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829蘋果 買一間會省錢的房子 專家教戰5招
蘋果原址→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10829/UZ2APYKPVJFKDJRV7F7G53UFCM/
對首購族來說,好不容易存到百萬頭期款買房,隨之而來是每個月的房貸,還有百萬裝潢費、以及每年的房屋稅和地價稅,相當不易,因此買到一間「省錢」的房屋很重要。專家分享5招,教戰如何買到能幫你省錢的房屋,包含:先買套房,持有成本比公寓還省、使用天然瓦斯取代電熱水器、選擇採光至少2面的房,廁所開窗,可省下空調和暖風機電費、不買精裝和毛胚屋,可省下裝潢費、近捷運住宅脫手性較好。此外,若想下定決心省錢,經過房價便宜的區域還可留意,在當地採買日用品,因店租便宜,物價也比市區買東西便宜1成。
(林佩萱/高雄報導)……↓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省錢達人陳泰源分享,如何買屋才能省錢,包含5招。他以自身為例,先確定預算:台北市總價約950萬的套房,加上服務費、代書費、契稅、履約保證等費用,預算1000萬以內。
首先、從省錢的角度,建議首購族先買套房。因為套房空間比公寓小,裝修成本低,添購傢俱、家電的花費較少,收納空間不足,日後買東西的慾望也會「被迫克制」。而且套房的建物和土地坪數少,所以房屋稅、地價稅都不高,持有成本比公寓還低;社區管理費較便宜,還能享有管理員與垃圾處理等服務;水、電、瓦斯的消耗量也會比大空間的公寓來得少。
第二、建議使用天然瓦斯取代電熱。陳泰源說,9成的套房社區都規劃電熱,試想,如果連煮飯、洗澡都要用電,那電費計價「級距」就很容易往上跳;若煮飯、洗澡用天然瓦斯,自然能將電費的級距拉低,因此較不考慮純用電的社區。若是需要妥協,可以廚房用電,洗澡用瓦斯,因為使用電熱水器的套房,容易洗澡洗到一半熱水就不夠用,在冬天會更加惱人。
第三、採光至少2面,廁所需開窗。通常套房的採光只有一面,由於室內面積不大,白天可以不用開燈,長期下來也能省下不少電費。只是,空氣無法對流往往是套房的缺點,只能靠空調解決,所以若要買到兩面採光的套房,往往只有「邊間戶」辦的到,空氣流通對人體較健康,也能省下冷氣的開銷。另外,最好廁所開窗,較能保持乾燥,也可以免裝暖風機又省電。
第四、近捷運住宅較佳,若房屋地點至捷運站步行時間超過10分鐘,甚至要搭公車才能抵達,未來不僅難以保值,脫手性也會越來越差。因此建議選擇走路8~10分鐘可到捷運站的房屋。
第五、不買精裝、毛胚屋。過多的裝修不僅反映在房價上,還可能因為一時沒注意到,或被隱藏起來的缺點,入住之後才發現;毛胚屋則要另外花時間、金錢裝修,較耗成本。
陳泰源補充,經過房價較低的區域,甚至可以多留意當地的物價。例如他住在台北市中山區,但每週會趁著去景美看二輪電影,順便採買水果,因為景美房價比台北、新北新店還低,店租不高,物價自然便宜,同樣的水果在中山區和景美夜市(文山區)的價格,平均價差至少1成。
天時地地不動產張欣民指出,年輕首購族買房建議「先求有再求好」,很多年輕朋友會問,雙北小套房能帶來增值嗎,其實只要挑一下環境,排除特定區域就好,例如萬華的條通一帶不要買,加上小套房容易有特殊行業人員進出也複雜,房價沒有支撐性,建議避開這類地方。
至於如何以省錢的方式買房,張欣民說,買下套房後不一定要裝潢,可以買現成的系統櫃和傢俱,自行組裝,到時存夠錢要換屋,也可自行帶走。
部落格→https://taiyuanchen1223.blogspot.com/2021/09/210829-5.html
同時也有9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210221東森 打炒房新招!房屋稅免稅排除法人、自然人限3戶 東森原影→https://youtu.be/dgpbgH8Ssaw 回應外界打炒房聲浪,財政部祭出了短期措施,公告修正房屋稅條例,未來住家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以下的低價屋免課房屋稅門檻將會排除法人適用,個人全國也僅限3戶免稅,預計今年...
房屋稅 坪數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10829蘋果 買一間會省錢的房子 專家教戰5招
蘋果原址→https://tw.appledaily.com/property/20210829/UZ2APYKPVJFKDJRV7F7G53UFCM/
對首購族來說,好不容易存到百萬頭期款買房,隨之而來是每個月的房貸,還有百萬裝潢費、以及每年的房屋稅和地價稅,相當不易,因此買到一間「省錢」的房屋很重要。專家分享5招,教戰如何買到能幫你省錢的房屋,包含:先買套房,持有成本比公寓還省、使用天然瓦斯取代電熱水器、選擇採光至少2面的房,廁所開窗,可省下空調和暖風機電費、不買精裝和毛胚屋,可省下裝潢費、近捷運住宅脫手性較好。此外,若想下定決心省錢,經過房價便宜的區域還可留意,在當地採買日用品,因店租便宜,物價也比市區買東西便宜1成。
(林佩萱/高雄報導)……↓
東龍不動產資深經理、省錢達人陳泰源分享,如何買屋才能省錢,包含5招。他以自身為例,先確定預算:台北市總價約950萬的套房,加上服務費、代書費、契稅、履約保證等費用,預算1000萬以內。
首先、從省錢的角度,建議首購族先買套房。因為套房空間比公寓小,裝修成本低,添購傢俱、家電的花費較少,收納空間不足,日後買東西的慾望也會「被迫克制」。而且套房的建物和土地坪數少,所以房屋稅、地價稅都不高,持有成本比公寓還低;社區管理費較便宜,還能享有管理員與垃圾處理等服務;水、電、瓦斯的消耗量也會比大空間的公寓來得少。
第二、建議使用天然瓦斯取代電熱。陳泰源說,9成的套房社區都規劃電熱,試想,如果連煮飯、洗澡都要用電,那電費計價「級距」就很容易往上跳;若煮飯、洗澡用天然瓦斯,自然能將電費的級距拉低,因此較不考慮純用電的社區。若是需要妥協,可以廚房用電,洗澡用瓦斯,因為使用電熱水器的套房,容易洗澡洗到一半熱水就不夠用,在冬天會更加惱人。
第三、採光至少2面,廁所需開窗。通常套房的採光只有一面,由於室內面積不大,白天可以不用開燈,長期下來也能省下不少電費。只是,空氣無法對流往往是套房的缺點,只能靠空調解決,所以若要買到兩面採光的套房,往往只有「邊間戶」辦的到,空氣流通對人體較健康,也能省下冷氣的開銷。另外,最好廁所開窗,較能保持乾燥,也可以免裝暖風機又省電。
第四、近捷運住宅較佳,若房屋地點至捷運站步行時間超過10分鐘,甚至要搭公車才能抵達,未來不僅難以保值,脫手性也會越來越差。因此建議選擇走路8~10分鐘可到捷運站的房屋。
第五、不買精裝、毛胚屋。過多的裝修不僅反映在房價上,還可能因為一時沒注意到,或被隱藏起來的缺點,入住之後才發現;毛胚屋則要另外花時間、金錢裝修,較耗成本。
陳泰源補充,經過房價較低的區域,甚至可以多留意當地的物價。例如他住在台北市中山區,但每週會趁著去景美看二輪電影,順便採買水果,因為景美房價比台北、新北新店還低,店租不高,物價自然便宜,同樣的水果在中山區和景美夜市(文山區)的價格,平均價差至少1成。
天時地地不動產張欣民指出,年輕首購族買房建議「先求有再求好」,很多年輕朋友會問,雙北小套房能帶來增值嗎,其實只要挑一下環境,排除特定區域就好,例如萬華的條通一帶不要買,加上小套房容易有特殊行業人員進出也複雜,房價沒有支撐性,建議避開這類地方。
至於如何以省錢的方式買房,張欣民說,買下套房後不一定要裝潢,可以買現成的系統櫃和傢俱,自行組裝,到時存夠錢要換屋,也可自行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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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 坪數 在 每天稅法5分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合夥事業合夥人將自有房屋借與合夥事業使用,應設算租賃收入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執行業務者或合夥人將其所有之房屋借與聯合事務所或合夥事業使用,依照所得稅法相關規定,應先減除其自用部分後,就該房屋供其他執行業務者或其他合夥人使用部分,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計算房屋所有人之租賃收入,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
該局舉例說明,轄內納稅義務人甲君與他人合夥經營A合夥事業,並將其自有房屋借與A事業使用,未列報租賃所得,經該局參照當地一般租金標準,核定甲君租賃所得600,000元,歸課綜合所得稅。甲君主張該自有房屋雖供A事業使用,實際上並未收取租金無租賃事實,申請復查。案經該局以系爭房屋有設籍營業,依查得房屋稅課稅資料所載非自住用面積,衡酌房屋坪數大小及所處樓層情形,按當地一般租金標準計算系爭房屋租賃收入,減除申請人按約定分配盈餘比例暨43%必要損耗及費用,核定租賃所得600,000元無誤,遂駁回其復查申請。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合夥事業合夥人將自有房屋供合夥事業使用,縱未收取租金,仍應就該自有房屋供其他合夥人使用部分計算租金收入,繳納綜合所得稅。如尚有疑問,請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0321洽詢,該局將竭誠提供詳細之諮詢服務。
新聞稿聯絡人:法務二科 賴股長
聯絡電話:(03)3396789轉1671
房屋稅 坪數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10221東森 打炒房新招!房屋稅免稅排除法人、自然人限3戶
東森原影→https://youtu.be/dgpbgH8Ssaw
回應外界打炒房聲浪,財政部祭出了短期措施,公告修正房屋稅條例,未來住家房屋現值低於10萬元以下的低價屋免課房屋稅門檻將會排除法人適用,個人全國也僅限3戶免稅,預計今年7月正式上路。
記者/黃圓媛、陳震隆 採訪報導……↓
這對現行將出租房屋切割的包租公、包租婆衝擊恐怕不小。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尤其是中南部一些大學周遭的屋齡四五十年的老舊公寓,一次就持有個好幾間的包租公、包租婆,靠收租來維生的,對他們影響就會很大。」
為了照顧農民、低收入戶或居住簡陋房屋者,現行房屋稅條例有規定,房屋現值在10萬元以下免課房屋稅,但不少企業法人會將出租不動產分割為小坪數藉此來避稅,修法後,包租公、包租婆或法人即使持有房屋現值低於門檻,都不再具有免稅資格。
房仲業者/陳泰源 表示:「他比較鎖定的房地產是偏屋齡可能四五十年的老舊公寓,既然未來要繳稅了,可能會促使屋主願意加入市府的都市更新。」
房仲業者分析,除了防堵炒房,政府這一招有望也能刺激都更效率,但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停車位也有稅籍甚至還是共同持有,就怕會有誤傷。
房仲專家/徐佳馨:「就是一些停車位他是另外稅籍的持有人,那他很容易會因此符合到3戶以上的標準,如果是以這樣的個案,可能必須靠財政部去做一些稽查,或者是由民眾直接做一些舉證。」
財政部強調法規實施時,稅捐稽徵機關會主動發輔導函協助屋主們選擇適用申報,這一次修法會影響到多少人?仍在統計中,不過全國擁有房屋者的自住者9成以上皆擁有3戶以下,自住者的部分預計衝擊不會太大。
陳泰源Youtube→https://youtu.be/ygwV-lstso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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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 坪數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0709三立iNEWS 松蔦青語鬧糾紛 陳泰源指控卓家雄偽造文書私吞危老容獎
影片網址→https://youtu.be/baXx8J1xndc
#松蔦青語恐一屋二賣地主呼籲與建商和解前買家請慎思
#大家地產目前是一案建商
#大家地產董事長卓家雄偽造文書盜用印章私吞危老容獎
【大家地產聲明稿 之 地主回應】
第一、民國106~109年間,地主方多次詢問建商,本案是否有/能申請危老容獎?
106年11月30日line對話,蘇義閔先生表示:「已問過建築師,可以符合的條件幾乎沒有」。還強調「你好,我也好,只要是大家有利的,我一定會做。」這不就證明蘇義閔企圖隱瞞地主申請危老容獎,也認為容獎應按比例分?
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俗話說「殺頭生意有人幹,賠錢生意沒人做」,如果本案因地主貪婪,卓家雄經精打細算後判斷本案賠本,為何在寶吉第破產後仍「萬般懇求」地主與之續約並同意「概括承受」?莫非卓家雄已經知道可以透過危老重建申請容積獎勵才勇往直前?
第六、信託契約裡「只有蓋章無簽名」的文件日期是107年1月12日,可是家雄,我們那時根本還不認識你啊?
還記得,寶吉第總經理蘇義閔於107年3月6日透過line表示你(卓)想跟地主方認識嗎?你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地主方手上拿的是「親筆簽名」加用印的正版原件,真金不怕火煉,歡迎比對字跡。
至於契約文件如何被偷天換日?如同要老百姓破解魔術般困難,黑心手法,只有黑心建商才知道,地主方無法解答。
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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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10月24日新聞報導(自由時報)本基地通過28%危老容獎。
108年11月26日line對話,謝欣芸小姐(大家地產代表)堅稱:「這不是我們的基地ㄟ」。
而卓家雄也始終否認並謊稱本案是「103年」的「合建」,所以無「法」適用「106年」的「危老」。
直到紙包不住火,才改口主張:拿「地主的」土地、房子、印章申請的危老容獎與地主無關。
第二、上網搜尋「寶吉第建設」即可找到多筆坑殺消費者等新聞,寶吉第因聲名狼籍無法再招搖撞騙同時為躲避求償才宣布破產,與地主毫無關係。
本案原是寶吉第建設主導,民國105年卓家雄已是起造人之一(共同開發商),寶吉第宣布破產後,卓家雄為了賣本案(松蔦青語)才特地成立新公司(大家地產)。
而時任「寶吉第建設總經理“蘇義閔”先生」至今仍為本案「唯二」負責人,因此,地主方高度質疑此舉猶如「借屍還魂的寶吉第2.0版」,不僅欲謀奪地主財產,連無辜的消費者們恐怕早已落入圈套。
第三、大家地產聲明稿指稱「地主多要80坪與5.2個車位」純屬憑空杜撰,請拿出證據並鉅細靡遺描述,若無法舉證,記者若「平衡報導」反中黑心建商之計。
相反的,根據契約,地主應該拿到的「合建保證金695萬8千元整」被黑心建商施以詐術,不僅1塊錢都沒有拿,還損失至少108坪(建物約68.66坪+車位至少40坪)!
明明地主方才是受害苦主,怎變成貪心多要?若真貪得無厭,又怎會是最早簽署同意的地主?
第四、地主方為獨棟透天厝,以1層使用約70坪、3層樓破兩百坪換算,若不參與合建持續整棟收租,從搬遷日起算可收租金是上千萬元,因此,地主方只拿到約七百萬元搬遷補助費,是足足7折後的誠意讓利。
另外,地主搬遷後、建物拆除前,卓家雄長達約1年半「代理房東」持續收租,租金落入大家地產口袋,以及交屋後建商應依約幫地主負擔40%房屋稅與地價稅,卓家雄也都不繳,讓地主全額吸收,這些怎隻字未提?
第五、不論地主方分得坪數為何,均有書面,而且是不包括危老容獎之下所形成的協議。如今危老容獎全遭建商侵吞,建商卻反指地主方已經拿到很多坪數及車位,試問:地主方分得的,難道不是建商願意給的?地主方目前所分得的,跟危老容獎有關嗎?此部分不容張冠李戴、混淆視聽,請卓家雄親自說明:究竟拿著地主方的房子申請了多少容獎放到自己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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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信託契約裡「只有蓋章無簽名」的文件日期是107年1月12日,可是家雄,我們那時根本還不認識你啊?
還記得,寶吉第總經理蘇義閔於107年3月6日透過line表示你(卓)想跟地主方認識嗎?你是忘記?還是害怕想起來?地主方手上拿的是「親筆簽名」加用印的正版原件,真金不怕火煉,歡迎比對字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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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截至至今,無論是官網、代銷案場、網路、紙本文宣等包含大家地產於109年6月17日回函所附上的選屋表,皆顯示仍是面寬3.3米的4間店面。然於109年7月1日接獲記者聯繫後自知理虧,才終於表示願意按照契約走,地主方表示感謝:回頭永遠不嫌晚。
另善意提醒:倘若地主方店面與本案其他間店面相較,有多出來的樑柱,還是深度不齊、高度不一、甚或是天花板有異常管線存在,地主方會連同建築師一併提告求償。
第八、地主尚未選屋建商就先行銷售,此舉已堪稱「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大家地產以「無約定公開銷售需以地主完成選屋為前提」為由欲撇清一屋二賣疑慮,在有實務經驗的業者看來,極為牽強。
第九、再次提醒消費者,地主有「主動」選屋的權利而非「被建商強迫」選屋,換言之,一旦地主選了已經賣掉的房子,該房立刻變成「爭議屋」而無法交屋。而信託銀行(瑞興)表示僅能承諾不提供房源之入款帳戶,但無法保證大家地產不會私下賣屋。
地主方早已發函選屋,而大家地產仍不按照契約進行,無法選屋的責任應由建商承擔。為了避免一屋二賣,地主方在此呼籲卓家雄公布「已賣掉房源」自清,否則單以一紙聲明無法消弭大眾疑慮。也請建商正式且積極回應地主提出的選屋戶別及坪數。
第十、地主方曾委請市議員陳怡君主持協調會,建商代表於現場表示「這裡不是談判的地方」,從頭到尾只讓地主方唱獨角戲,就連陳怡君議員連番質問,建商也一概不予回應,地主有整段錄音檔證明建商毫無誠意。
地主/陳俊發、胡淑惠 聲明
長子/陳泰源 代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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