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們要來說一個好心收養流浪狗,卻被裁罰31萬8000元的故事。
🎸方先生在去年6月19號的時候收編了一隻流浪母狗(妞妞),但帶回家後,才發現妞妞其實已經懷孕。8月4號,妞妞生下七隻小狗,其中兩隻剛出生小狗由另外二位好心人士分別收養,妞妞及剩下的五隻小狗由方先生一家繼續照顧。
10月25日,小狗剛出生不到三個月,基隆市動物防疫所的人員到方先生家查訪,查訪隔天就發函給方先生說,如果方先生不在11月9日以前完成寵物登記、注射狂犬病疫苗以及完成絕育,就要依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的規定,總計裁罰49萬8千元。
方先生看到函文嚇了一大跳,趕緊請女兒聯絡行政院農委會了解狀況,接洽的承辦人員表示這個函文有問題,會協助方先生聯繫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隔日,防疫所的人員就跟方先生表示,不用理會這個函文了。11月6日,防疫所人員再次到方先生家中,幫六隻小狗注射晶片、辦理寵物登記並施打狂犬病疫苗。
方先生從新聞報導得知,其他縣市動保處實施的免費寵物絕育服務曾經發生狀況,愛犬心切,即拒絕防疫所提供的免費絕育服務,並在12月6日將妞妞帶至台大良一動物醫院實施絕育手術。獸醫師告知,妞妞所生的五隻小狗太小,不適合進行絕育手術,否則手術風險高,亦可能造成小狗發育不全等健康問題,因此方先生也不願強行將五隻稚齡小狗進行結紮,希望等待日後五隻小狗性成熟後再進行絕育;而方先生深怕受到裁罰,偕同獸醫師致電防疫所人員說明未將小狗絕育的原因。
沒想到在今年3月收到基隆市政府的函文,以方先生未登記、未絕育為由,裁處31萬8千元的高額罰鍰。
🎸方先生不服氣,向市政府提起訴願。但市府說:當初去登門執行寵物登記,是發現方先生違法在先,才當場打晶片、辦登記的;而開罰時小狗已經性成熟得以絕育,市府更曾提供動物防疫所許免費絕育方案卻都遭拒絕,因此開罰合情合理。
這樣的說法,讓方先生不能接受。
第一,根據農委會的寵物登記管理辦法,飼主辦理登記的法定期限是「寵物出生後4個月內」,市府登門拜訪的時候,小狗們其實還沒滿4個月,怎麼能說是違法在先?
第二,方先生帶妞妞去絕育時詢問獸醫師,得知小狗並不能在出生後立刻絕育,因手術風險高、日後有發育不全與感染等問題,因此獸醫師不願對未滿8個月至1歲的母、公狗實施結紮。市府開罰的時候,小狗也才將近7個月大,適合結紮嗎?
而方先生拒絕市府的免費絕育方案,是基於媒體、網路上對於防疫所絕育的負面新聞,如果他也願意自費帶小狗結紮,為何能當作開罰的理由?
你說我怎麼知道得這麼清楚?因為這是本所承接的案件。
🎸動保法要求特定寵物飼主應該為寵物絕育,我覺得立意良善,但動保法並沒有規定絕育到底應該在何時完成。
我想我們都同意,即便沒有規定絕育期限,也不能等到寵物都行將就木了才帶去絕育;那我們也應該同意,不能在寵物呱呱落地的時候就實行絕育手術。動保法是為了尊重生命與保護動物,如果絕育手術會帶來生命、健康疑慮,就不應該急著實施。
市府的角度是希望繁殖的風險越低越好,但飼主的角度是希望絕育的風險越低越好,兩者都是出於愛護動物的立場,如果就差那麼1、2個月(或是更多),為什麼需要急著開罰高達30萬元的罰鍰,來懲罰善意收留流浪動物的飼主呢?而事實上,方先生在小狗絕育前為了避免繁殖的狀況發生,也是採取分籠飼養的管理方式。
諷刺地說,方先生是自討苦吃,誰不照顧,偏偏要照顧一個懷孕的流浪狗。
🎸讓人更難過的是,媒體又再次站穩了搧風點火的角色。蘋果即時新聞 報錯了三件事情:
1⃣違反天性所以不結紮?
自始至終,方先生都是因獸醫師及網路資訊表示稚齡小狗不適合結紮,才推遲絕育手術之時間,其實從來都沒有表示過「結紮違反天性」。如果真的這麼認為,何必在去年12月帶著妞妞去絕育?
2⃣放任母狗生下七隻幼犬?
如果方先生是讓家中犬隻交配那也就算了,但別忘了妞妞是一隻流浪狗,6月19號方先生收養妞妞之後才知道妞妞是一隻有身孕的母狗,8月4日妞妞才生下小狗。難不成要扼殺幼犬於腹中,才不叫放任嗎?
3⃣僅安排一隻幼犬結紮?
獸醫師已表示1歲前後絕育較佳,誰會在小狗4、5個月的時候,就跟獸醫師預約6個月以後的手術時間呢?絕育不是在辦喜宴,你不需要在一年以前或半年以前就去預約場地。
別忘了,方先生帶妞妞去絕育時,剩下的五隻小狗根本還不到絕育的適齡時間,要怎麼安排他們絕育?
🎸我不明白為什麼要這樣將善意照顧流浪動物的飼主形容得無惡不赦。
你可以說,我是當事人的律師代表、我的說法很偏頗,這我可以承認;但這些報導內容,其實都可以透過簡單的邏輯和查證來更正。事實查證,看來對某些媒體來說還是太難了。
當事人與律師在案件中的努力,或許都比不過案件外媒體的風向與批評,如果社會上已經將他貼上「不良飼主」的標籤,哪怕最後當事人勝訴了又如何?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43的網紅高雄市議員-林于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流浪狗問題難解 飼主責任教育不可少】 #購買寵物前先上四小時的飼主教育 流浪狗問題,一直困擾著民眾,在今年35個辦畢里政座談會的行政區,有11個行政區都要求動保處列席討論解決流浪狗的問題,顯見問題的廣泛程度。韓市府今年度也動用了750萬元第二預備金來加強安置浪犬的能量,但我也擔憂,把浪犬送到收...
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在 侯漢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10月4日,是世界動物日。我們都不願看到毛小孩受苦,但是台北市內的動保規劃,還有許多值得改進。
一,浪浪環境不佳,收容所爆籠人員疲乏
首先,2016年起至今年6月,台北市內發生流浪貓犬攻擊咬傷、死事件已高達80件(可能更多未報案)。而每年平均有43件違反動保法案件(可能有更多),以棄養和虐待最多。棄養成為流浪動物,而浪浪的生存環境也受到壓迫。
台北市動物之家可收容動物最大量為610隻,但6月收容930隻、7月收容724隻,在有限的人力與環境下,貓狗互咬、交叉感染的情況增加,動物福祉也得不到良好保障。改建工程最快要到111年才能完工,也僅能收容900隻,緩不濟急、未來也未必足夠。
此外,根據「動物收容處所設置準則」,動物之家每收容40隻動物需設置工作人員一人以上,以目前收容量來說,應該要有17到18位同仁,但目前僅有13位同仁照顧。不僅使人員疲於奔命,也影響到環境與收容品質。
二,認養數持續降低,宜增加宣導及補助
收容數超標,但認養數不僅在今年創下四年新低,也成為六都最低。台北市擁有特定寵物業販售許可證業者初估有130家,不包括查獲無照非法繁殖買賣部分,2017年買賣寵物登記數接近收容動物認養數,顯示「以認養代替購買」的宣導顯然需要再加強。
認養需要政策鼓勵,新北市動物之家認養犬貓,將有絕育補助公犬貓1000元、母犬貓補助2000元,台南市動物之家認養犬貓,直接免費幫飼主絕育。皆高於台北市犬貓絕育補助的600元、1200元。
☆漢廷主張,必須提高並宣傳市民在台北市動物之家認領養的各種優惠,提高認領養的意願。
三,校園認養持續加強,宜對症下藥
台北市教育局105年與動保處合作,推動校園認養流浪貓犬計畫,然而兩年過去,僅12所學校申請參與,比例為4.25%。查核同意的學校,溪山國小是學生及家長主動提出、大直高中則認為動物對特教生有幫助。另外有6所學校願意增加認養。可見並非不可行,當前教育局僅邀請以參與學校開會,卻沒邀請未參與學校開會,如何推廣?
☆漢廷主張教育局應借鑒參與學校之執行方案,對校方請參與學校分享經驗,對學生設計動保議題校園巡迴演講,持續推動校園認養流浪犬貓。
四,盡速通過草案,改善收容所情況
動物之家與動保處資源不足,更應該盡速通過《台北市民間動物收容處所設置許可及補助辦法》及《台北市民間動物收容處所查核及評鑑辦法》。一直有動保團體有意願設立收容所,但相關草案原本預定去年上路,卻至今將要年底皆無下文,放任動物收容所爆籠情況,而未加改善。
☆漢廷建議動保處,盡速完成研擬,通過法規委員會等程序,讓毛小孩不用擠在一間收容所受苦。
五,確實掌握犬貓數量,落實動保政策執行
最後,不論是針對犬貓的絕育,或者是狂犬病預防、甚至推廣「動物友善空間計畫」,掌握犬貓數量是必要的。2015年起
,市府共花155萬元宣導「寵物登記及死亡註銷除戶」。然而目前查核資料,到8月,台北市內尚有2924隻超過20歲的貓狗、461隻貓狗超過25歲。
☆漢廷也主張,加強宣導及誘因,依照「寵物登記管理辦法」第8條,飼主應辦理註銷登記,建立犬貓資料庫,達到最佳動保政策執行成效。
※漢廷過去拍攝支持TNVR之影片:https://goo.gl/mucA4c
若有不足之處,還望動保先進不吝指教,感激不盡。
#世界動物日
#領養不棄養
—-簽名檔—-
六大政見 https://goo.gl/xTQSyu
建議陳情 https://goo.gl/CWBHhr
加入團隊 https://goo.gl/VjUJ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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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在 侯漢廷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10月4日,是世界動物日。我們都不願看到毛小孩受苦,但是台北市內的動保規劃,還有許多值得改進。
一,浪浪環境不佳,收容所爆籠人員疲乏
首先,2016年起至今年6月,台北市內發生流浪貓犬攻擊咬傷、死事件已高達80件(可能更多未報案)。而每年平均有43件違反動保法案件(可能有更多),以棄養和虐待最多。棄養成為流浪動物,而浪浪的生存環境也受到壓迫。
台北市動物之家可收容動物最大量為610隻,但6月收容930隻、7月收容724隻,在有限的人力與環境下,貓狗互咬、交叉感染的情況增加,動物福祉也得不到良好保障。改建工程最快要到111年才能完工,也僅能收容900隻,緩不濟急、未來也未必足夠。
此外,根據「動物收容處所設置準則」,動物之家每收容40隻動物需設置工作人員一人以上,以目前收容量來說,應該要有17到18位同仁,但目前僅有13位同仁照顧。不僅使人員疲於奔命,也影響到環境與收容品質。
二,認養數持續降低,宜增加宣導及補助
收容數超標,但認養數不僅在今年創下四年新低,也成為六都最低。台北市擁有特定寵物業販售許可證業者初估有130家,不包括查獲無照非法繁殖買賣部分,2017年買賣寵物登記數接近收容動物認養數,顯示「以認養代替購買」的宣導顯然需要再加強。
認養需要政策鼓勵,新北市動物之家認養犬貓,將有絕育補助公犬貓1000元、母犬貓補助2000元,台南市動物之家認養犬貓,直接免費幫飼主絕育。皆高於台北市犬貓絕育補助的600元、1200元。
☆漢廷主張,必須提高並宣傳市民在台北市動物之家認領養的各種優惠,提高認領養的意願。
三,校園認養持續加強,宜對症下藥
台北市教育局105年與動保處合作,推動校園認養流浪貓犬計畫,然而兩年過去,僅12所學校申請參與,比例為4.25%。查核同意的學校,溪山國小是學生及家長主動提出、大直高中則認為動物對特教生有幫助。另外有6所學校願意增加認養。可見並非不可行,當前教育局僅邀請以參與學校開會,卻沒邀請未參與學校開會,如何推廣?
☆漢廷主張教育局應借鑒參與學校之執行方案,對校方請參與學校分享經驗,對學生設計動保議題校園巡迴演講,持續推動校園認養流浪犬貓。
四,盡速通過草案,改善收容所情況
動物之家與動保處資源不足,更應該盡速通過《台北市民間動物收容處所設置許可及補助辦法》及《台北市民間動物收容處所查核及評鑑辦法》。一直有動保團體有意願設立收容所,但相關草案原本預定去年上路,卻至今將要年底皆無下文,放任動物收容所爆籠情況,而未加改善。
☆漢廷建議動保處,盡速完成研擬,通過法規委員會等程序,讓毛小孩不用擠在一間收容所受苦。
五,確實掌握犬貓數量,落實動保政策執行
最後,不論是針對犬貓的絕育,或者是狂犬病預防、甚至推廣「動物友善空間計畫」,掌握犬貓數量是必要的。2015年起
,市府共花155萬元宣導「寵物登記及死亡註銷除戶」。然而目前查核資料,到8月,台北市內尚有2924隻超過20歲的貓狗、461隻貓狗超過25歲。
☆漢廷也主張,加強宣導及誘因,依照「寵物登記管理辦法」第8條,飼主應辦理註銷登記,建立犬貓資料庫,達到最佳動保政策執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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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登記管理辦法 在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流浪狗問題難解 飼主責任教育不可少】
#購買寵物前先上四小時的飼主教育
流浪狗問題,一直困擾著民眾,在今年35個辦畢里政座談會的行政區,有11個行政區都要求動保處列席討論解決流浪狗的問題,顯見問題的廣泛程度。韓市府今年度也動用了750萬元第二預備金來加強安置浪犬的能量,但我也擔憂,把浪犬送到收容所等後端處置,恐怕無法根治問題,源頭管理還是很重要。
浪犬除了野外繁殖之外,也有一部分是從家犬繁殖或家犬棄養而來,依據《動物保護法》,飼主應為寵物絕育,如果不絕育甚至私自繁殖,恐被裁罰5萬至25萬。但目前對於家犬的管制卻仍然過於鬆散,因為上述條文而被開罰的案件「有幾件?」動保處給的答案令人吃驚:「今年僅有2件...」顯然執行強度不足。
有登記才有辦法管理,我要求動保處嚴格依法行政,配合民政系統,落實寵物登記,此外也要建立飼主責任的概念,研擬「購買」寵物需經過飼主責任教育4小時的措施,並且落實絕育跟晶片登記。
【寶珠溝完工再跳票!潰堤水淹及腰】
#719寶珠溝大淹水的究責
大家還記得,在今年7月19號的時候,因為治水工程尚未發揮作用,導致十全滯洪池爆滿、寶珠溝也破堤,造成三民區災情嚴重。我檢視了寶珠溝排水整治與十全滯洪池公園工程,發現已在2017、2018連兩年被評核為乙等,原因皆為工程延宕、執行率未達80%。
在719水災時我就要求水利局提出說明,水利局也表示,兩工程原訂今年1月就要完工,但因為各種原因而將延遲到9月與11月完工。但現在已經10月中了,寶珠溝排水工程仍未完工,再次跳票!
在工期延宕的狀況下,719大水時寶珠溝施工僅用沙包堆在堤防破口,工程單位也因為機具仍放置在施工現場,而不便打開排水閘口,導致滿溢破堤,造成居民財產嚴重損失。對此我要求水利局,應對於「誰該負責?向誰求償?」提出說明。
【管線穿越箱涵 排水卡卡!】
#違法穿越管線應有罰則
高雄的淹水問題多年來一直難解,除了下水道的淤積問題外,多處的排水管線「穿越」問題,也是造成排水不通暢的原因之一。根據資料指出,高市水利局目前完成3分之2的雨水下水道普查,共計有逾4千支管線「穿越」2378處,其中三民區345處最多,鳳山222處其次、左營215處第三。
但是高雄對於違規穿越管線的公司沒有明確罰則,舉台北為例,如果未經核准,而將設施任意穿越下水道,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至其改善為止。而高雄僅有「應查報並通知各該法令之主管機關為『必要之處置』」!對此我呼籲,水利局應盡速具體改善管線穿越阻塞問題,對既有管線訂出明確限期遷管期程之外,也應在自治條例新增罰則,在舊有穿越管線完成遷管後,新違規穿越者應裁罰。
局長承諾會會去就自治條例修正增加罰則進行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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