格證書者。
■專長領域或特殊資格條件(含研究著作要求):
1.大數據分析。
2.人工智慧。
3.知識管理。
4.影像辨識。
■Department:General Research Service Center
■Position:Lecturer Rank Research Fellow (or higher)
■Vacancy:1
■General Requirement:A master’s degree recognized by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of the R.O.C. in relevant fields is required or an experience as a lecturer (or above) with an official teaching certificate.
■Specialization or Special Qualification(research and publication requirement included):
1. Big Data Analysis.
2.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3. Knowledge Management.
4. Image Recogn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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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項目:
■備註︰
一、以上應徵之「一般資格條件」,須於公告截止日前(110年9月30日)已具有碩士學位。
二、以上應徵之「專長領域獲特殊資格條件」中有關「實務工作經驗」之審核,本校將依教育部訂定公布「技專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業界實務工作經驗認定標準」規定辦理。
三、報名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截止收件。
四、報名方式︰報名方式︰一律採書面方式報名,收件至報名截止日止。
(一)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請寄送至91201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
(二) 親送方式報名: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
※ 應檢附之證件不齊或逾期者,均不予受理。
五、聯絡電話︰08-7703202轉分機6113 本校人事室盧先生。
六、應徵信封右上角請務必註明「應徵者姓名」及「應徵單位(領域)」;資格符合者由徵聘單位辦理後續審查事宜,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七、報名需繳交表件︰(徵聘單位另有資料需求者,請依其需求辦理)
(一)現職工作佐證文件(國外任職證明文件須附中文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二)個人基本資料表(請詳細註明通訊地址、聯絡電話、行動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三)最近五年內著作一覽表。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須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始予採認。
(五)檢附相關實務工作經驗之證明文件影本。(須於公告截止日前之實務工作經驗始予採認)
(六)最高學歷歷年成績單影本,畢業學校如係國外學歷須為教育部所認可且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有案者。
(七)其他有利於聘審之資格證明文件。
(八)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
※※(一 ~ 八)項資料請勿膠封,使用長尾夾固定成冊即可※※
八、請應徵者詳閱「本校個人資料蒐集聲明暨同意書」,確認同意相關事項後簽名,並隨同履歷資料繳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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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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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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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方式:
九、前述第七項(1款)所需之「個人基本資料表(word檔案)」、「個人資料簡表(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Excel檔案)」表格,刊登於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點選「徵才資訊」及人事室網站首頁(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最新消息、徵才求職,請自行下載相關表格使用;其中有關「個人資料簡表.xlsx(Excel檔案)」,請另行以E-mail方式逕傳送以下相關系、所承辦人:
項目 單位 郵件信箱
(一) 研究總中心 grsc@g4e.npust.edu.tw
十、依「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聘用辦法」規定:
(一)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以編制外人員契約進用,其等級分為特聘級研究員、教授級研究員、副教授級研究員、助理教授級研究員及講師級研究員等五級(以下簡稱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其遴聘資格準用「大學研究人員聘任辦法」之規定。
(二)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聘期,以一年一聘為原則,但計畫期限在一年以內者,應依實際所需時間聘用。
(三)聘期最長以三年為限,每年須依規定接受評鑑,其辦法另定之。
(四)用人單位辦理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辦理續聘時,應提出聘用期間執行研究成果績效報告,並載明要求事項及檢據證明文件資料,提送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評審委員會審議。
(五)校務基金進用研究人員於契約期間至少應參與一項研究計畫並於本校課程期間內每週實際授課2至4小時。
十一、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聘研究人員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
十二、本校聘任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十三、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二)本校首頁網址http://mporta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求才資訊」。
(三)本校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點選「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
(四)「全國就業通」網址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點選「找工作」。
(五)「104人力銀行」網址https://www.104.com.tw/index.cfm。
(六)「教育部全國大專教育人才網」網址https://tjn.moe.edu.tw/index.php/點選「職缺訊息」。
(七)「科技部網站」網址https://www.most.gov.tw/?l=ch/點選「動態資訊/求才訊息」。
<<** 詳細內容請依人事室網站公告內容為基準 **>>
<<** 相關報名表格請至人事室網站最新消息及徵才求職區下載 **>>
<<** 人事室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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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審查標準 第 十 四條之二 在 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馬的郭正亮今天又罵我笨蛋,我說緊急授權不是應該要緊急狀況存在嗎,可是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說不缺疫苗啊,既然不缺哪裡有緊急狀況需要授權?
為什麼硬要這個時候硬要通過
我跟你講阿宅你這個就不懂了
我又不懂了糟糕
我跟你講
因為當初衛福部對高端做了採購合約
他有一個但書 對
EUA通過之後才能啟動
就是說之前
你的資金不能用
所以我跟你講那個合約
就是這個合約要啟動
你EUA要通過
那是高端急啊關我屁事
所以我說為什麼要這個時候過嘛
裡面有人在配合他
因為他只要過了
那這個合約就可以到銀行貸款
直接把錢領出來
因為這是國家的合同
那他錢領出來要幹嘛去買乖乖嗎
因為他沒錢了
他當然沒錢他本來股本就不夠
然後第二個當然也包括股價一定漲停
我跟你講今天台康台耀國光高端全部漲停
然後聯亞漲29%
所以我跟你講就是基本上
你要從金融面去理解這件事
就是他怎麼那麼急呀
那第一個就是有人要退場
資金從股市退場
那第二個就是這個公司真的沒錢了
那沒錢了 不是看起來
你給他過了萬一他倒了怎麼辦
不會啦
881乘以500萬是40億 怎麼倒
不是啊
但是他如果真的認真要做三期
他如果認真要做三期錢不夠
真正的挑戰是在哪裡
比如說我們這一波AZ打完大概八月中
那平均現在AZ一天大概打到
十六萬到二十幾萬之間
那你如果高端啟用那一天
那結果打得人突然低於五萬呢
那就當然跑啊廢話 要我我也跑啊
阿宅我跟你講
那個時候才是見真章的時刻
就是表示人民的信任到哪裡嘛對不對
就沒有信任啊
那因為它的瑕疵太多嘛
比如說我隨便舉兩個例子
第一個就是
你明明二期完全解盲是十月二十八號
是 因為要過兩百九十天 我如果沒記錯
就將近六個月
你完全解盲還沒完
那表示副作用還有實際的療效
你都不確知
長期觀察沒看到
結果你就急著在七月二十號就急著讓他過
那是什麼意思啊
而且他通過之後
就可以立即開始製造
他EUA是緊急授權可以開始製造
我跟你講今天柯P講一句話是蠻對的
他說可以允許製造
不等於可以允許接種
對對對不一樣
我覺得柯P講這句話真的是對
那為什麼我要讓你試
我為什麼要當白老鼠
因為他後面規定有個很鳥
我跟你講第一個
我要按部就班罵因為這東西實在太多了
我們有二十一個委員
藏頭不露臉名字比劃生辰八字都不知道
他什麼領域專業你也不知道
他姓什麼你也不知道
他長什麼樣你不知道
他在會場講了什麼話你也不知道
通通都不知道的狀況之下 過了
就怕被噹嘛
你如果有專業你怕被噹個屁
阿宅我再講另外一點
國民黨不是開了一個記者會
公佈了食藥署裡面流出來一些文件
那就講到高端的 本來在六月
有三個時間點的製造成品
那有百分之八十二不合格嘛對不對
這個居然跟緊急授權也沒有關係
因為緊急授權只看他的臨床數據
他的中和抗體效價是不是高於AZ
他的標準就是這樣
那至於我製成的品質優不優良
他不管 你知不知道
他只看數字
這個完全是一個很北爛的東西
全世界哪有這種事
你讓他緊急授權是指
他的中和抗體效價夠了嘛 對不對
可是你怎麼可以允許
這個製作的良率這麼低的公司
然後就放心讓他來製造疫苗來讓我們打
而且你不是說
我已經不是良率的問題
是你今天看到的所有數據
是沒辦法證明他真的有抵抗力的
它的T細胞反應到底怎麼樣
我跟你講沒有錯因為中和抗體大概跟B比較連繫
那T細胞怎麼作用不知道
就是因為會產生保護作用
有B細胞跟T細胞
那T細胞通常都是要體內要觀察
它的實際作用才會知道
就是有看過工作細胞的都知道
T細胞是對抗病毒的時候主要作戰能力
也就是在台灣幼稚園到小學生都看得懂
所以為什麼要做三期就這原因
因為要打到人體裡面要做觀察
而且量要夠大 是
要做三、四萬人
那他現在的問題就在這
所以今天路透社發了一個新聞講的很坦白
他說他的臨床實驗沒做完
然後他用的詞是efficacy data
not available
就efficacy就是效力效能效價
連這個最重要的數字都沒有
他就直接這樣寫
然後說可是台灣的衛福部說這樣
他的文章這樣寫
我這樣講因為這個東西真的很誇張
我們再告訴大家
聯亞跟高端是二階中期解盲
但並沒有二階臨床完成
二階臨床還沒有完成
你就申請EUA還過了
陳時中真的很荒謬
還拿去跟全世界其他比
世界上其他的Moderna Pfizer
Johnson & Johnson然後AZ阿斯特捷利康
都是在三期期中報告已經解盲才申請EUA
他們天差地遠好嗎
而且我還是要講美國這個
我一定要唸一下美國的FDA
都會說他的諮詢委員是經過仔細篩選
有排除掉任何存在利益衝突的人士
以便公眾科學界能夠更了解的
更清楚了解新冠疫苗
FDA官網是把這十八個成員
全部列出來有一個席次從缺
他列出來這些人的背景是
德州休士頓大學醫學院博士
傳染病學教授Hana El Sahly
其他成員有臨床研究、兒科專業
免疫與呼吸疾病病理學
還有行業代表Head of Medical Affairs副總裁
還有FDA的生物製品評估研究中心負責人
聯邦政府指定科學顧問
我講到這裡我就問
請問那二十一個人開會的人是誰
阿亮你知道嗎
不知道
我們就這樣講
而且到底是誰投反對票也不知道
連會議紀錄都沒有連錄音錄影都沒有
阿宅我跟你講一點更離譜的
你記不記得昨天食藥署的吳秀梅
她本來怎麼講
她說十八個人只有一票反對
有一票說要補件對不對
那其他都是同意
那今天改口今天說什麼你知道嗎
今天說十五個人是有條件同意
結果我去查什麼叫有條件 兩個條件
第一個每月都要交安全監測報告
第二個
第二個是一年之後要交出保護效益報告書
可是等等等等等等等
我光聽到這裡我就覺得不太爽
你就快昏倒了
你的保護效益
報告書是奠基於中華民國台灣
這些沒有選擇的國民 來當你的白老鼠
在不情願的狀況下接受注射
我問你一下
假設你就開打了 開打了
假設第一個月第二個月這樣下來
有一堆人打了高端嘛
然後他又確診假設有這種狀況
那他的保護效益就會被質疑
那當然 那你要不要喊停
以AZ的狀況我們都死了那麼多人也不喊停
調查應該是不會停 是嘛
他就要一年之後才要他提保護效益報告
那如果說你明明打一個月打兩個月
然後你明明打了之後還確診
那你不用停下來停打
來檢驗一下你的保護效益嗎
你知道我的意思 我知道
這個問題多核心啊
那我們一定要試完一年
才可以看他的保護效力報告
我們這樣講
這什麼邏輯啊
這個網友講的對
三期的受測者
在所謂的各藥廠的三期臨床裡面是拿錢的
我不但有保險
我還要跟你拿錢
一個人所有成本加一加夯不啷噹大概3萬美金左右
那可能我實際拿到手上也許一萬五
因為還要分給醫生 還要給醫生還有護理師
那現在他在台灣是我中華民國
不只免費 是我政府花錢買的
我們花錢買的東西打自己身上
然後給你做報告然後拿去賣給國外
結果你這樣講好了
高端今天又宣布一個好消息
說我們在巴拉圭找到了一千個人做第三期臨床
這個怎麼叫第三期 笑死人
第三期還有一千人的喔
第三期是三萬到四萬
而且你知道他的內容嗎
他說那一千個也是一樣
一半打高端一半打AZ
這個哪裡是第三期
我跟你講這個狀況就完全的
把台灣的狀況
我不知道他在那邊花了多少錢
你把台灣這種不合理的狀況
搬到國外去的時候
我最後還是要講一件事情
你知道那些人
那十五個人說都要交報告的那些人
我只問一件事情
請問阿亮
如果國會要調查這二十一個人是誰
衛福部可不可以
食藥署可不可以保密為由不公開
今天阿中不是講了嗎
說他要提供去識別化的那個審議的過程
我跟你講我就問一件事情
你說我們網友這個仔細想一想
你是中華民國國民
國家要決定有一樣東西
可不可以打到你身上
結果他決定的過程
是叫二十一個沒有臉不知道名字
連他聲音是什麼都不知道
你也不知道他有沒有利益糾葛
而且阿宅我嚴重懷疑這二十一個
可能都打了AZ或莫德納
對啊 不然這二十一個人要不要全打高端
他也不可能
那結果我們在一個不公開不透明的黑箱裡面
決定了中華民國的國民要花多少錢
買這個五百萬劑的疫苗
然後打到我們身上
那你看這個東西到底對不對
我就問阿亮一件事情
你政治學博士
請問什麼時候憲法高度的監督
立法監督行政權力怎麼會低於民法
沒這回事
我們所有的機密預算
都必須在立法院開機密會議
來審查 那對不起疫苗採購不是機密採購
這個是主計處的定義
對主計處已經講了
所以根本就是胡說八道
而且還沒完
他連著二十一個人資料公佈都要去識別化
我就問一件事情
這二十一個人如果是專家
為什麼不敢堂堂正正的面對大家
你今天做了一個決定
然後你說不好意思
我不能露臉我不方便
然後陳時中還說
我怕他們不能暢所欲言
這是國家的政策你說不能暢所欲言
你以為是在酒店叫小姐
你不能暢所欲言不好意思
而且如果是獨步全球的台灣創新
你不是應該要很驕傲嗎
對啊你講出來啊
你到時候告訴全世界
中華民國台灣的高端疫苗用的是
immuno-bridging就是免疫橋接
就是我就是我李秉穎弄的
我叫全世界給我一個諾貝爾獎
就不敢啊
你講到這四個字才令人火大
他說日本也在搞免疫橋接
那到底是怎麼樣
今天風傳媒登了一篇文章
他說日本人家也做非劣性的比較
非劣性比較不等於免疫橋接
他等於是設定一個疫苗來做比較
比如說高端比AZ
人家日本人就很老實
比如說第一三共製藥
因為他是要做mRNA
那他就老老實實的去對比
輝瑞就BNT或者是莫德納
那請問你高端不是做次蛋白疫苗嗎
你為什麼不去對比Novavax呢
你應該要比同級疫苗
你做的是腺病毒就比AZ
為什麼去對比AZ這種腺病毒疫苗呢
我們還是要講
但是之前不是有側翼講說
沒有啊他們做的是類似
我們的免疫橋接的非劣性實驗
我先這樣講
non-inferiority原來都是
大部分是在藥學裡面
藥學裡面的概念就是
舊藥可能有一些副作用或是比較貴
那我今天做了一個新藥
我必須要證明我的新藥
並不比它inferior
就是並沒有比它劣等
也就是我證明我的效能在它以上
那我就有必要做這個新藥
病患就有可以考慮買我的藥
我也許比較便宜也許比較沒有副作用
所以non-inferiority是要經過臨床實驗
不是單純數據在比
你也許中間會有拿抗體或是數據在比
但是你要做non-inferiority
你可以去看藥學的研究報告
都要做臨床
我問過陳秀熙教授
這個如果要做的準
高端要比AZ他說要做十三萬
要做這麼多
樣本要做到十三萬
根本不可能
我們姑且不要講十三萬你做不到
那你為什麼選AZ呢
你是選那個比較好吃的 最差的
因為這個邏輯我再幫阿亮解釋一下
我跟你講我們的網友在我們的教育之下
大概已經變成全世界
國民對疫苗的常識平均了解率已經最高了
AZ目前來講在第一劑第二劑的注射來講
相對它的efficacy是在所有疫苗裡面比較低的
所以你今天Novavax可以超過九成
次蛋白Novavax系列可以超過九成的時候
你高端也做次蛋白 為什麼你的
我們就算高端做的是non-inferiority
就是不比它藥劣的非劣性實驗的時候
為什麼不挑Novavax
你為什麼不挑比較高的你要挑一個AZ
那AZ我們還是要講
各位我對AZ都沒有特別的意見
但它就是一個比較早期的
人類對抗新冠病毒最早的一個武器
最早的武器一定不夠完美
可是現在有個狀況是你拿這個東西來比
而且我們要特別講
我再唸一遍
Daiichi Sankyo's next trial is
expected to test non-inferiority
meaning that the goal is to show
the company's new treatment matches or
outperforms those made by Pfizer and Moderna
also mRNA shots
in terms of efficacy
Details of the study are being ironed
out with the health ministry
就是他還在跟厚生勞動省在討論要怎麼做
但是他們講的很明白
我今天做mRNA我的efficacy就一定是跟mRNA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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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又是疫情變化的一天,讓我們來聽聽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理事長王任賢醫師怎麼看目前的疫情呢?
根據聯合報的報導:【台北農產運銷公司從6月21日至今,已經做了4933人快篩,其中偽陽性有15人,PCR檢測後4人確診。台北市長柯文哲認為「北農沒有你們想像得那麼可怕」,指出確診率不到0.1%。副市長黃珊珊表示,目前已經打了1700多劑疫苗,預計周五前造冊的4000多人都會打完,也強調公司造冊後就要負責任。】其實北農的老闆是農委會,所以看到好久不見的陳吉仲出來害我嚇了一跳,怎麼忽然跳出來,北農的群聚開始在五月中,難道這一個月之間中央都不覺得北農有可能產生嚴重後果嗎?不過目前北農要保持運作,一邊還要進行疫情管制,真的做得到嗎?我們請王任賢醫師來分享一下他的看法,到底北農應該要怎麼處置呢?
另外,北農的人流量一天可能高達兩萬人,又有各種來自各縣市的蔬菜水果,中南部真的都沒有受到更嚴重的影響嗎?
另外,王理事長在中國時報的投書中也寫了這次廣州的篩查十分有效率,目前這次DELTA病毒在廣州的狀況,和整體封鎖篩查的狀況到底如何,台灣能夠預先抄作業做好準備嗎?但這種強勁快速封城的狀況還是造成了國際航運的嚴重問題:【全球陷入塞港夢魘,全球第四大、中國大陸第三大深圳鹽田港的港區已正式通知所有的客戶,作業量逐漸恢復當中,最快要到6月底有望全部碼頭恢復作業。貨攬業者表示,原本要進鹽回港的貨大部分都還在排隊等進場,現在手上的貨都「滿出來」,到月底才能全面恢復,急單還是要拉到別港口出貨。】難道篩查沒有甚麼更容易的替代方案嗎?
另外,根據德國之聲今年五月的報導:【德國聯邦政府和各州政府週三經過馬拉松式的磋商後,制定了德國如何逐步解封的策略。其中一項重要內容是提供民眾免費快速篩檢的機會。預計自下周開始,聯邦政府將會承擔快速篩檢的費用。每人每週可以獲得一次免費檢測的機會,地點可能位於檢測中心、診所或工作場所,由受過訓練的人員執行。其中幼兒園保育員、兒童、學生和教師都是快篩措施的重點討論對象,以確保學校及幼兒園能保持開放。
德國衛生部長施潘(Jens Spahn)週四表示,德國已訂購至少2億份自我檢測試劑以及8億份快篩試劑,供應商目前有1.5億份存貨。自我檢測試劑的使用原理與快篩試劑相同,由鼻子或咽喉取樣,使用者可自行檢測,無需專業人員協助。】另外,今年五月開始,德國也修正了相關的逐漸開放的規定,【根據最新法規,疫苗接種者和痊癒者將無需提交陰性檢測結果,就可以出門購物、理髮或參觀植物園等等。除此之外,接種者和痊癒者還可以在私人空間不受限制地訪友會客。不過,完成兩劑疫苗接種14天後,上述取消限制的措施方可生效。】
另外,根據geneonline的報導,原先大受期待一堆人投資的CureVac竟然三期臨床實驗結果令人失望,連百分之五十都沒達到:【Pfizer/BioNTech 與 Moderna 的 mRNA 新冠疫苗是各國施打的熱門疫苗,德國藥廠 CureVac 同為 mRNA 新冠疫苗的開發商,雖研發速度偏慢,但因其疫苗儲存條件較佳與量產成本較低,仍具有與 2 大 mRNA 疫苗開發商競爭的潛力。然而,CureVac 最新出爐的第 2b/3 期期中臨床數據卻讓它失去了入場競爭的門票,抗輕度至重度的 COVID-19 有效性僅 47%,未達到預期標準。
臨床試驗 HERALD 招募了來自歐洲與拉丁美洲的 4 萬位受試者,並在共 13 種以上新冠變種病毒遍及的環境中試驗。結果指出,134 位感染 COVID-19 的受試者中,有 124 個案例源自變種病毒,其中 57% 受試者是受到高關注變異株(VOC)感染,也就是那些已有文獻證實能降低新冠疫苗與療法功效的病毒株;其它變種則包含 Lambda 變種病毒(C.37,祕魯)與於哥倫比亞發現的 B.1.621。】可是我們高端的疫苗感覺信心滿滿的ㄟ,都不會覺得自己三期有可能出問題嗎?
著名的喜劇演員李秉穎還在自由時報的訪問裡面表示:【李秉穎指出,這種攻擊就是「雞蛋裏挑骨頭」,先攻擊沒有三期、再攻擊審查委員,什麼東西都可以拿出來批評,但這真的對台灣民眾是好的嗎?國產疫苗如果不能如期上市,最高興的會是誰?他認為台灣防疫受挫,最高興的絕對不是台灣人民。】那全世界到底除了台灣之外有哪一個國家已經使用免疫橋接代替第三期認證疫苗,沒有的國家是不是都不認同台灣獨創的政策,對台灣不好?
另外,根據ettoday的報導:【國內從5月11日確認社區本土病例,疫情爆發以來已經累計超過1.3萬名本土,且有超過500例死亡。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日公布最新重症統計,有2444人屬於重症,當中大部分是60歲以上有1639例。60歲以上重症率達到35.8%。】根據中央社的報導,巴黎的研究數字:【這項刊登在刺胳針呼吸道醫學(Lancet Respiratory Medicine)期刊、使用全法國數據的研究強調,感染2019冠狀病毒疾病更為嚴重。研究人員將今年3月與4月8萬9530名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住院病患的資料,與2018年12月至2019年2月底間4萬5819名因季節性流感住院病患的數據作比較。】在這份法國研究中,進入加護病房的比例是16.3%,而死亡率是16.9%,如果照這個數據來看,法國的死亡率比我們高,但我國的重症比例也還是比較高,到底有甚麼原因呢?
【call out新竹Justin】分享故事:
1. 帶爺爺奶奶和外公都施打過AZ疫苗了。爺爺和奶奶是我帶他們去打疫苗的,新竹市搞了一個大型戶外疫苗接種站;當天報到量體溫消毒、查驗證件(會特別對健保卡跟身分證以上都會過卡)、醫生問診打疫苗、休息30分鐘,其實過程還算順利。
打完疫苗後長輩其實都沒什麼狀況,但打疫苗前有請他們帶平常在吃的藥給醫生看確認沒問題才打,也有現場等30分鐘才離開但其實真的很多長輩根本不想等30分鐘打完就想走。
但是當問到第二劑疫苗何時能打時,護理人員則表示要看疫苗何時會到…
2. 三級警戒下身為一個碩士應屆畢業生說實在感覺我們被政府拋棄,疫苗沒我們的份、紓困沒我們的份、因為疫情有些職缺沒有再開了,但我們又能怎樣罵了政府會聽嗎?只會找專家學者來定紓困方案,但那完全不符合真實民間狀況啊。社會上20-40歲年輕人誰關心過我們?只有選舉喊出一堆打高空政策,實際上有哪個政治人物關心過我們。
20-40是台灣勞動力生產主要一群我們可能稅繳的沒有大老闆多,但付出勞力對國家貢獻總有吧?每個行業都說要優先打疫苗官員也跟民眾搶,我真的很希望國家沒有拋棄我們。
#王任賢 #北農 #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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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標準 第 十 四條之二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新竹議事風雲錄(2)染白色恐怖
#違法審提案竟然有 #時代力量
#竹市議會聯合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權
#議會審提案在場「議員只有五名」
#議會審提案「依法需經討論程序」
#每一個議員的權利都一樣大
#竹市多位議員違法牽制議員發言
新竹市議會第十屆市議員自本報導於今年(6月1日)已報導「竹議事風雲錄1」之無黨籍議員田雅芳,因議長許修睿藉擔任主席時,不准田雅芳發言及邀請竹市府官員質詢,認顯已侵害議員的職權而至「台灣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議長許修睿。
該案尚在審理當中,竹市議會竟又發生「聯合在場議員霸凌田雅芳,不讓田雅芳對提案發言」,田雅芳直呼這是「不可理喻的違法行爲」。
對在場的議員竟配合議長許修睿的霸凌行為,形容是在「議會民主殿堂」有史以來,從不曾出現的「白色恐怖」事件。
由議會直播影片看到,議會在場的各黨派議員,為了在審提案時不讓田雅芳發言,竟以「舉手表達提案應照案通過,再由議長詢問在場議員附議並說已全數通過,接著宣告該提案不經討論,照案通過」。
各黨團聯合以違法審提案的方式審議,時代力量黨團竟名列其中,尤其舉手配合的更為「以台大法律系當選的香山區議員廖子齊」最讓田雅芳直呼這是不可思議的議會大團結,卻已錯失議員監督市政的能力,形同「府會大和解」以往市議員為人民把關,「以犀利的問政質詢市政」看來已蕩然無存。
在地報導「竹議事風雲錄(2)之白色恐怖」-記者徐榮域風城報導
🗣新竹市議會於109年8月召開第十屆第11次臨時會審竹市府提案時,因在場議員僅有五位,議長卻宣布開會,遭在場議員田雅芳依「議事規則」審理提案規定,要求議長「清點人數」,進而引起審議竹市府提案後續之波瀾。
竹市議會當天所排定議程為審議市府提案及議員提案,按議事規則,秘書長之公職應先確實清點人數,達法定開會人數(應達半數即17人以上)方得以開會;但當時在現場議員僅5位。
據本報導採訪 議員田雅芳說,當天排定審議市府提案,但因議場內議員僅有「無黨田雅芳、時力林彥甫、綠黨劉崇顯、國民黨吳青山、顏政德」5位,田雅芳因此提出要清點在場議員人數。會議主席即議長許修睿,不僅搞不懂議事規則,竟堅稱已達法定人數,更頻頻以錯誤的規則,想迫使田雅芳無法依規清點人數,但在田雅芳搬出議事規則後,議長還喊出議會法治想讓田雅芳知難而退,不料議會法治所解說的議事規則,皆證明田雅芳依規而行,議長應按程序清點人數。
進入清點人數後,因人數不足,議長依規本應宣告散會或改為談話會,但議長卻讓議事組以廣播、聯絡未到場議員進議事廳,更有議員李國璋提出休息十分鐘等拖延手段,最終才讓在場議員人數達法定開會標準。
田雅芳要求清點人數,引起後來趕來議會的其他議員不滿,竟出現時代力量、國民黨及民進黨等黨團,大聯合夾擊田雅芳。
其中有議員不僅說出議員開會出席僅要以簽到為主、審議提案田雅芳不能討論意見等嚴重違反議事規則之離譜舉止。
#田雅芳說這樣的行為其已喪失身為議員職權,應負核實審查提案的天職責任。
🙅🏻♂️國民黨團後再聯合各黨團擇以人多的姿態,不讓田雅芳針對提案發言,違法讓提案不依正常程序(宣讀提案內容➜經過討論➜才能表決),而是讓各黨團議員輪流舉手,直接將提案霸道通過,田雅芳說對身為議員的職權感到遺憾。
田雅芳又說,民眾可以從當天議會直播影片中,看到開始審理提案時,議長連續幾個提案,在僅有田雅芳舉手要求發言時卻被無視,甚至在田雅芳為捍衛議員基本的發言權而提出「權宜問題」時,議長不僅還用錯誤的議事規則,詢問在場有沒有議員附議;沒有人附議而不讓田雅芳發言在前,後更做出「還要給田議員發言嗎」等失去公立超然立場之舉止。
但在田雅芳提出依照規定,權宜問題不需要附議後,議長又腦羞大喊叫議會法治解釋條文,經議會法治宣讀的議事規則,又再次證明田雅芳依職權依規而行,議長只好裁定田雅芳獲得發言權 。
田雅芳又說,當田雅芳正在發言時,(西區)議員陳治雄竟在無主張事由下舉手要求發言,議長竟錯誤的讓陳治雄議員發言,完全忽略前面議會法治已清楚解釋「權宜問題不需要附議」之規定, #陳治雄議員竟仍大言不慚的說出錯誤的規則(表示權宜問題需要有人附議),還當民主殿堂上自編法條,強調若無人附議田雅芳的權宜問題,議長卻裁定田雅芳可以發言,以後就亂了等離譜主張後,議長明知陳治雄所言為錯誤,竟仍附隨,隨即詢問在場議員有沒有人要附議田雅芳所提權宜問題,讓田雅芳直呼真是荒謬至極,顯然不太了解身為議員的基本職權。
📑據本報導了解歷屆當選議員名單,陳治雄擔任議員已第二屆了,應對議員職權及議事基本規則用心閱讀了,不應該在其位不謀其職,在地方的立法機構議事殿堂上,說出錯誤的議事規則,恐讓之貽笑天下。
田雅芳最後說,當天在雅芳主張「清點人數」後最令人震驚的是,時代力量、國民黨、民進黨等黨,在新竹市議會開議有史以來,第一次跨黨派大團結,竟是為讓田雅芳無法針對提案發言之離譜行徑,更以違法方式,讓審議提案不經討論的程序,各黨團輪流舉手直接違反議事規則而強行通過。舉手強行通過提案的議員有「時代力量廖子齊、國民黨陳啟源、吳青山、李國璋、陳慶齡、張祖琰、民進黨鄭美娟、曾資程」等人,其中藍綠兩黨不乏資深議員,應該不會不懂議事規則的,讓田雅芳只能無奈頻頻搖頭,直呼這些議員的舉止,公然在民主殿堂上顛倒議事規則,恐忘了往後要對自己的「政治行為」負責。
👀本報導採訪後所持觀點:
對於這些因受民眾肯定後,而當選議員但卻未盡議員職責,全國人民尤其新竹市民應該要透過議會開議直播系統,好好檢視一下新竹市民選出來的議員,有幫人民把關、監督市政及為民請命嗎?
尤其身為人民期待的時代力量中不乏法律人才,甚在每次競選時皆以清廉形象自居,而深獲選民青睞,但前主席徐永明,卻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已於日前遭台北地方檢察署起訴移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新竹市香山區以法律系參選議員 #廖子齊竟違法配合國民黨團審議竹市府提案。觀看時代力量每當競選時所號稱「公平正義、制衡藍綠」之宣誓,現在看來似極為諷刺。
民眾應該要看清楚新竹市議會每一次的開議直播,好好檢視你們選出來的真的是「時代力量」的力量?大聲表達你的權益,別再漠視人民監督的權利!
藍綠兩大黨執政長期政治分贓早令新竹市民不信任,而使得第三勢力-時代力量突破重圍,在第一次參選新竹市議員即獲得3席議員,而得以獲成為一政黨團。
但成為可以跟藍綠兩大黨得利用政黨協商的一環,卻枉顧人民所託,時代力量三位議員裡,甚至是有台大法律系背景的議員廖子齊,卻為了不讓田雅芳為人民把關,選擇和藍綠兩黨合作以違法程序來霸凌田雅芳,如此是時代力量應有的作為,讓人覺得與人民期待以第三勢力制衡藍綠,看似已失其使命及意義。
呼籲全國人民尤其是新竹市民,請睜大眼睛看清楚且大聲表達人民的權益,別輕易漠視公民監督的力量。
以下為本報導查詢議會相關之議事規則,供全國民眾公評⋯
⭕️會議規範
第七條「清點人數」
會議進行中,經主席或出席人提出數額問題時,主席應立即按鈴,或以其他方法,催促暫時離席之人,回至議席,並清點在場人數,如不足額,主席應宣佈散會或改開談話會,但無人提出數額問題時,會議仍照常進行。在談話會中,如已足開會額數時,應繼續進行會議。
第三十二條(動議之附議)
動議必須有一人以上之附議,始得成立。主席對動議得自為附議。各種會議,對附議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下列事項不需附議:
(一)權宜問題。
(二)秩序問題。
(三)會議詢問。
(四)收回動議。
第四十六條(討論之程序)
內容複雜或條文式之議案,得先就全案要旨,廣泛交換意見,其次分章分節,依次討論,每一章節,應逐條逐款,順序進行,俟議案全部討論完竣,最後再將全案舉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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