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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等了媽媽們!
教了阿烏90%物品認知的點讀書來了!
當出接觸到這系列第一本「用手指點一點」是烏烏一歲兩個月時,乾媽買給他的,因為乾媽的姊姊是二寶媽研究了說這系列好評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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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手指點一點
果然,到現在快半年過去,這本書烏烏從剛開始爸媽、保姆帶著他看,到現在自己每天會去翻一下,中午睡覺一定要聽著入睡(上禮拜他午覺不睡,我在旁邊睡,他竟然自己拿起來點了快一個小時完全不吵我,連我在旁邊偷拍照都沒發現!
這本裡面有
✔️25個主題(城市、職業、動作、身體、工具、食物、植物之類的)
✔️中文、英文、閩南語發音
✔️五段音量
✔️我來問你來答遊戲
✔️12首中英文歌曲
我剛開始帶烏烏看的方式,
舉例:教他點「馬桶」,然後我會實際帶著他去看我們家馬桶,這樣1次,從此我跟他說馬桶他都知道我在說什麼。
家裡有的東西就給他看,沒有的東西、出門看得到的就會跟他說那本書上說的「計程車」在那邊~
或是路上也看不到的我會找網路圖片給他看,這樣配合下來,他的認知非常快!
沒多久雖然他那時候還不會講話,但我跟他說任何東西他幾乎都知道,醫生都誇獎他認知很超前(講白話就是很聽得懂大人在講什麼)
這一本大推,0-2歲都可以買,剛開始一定是家長陪著,後來就已經完全可以自己按。烏烏現在很會自己拿來看、點讀、自己放音樂勒!
👉而且他的錄音形容講的很棒,有助於小孩表達能力發展。
例如別人說:「企鵝」,烏烏就知道「企鵝住在冰天雪地裡,不會飛,但很會游泳呢!」等他大一點會表達寫作,這都是養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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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聲點讀書系列
1.會發聲的ㄅㄆㄇ133
這本是我上個月才買的這系列第二本,因為第一本對烏烏來說已經學會大部分,烏最近自己突然對ABC產生興趣,我們家有一個英文字母拼圖,但為了讓烏烏學會好的發音,所以買了這本。
我的教法是剛開始拿他的字母拼讀,去對應書裡的英文字母,然後叫他自己按。
烏烏現在已經會大概一半的英文字母大寫(會認,大部分會講),這本書功不可沒。
✔️11個主題、100個學習內容:ABC、123、ㄅㄆㄇ、加法、減法、時鐘、地圖
✔️語言中文英文
其他三本:
❤️365晚安故事:這本紅到大缺貨,我到現在也還沒收到 要用預購。裡面有96則故事+96題問答+6首古典音樂晚安曲,培養孩子未來表達、寫作能力很有用
❤️寶貝愛說話:
這本很像會說話的單字卡,有21類常用詞語,還有(國語、台語、英語、客家語)四種語言!
還有語句範例跟錄音功能(烏超愛錄音功能),這用在準備學說話的孩子身上超好。
❤️英語520:這本都是外師配音,發音超好,520個單字,而且可以「朗讀單字」,也可以「吟唱單字」(用唱歌方式教孩子單字的拼法),超大圖片,還可以錄音聽聽看自己發音的如何 !
(這本我買的是套組,有點讀書、英文字典、abc益智磁鐵)
因為像我很重視烏烏未來的寫作能力、表達能力,這系列的書不是「只有教你認識單字」,還教你怎麼表達、形容。
所以我超級推薦!
🈶️這系列的特色音量、兒歌、問答遊戲,每一本都有,而且內容都不一樣喔!
0-3歲就可以親子共讀,到1-3歲,看小孩發展,有的就可以自己閱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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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認知黏貼書
我是自己準備開團時才看到他們家有這系列下訂,一看就知道烏烏會很喜歡!
果然烏烏一拿到就超興奮,還自己發明玩法。
✔️黏貼設計寶寶學習超快
✔️每本都送塗色本
✔️私不爛咬不破
✔️顏色鮮豔造型超可愛
✔️魔鬼氈超黏不怕一下就不黏
✔️刺激感覺統合
✔️中英文都有
這本交通工具使烏烏瘋狂,顏色形狀烏烏已經有一點底子,再用這個加強教學整個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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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贈送的防疫套組,還有買一送一裡面包含的套書「媽媽問寶寶答」
說明我都放在照片裡,以免太多字你們崩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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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照狀聲詞英文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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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
拍照狀聲詞英文 在 張維中。東京模樣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去過兩次時代廣場,但是沒在那裡跨年過,也不會特別想去那裡跨年。
事務所裡的日本前輩川桑,年輕時曾跟剛結婚的妻子,展開過一段長達三年的環球旅行。「環球旅行」或「環遊世界」這詞彙好像很久沒聽到過了,記得以前曾經風潮過一陣子,如今忽然聽到竟感到有些陌生,甚至忍不住上網查一下,懷疑是否使用正確。總之,在環遊世界這詞彙一說出口,還是件很令人(或者只有我?)嚮往的年代,川桑的其中一站,就是去時代廣場跨年。
他曾告訴我,一輩子很應該要去那裡體驗一次跨年。他分享經驗談,告訴我該如何在那一天從百萬遊客之中脫穎而出,順利擠進時代廣場上最好的位置,同時還提點我必須仔細準備好的注意事項。
「會場只進不出,所以你連想上廁所都不能離開。一走,就回不來了。必須包紙尿布,」川桑說:「要是真的想小便了,至少不會尿褲子。」
在攝氏零下的寒冬中,他的秘訣是腹部要貼滿一圈暖暖包。
「只要你的肚子是暖的,就不太會想尿尿。」
我光是聽到這裡就知道這招對我絕對沒用。還好我本來就沒想去時代廣場跨年,因此接下來也就沒問他該如何挑紙尿布了。
雖然我沒想過要去時代廣場跨年,但卻曾經很憧憬去到那裡。
●相隔十八年的舊地重遊
第一次踏上時代廣場是在大學的暑假。那年夏天,跟朋友報名了紐約郊區為期兩週的英文課程,但想也知道學英文只是個幌子,因為那年代役男出國很麻煩,唯有透過這方式才比較簡單,而且學校提供宿舍,經濟實惠地解決了前兩週的住宿問題。每天中午課一結束,我們就從郊區往曼哈頓市中心跑,兩週後課程結束,直接搬去中央公園哥倫布圓環附近的YMCA,又待上兩週。前前後後在紐約居遊了一整個月,非常奢侈的時光。
直到現在仍清楚記得,第一次站在時代廣場上的感受。原來,傳說中的國際大都會就是這個樣子啊!我在心中讚嘆。大城市的繁華氣味生猛而新鮮,不夜城的霓虹光彩奪目,一下子就擄獲了人生正在起飛,尋找風向的自己。
那一年我才二十歲。去紐約完全就是劉姥姥進大觀園,所有的事物在涉世未深的我看來,一切飽滿驚奇。在智慧型手機尚未誕生,社群網站也不發達,全球化更尚未吞噬各地的年代,紐約和台北在各方面來說,都相差得很遠。沒有網紅和旅遊達人事先暴雷,在第一手的親身體驗中,那是一個好容易就能獲得嶄新體驗,並刷新價值觀的時代。
第二次再踏進時代廣場,一眼瞬間十八年。世紀的數字往上跳,我從後青春期邁向中年。生活的據點搬遷至東京,另一個常被人稱羨的繁華都會。這些年走過的國家,見過的世面開闊許多,再回首時代廣場,沒有過往處處驚喜的震撼,更多的是時光對照的感觸。
Time Square的緣由來自於《紐約時報》,照理說應該中譯成「時報廣場」更為貼切,但說成「時代廣場」也積非成是成定案。我倒是喜歡這個將錯就錯的翻譯,因為這裡真的記錄著跨越好幾個時代的歷史記憶,無論是世界的、紐約的,或是遊客的。像我這種跨過青春時代,隔了十八年還有幸舊地重遊的旅人,時間感自然不在話下。
在廣場上邊走邊看,那些賣著大同小異的紀念品店,印著NYC卻都不是美國製的T恤、磁鐵、馬克杯、地標裝飾品或筆記本,年輕時真是買了不少,但這次卻一間也沒進去逛。把省下的錢多吃一餐美食,多買包咖啡豆,身心愉悅了最實際,還不會造成囤積的負擔。這算不算是一種長大了,成熟的證據?
頂多就是拍拍照吧。從前擔憂膠卷底片不夠用,很困擾,拍得錙銖必較;現在是一不小心就拍太多了,也困擾,回旅館後得花時間篩選出滿意的一張,修圖上傳。
●時代變化中更迭的廣告招牌
時代真的不同了。佇立在時代廣場,三百六十度環顧視野,想起那個懸在外牆上冒著煙的日本合味道杯麵,不知何時已被時光吞沒得無影無蹤,取而代之的是來自韓國和中國各行各業的廣告。
在「世界的十字路口」投放廣告,當然所費不貲。據說時代廣場出現的最高廣告價格記錄,是Google曾租下一面約八層樓的廣告牆,一個月耗資近七千萬台幣。就算比較邊緣的看板位置,平均的刊登「一般價」大概兩週也要台幣五百萬。
在最精華位置的廣告,因費用高,出現的多還是知名大廠商,不過,環繞在核心位置周圍的小廣告,這幾年開始讓時代廣場的廣告風格大為轉變。
有很多中國廣告代理商買下小塊螢幕的廣告權,再以五到十秒為單位,宣稱只需五萬台幣左右就能登上時代廣場,薄利多銷給中國境內的客戶。這些客戶刊登的商品,不是針對美國人的,有些甚至根本只寫中文,目的只是過水加持罷了。影像傳回中國國內,可宣稱是榮登時代廣場的人氣品牌,最終是為了內銷。
另一種近年來出現最多的廣告,是中國粉絲集資為偶像慶生的廣告。粉絲不願自己鍾愛的偶像輸給其他人,自掏腰包大打廣告戰,也算是強國奇聞。途經的幾個西方遊客抬頭看,問彼此那些人是誰?沒人答得出來。一臉茫然,名符其實寫滿了黑人問號。
從前靜止不動的霓虹招牌,現在是一個比一個尺寸還誇張的LED螢幕,炫目的畫面不斷抽換,活像人生的走馬燈。記憶中,當年夜裡最閃亮的招牌,該屬維京(Virgin)唱片行或是華納兄弟商品店吧,如今已不見蹤影。
時代變了。以前曾流連在維京唱片裡,試聽過許多稀奇古怪的CD唱片,現在拿出iPhone就能在串流音樂平台上隨時隨地找到想聽的歌。
●時代洪流中的STRAND BOOKSTORE
時代怎能不變呢?唱片行一間又一間的消失,CD一年恐怕也沒買到一張。倒是更古老的書籍,賣紙本書的書店,雖然在視聽媒介的列強環伺下亦是奄奄一息,但似乎還比唱片行的下場好一點。只是書店不能只是賣書而已了,得靠兼賣各式各樣的商品來補貼營收。特別是知名的老書店,針對前來朝聖打卡的遊客,走進書店或許不會買多少書,但至少做些印著書店名稱的原創紀念商品銷售,也算雙贏的皆大歡喜。
其中,1927年創業的「STRAND BOOKSTORE」是紐約最具代表性的獨立書店,最初座落在紐約第四大道上,後來搬遷至靠近Union Square的地方。因歷史悠久,聲名遠播,過去除了賣書收益以外,還能依靠舉辦講座及來自世界各地的遊客購買紀念品營生,然而二〇二〇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衝擊,遊客和顧客同時歸零,一度陷入存續危機。紐約愛書人聽聞慘況,在推特上發起拯救STRAND BOOKSTORE運動,在疫情中戴起口罩去買書,店門外出現難得一見大排長龍的感人場景。
第一次去紐約時,去的多是像「Barnes&Noble」這類型的大型連鎖書店,第二次造訪時,則特別喜愛走訪獨立或二手書店。STRAND BOOKSTORE自然也在我的行程中。書店從裡到外的裝潢,有著一張樸實的臉,不因為其外表過度亮麗而搶戲,將書店的主角身份,還給書籍本身。一間幾乎看來像圖書館風格的書店,在台灣或日本,已經愈來愈少見了。愛書人來這裡不是為了「逛」書店,而真的是找書和買書吧。
慚愧的是旅人的我,多少也是抱著朝聖之心而來的。確實最終沒購入任何一本英文書,只好買些書店印製的書袋和明信片聊表支持心意。
STRAND BOOKSTORE跟其他知名的書店一樣,在店內販售印著店名的原創商品,滿足粉絲和慕名而來朝聖者。從書袋、背包、托特包、小包到筆袋等,竟多達一百五十款以上,絕對是我見過擁有最多原創商品的獨立書店,真是徹底善用了它的響亮名聲。
●時代的風潮
老書店要闢出新的生財之道,否則很難存活下去。於是,在時代廣場上最醒目的位置,STRAND BOOKSTORE開了一間名為「STRAND KIOSK」的小攤位。店開在這裡,客層目標當然不可能是愛書人。針對觀光客的口味,小攤位上擺滿紐約的旅遊紀念品、明信片和地圖,當然也有他們書店的原創商品。不過在這年代,有了Google Map誰還會買地圖呢?而明信片想必也很少人寄了。至於書,還是有的,在攤位一角靜靜躺著。倘若真有觀光客佛心來的挑了本書買,對書店來說當然也是好事,雖然駐足腳步的人,大多還是為了挑一雙印著紐約的徽章、衣服或襪子。
然而,有人並不喜歡這個光景。大半輩子都居住在紐約的幽默作家弗蘭‧利波維茲(Fran Lebowitz)在Netflix紀錄片《假裝我們在城市》裡曾踏上時代廣場。愛書人的她,在「STRAND KIOSK」攤位前感慨萬分。
「你覺得把書帶進時代廣場這樣公平嗎?我覺得這樣對書不公平。」
在鏡頭前,弗蘭毫不客氣地質問攤位上的店員。
「嗯……妳說得對,不過書本沒有發言權。」店員尷尬地回應。
弗蘭認為在觀光客才會流連的時代廣場中央,你擺了一個書攤卻沒辦法賣書,只賣T恤什麼的紀念品,對於書來說真是一件傷人的事。
「我們賣很多袋子……我們也有賣書。」店員試著辯解。
愛之深責之切。對於從小到大,只要書一不小心失手掉在地上,撿起來就會立刻親吻書本的弗蘭而言,一切的情緒只是因為她真的愛書,愛STRAND BOOKSTORE,不忍一間書店淪落到時代廣場變成觀光土產店。
可是,世界總以我們難以預料的方向變化,許多事雖然不那麼甘願,但為了維持下去,也只能夾縫中求尋改變而做了。
就像誰會知道,因為新冠肺炎疫情的爆發,一百一十四年來,時代廣場會首次遭逢一個沒有任何遊客在場的跨年之夜呢?既然不願停辦,那麼也只好順應時勢而改變,用線上倒數計時的晚會,繼續維持傳統。
因業務之需,搬回到和歌山鄉下的前輩川桑,不知道在網路上看見空無一人的時代廣場跨年夜,心底會湧起怎麼樣的回憶與情緒?我忽然間想到他。同時我也在想,歷經一場疫情之後,即使在國境解封的未來,我和時代廣場的距離也將愈來愈遙遠了。
世事無常,時間太少,世界太大,我還有更多該去而未去的地方。
有一天,我做了一個夢。我夢見自己重返時代廣場,在夜裡,抬頭看見四周的廣告螢幕,播放著我相隔十八年的兩次曼哈頓旅行畫面。
我看得正起勁,可是不一會兒,時代廣場突然大停電,陷入一片漆黑。再度恢復光源時,廣告招牌全被替換成陌生的面孔,那些粉絲團為偶像集資的廣告。
我離開時代廣場,忍不住又回首看了一眼。
螢幕中青春的臉孔閃爍著,彼此交錯,在時代廣場上誰都想要領一個時代的風潮。我仔細辨認了一會兒,卻覺得看久了全太相似,像一個模子打出來的拓印,不斷重複轉印,直到漸漸失去了清晰的輪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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