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我媽媽跟我舅舅在95年合買一間公寓,但不知道她們怎麼協調,權狀上面所有權人是我舅舅,但信託給媽媽到125年,想了解這樣是什麼意思?
我媽在101年過世了,我舅舅剛過世,目前那間房子是我爸爸一個人住,不知會不會影響爸爸住的權利?
似乎是這間公寓由媽媽居住使用30年,期滿就要搬走還給舅舅,但從”法律外觀”,可能影響到你爸爸繼續居住的權利!
首先,讓大家快速了解不動產信託:
不動產所有權人可能為了照顧自己,把不動產交付信託(要過戶登記給受託人),受託人就要依據信託契約的指示管理房產,受託人在信託期間,讓信託”受益人”獲益。
從權狀所有權人名義是舅舅的事實,可能這件並不是依照信託法的規定辦理。因為如果信託給媽媽,所有權人應該是媽媽,登記原因記載:信託。
從產權登記為舅舅的事實,以及信託的表面文義解釋,媽媽是替舅舅管理房產!媽媽已經不在了,是否必須由爸爸繼續管理?或是給爸爸繼續居住?則需要法律的依據。
你也許會問,不是有信託給媽媽到125年嗎?
但沒有註明這房屋信託受益人是誰?也沒有依照信託法的規定,妥善記載信託目的、受託人、受益人….等,並且到地政機關辦理登記,因此,這房子到125年以前的受益權就沒有受到信託法保障。
就是因為媽媽與舅舅兩人都不在了,所留下來的文件似乎也不符合信託法的規定,名義上所有權人是可以要求爸爸搬走,或許你會想,權狀在我這裡,舅舅的孩子未必知道?
舅舅的繼承人會因為辦理繼承的手續,獲知有此棟公寓,他們可以直接辦理繼承,要求自己管理房產或出售。
因此,趕快多找找過去的資料,當時媽媽跟舅舅合買公寓,媽媽曾經出錢的證據,還有歷年的繳稅贈明。目的是要證明,當時雙方合買公寓的”真實約定”,是由媽媽享有30年(95年到125年)居住使用權利,之後所有權歸舅舅。
要使爸爸能夠安心居住在公寓內,最好跟舅舅的繼承人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再透過法院,提起確認之訴,確認媽媽有房屋居住使用權到125年,如果契約文字不明確,就由法官來解釋契約的真義,最後由法院裁決。
也可能什麼爭議都沒有!
為什麼一切都不確定❓憑著感情為基礎,最後可能還要上法院,讓法官依法來認定?反而家人關係變得複雜?
律師看過很多家人間,一開始因為愛與信任,沒有想太多,權利界線模糊。人不在了,記憶也消失了,之後就留給其他家人拚湊事實,故事版本就「見仁見智」,自然多有爭執....。
如果能先畫好界線,甚至築起防火牆,未來的家人就不會有太多不確定,平安享受財富!
#心安傳財富
#恩典來守護
#信託
#公寓
#不動產
PS:如果舅舅是把公寓信託給媽媽管理,受益人是爸爸,信託期間是95年到125年,並且依照信託法辦理信託過戶登記給媽媽(受託人),如此一來爸爸就有權利住到125年。
(要看到所有證據才能夠真正判斷,以上謹用一般法律概念分享法律,非提供個案法律意見)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47的網紅田雅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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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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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神父父打來一通電話,問神父莫德那有第二劑了,什麼時候可以幫他預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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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看到某政論節目還在吵莫德那怎麼可以混打高端,第二劑在哪,實在是恍如置身在平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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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某政論節目最好搞清楚自己的議題走向,到底是反對莫德那混打高端,還是反對莫德那混打高端的實驗,如果是後者,那基本上就是在反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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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進行混打實驗,無論是az混打bnt,或是bnt混打莫德那,或者先打莫德那然後混打az,這都是足夠幫助科學家了解疫苗的效能,不是說莫德那混打az,沒有這個需求,就沒有實驗的必要,只要實驗az混打莫德那就好了,或是你做了這個實驗,就是在鼓吹要打莫德那的人混打az,或者是實驗結果還沒出來,無論結果如何,一律不允許莫德那混打az,因為我們不想,因為az看起來是廉價的,這個實驗是在冒犯我們的感情,而不是看她的結果,中和抗體效價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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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不是繞著莫粉,堅持非打莫德那不可的人旋轉的,或者是所謂深藍族群而旋轉,如果貴節目是為這些人服務,我建議最好做個加註,本節目在世界各國普遍缺乏疫苗的時候,以堅持非莫德那不打的人為優先,無論外在環境條件是如何,疫情是否嚴重,人們是否有足夠的保護力,曝露在風險之中,政府都有義務在短時間內去滿足每個挑選疫苗的人的慾望,不只要疫苗,而是要在特定時間內,提供大量、足夠、特定品牌的疫苗,不管疫苗廠商是否出現問題,他們能否供貨,不管是不是莫德那疫苗在日本出現鐵鏽,而需要重新審查,一律限時、大量,把疫苗端到我面前,像是在吃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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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節目的心態,簡單來說,就是傲客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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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是否要莫德那混打高端,進行莫德那混打高端的實驗,都是有必要的,這就是為什麼國外也會有人進行莫德那混打az的實驗,這是一個對照組,如果az混打莫德那,可以提高相當大的保護力,那麼,作為一個科學家,你就會去實驗莫德那混打az的情況又是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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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果你有一支次蛋白單位的疫苗,而別人沒有,你不拿來進行相關實驗,那才奇怪,這不但是科學家的探究心,也是研發疫苗必然的過程,以先前四叉貓去驗抗體作為例子,許多人藉機說什麼驗出來的抗體低,高端第一劑等於沒用,這就挺白癡的,事實上,bnt第一劑也是如此,而國內驗中和抗體的機構只有一家,然後他們的實驗室人人搶著排隊去檢驗疫苗的各種可能性,一般人去診所驗抗體,每個人驗出來的抗體都是不同的,並無準確性,而實際上,所有疫苗大多數是以打兩劑以後的抗體為預設目標,所設計的實驗也多是如此.所謂「第一劑就有保護力」,也是科學家後來藉由其他實驗和觀察,得到的附加結果,是「多出來的」發現,我們可以這麼說,如果沒有人「走在最前面」,各疫苗第一劑的保護力是多少,基本上沒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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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這樣說嗎?因為你是某某疫苗,所以你沒有資格,你不能也不允許做第一劑保護力的研究和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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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如果你想知道某某疫苗混打某某疫苗是無用的,也依然需要實驗,沒有實驗就是不知道,不知道就不會有可能性,任何國家有經濟實力或研發疫苗的能力,都會「走在世界前面」,因為走在前面,才看得遠,才能看到各種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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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情況是,有些人壓根兒就不把台灣當成是國家,例如柯文哲,美國的次單位蛋白疫苗還沒上市,台灣怎麼可能呢?台灣不可能成功,所以台灣的疫苗連過eua都不行,也沒有研發的必要了;同理,台灣怎麼可能走在世界前面呢?你沒有那個資格,所以,各個國家再尋常也不過的混打實驗,就台灣沒資格做,你一做,就是要逼我們莫粉混打高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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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這種基於對特定疫苗的偏見,所產生的不理性,我想只有台灣才會有,而且專門針對自己的國產疫苗,這也是長期以來操著「捧中貶台」的中華民國人的不正常心態,所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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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種傲慢,也是一種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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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你憑空生出一堆疫苗,來滿足我,然後將自己土生土長的疫苗,又給打壓殆盡,誠如同當初中華民國把台灣當成殖民地一樣,我不需要你預防天花的技術,也不允許你醫界的菁英人才存在,我只要不斷的剝削你,提供我們反攻大陸的資源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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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莫德那混打高端的實驗,是否等同於要逼人民混打高端?可以想見,這是不相干的謬誤,凡做個實驗就是要想像政治上結果就是如何,照這種民粹的想法,任何實驗都沒有進行的必要,任由中國來的病毒進行肆虐,而人們只能被動的等待其他國家現成的結果就好,這種蠹蟲似的想法,正是在妨礙人們得到拯救的元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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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政府為了這種民粹,強迫民間的機構禁止實驗,這才是為反對而反對,反對到把自己的腦給撥下來生吃一樣,光無腦都不足以形容之,因為害怕被逼迫,所以乾脆逼迫其他人,不能試圖進行任何讓人命獲得拯救的行動,只為了滿足自己的被害妄想,一邊指控獨裁一邊進行獨裁者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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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說,該節目要紮稻草人來打,也要有個限度,疫苗都已經進來了,還打個不停,只能說,該節目像中天電視台一樣,是專門愚弄民眾的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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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德那混打高端的實驗,有兩個好處,若能證明莫德那混打高端,有不錯的中和抗體,甚至等同於其他疫苗混打的結果,那麼,這就代表高端至少有一定的保護力,而非像是其他人所想的那樣,一點保護效果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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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台灣不開放高端混打,其他國家也會對高端產生更大的興趣,若疫苗外銷到其他國家,在國外多數打了一劑的情況下,國外的人們也會試著用高端來進行混打用途,賦予高端更多的可能性,別忘了,次單位蛋白是相對安全的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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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節目荒謬的地方在於,黑完了高端混打以後,後續接著便聊起台北市的健康通行證,疫苗沒打兩劑就標註紅色,打兩劑疫苗就綠色,例如你憑這個綠燈,就能重新參加老人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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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更具有爭議的東西,侵犯市民隱私和自由的政策,節目下標居然是「出招!北市健康通行證,辨識接種完整度」、「超前中央!」,由國民黨的台北市議員進行推銷,說什麼中央同意的話,將來各縣市可能會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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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像是中共獨裁制度下的東西,你不會去懷疑是否有侵害人權,導致沒打疫苗的人,生活自由受到剝奪,反而去懷疑正常的疫苗實驗,是在逼迫人民施打高端.對這種不正常的政策,像是在推銷什麼偉大領袖的德政那樣自然,完全的接受,而不會有任何不良的想像,對於正常的民間實驗,就產生各種奇怪的聯想,這種雙重標準,實在令人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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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台民黨議員高虹安才在該節目夸夸其談,標題為「7月9日打莫德那族群等無第二劑,最快10月底有望混打高端?」,主持人問,「今天陳時中部長講說,對,現在專家已經在研議,很可能就是莫德那混打高端,像這樣的打法,你覺得一般打莫德那的民眾會怎樣?」,高虹安回答「....他們說,沒關係,你們有福了,打不到第二劑的,第二劑的可以混打高端,我們辦公室收到滿多的陳情,現在疫苗是患寡又患不均,患不均的時候大家就會去比較,為什麼第二類的疫苗可以第二劑比較快打到」,接著用輕佻的態度說,「今天陳時中又講了一個名言,不是他們比較先打到,只是他們打得比較早,但是打比較早也是指揮中心做的決策,在這個情況下,打了第一劑沒第二劑的民眾他們心裡會覺得難過,不是長幼有序嗎?為什麼第二劑不讓他們優先施打」、「莫德那是mrna疫苗,當時選擇打第一劑莫德那的人,他有很大的比例是對於其他疫苗『稍微』有點擔心,如果第二劑給他打高端,他可能以後罵你就是說,你就是挑疫苗,我不是沒給你疫苗,我疫苗都夠...我覺得民進黨政府也不能夠用一種好像是說疫苗都足夠,都是國人挑,我覺得不能用這樣的方式一直好像在打壓他們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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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種假議題,可以不斷延伸/擴展,然後到達指控政敵在打壓人民的選擇,實在是滑坡謬誤與稻草人謬誤最佳的示範,特別是主持人與台民黨立委一唱一和,把不存在的事情說的跟真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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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說的是「歡迎更多本土資料,並重申結果出爐後,都會由專家討論,再決定施打方式.」,而今天,108萬劑莫德那從美國運送而來,就算算上非莫德那不打的四百萬人,這些非必要的需求,這個數字已經滿足了四分之一人,並非杯水車薪,而10月底,不是混打高端,而是有4百多萬莫德那會繼續送抵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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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知,從上面看的一連串莫德那混打高端的討論,幾乎都是建立在虛假的前提之上,居然,可以討論這麼久.莫德那開放登記,今年7月9日前已接種第一劑莫德納疫苗,75歲以上的長者,可接種第二劑莫德那,就不存在什麼「7月9日打莫德那族群等無第二劑」的問題,更遑論10月叫他們去打高端,這用常識來想,即使高端混打實驗成功,也不可能會在10月馬上開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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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父認為,作為一個政論節目,一個主持人,乃至於一個不分區的在野黨立委,真的不要再藉由疫苗炒作人民的恐慌,購買疫苗讓民眾施打,是一個嚴肅的國家防疫政策,他是有時序性的,在各國缺乏疫苗,疫苗廠開始出現良率問題的情況下,進來的,跟實際買的,是兩回事;買到的,就會進,不是像叫熊貓外送,今天買明天就到,每個國家都是有貨,才會分批,一批一批到送達目的地,今天到一些,明天到一些,這個月不能來,下個月就會進來,各國都是如此,人民耐心等待,政府努力催貨,遲早都會來的.而不是一群偽裝成知識份子的極端人士,把少數人的幻想當成多數人的普遍認知,把個人背離常識的認知,當作是一種事實來談,鑽時間的縫隙,這一秒沒看到疫苗,下一秒就在哭喊人民等不到疫苗,今天沒來,今天就炒作,然後明天就被打臉,被打臉了還不道歉,繼續羅織不存在的故事,國家疫苗政策不是這樣搞的,彷彿你沒有辦法馬上把所有疫苗都擺到我面前,堆積如山,我就可以每一天每一刻每一秒,訴諸恐懼,要所有人接受自己錯誤的信念當作唯一的選擇,詛咒人們已經退無可退,只能跟從自己一起哭嚎,把日常變成災難,摧毀人們的信心,相信每一天都是世界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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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線的人忙著救火,尋找水源的時候,後頭的人卻不斷地添柴火,燒房子來取暖,say,「因為大家心中都結凍了,人們感到寒冷阿,為什麼你都感覺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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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不是一種力量,而是一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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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是無知的,卻假裝自己有知,前來妖惑眾人,只能說,是罪上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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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醒吧,不要在文明國家之中,當一個落後粗鄙的反對者,活在自己的世界裡,要求別人也像他們那樣無知的活著,不只可悲,而且可惡,br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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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可以登記兩個人嗎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由於被不停的不停的問,現在我們一次把夫妻財產制的相關問題做總整理,希望重複的問題,大家賣擱問啊啦~首先要特別說明,以下的問答都是以夫妻沒有另行約定夫妻財產制,就是依法定財產制來計算財產的喔!
1.先生(或太太)把賺的錢都供自己花用,讓另一方獨自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另一方可以請求對方給付嗎?
A:依民法第1003條之1第1項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因此,夫妻一方的確可以依雙方的經濟能力比例請求他方給付家庭生活費用喔!而且法律還肯定從事家事勞動的一方所做的貢獻,可以成為抵充給付家庭生活費用的一部分呢!
2.我婚後賺的錢,是我自己的還是夫妻雙方共有的呢?
A:依民法第1005條的規定,夫妻未以契約約定財產制,就是以法定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而依民法第1017條之1第1項前段的規定,夫妻財產是各自所有的。因此簡單的說,除了特殊的借名登記關係之外,一般來說,財產在誰名下就是誰的。
3.這麼說我想怎麼處置自己的財產,對方無法過問囉?
A:沒錯!依民法第1018條的規定,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4.那麼,我需要清償先生(或太太)個人婚前或婚後所積欠的債務嗎?
A:依照民法第1023條第1項的規定:「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因此,萬一遇到配偶是個卡奴或是賭徒,另一方並不需要為他的債務負清償責任喔!只有例外在民法第1003條之1第2項規定,家庭生活費用所生之債務,由夫妻負連帶責任。
5.那麼如果是沒有登記的財產,算誰的呢?
A:依民法第1017條第1項後段的規定,不能證明是夫或妻的,就推定是共有的。
6.可是我是家庭主婦怎麼辦?我的勞力都貢獻給家庭,離婚難道一毛錢都分不到嗎?
A:並不會喔!法定夫妻財產制,最大的特點就是,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前段的規定,法定財產制消滅時(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婚後取得的財產剩餘較少的一方可以跟剩餘較多的一方請求差額的一半,譬如一方婚後財產剩300萬,另一方婚後財產剩100萬,那較少的一方就可以跟另一方請求差額200萬的一半,也就是100萬。
7.只要是婚後取得的財產就可以拿來計算剩餘財產分配嗎?
A:不是喔!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1項但書的規定,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以及慰撫金,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取得,都不是剩餘財產分配的範圍。
8.那如果,我的配偶婚前買的房子,都拿婚後賺的錢來付貸款,讓我來付生活費,對我來說不是很不划算嗎?
A:沒關係,民法第1030條之2第1項規定,以婚後財產清償婚前債務的部分,離婚時,一樣要計入婚後財產做計算。
9.可是,如果夫妻共同生活沒算那麼清楚,有的錢已經混在一起分不出是婚前還是婚後財產了怎麼辦?
A:依民法第1017條第1項中段的規定,不能證明是婚前或婚後財產,就推定是婚後財產。建議想要保留著自己婚前收入的人,可以將婚前的收入,存入另外一個帳戶,就是自己的私房錢。
10.那麼如果婚前買的房子或買的股票,在婚後所收的房租或股息,算是是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呢?
A:依民法第1017條第2項的規定,是要當作婚後財產計入分配的範圍的喔!
11.如果是完全是婚前財產買的房子,卻在婚後漲價,漲幅的部分需要拿出來分配嗎?
A:法條上沒有規定,但目前有法院判決是認為不需要。
12.如果我的配偶故意躲避剩餘財產分配,在離婚前先把財產過戶給別人呢?
A:如果是無償贈與的行為,而會妨礙剩餘財產分配,可以聲請法院撤銷喔!不過例外在履行道德義務的相當贈與,像孝敬父母的零用金,就不可以請求撤銷。至於有償行為,如果行為時明知有害於剩餘財產分配,而受利益的第三人也明知還配合,譬如故意賤賣房子,也是可以聲請法院撤銷,以上情形通常發生在婚姻亮紅燈時,雙方耍的心機。
13.上面說的這個撤銷權是有時效的嗎?
A:有的,自配偶知情開始6個月後,或脫產行為超過一年而消滅。此外,當時如果未行使撤銷權,在法定財產制消滅前(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5年故意脫產的財產,一樣要加計回來做剩餘財產分配,但同樣的,履行道德義務的相當贈與不能計算在內。甚至對明知而配合脫產的第三人還可以就其所受利益,請求返還自己分配不足額的部分,但以對價顯不相當為限。這裏的返還請求權,於已知的兩年內,或自法定財產制消滅的5年內未請求,也會罹於消滅時效。
14.以上所說的財產分配計算,財產的價值是以什麼時間點做計算?畢竟不動產的漲跌幅度太大了。
A:通常是以法定財產制消滅時為準(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但如果是判決離婚則是以起訴時為準,不過前一項說到應追加計算的財產則是以對方故意脫產時的價值為準。
15.如果不想選擇法定財產制有其他選擇嗎?
A:其他財產制還有分別財產制(夫妻財產完全分開,連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都沒有)或共同財產制(夫妻財產完全共有,處分應得他方同意,債務共同承擔)不管是婚前或婚後,都可以用書面契約來選擇財產制,但必須要去法院登記才可以對抗第三者。
16.我和配偶是法定財產制,但是我的配偶都不讓我知道他的財產狀況,怎麼辦?
A:民法第1022條規定,夫妻對婚後財產互負報告義務,太陽底下無新鮮事,實務上真的有人向法院請求對方報告婚後財產狀況。
17.婚後財產要拿出來分配,可是萬一對方婚後都不負責任,靠我一個人養家,這樣還要把我賺的錢拿出來分配,不是很不公平嗎?
A:民法第1030條之1第2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時,法院可以調整或免除分配額。
18.我已經離婚了,現在還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差額分配嗎?
A: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3項的規定,從法定財產制消滅(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起算,已知的財產差額是兩年內,不知的財產差額是5年內,不行使而消滅。
19.他方不同意,即使尚未離婚,我可以單方請求改用分別財產制來保護自己嗎?
A:依民法第1010條規定,在某些情況下,例如對方不給付家庭生活費用、夫妻一方財產不足清償負債時、不當減少婚後財產可能妨礙剩餘財產分配或夫妻因難以維持同居而分居6個月以上時,的確可以單方聲請改為分別財產制,但記得此時就會產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房子可以登記兩個人嗎 在 田雅芳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雅芳在第十屆第三次定期會市政總質詢(109.6.16)時影片
原本都是議會直播後,就會放在網路上
讓關心市政的朋友,可以去點閱來看
但 #唯獨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影片被議會刪除
所以雅芳只能用文字來跟大家報告
雅芳市政總質詢的內容:
1.市長你在第八屆擔任議員時,就和雅芳成為同事,在場很多第八屆就擔任議員的,針對議員可不可以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到議會備詢,相信大家心知肚明,全台灣議會限縮議員的質詢權,新竹市議會是第一個,這樣的行為簡直是貽笑大方,那請問市長,在你擔任議員時,邀請一級主管以下的業務主管需不需要經過一級主管的同意?
2.雅芳針對交通標線劃設之標準不一也有於議會提案通過,要求應設立完善的交通標線驗收機制,也在議會質詢過處長,處長說交通處都是依規定劃設的,市長這是我們南區客雅大道前的斑馬線,非常明顯劃設的標準不一,白色跟間隔比例有1:1也有1:2,請問市長我們新竹市對於斑馬線劃設的規定到底是1:1還1:2?
3.新竹市交通標線除了標準不一,施工品質還非常的差勁,跟私人公司劃設的,簡直天壤之別,私人公司絕對不會劃成這樣,那政府機關怎麼會有這樣的品質呢,還能通過驗收,顯然有圖利之嫌。
4.新竹市交通規劃嚴重的錯誤,經雅芳指正堅不改善,那市長我們來看一下,這是你選任的交通處長,引以為傲的z字型人行道設計,經雅芳在單位質詢時質詢他,經雅芳指正他設置錯誤,他還是認為他沒有錯,更洋洋得意說別的縣市都來觀摩,那我們就來看創造z字型的英國,他們當地劃設的方向,是以行人行走時,可以直接看到來車,才是符合人本,也才正確,再來看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竟然一模一樣,但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方向,會讓行人行走時無法直接看到來車,根本是錯誤的,市長我們新竹市劃設的是不是錯誤的?我再用台灣其他縣市劃設的z字型人行道說明給你看,這是彰化員林設置的z字型人行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他們有考慮到英國是右駕台灣是左駕,所以劃設的位置要相反,才能讓行人在行走時就能看到對向的來車,這才是符合人本的正確設置。
5.在綠光公園工程挖出大量建築廢棄物,雅芳於議會質詢時,市長你同意開發商清除,但不嚴懲,但現在這些廢棄物全都埋回公園上面成為公園的設施,請問市長知不知道這件事?
6.開發商就是原地主就是昌益建設,昌益建設現勘時有說要給50萬清除這些廢棄物,市長你知不知道?
7.那市長你另外一個最近才剪彩的民族公園,你們的處長、副處長、科長、承辦,都用違法的方式,將人民住宅的逃生門封閉,尤其是科長游蘭英才因為幫廠商簽發不實單據被判刑確定,這樣有違法紀錄的科長又做違法的行為,請問市長你認為是對的嗎?
8.講到這邊我有很大的疑問,不管是政務官或事務官,我們來看一下他的資歷,首先我們來看市長你的愛將,城市行銷處長顏章聖,他的學歷是傳播,沒有經過任何國家考試,經歷皆跟城市行銷執掌的業務無關,他會做出違法的方式來興建公園,不無道理,接下來我們來看交通處長倪茂榮,他的學歷、國家考試、經歷都與交通有關,但是!但是!依然無法學以致用,竟然用粗糙的方式來評定各種交通規劃,像第七停車場兩億多的工程案,他竟然只是站在路口三分鐘,就決定了汽車及機車位的比例;無論是考試通過的事務官,或是毫無經驗的政務官,雅芳覺得都不適任這兩個職務,雅芳建議你盡早將這兩個處長替換職務,應該要把他們分派到承辦,開始學習基礎的職務。
9.有關青草湖在辦理重劃的時候,應該要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及市地重劃實施辦法辦理,市長你覺得對不對?那我們來看一下青草湖的湖邊這個違建是依法拆除,但來看另一邊卻屹立不搖,他們都同屬違建,市長你們的重劃有嚴重的行政行為差別待遇,這就是圖利。
10.市長雅芳在第一次定期會就質詢過你,市長知道青草湖的淤泥傾倒在南寮海邊嗎?市長你都知情,市政府回給雅芳的文,證明這些淤泥只是暫置,那請問市長何時要移除?停止破壞潮間帶,以恢復潮間帶生態。
11.市長要請問你是否支持淤泥和體育場的廢土石方倒在海邊嗎?那今天青草湖的淤泥還會倒在海邊嗎?會不會妥善處理?
12.在我們新竹市南區,臨近寶山,懷恩堂靈骨塔,該財團涉聯手黑道毆打農民之子,還嗆他是警友會,該民眾被打逃出來後,來找雅芳,雅芳馬上陪受害者帶著青草湖派出所警員到犯罪現場要求以刑事訟訴法第88條現行犯逮捕,但員警稱非屬現行犯,也無立即保全證據,以致該加害人有機會湮滅證據,雖然檢察官有增加湮滅證據之罪行,但該法條規範無規範到加害人,致被害人權益受損。
13.另外依民族公園市府違法封人民逃生門,雅芳陪被害人在現場以現行犯要求警方逮捕,但因加害人是新竹市政府,所以警方說要請示檢察官,以致被害人權益受損,依刑事訴訟法第88條明確規範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以上兩案都是警方不清楚法條所規範之範圍,雅芳要求警察局長應立即請督察科及政風室專案研討,建立明確現行犯逮捕機制,讓基層員警執法有所依據,不會誤判。
14.這個懷恩堂靈骨塔財團在水源保護區未經環評可興建會有醫療污染及危險的安養院,而且該地水土保持違法回填建築廢棄物,雅芳有舉發至市府,但至今毫無回應,市府依盡速依法辦理。
15.市長依法條活動斷層通過地區不得興建公有建築,是不是?
我們有議員同仁於第九次臨時會的提案就違反了這個法條,有圖利建商的可能,但因為第九次臨時會,主席不給雅芳發言,所以雅芳沒辦法即時糾正,以致於議會通過違法的提案,只能在雅芳個人質詢時間,要求市府應依法行政主動公告撤銷違法提案,那為什麼是圖利廠商呢?請大家注意提案議員中,有李妍慧議員。而李妍慧議員是有行賄官員紀錄的昌益建設事業群下的全昌益及昌禾負責經營管理的人楊勝翔的妻子,所以這樣違反法令的開發土地,很明顯就是可能圖利建商。昌益建設在大新竹是赫赫有名的,媒體關係也做得很好,所以行賄官員事情爆光後,也沒什麼被大肆報導,今天雅芳透過議會直播,讓全體市民了解昌益建設是怎麼行賄官員的,這是監察院的調查報告「被彈劾人於大學兼課時,認識昌益建設實際營運操盤者朱彥龍,於同年12月3日該眷改案公告招標前數日,與被彈劾人相約在臺北SOGO復興館內商談,約定由被彈劾人協助護航昌益建設之合作團隊理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理銘開發)得標後,朱彥龍應支付被彈劾人2,000萬元賄款。」
16.雅芳在第二次定期會有向市長說明的適足居住權,強調人民對房屋之使用性、適居性等,尤其非正規居住者,應保障免遭強制驅離、威脅等方式,更不該以公法遁入私法,違背居住者意願令其驅離。政府開發違反兩公約,強迫居民搬遷,新竹市親仁里都更案就是這樣,目前已遭監察院糾正,請市長引以為戒,現在竹蓮市場旁法院宿舍等都更案,也面臨到公法遁入私法,強迫居民搬遷,市府應落實與居民充份溝通,善盡安置、搬遷、補償等相關義務,市長你能不能做到嗎?
17.另外新竹市政府最近接收學租集團的財產,市長說這是轉型正義,但我們竹蓮市場對面的屋舍,居民皆是日據時代就在此生活,民國後土地卻被學租集團登記所有,如果市長說轉型正義,那市長應回歸居住正義,不應一邊說轉型正義,一邊搶奪人民財產,市長你能跟人民好好溝通嗎?
18.接下來是市府大發新聞稿邀功的公道三,市長,當初是你的處長、科長承諾居民,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居民才勉強簽同意書,但市府竟又跳票,強迫居民為市府的不負責買單。
市長你知道這自拆獎勵金對居民有多重要嗎?雅芳拿公道三某戶的補償金做例子,即使他們用最便宜的方式重蓋房子,也遠遠超過市府給他們的補償金,他們已經是倒貼在配合政府政策了,政府沒有給他們合理的補償,現在連自拆獎金都要想辦法讓他們領不到,這樣會不會太過份了,市長現在公道三的居民就在現場,場外也很多人,都可以作證是你的處長跟科長承諾他們的,市長你能不能兌現當時的只要斷水斷電、搬離住宅,即可獲得自拆獎勵金補償的承諾?
#請大家幫忙分享協尋雅芳被消失的質詢影片
房子可以登記兩個人嗎 在 熊啾啾Bear Ju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嗨 歡迎回到本周的熊啾啾頻道♥
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影片是我們的搬家vlog。
相信老朋友們都知道熊跟啾啾正在籌備婚禮♥
如火如荼的計畫當中
除了台韓兩邊的婚姻登記已經完成之外。
原本5月要舉辦的韓國婚禮已經延期了。
但是原定的{房屋裝潢}計畫在熊媽咪的領導之下還是順利進行了♥
為什麼我們3月4月這麼忙?!
因為原本就是計畫趕在我們婚禮前,把搬家裝潢的事情都完成。
雖然因為疫情,婚禮已經延期了 (現在多出很多時間可以慢慢整理。威)
總之我們搬家計畫三部曲 就是
1.熊媽的房客遷出。然後熊媽家先重新裝潢。
2.熊媽家裝潢完成後,換熊啾啾家裝潢。同時間,熊媽搬出,我們也暫時搬到熊媽家暫住。(今天的影片就是這階段♥)
3.接著等待我們家也裝潢完成後,我就從原本居住的樓中樓套房遷出。跟熊一起搬到新家。
以上,看起來就是大工程對吧 (現在回想,偶也覺得好累 威)
(好 正文開始♥)
這支影片就是紀錄我們跟熊媽一起搬到熊媽新家的過程♥
其實我在台灣沒有這樣大搬家的經驗 (我們台灣人比較穩定?!)
所以我對於大搬家心裡是蠻緊張的...總覺得工程浩大!
沒想到 韓國搬家就是...傻爆眼的"方便"阿 威
因為韓國的居住文化,除了買房之外,更多的方式是"全稅"租房。
{韓國全稅租房}小知識
:就是房客租房前,需要先準備龐大金額的保證金給房東,一般是房屋總價的60%~80%的保證金。
舉例:假設台幣1200萬的房子,全稅就是必須要在合約期間付給房東約720萬~960萬台幣的保證金當押金。通常租房合約是兩年一簽,但這兩年間"不需要"再付任何費用給房東。
(除了基本水電費自己繳交之外,等於不用付房租)。
然後兩年一到,房東會把保證金"全額退回"。
那保證金全額退回,房東還賺甚麼呢?!
房東通常在這兩年間會利用這筆錢去投資或是存在銀行賺利息,(以前韓國銀行利息較高。)
現在因為銀行利息調降,房東不再如此有賺頭,除了投資之外,也延伸出保證金調降,但每個月就需繳交房租的"半全稅"租屋,但這延伸一講太長了,改天有機會再跟大家介紹。
總之,兩年合約一到,假如想再"續住"的時候,房東通常都會"再調高"保證金。
也因此常常兩年合約一到,韓國人就會選擇搬家。
所以韓國人超級”習慣"搬家 ! ! !
(熊就說他搬家經驗至少已經10次了 威)
受到這樣特別的居住文化影響,韓國因此發展出非常全面的搬家商機。
從打包裝箱、新舊屋打掃清潔、新家收納整理,搬家公司都一手包辦!
所以,搬家日那天不誇張,搬家師傅人都動工了,俺還在睡覺。
之後跟熊和熊媽還悠哉的出門吃了早午餐跟咖啡
下午又在車裡睡一波午覺 威
而韓國搬家最特別的地方,就是竟然會出動雲梯車幫忙搬家! ! !
OMG我第一次看到的時候真的太驚訝了
那你們會好奇像這樣的搬家收費大概多少呢?
這個價格是浮動的。
跟搬家公司聯繫之後。
會依照你的家當多寡,搬家的距離、工作人員數、搬家條件(樓層高低、樓梯、電梯、)以及是否出動雲梯車來進行估價。
以"熊媽搬家"的案例,因為幾乎是整個家當都搬移過去加上出動了雲梯車。
就大概花費了韓幣大概170萬 (台幣約4~5萬)
問我值不值得嗎?!
我個人認為...太值得啦! ! !
因為搬家大叔們真的太專業,連搬到新家之後,也會幫你大致把細項物品都歸位。
(也不怕地板弄髒或刮壞)
等於你白天只要開心的稍微監工,就是可以出門洗頭逛街喝咖啡耶。
影片的最後,我也第一次公開了在韓國居住過兩年半的
啾啾愛的小套房 威♥
怎麼說呢
這一集影片我看完的當下,其實內心很複雜。
並不是完全的開心。
更多的是對於熊媽搬出去的不捨以及搬離自己小套房的惆悵。
我知道現在的改變是好的。
真的很感恩竟然遇到這樣好的婆婆如此的為我們著想。
想到又有點鼻酸。
總之,我跟熊一定會好好過生活的。
大家也不要為媽媽擔心,因為熊媽家跟我們家其實距離車程只有10分鐘,地鐵15分。
所以我們很常過去找熊媽♥ 哈哈
這一篇介紹有點長,但沒辦法,就是太愛跟你們分享 威
熊啾啾 我們下禮拜見啦♥
下周要來開箱裝潢後的熊啾啾家 ! ! ! 我好期待 威♥
房子可以登記兩個人嗎 在 柯文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 是你們,讓改變成真!】
演講全文:
各位市民朋友,teamKP 的夥伴們,大家晚安大家好。
首先,要感謝我們這些年輕又認真的競選團隊,籌辦了這一次的晚會,也要感謝所有來協助我們的人,當然也要感謝所有來參與的市民。因為你們的合作,讓這一切都變得可能,我終於開始正式選舉的這兩個星期。
11 月 7 號晚上 10 點,我回到辦公室整理行李,這是我請假前最後一個上班日,我的幕僚問我說,「市長,這一次的選舉我們真的是一個人要去選,因為我們沒有任何政黨的支援,你擔不擔心?」我說如果說完全不擔心,那也是騙人的;但是我仍然堅持,心存善念,盡力而為。
我相信,如果你有心要做一件事情,全世界都會來幫你,更重要的,因為有你們的幫忙,讓我在遇到任何挫折的時候,都能堅持下去。因為有你們,讓我在遇到所有的打擊和困難的時候,我還是可以堅持下去;因為有你們,就是我的市政團隊,你們就是 teamKP。是你們讓台灣改變成真,真正的動力就是你們。
過去的二十幾年,台灣在藍綠的惡鬥之下,國家的力量漸漸衰弱,以前我們是亞洲四小龍之首,現在差不多被踢出亞洲四小龍。
2014 年,我接任台北市長,當我走進市政府的時候,我發現很多東西,感到目瞪口呆,包括那顆大巨蛋。大巨蛋蓋在那個地方,不是我選地方,今天你站在忠孝東路跟光復南路那十字路口,車水馬龍,在想說如果這個地方要裝十四萬人,那個交通到底要怎麼處理,坦白講很難。
台北市政府用 140 億買那塊地,然後以開發權利金 0、營運權利金 0 交給遠雄,這也不是我訂的條約;BOT 簽訂以後,他可以三棟變五棟,樓地板面積增加這麼多,這也不是我造成;然後他的契約當中違約的話每天罰五萬塊,最多罰三百萬,後面就再也沒有什麼處罰條約,這種不平等的條約也不是我訂的,開工四年不按圖施工,這也不是我造成的,連逃生梯也不是我造成的。
但是生氣歸生氣,我們還是要面對問題來解決它,在過去三年,在台灣內政部營建署台灣建築中心的審查當中;因為我們堅持,大巨蛋的公安問題一樣一樣去克服掉,以前大巨蛋地下室完全聯通,一旦火災,就很像連環船,上面那五棟大樓就變成煙囪了,現在他有 14 個防火區劃,以前大巨蛋的停車場是在地下四樓、五樓,很難想像幾千人要在地下四樓、五樓來上下車,現在要改到地面一樓上下車,公車再進入地下室儲存。
坦白講,我們要堅持的是一個安全的大巨蛋,國民黨的候選人說他主張立刻完工,但是沒有討論公安問題,也不會去檢討改進。坦白講,大巨蛋是國民黨執政十六年的怪物,他們是製造問題的人,怎麼可能會去解決問題?民進黨的候選人說要把它拆掉,坦白講會拆掉,我早就拆掉了,哪裡輪的到你?但是我們要務實地面對那個問題,我們也不希望他爛在那裡變成一堆廢鐵。
但是,我們還是務實地面對問題,我們也不喜歡它爛在那邊變成一堆廢鐵。坦白講,這是一種堅持的態度,務實處理問題,不刁難不放水,以前所有 BOT 案,不管是大巨蛋、美河市、三創、松菸、雙子星,每個案子都是晚上叩應節目繪聲繪影的題目。
2017 年,經過整個流程的重整,臺北市招商第一名 299 億,財政部還特別頒發獎牌給我們臺北市政府 ,甚至比中央部會都還多。今年到現在已經招商 398 億,到年底應該也是第一名,明年因為雙子星超過 500 多億,應該還是第一名。我要問大家,以前所有 BOT 案都是晚上扣應節目討論的題目,柯文哲當臺北市長,我們招商成績從 2017 年都是招商第一名。我柯文哲的重大工程,哪個上過叩應節目討論過?柯文哲當臺北市長,有哪一個局長因為弊案下台的?
這就是臺灣政治文化改變的開始。
選舉費用太高,這是臺灣政治文化敗壞的開始;這次選舉,我只有在網路小額募款,沒有辦募款餐會,房子還拿去抵押,我要感謝陳佩琪的幫忙。
在一個多星期前,我也公布競選經費,組織財務監督委員會;在網路上公開招募,用遴選的制度,請外部人員來檢查帳目,雖然錢不多,但這是人民捐給我的,我希望他有更好使用方式,海選財務監督,其他候選人只有募款委員會,他們不會有財務監督委員會 。
今天下午,兩大黨的候選人公布他們的競選經費,當時他們說,如果我參加辯論,他們願意公布競選經費。今天他們公布了,看起來比我還少,你相信嗎?四年前 ,連勝文在監察院登記的競選費用比我還低,你相信嗎?這是侮辱台灣人的智商!
我無黨無派,在藍綠夾殺下,我還是堅定向前走,網路募資的成果實實在在提醒 ,還是有很多人支持我改變這場臺灣政治文化的社會運動。我堅持選舉是一場改變臺灣政治文化的社會運動,我也謝謝這麼多人支持我,進行這個改造政治文化的社會運動。
因為堅持,斯文里三期公辦都更開工了。聽說以前每次臺北市長選舉,候選人都要去那裡虛晃一招,說如果當選以後,一定要改建。抱歉,太慢了,以後候選人再也沒有這個機會,因為已經被我拆掉改建了。因為堅持,延宕超過 17 年的環南市場改建了,明年 8 月就會完工。
我們市場處主秘說,他當年進市府當公務員,接到的第一份公文,就是環南市場改建工程,18 年後,他當到市場處的主秘終於開工。因為堅持,我們提前十五個月,把臺北市鉛管全面更換,保障臺北市民健康。因為堅持,臺北市政府向大法官提出釋憲,也保障這個城市的平權。因為堅持,我們推出 1,280 月票,讓公共運輸可以落實在人民生活。因為堅持,嚴守財政紀律,四年我們還債 530 億。
市民朋友,因為堅持,北門重見天日。今天北門是臺灣的國門,我要跟大家講,北門不是一二三從天上掉下來,北門要出現,要拆掉忠孝西路、忠孝橋引道、國光客運、三井倉庫,還要再把三井倉庫搬回來重建,拆掉地方要改建成公園,7X 路口重新整理變成十字路口,北門廣場要重建,我們就是這樣努力,一步步做成。
以北門為中心的西區門戶計畫,一步步完成,「軸線翻轉,舊城復興」,以前只是政治口號,是我把它實現。國家之力量在國民全體。2017 世大運,我們的口號是「臺灣走出去、世界走進來、讓世界看見臺灣」。我們做到了。
臺灣是個成功的故事,臺北是個光榮的城市,美麗島福爾摩沙,將繼續帶著海洋子民,以帶著最大的決心和勇氣,航向全世界。世大運成功恢復了臺灣人民族自信心,更重要還有社會療癒效果。
過去 20 幾年,臺灣是國際孤兒,我們上次世大運時候廣告宣傳片是「這次回家比賽」,我們運動選手從來都沒有在自己國土上,有機會比賽,這也是為什麼世大運當中,臺灣選手拿到 90 面獎牌,因為我們這次真的回家比賽。臺灣的尊嚴要靠自己打拼,世大運我們一路被看衰,一路被嘲笑,但我們咬緊牙關、吃苦耐勞,最後以成功世大運,向世界證明台灣的力量。
世大運之前,有很多外面的團隊,對我們的設計行銷有批評,我邀請他們進來幫忙,同樣很多媽媽對我們兒童遊戲場不滿意,我們也邀請他們一起規劃設計,今天臺北市到處都有共融式遊戲場。「開放政府、全民參與、公開透明」,這不只是政治口號,我們在臺北市把把它實現,台北已經不一樣。
今天下午的辯論,兩大黨的候選人只能攻擊我的人格,他們也不能提出什麼明確的政見,他們對我的政策也沒有辦法批評什麼。
當然,我們也還有需要改進的地方,但是面對批評,我們虛心改進。但是我相信,我們的市政成果,老百姓終究都會看到,我曾經做過一件很困難的事,一日雙塔,但一日雙塔不是我一個人在騎,一路上有這麼多朋友的陪伴,一路的陪伴,一路的加油打氣,柯文哲今天可以走到這裡,也是一樣,有很多的市民朋友,一路陪伴,一路對我加油打氣,我還是要說,謝謝你們。
剛剛你們看了改變成真持續發生的政績影片,我自己在看的時候,我還在說我還有哪個地方可以改進,可是當我轉過頭來看的時候,我發現我的幕僚都在哭,原來這四年我們克服了這麼多困難、做了這麼多的事。
其實,政治要落實在人民生活的每一天,改變成真不是一個人可以完成,但是改變成真,一定要有一個認真工作、奮鬥不懈的柯文哲。
務實和對話,就是我們兩個原則。我們很務實來處理我們面對的問題,不打高空,也不欺騙人民,同樣的,我們也願意用對話的方式,來跟我們不同的意見來商量。坦白講,臺灣的藍綠沒有對話,他們只有相罵而已;其實,一個社會不要怕有衝突,但是要有解決衝突的機制,我們有不同的過去,但是我們到底要不要走向共同的未來。
在臺灣,我們還是可以把它建設成為一個和諧共融的社會。我要拜託大家,在未來的兩週,拜託你告訴你的朋友跟家人,告訴他們臺北市的成就;告訴他們我們共同相信的價值。我沒有錢買廣告,所以要拜託你們,尤其是那些只有看電視和報紙的朋友,更要拜託你們去說服他們。
我沒有政黨的組織,所以就沒有所謂的陸軍,我真的需要你們的幫忙。在未來兩星期,尤其拜託四年級的長輩,臺灣真的要向前走,我們不能再回到過去那種藍綠意識形態的泥淖,臺灣必須往前走,我們要有新的格局,新的時代。
我沒有政黨,但是我有你們,你們是過去這四年當中,臺北政治文化改變真正的動力。11/7 晚上,我要開始請假的前一天,在離開我的辦公室之前,我寫一張字條給我的秘書,我告訴他,我也謝謝他,因為過去在四年當中,每天七點半他要和我一樣。我跟他承諾,我一定會以市長的身份,在未來四年,跟他一起繼續奮鬥。
各位 teamKP 的夥伴們,請你和我一起實踐我們對臺北的承諾,我們會贏,而且一定要贏。這四年,改變成真,下一個四年,我們一定要讓改變繼續成真,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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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簽約買房,沒想到開心沒多久馬上考驗就來。
晚上因為房子名字要登記先生的還是我們兩個共有,講到很不愉快,現在先生睡了我還在上
網查資料。
目前我請育嬰假自己照顧小孩一年多,預計明年中復職。存款部分我工作期間沒先生久因此
沒他多,總共只有大概100出頭,所以之前有講好,乾脆買房頭期款他出,我的儲蓄就拿來
買車子(因為先生還沒學開車,所以剛好就我自己買符合我之後小孩上學要接送需求的)因
此目前頭期款跟之後我育嬰假期間的每月房貸都他先出。
那一開始在找房子時,我們也有講好之後等我回去上班,我就會每個月跟他一起按照薪資比
例付房貸。
今天確定簽約後,因為接下來要談到過戶的事情,我就問他能不能名字登記成兩人共有。
他認為不用分這麼細,也覺得不曉得我在擔心什麼,接著上網查詢文章,認為夫妻共有的缺
點是會吃掉兩人的首購優惠,萬一之後還會換房子,那沒有首購優惠的情況下,難道多出來
必須負擔的錢(沒有首購優惠衍生的錢)我要出嗎?另外還有土地增值稅的問題,也是我要
出嗎?就因為我堅持要登記兩人名字?
我在還沒查詢他說的是什麼之前,只覺得房子是兩人一起出錢就是共同持有阿,不然我也有
出為什麼會沒辦法一起有兩個人的名字,他出的比較多沒錯,但是我也會出阿
再者,以我們兩個懶惰不喜變動的個性,其實很難換房,所以我認為不用因為怕之後還要用
到首購優惠而不登記兩人名字。除非不小心又懷孕,或是倒楣碰到鄰居很不好很多問題住不
下去,才有換房的可能。
附註:我們兩個交往沒多久就因為懷孕結婚了,所以感情我自知沒有很深,但是一直以來還
是共同努力照顧小孩,往“和諧”家庭的方向努力。就因為這樣子所以我個人認為錢還是說
清楚比較好一點,他則是比較傳統認為何必這樣。因此今晚有不小的爭執。因此想請教究竟
應如何登記會比較適合,不論是站在以後對雙方有保障,還有以後可能換屋想省錢方面。感
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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