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爸有說,
做任何事情,
謙卑就對了。
對山謙卑,
對人謙卑,
對自己也謙卑。
謙卑不是沒自信,
自信也不需要用奇怪的方式表達。
不過祖靈與火災的關聯我是覺得沒有關系QQ
--------------------------------------------------------------
轉自 @角鴞水鹿 在 台灣山岳論壇的文章:
這是我長年在部落的心得,請大家參考並給予建議
說真的,非原住民啊,還是不要隨便拿各原住民族的祖靈來開玩笑,現在就發生高山火災了吧,關於這個部分,我就分兩段來講個故事吧。
遠因:最初,在知名社群影音平台上,出現了某些登山探勘人物,意外發現了布農族的家屋遺址,面積龐大,他們形容這處遺址並沒有出現在日治時代地圖上,所以就錄影了許多片段,上傳到社群影音平台,但是後來被部分布農族人看到後,希望能撤回影片,而錄影方卻堅決不撤,甚至有人說這也是一種紀錄,可以更清晰的協助族人追溯過往,但一些族人認為,這裡是祖先長眠之處,並不適合踏入,族人們若要前往,也都會做儀式後前往,以避免會有不祥的事件發生,然後族人竟然看到一群沒有經過儀式,更非布農族人的其他民族不僅踏入家屋,還拍片上傳影音平台,當然希望能撤掉以表對祖先的尊敬與避免不祥,後產生意見不同的對立至今,好的,針對上述事情,我做一下不專業分析,假設是我發現的話,我會如何做:
1、關於族人方,當初反彈的布農族人說,那裏是他們的舊部落,是祖先居住過的地方,不可以亂闖入,然後又說那裡曾經有上千的族人居住過,是祖先口傳留下來的事情,所以地圖上並沒有,所以堅決反對其他族群的人用各種形式踏入舊部落與祖先的頭上,甚至拍片外傳,這樣對後代不好,所以反彈。
2、關於探勘方,上述族人方的看法在跟探勘方產生不同意見時,主要大概是探勘方認為反彈的族人根本亂說話,他們認為族人說那裡曾經有過上千人的布農人住過是亂說,也認為反彈方族人張冠李戴,亂把舊部落隨便就套在自己身上,認為那裡不見得就是你們祖先居住過的地點,還硬要說探勘方是觸犯了samu禁忌,所以不撤影片。
好了,上面是簡單的總結說法,兩方都有我的朋友,我也盡量用我自己覺得最客觀的方式來回答,畢竟我不是要再挑起爭端,而是要給後輩們建議,找出未來碰到類似事情的時候,最恰當的做法。
1、以我自己在各族群間的理解,有時候族人在講話時的邏輯與使用的形容詞,會跟漢民族不同,多數漢民族在講時間、人數、亦或是其他數字型的描述時,會用較為精確的數字來表達,但是對於原住民族來說,那就是個形容詞而已,所以我可以理解族人說的上千人居住在那邊的上千,其實要表達的並不是真正的上“千”人,而是指那裡曾經居住了非常多的族人,“千”,不是確切的數字,只是“形容”而已,再舉個登山人都知道的例子,每每爬山爬到一半,遇到布農族人,問說還有多久,舉例,布農人可能會說還有半小時就到了,結果我們一走,兩小時才到,就是這個情形,所以並非族人亂說,是那種布農族式的邏輯再用漢語表達出來後的落差所造成,關於這一點,其實是漢民族朋友們應該都不會理解與感受到的事情,以至於產生誤解,如果全程都用布農語表達,反而不會有這種形容上的落差。
2、探勘方如果是我,我有能力走到不知名的舊部落,我也拍攝了很多影片,但是接下來的事情,我就會以不同的方式處理,首先,我也承認與贊同原探勘方說的,就是有能力走到這個地方,發現這個地圖上沒有的龐大舊聚落,然後攝影拍下紀錄影片,這是千載難逢的機會,何況影片拍攝後,回去剪接後製,真的可以作為未來在部落中給族人子孫們的紀錄與教育,這真的是很好的事情,但是,後面的發展卻都變了樣,待我第三點來講了。
3、前述提到如果是我,我該怎麼做,好的,如果我是探勘者,我也拍了紀錄影片,我也理解布農族人這種邏輯與不精確的漢語講法,那我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我會抽空帶著地圖,帶著我所拍攝的影片,再到布農的部落去,訪談,先確認可能是現在的哪個部落的祖先,當然若真的要找到確切的後代,也不太可能,但至少可以問到口傳比較接近的部落吧!再來,就是委婉的跟當地族人訴說整個探勘的過程,假如我以東埔部落為例,我就找東埔的族人,再透過族人去找尋獵人,以及較有代表性的人物(例如口述歷史耆老等),再把探勘過程,去到家屋的前後歷程,拍攝過程跟族人說,一起討論,期間也可以先用低姿態,適當的表達對於前往舊部落內部踩踏與拍攝影片的歉意,只要有這些“尊重”的動作出現,我想以我對各族群的認識,族人不僅會接受,甚至會給你更多的資訊,再來,如果我要剪接後製影片,我也可以在拜訪部落後,請族人也入鏡,解釋這個探勘隊所拍攝到的種種,當一個探勘者所拍攝的影片,裡面有了自己族人的後續解釋,不僅表達了對族人充分的尊重外,這樣子的影片公佈出去,價值就會更高,即使這些族人可能真的也不是舊部落祖先的後代,但是至少還是保有了布農族人對於這個地區的觀點與解釋,還是會比較適當吧。
長期以來,我遇到各個族群的人,跟我講述甚至抱怨過所謂的學者,只是用“學者”,用“漢人”的理解,然後一直認為自己是在幫助原住民保存文化或是爭取權益之類的事情,殊不知,漢民族或是學者一直用這樣的心態來面對族人,一定就會跟族人的“認知”有落差,簡單的說,我們要的並不是你想像的,就醬子,所以,要幫原住民族發聲的方式有很多,但是沒有事先跟族人做充分的溝通,只是網路上你打字我打字,根本不會有共識的,另外,更不要“代表”族人去侃侃而談,除非人家真的已經是把你當自己人看待,或是非常的信任你了,否則,就是一種“越俎代庖”,反而會有更多的衝突的。
好的,一下子寫太多了,關於拿祖靈開玩笑的近因,待下回分解了。
張冠李戴解釋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這跟「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有什麼關係?
我們錯過什麼全新的法律學上新發現了嗎?
按:所謂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是指在行為後出現新法律,新法規的效力能不能溯及過去案件的問題。
#這裡有出現什麼新的法律嗎?我們錯過了什麼神奇法律的立法過程了嗎?
新聞來源:〈青山宮繞境燃鞭炮惹民怨 柯P不開罰稱法不溯及既往〉 https://bit.ly/39Q6jlq
------
在司法實務現場,常常見到很多自以為很懂法律的當事人,拿著一些法律名詞張冠李戴,整張書狀上長篇大論塞滿法律名詞好像很有學問,實際上卻是滿紙荒唐言;或在偵查庭、法庭滔滔不絕賣弄法律名詞,但這些名詞跟他濫告或狡辯的內容都沒有關係,不知所云。
有些人就是覺得「只要會翻法條、會查字典」就可以自己解釋法律,半桶水響叮噹。
遺憾的是,這種奇景有時不只是不懂裝懂的當事人幹得出來,某些律師也說得出口,而且還講得很大聲,開記者會、當網紅、接通告上電視鬼扯。
完全不知道那個律師證書是用多少根雞腿換來的。
如今我們終於明白,原來這個現象不只出現在法庭或偵查庭裡,更是出現在政治舞台,政客才是真正的專家。
上行下效、風行草偃,荒謬的司法現場其實就是社會縮影。
張冠李戴解釋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有一個先生昨天來我這裡嗆聲,
拿一個媒體報導截圖,說三立也應該下架,
我就回應如果依照你這個標準,中天不知道要死幾次,
結果今天這個先生居然拿我回應的截圖
說我自己也用一個截圖,是自打臉!
我想那不是你自己的主張嗎?
為什麼要張冠李戴呢?
明明是高先生自打臉,卻要說成打別人臉,
這個恥度真的很驚人啊!
後來發現對方是核終成員,
那一切就有合理解釋了!
如果連這種事情都可以張冠李戴,
你跟大家講核能很安全,我為什麼要相信你?
自己就是假訊息製造者,誰要相信你們?
謠言製造者說自己是謠言終結者,噁不噁心啊?
別給自己丟臉了!
#毀滅核終公信力者必核終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