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司法正義,落實司法改革,提升人民信任感!
司法改革是蔡政府2016年就職演說時,受到掌聲最熱烈的改革承諾,並做出一系列的研究與方案草擬:
➡司法院花費3億5千萬的籌備及宣傳
➡歷經十個多月的「#司改國是會議」
➡2017年8月提出12項總結建議
然而,司法改革的推動速度卻相當緩慢,因此依據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2019年「對司法警政滿意度」調查報告中,有高達80.9%的人「不滿意」司法改革成效。同時,司法弊端仍一一浮現,讓政府的私改及反貪腐決心,更受質疑:
❌遭判刑重犯未入監繼續逍遙法外,法務部卻渾然不知
❌背景雄厚的財經及貪污重犯入監,卻總被分配到最舒適的八德外役監
❌最離譜的是前法務部長邱太三,不僅主責推動司改卻毫無建樹,在擔任國安諮詢委員期間更涉及司法關說,更讓社會質疑政府推動司法改革的決心
❌司改不斷拖延,影響司法形象,讓在第一線努力的基層司法官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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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認為,堅定推動司改,回應人民期待,才能真正改善司法效能,實現公平正義,以贏回人民信任。
📌重懲司法關說
為確保國家司法權正確行使,發現事實真相、杜絕濫用權勢、關說斡旋等妨害執法行為,我們認為應該:
➖訂定「#妨害司法公正罪」
➖檢討「#湮滅刑事證據罪」及「#偽證罪」
➖增訂違背「#依法所發保全權利命令罪」與「#棄保潛逃罪」
➖增訂「#干擾證人及報復檢舉人與證人罪」
➖增訂「#妨害刑事調查及執行罪」
政府人員,包含利用行政、立法、監察及司法權內部,對司法人員施壓或關說,成為以「權力」妨害司法獨立的漏洞,我們認為也應納入「妨害司法公正罪」規範。
時代力量會秉持杜絕濫用權勢、關說斡旋等妨害司法的精神,積極推動妨礙司法公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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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人民參與審判
➖建立陪審制,落實人民參審
➖建立人民參與檢察審查制度
「建立國民法官,實現人民參審」,是司法國是會議的首要共識。藉由跨領域代表之集體審議,促進國民參與,使國民正義意識及多元觀點融入司法審判,防止法官專制擅權。同時,將國民引進刑事案件審判,配合起訴狀一本主義,不僅有助於落實「無罪推定」,也可以提升司法透明度,將增進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
令人遺憾的是,司改國是會議兩年多後,無論是陪審或參審,法務部始終沒有提出法案版本,讓改革推動陷入空轉。時代力量會持續推動,落實人民參審願景;而人民檢審會同樣只聞樓梯響,歷任法務部長一再宣布推動,至今依舊毫無蹤影,時代力量也會加緊努力,強化人民參與司法,重建司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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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滅權貴司法
➖重大經濟及貪污犯未繳回犯罪所得前,不得到外役監
➖提高貪污犯假釋門檻
➖假釋決定權改交法院,避免行政干預及黑箱審查
➖訂定棄保潛逃罪,遏止重犯逍遙法外
外役監早就成為權貴坐牢的渡假村,除了環境好、爽度高之外,還可以大幅「縮減刑期」,以第二級受刑人而言,每執行一個月,就縮短刑期十二日,幾乎等於坐半個月、算一個月。結果,魏應充、孫道存、胡景彬、葉世文等人都在外役監,根本已經成為貪官污吏與無良富賈的專屬渡假村,以八德外役監而言,「收容人數最多、比例最高者」的,就是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受刑人。
因此,我們主張這些重大經濟及貪污犯尚未繳回犯罪所得前,不得到外役監服刑,更應提高貪汙犯的假釋門檻,避免權貴所承受的犯罪成本及懲罰,與鉅額的貪污所得遠遠不成比例。
我們也主張,應該由目前的法務部改為法院審查假釋申請,避免行政干預司法,同時省去當前審查過程不透明的黑箱疑慮。
此外,前央廣董事長朱婉清挪用公款,趁檢察官確定起訴前潛逃國外,直到通緝時效到期才回到台灣。這類任由貪污重犯逍遙法外的離譜行徑,除了補起防逃機制的破網,也應該強化通報機制,避免重犯一逃再逃。此外,司改國是會議要求訂定「棄保潛逃罪」,始終沒有排入議程,時代力量會回應民間社會的期待,持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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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被害人權利保障
➖設置犯罪被害人保護會,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
➖持續強化修復式司法,減少更多悲劇發生
立法院日前總算三讀通過,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被害人訴訟參與」,強化犯罪被害人在刑事訴訟程序的主體地位與參與機會,而這一直是我們推動的方向。
在這次法案修正的過程當中,我們針對司法院版本的缺漏提出修正動議,擴大能參與訴訟的犯罪被害人類型與範圍,並得到司法院與其他黨團的認同,攜手努力讓犯罪被害人的參與更臻完善。
然而,還有許多重要的司法改革,需要我們的努力,包括實踐許多我們一直倡議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政策、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行政院常設「犯罪被害人保護會」等事項。
針對修復式司法,日前也終於邁出了重要的一步,被放入法律條文,但可惜目前還沒有相關細節規範,我們希望在司法過程中,能展開更多對話來修復傷痛,才能有助於避免更多悲劇發生。
干擾證人及報復檢舉人與證人罪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司法正義,落實司法改革,提升人民信任感!
司法改革是蔡政府2016年就職演說時,受到掌聲最熱烈的改革承諾,並做出一系列的研究與方案草擬:
➡司法院花費3億5千萬的籌備及宣傳
➡歷經十個多月的「司改國是會議」
➡2017年8月提出12項總結建議
然而,司法改革的推動速度卻相當緩慢,因此依據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2019年「對司法警政滿意度」調查報告中,有高達80.9%的人「不滿意」司法改革成效。同時,司法弊端仍一一浮現,讓政府的私改及反貪腐決心,更受質疑:
❌遭判刑重犯未入監繼續逍遙法外,法務部卻渾然不知
❌背景雄厚的財經及貪污重犯入監,卻總被分配到最舒適的八德外役監
❌最離譜的是前法務部長邱太三,不僅主責推動司改卻毫無建樹,在擔任國安諮詢委員期間更涉及司法關說,更讓社會質疑政府推動司法改革的決心
❌司改不斷拖延,影響司法形象,讓在第一線努力的基層司法官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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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認為,堅定推動司改,回應人民期待,才能真正改善司法效能,實現公平正義,以贏回人民信任。
📌重懲司法關說
為確保國家司法權正確行使,發現事實真相、杜絕濫用權勢、關說斡旋等妨害執法行為,我們認為應該:
➖訂定「妨害司法公正罪」
➖檢討「湮滅刑事證據罪」及「偽證罪」
➖增訂違背「依法所發保全權利命令罪」與「棄保潛逃罪」
➖增訂「干擾證人及報復檢舉人與證人罪」
➖增訂「妨害刑事調查及執行罪」
政府人員,包含利用行政、立法、監察及司法權內部,對司法人員施壓或關說,成為以「權力」妨害司法獨立的漏洞,我們認為也應納入「妨害司法公正罪」規範。
時代力量會秉持杜絕濫用權勢、關說斡旋等妨害司法的精神,積極推動妨礙司法公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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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人民參與審判
➖建立陪審制,落實人民參審
➖建立人民參與檢察審查制度
「建立國民法官,實現人民參審」,是司法國是會議的首要共識。藉由跨領域代表之集體審議,促進國民參與,使國民正義意識及多元觀點融入司法審判,防止法官專制擅權。同時,將國民引進刑事案件審判,配合起訴狀一本主義,不僅有助於落實「無罪推定」,也可以提升司法透明度,將增進人民對於司法的信賴。
令人遺憾的是,司改國是會議兩年多後,無論是陪審或參審,法務部始終沒有提出法案版本,讓改革推動陷入空轉。時代力量會持續推動,落實人民參審願景;而人民檢審會同樣只聞樓梯響,歷任法務部長一再宣布推動,至今依舊毫無蹤影,時代力量也會加緊努力,強化人民參與司法,重建司法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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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滅權貴司法
➖重大經濟及貪污犯未繳回犯罪所得前,不得到外役監
➖提高貪污犯假釋門檻
➖假釋決定權改交法院,避免行政干預及黑箱審查
➖訂定棄保潛逃罪,遏止重犯逍遙法外
外役監早就成為權貴坐牢的渡假村,除了環境好、爽度高之外,還可以大幅「縮減刑期」,以第二級受刑人而言,每執行一個月,就縮短刑期十二日,幾乎等於坐半個月、算一個月。結果,魏應充、孫道存、胡景彬、葉世文等人都在外役監,根本已經成為貪官污吏與無良富賈的專屬渡假村,以八德外役監而言,「收容人數最多、比例最高者」的,就是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受刑人。
因此,我們主張這些重大經濟及貪污犯尚未繳回犯罪所得前,不得到外役監服刑,更應提高貪汙犯的假釋門檻,避免權貴所承受的犯罪成本及懲罰,與鉅額的貪污所得遠遠不成比例。
我們也主張,應該由目前的法務部改為法院審查假釋申請,避免行政干預司法,同時省去當前審查過程不透明的黑箱疑慮。
此外,前央廣董事長朱婉清挪用公款,趁檢察官確定起訴前潛逃國外,直到通緝時效到期才回到台灣。這類任由貪污重犯逍遙法外的離譜行徑,除了補起防逃機制的破網,也應該強化通報機制,避免重犯一逃再逃。此外,司改國是會議要求訂定「棄保潛逃罪」,始終沒有排入議程,時代力量會回應民間社會的期待,持續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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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被害人權利保障
➖設置犯罪被害人保護會,加強保障被害人權益
➖持續強化修復式司法,減少更多悲劇發生
立法院日前總算三讀通過,司改國是會議的決議「被害人訴訟參與」,強化犯罪被害人在刑事訴訟程序的主體地位與參與機會,而這一直是我們推動的方向。
在這次法案修正的過程當中,我們針對司法院版本的缺漏提出修正動議,擴大能參與訴訟的犯罪被害人類型與範圍,並得到司法院與其他黨團的認同,攜手努力讓犯罪被害人的參與更臻完善。
然而,還有許多重要的司法改革,需要我們的努力,包括實踐許多我們一直倡議的犯罪被害人保護政策、落實司改國是會議決議,行政院常設「犯罪被害人保護會」等事項。
針對修復式司法,日前也終於邁出了重要的一步,被放入法律條文,但可惜目前還沒有相關細節規範,我們希望在司法過程中,能展開更多對話來修復傷痛,才能有助於避免更多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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