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教育部宣布 #全國各級學校從明天起開始停課!
勞動部也宣告家中如果有 #12歲以下 的或是 #身心障礙 的孩子,就能夠向雇主請「#防疫照顧假」。
而針對防疫照顧假的相關規定,仍會適用 #勞動基準法,工資方面給予勞資雙方協商空間,並未強制雇主一定要給薪。
此外,雇主在面對勞工請防疫照顧假時,需依照勞基法第22條的規定,#不得隨意扣除勞工薪資,也不能以請防疫照顧假為理由去 #扣除全勤獎金,或甚至要求勞工 #請事假 來代替防疫照顧假以避免薪資問題。
除了上述這些規定外,雇主也不可以要求勞工以 #請特休 的方式來請防疫照顧繼,假如雇主強迫勞工請事假或請特休,可能就會違反勞基法第38條與第43條的規定,若有違反以上這些規定,最高可是會被處 #100萬 的罰鍰喔!
不過大家可能會問說,如果家中孩子是國高中生該怎麼辦?是不是就沒有合理的理由去請假照顧孩子了?
其實除了防疫照顧假外,若家中仍有國高中孩子需要照顧,家長仍可以向雇主請 #家庭照顧假,雖然家庭照顧假會 #以事假計,雇主可以不用給予薪資,不過雇主是不可以將請家庭照顧假視為 #缺勤 的,另外也像防疫照顧假一樣不能隨意 #扣除全勤獎金 或是其餘工資,否則也會違反勞基法規定。
那麼雇主能不能以「孩子都已經高中了可以照顧自己」為由來拒絕勞工請家庭照顧假呢?答案是不行的喔!
依 #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21條規定,勞工如果請家庭照顧假,是 #不可以拒絕 的,假如雇主拒絕,可能就會違反規定,最高是會被處 #30萬 元罰鍰的喔!
在這樣疫情再度爆發的時刻,其實大家都應該 #彼此體諒,很多家長都身兼照顧家庭與支撐經濟的工作,平時因為上課時間與上班時間重疊而不需要擔心孩子可能會獨自在家,然而在這樣特殊的時間點,為了控制疫情以及保護孩子健康,學生必須在家學習,而有些年紀較小的孩子獨自在家可能會有比較大的風險,希望同為家長的雇主們也都能體諒勞工父母的擔心,讓勞工能夠在工作之餘,也無須擔心孩子的安全。
#黃靖芸律師
#預約諮詢
👉 02-27795001
👉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記得追蹤我IG
👉 https://www.instagram.com/lifelawsalontw/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 在 上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直播】「趁疫情解雇2孕婦還徵人」 勞工怒控富豐國際食品
完整報導:https://bit.ly/34SaY1y
顯然是富豐公司假借疫情影響業務為由,順勢資遣懷孕員工,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規定。
#勞工 #富豐國際食品 #性別工作平等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 在 拳能律師詹傑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小編愛說話_勞動法系列】
今天當事人挺著大肚子👼👼來所諮詢和簽約(當事人說她從新北騎摩托車來..所長都嚇壞了),重點可以用以下兩個問題說明:
1. 雇主可否解僱懷孕婦女、分娩婦女或育嬰留停受僱者?
👄👄原則上不行喔~
2.雇主可否解僱欲申請復職之育嬰留停受僱者?
👄👄原則上不行喔~
🤜
所謂原則上,意思是說法律上原則是保障懷孕之勞工婦女,但也不能無限上綱。
舉例來說,如果有勞基法第12條規定之情形(像是有無故連續曠職3日)或有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之資遣事由(還要主管機關同意喔~)時,雇主還是可以依法解雇喔。
🤜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第2項規定:
「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7條
「前條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除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主管機關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絕:
一、歇業、虧損或業務緊縮者。
二、雇主依法變更組織、解散或轉讓者。
三、不可抗力暫停工作在一個月以上者。
四、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受僱者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因前項各款原因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時,應於三十日前通知之,並應依法定標準發給資遣費或退休金。」
※勞動基準法第 12 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
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 在 禁止性別歧視#性別工作平等法... - 勞動部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禁止性別歧視#性別工作平等法 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規定,雇主不能因為受僱者的性別、性傾向或是約定如果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 ... ... <看更多>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 在 性平三法性別歧視之禁止性騷擾防治促進工作平等救濟及申訴程序 的推薦與評價
性平有三法,分別為: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以及本集節目的「 性別工作平等法 」。工作既然佔據生活中1/3的時間,相關的法條就非常值得關心了 ... ... <看更多>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條 在 [新聞] 逢甲大學推「心理假」 每學期有3天可- 看板Gossiping 的推薦與評價
逢甲大學推「心理假」 每學期有3天可請:讓心理得到喘息時間
三立新聞 陳佳鈴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女性受僱者每個月皆有請生理假的權利,許多
大學也設有生理假,讓女同學在生理期期間可以得到完善的休息。生理不舒服可以請假,那
心理不舒服可以請假嗎?現在學生課業壓力重,學習壓力大,為了幫助學生排解心情的重擔
,逢甲大學率先在6月通過「心理健康假」,最快將於下個月上路。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14日於臉書表示,逢甲大學學生會設計心理健康假,在今年初提案,希望
讓心理需要喘息的同學,每學期有3天可以暫時休息。另外,請假累積兩天會由導師優先關
懷,必要的時候也會由諮商輔導中心提供關懷輔導,只要請第3天就須要檢附醫療院所或相
關輔導機構證明。
如果遇到期中、期末、畢業考時,學生要請心理假,仍比照原規定辦理。除了到請假系統申
請後經任課教師核准,還須附上「因懷孕、分娩、育嬰、親喪、重病、依法得申請之公假或
公務不能參加考核者」的相關證明(例如區域級以上醫院或分設診所診斷證明書)。
臺灣青年民主協會表示,這兩年來,大學陸續提出心理健康假的構想,並實際透過校內民主
程序實現;大約半年前,教育部說明已積極研議高中職若要有「心理假」是否可行,儘管老
師或學校行政人員希望能有完整的配套,但多數也樂見心理健康議題能獲得重視。
https://bit.ly/47Kihs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6.19.202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692062143.A.153.html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