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家看看連結貼文談到的,兩段式左轉造成的問題。
我另外想說關於機車上高速這件事。
我有兩次在沖繩租機車騎上高速公路的經驗,因為日本是125c.c.以上的機車就可以上高速公路,而日本認可台灣駕照的效力,台灣的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可以騎250c.c.以下的機車,所以就可以憑台灣的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在日本租到249c.c.的機車騎上高速公路。
P.S. 順帶一提,大家用台灣駕照去日本租車前,要到監理所申請的「日文譯本」其實只是為了要讓日本的警察與公務員看懂我們的駕照上面寫了甚麼而已,真正有效力的還是駕照本身。所以如果你沒有帶日文譯本,到日本開車騎車遇到會中文的警察攔檢查證件,直接拿台灣駕照給他看也是一切沒問題的喔!
為大家大致整理一下目前維基上記載全世界對於機車上高速的管制現狀:
https://en.wikipedia.org/wiki/Regulation_of_motorcycle_access_on_freeways?fbclid=IwAR3KKCQS9JeoIA9HT65fBelVwvM7fZ-EEAcVyTwZaVUAEVDq4_zYqd33SI4
所有機車都可以上高速公路:玻利維亞
排氣量50c.c.以上的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
歐洲:瑞士、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捷克、丹麥、芬蘭、法國、匈牙利、愛爾蘭、盧森堡、荷蘭、挪威、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俄羅斯、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英國
美洲:巴西、加拿大、智利、墨西哥、祕魯、美國
大洋洲:澳洲、紐西蘭
非洲:南非
亞洲:馬來西亞、新加坡、土耳其
時速可超過60公里的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德國
排氣量125c.c.以上的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日本、香港
排氣量150c.c.以上的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義大利
排氣量350c.c.以上的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印度
排氣量400c.c.以上的機車可以上高速公路:菲律賓
完全禁止機車上高速公路:中國、中華民國(台灣)、印尼、巴基斯坦、南韓、泰國、委內瑞拉、越南
我想不出台灣到底有甚麼特別的民情文化歷史風俗,導致一個擁有這麼大量機車使用者的國家,可以長期對機車路權如此不友善。
#還是要說我真是想不到同性婚姻都合法了忠孝西路還是不能騎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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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在10月10日出了這篇報導,標題很聳動。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404963
仔細看報導內容,其實這則報導只說了一件事,就是「直行車車速較快,轉彎車車速較慢,所以你撞上直行車會比撞上轉彎車更慘」。
一方面,作為報紙頭條,這其實是一句理所當然的廢話(科學研究依然是有意義的),二方面,這句話不僅適用於機車,也必然適用於汽車,當一輛汽車撞上直行車,一定也比撞上轉彎車要來得更慘。
照這個邏輯,真正理想的行車規則,是無論機車汽車貨車公車聯結車,全部都禁止直接左轉,無論你要採取兩段式左轉、單行道、圓環還是甚麼方式都行。
這顯然不可能,所以支持兩段式左轉者的說法就可能是:「可是汽車就是做不到兩段式左轉啊,機車可以做為什麼不做?」
那麼,問題又回到老戰場了,像是滿出來的機車待轉區(下班時間可以去撫遠街民權東路口朝聖),或是直接做在車道上險象環生等人撞的(例如塔悠路跟健康路交叉口,可以查一下Google Map,相當驚悚)。
更多的就不說了,都是老議題了,我這篇文只想表達以下幾點:
一、自由時報這篇文章是廢話。
二、我真沒想到同性婚姻都合法了,忠孝西路竟然還是不能騎機車。
三、我是相當重視守法的人,但是有極少數的法規我認為是惡法,明確不會遵守,例如我騎機車一向行駛禁行車道,因為生命安全比守法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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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時代,真的很容易大爆炸。李彥秀講說忠孝西路有機車,被平民百姓們爭相取笑。
李彥秀剛選上議員時,我曾在她和其他幾個國民黨議員辦公室那幫忙過很短的時間。她其實就是個人很和善的二世祖,家大業大,也不會讓她騎車,大概就因此不知道那邊不能騎機車。
不知道沒關係,硬要講自己不知道的事就不對了。如果硬要講自己不知道的事,那就要講大家都不知道的事。
所以我若是她的幕僚,我就會建議她講「如果龍貓公車撞上去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