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教育局螺絲繼續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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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某高中實施「五五酷刑」班規,涉侵害兒少人格權、學習權、財產權。新北市教育局再次被監察院糾正「未依法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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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某高中導師實施「五五酷刑」班規,以「背誦心經、在講台做蠢事讓同學笑、用臉原地衝破保鮮膜」等方式處罰學生,這麼離譜、誇張的行徑,結果新北市教育局竟然完全沒進到應有的督導責任,最後還是因為家長投訴媒體才被爆出來,並於昨天遭到監察院的調查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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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事件未照規定處理,#校方教育局皆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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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教師法》第14條的規定:「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是可依循程序解聘,且終身不得聘任為教師。然而,關鍵就在於#新北市教育局沒善盡責任, 因為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的規定,這類的狀況發生的話應該在五日內召開校園事件處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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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該間高中不但未在時限內召開會議,也沒有依照資遣辦法邀請教育學者、法律專家、兒童及少年福利學者專家或社會公正人士一人參與會議。更誇張的是,該校#延遲校安通報長達21天, 結果新北市教育局卻回覆「通報無延遲、符合規定」,最後被家長投訴媒體,才讓校方與教育局離譜的行為曝光。而且,校方的處置措施也並未針對問題予以解決,反而是火速將該名教師調離導師職務,這種處置方式讓監委感到並未權衡學生受教權益,也未充分保障教師接受公平審判權利之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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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規涉不當管教原因恐是教育高層螺絲早就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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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從2016年開始,該名導師實施「五五酷刑」之對象已涉及4個班級、129名學生。經過監委調查後發現,總計有24條班規涉及人格權、 5條班規涉及學習權、4條班規涉及體罰、2條班規涉及財產權之侵害,部份條文則有違反「禁止體罰」、「性別平等」原則。當然,現行教育法令的不完備,導致各種「班規亂象」出現,教育部有其責無旁貸的義務要去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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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從這次霸凌事件來看,這些班規都違反《教育基本法》等現行法規,可說是地方教育單位在執行端上出問題。除了已經投訴的家長外,完全無法掌握這幾年下來,受害的同學有多少?也凸顯了校方完全沒掌握到該名導師的教學狀況。儘管該名導師的初衷是針對沒交作業的處罰,但是這些處罰的手段很明顯地都超出管教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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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擔心,這種不當管教的狀況在新北市會不會只是冰山一角,因為不論從學校還是教育局的反應來觀察,都可以發現怠忽職守的狀況。但是,更令人憂心的是,新北市教育的問題恐怕是高層就「壞了了」,幾周前就曾爆出新北市教育局長張明文涉及教師徵選的關說案,當時時代力量新北黨部就主張,「侯友宜市長不應盲挺、即刻嚴懲。」但是,沒想到市長一反過去以及這幾天面對疫情升級時「該怎麼辦、就怎麼辦」的態度,力挺教育局長張明文,強調張局長認真負責、處事態度嚴謹,對於「關說案」輕輕放下,著實令人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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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整起不當管教事件到底有多少人受害?即使學生已畢業,是否也應該協助輔導之。我們認為,新北市應該健全通報機制,避免教育界亂象不斷地在新北市重演。這樣不但消磨其他教育人員的熱忱,更對本市的學生在學習上有不好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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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嚴峻,我們認同防疫優先,但我們同時也認為,針對新北市教育局層出不窮的鬆螺絲事件,相關單位應該負起該有的責任,依據侯友宜市長的標準:「該怎麼辦、就怎麼辦」原則來處理,該檢討就檢討;該改進就改進;該承認錯誤就承認;該下臺的就該下臺負責。
性別平等教育法對象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死亡焦慮的圍攻
「雙親親權、監護權能不能等?」
太魯閣號的事件,突然帶走大家身邊的親友....
圍爸學校年齡相仿的同事,短短幾個月,病魔帶走了她,留下先生及幼童
喵爸學校的同事,前幾天也睡在配偶身邊,突然猝死,一覺不醒
圍爸督導的對象,她的先生兩個月前突遇車禍,原本還期待著脫離險境,看能否出加護病房,突然傳來過世的消息,真的不知道仍在幼稚園的孩子怎麼面對這突然的別離
圍爸的同班同學突然告知大家,自己正在癌症化療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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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短一週內,連續的死亡與癌症訊息
有點不能承受
記得在多年前,我在心理劇裡處理我或喵如果過世了,我對喵的放不下,越來越難以面對伴侶的死亡
好不容易透過心理劇心理治療的過程,獲得繼續面對伴侶生活的勇氣,活在當下,好好愛
沒想到,兩年前,家裡加入新成員,肉肉
然而,現行法律,立法者與反同者與妥協,犧牲了我們的家庭權益
使得我們同志收養家庭的子女,只能有單親,不能有雙親
這使得我的死亡焦慮更再加重
前天,我的阿嬤突然急診住院
今天,我拉著阿嬤的手,阿嬤對我說:希望佛祖,如果要我回家,不要讓我身體這樣拖
因為疫情,有探病人數和時間的限制,而不能帶著肉肉去看阿祖....
因為邊工作,邊育兒,邊社會服務,邊倡議,最可怕是邊寫論文
身體再次挑戰極限
終究,我已然大齡女子
很難不面對身體的限制
早上起床後,肉肉說:我要餵你吃藥
然後丟了一顆又一顆的藥到我的嘴巴裡
看著肉肉長大,越來越活潑、聰明,越來越有自己的主張,一方面有成就感,一方面也越來越意識自己的老化
然後把藥乖乖給吞下去
喵爸這兩天也在閱讀《死亡與生命手記:關於愛、失落、存在的意義》 存在心理治療大師 歐文. 亞隆 面對妻子死亡,以及自己老化的過程
但終究,我每學期都提醒著學生們: 棺材躺的是死人,不是老人
短短這一週,所有離開的,過世的這些身邊的人,都與我們年齡相仿
有意外,有生病的,有一覺就不再醒來的
都再一次提醒我,只要我活著
我就得再更努力爭取同志收養家庭雙親的親權
因為,一旦,也許今日,也許明日,突然我就走了
縱使,所有人都知道:「#他是我爸爸」喵就是肉肉的爸爸
但,在法律面前,他們依然是陌生人,這是不爭的事實
對於反同方,別人的家長死不完,我想他們不見得在意同志家庭的權益
對於立法者,大部分的國民來說,既不了解同志家庭,也不熟悉收養家庭
反正,同志收養家庭的人數就是這麼少,但,會一日一日增加
我們家庭能否親權成雙,卻需要全國人民、全國的立委們的支持....
短期內,實在看不到各立委,或執政者會為我們這個小小的家庭權益,修法的可能性
畢安生教授過世了,748施行法
葉永鋕意外過世了,性別平等教育法
彭婉如遇害了,性侵害防治法
希望,不要是突然哪一天,哪一家同志收養家長過世了,立委們才願意修法
但我們也只能繼續一邊過著忙碌的日子,一邊努力倡議
並且默默祈禱,並努力照顧自己的身體,希望死神不要那麼快把我們任何一人帶走
在台灣,在法律保障同志收家庭親權成雙之前....
by圍爸
#同志收養家庭 #同志家庭 #收養家庭 #生養平權 #性傾向平等 #兒童最佳利益 #他是我爸爸
照片:圍爸去看中醫,喵爸陪肉肉在遊戲區玩,圍爸看完醫生活準備拿藥離開前用照片記錄一下生活
性別平等教育法對象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還要再過幾個婦女節,台灣才能制定跟蹤騷擾防治法?
你知道嗎,台灣每8位年輕女性,就有1位曾遭遇跟蹤騷擾。保障女性人身安全、#杜絕跟蹤騷擾的相關法案但仍有不足,#制定跟蹤騷擾防治法,早已是國際國內的共識,沒什麼拖延的理由。
#法案版本多且立法已有高度共識:
跟蹤騷擾相關的草案,從立法院第八屆就有委員提案,第九屆則有行政院版本與7個委員提案版本,到了第十屆更已經有14案委員提案(時代力量是第15案),可見立法上的高度共識。
#案量多又規範不足還不立法
依據警政署近年從110受理報案系統的統計,和跟蹤、騷擾、糾纏相關的報案案件,每年高達7,600多件。然而,依現行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和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即使被害人受到跟蹤騷擾而尋求警察協助,警察可以介入的空間、對象仍然相當有限,#可見立法的必要性。
#國際立法例眾多台灣亟待追趕
不少國家都有防制跟蹤騷擾的法律,例如德國早在2001年,就有「暴力防範法」(Gewaltschutzgesetz),讓法院可核發保護令。日本在2000年通過、2016年修正的「為嚇阻纏擾犯罪之纏擾防治法」 (ストーカー規制法),#讓警察機關有核發警告命令的權限,或直接由地方公安委員會核發禁止命令。
此外,2011年通過、2014年生效的「歐洲理事會防止和反對針對婦女的暴力和家庭暴力公約」(伊斯坦堡公約)第34條,明定締約國要採取必要的立法或其他措施,將跟蹤騷擾的行為定為犯罪。歐洲也有二十幾國 #將跟蹤騷擾的行為犯罪化。
#用法律保障被害人免於恐懼的自由
跟蹤騷擾的行為,雖然看似還沒有發生物理上的損害,卻足以讓被跟蹤騷擾的人陷於恐懼,進而影響生活安寧和身心健康。醫學上,也有「跟蹤創傷症候群」(Stalking Trauma Syndrome, STS)的研究。而跟蹤行為也有升級成暴力侵害的可能性。
事實上,日本的立法就是因為1999年發生了一起纏擾在先、殺人在後的事件,才有了相關的立法。為了保障「免於恐懼的自由」,朝野應該儘速立法,不要再放任被害人求助無門,並避免無可挽回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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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跟大家分享時代力量新竹市黨部上週六的活動。
同樣也是婦女節前後,勞動部發表了一項調查,大約有3.3%的女性及1.2%的男性受雇者 #在工作場所遭遇過性騷擾。現代婦女基金會的類似調查卻顯示,43%受訪女性曾遭遇職場性騷擾。
兩份調查結果雖差距很大,但在職場性騷擾發生後,#提出申訴的比率卻一樣非常低。既使勞動部表示,員工規模3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已經有8成7訂定了「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但或許擔心工作權不保,#大部分人仍然選擇沈默與忍耐。
除了因為權力不對等造成的性騷擾,還有另一類存在於人際關係間,因為個體感受差異造成的性騷擾議題,最近也造成了非常多的爭論。
上週六早上,新竹市黨部舉辦了「從非典型性騷擾案件出發,再探性騷擾的涵義」討論會,上半場邀請了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的蔣興儀教授來帶領討論,下半場則由我來分享法律觀點。
蔣老師帶領的方式非常開放,一開始就先讓與會者放心地提出各種疑問,包括性騷擾的定義,再逐一探討不同角度的觀點,從單純的定義發展到深入的心理學、社會學等多元面向對話,例如「主觀的不舒服經驗,在經過什麼條件轉化之後,才會轉變為性騷擾」、「每個人的社會界線不同,當自己跟旁人的社會界線有不同時就會產生衝突」、「如何理解與接納每個人的差異」、「社會刻板印象認為加害者通常是男性,受害者是女性,導致男性似乎有原罪」、「男性刻板印象的原罪容易產生男性焦慮」等等,都因為彼此願意傾聽理解而有更多對話。
下半場我從性平三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開始介紹,這三部法規範的性騷擾行為大致上分為兩類,一類是交換式性騷擾:以性或性別相關行為作為權益交換條件,一類是敵意環境性騷擾:以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行,損害人格尊嚴、造成恐懼、感受敵意或冒犯,或不當影響生活。
針對現場許多人的困惑:#主觀感受不舒服就能成立性騷擾嗎?
如果就法律面來說,雖然感受因人而異非常主觀,但法官在判案時,通常會從「#大部分的人在這樣的情況下,是否會感受到不舒服」的角度來切入,並不如一般人想像地「恣意」。法律原本就是要保障每個人的人格和尊嚴,但事實的認定卻非常不容易。但是就教育以及社會面來看,如何讓大家理解個體的差異並彼此尊重才是更重要的議題。
昨日的討論會相當精彩,有些問題得到回覆,有些沒有標準答案的問題,也引起更多的疑問和反思,與會者也都感受到昨日會議中創造出來的真誠討論空間的重要性。
不貼標籤,沒有指責,拋開政治正確的表態壓力,傾聽式的溝通將是讓性別平權繼續深化、普及下去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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