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黃寶東校長來訊,表示可以致電或親訪港尾國小,了解事情的始末。於是,今天易瑩前往港尾國小,就各項數據、憑證和黃寶東校長討論,並與李啟榮校長(港尾國小現任校長)深談。下午,易瑩又前往南興國小,向黃校長致歉。幾次討論後,易瑩明白當時是否應依照採購法辦理與雙方認知差異有關,同時也瞭解了小校辦理營養午餐的困境,更希望大家能夠理解:港尾國小校區位於麻豆市區附近,不管算不算是大家口中的偏鄉,但近年人數減少是造成營養午餐困境的主因。
黃校長表示,他在105年8月中面臨新任承辦人員不熟悉狀況,開學在即,孩子沒有午餐吃的困境,為應急而找了朋友來採購食材,而午餐未招標屬於團隊工作、非只校長一人的責任。對於新聞稿造成黃校長個人困擾與負面影響,易瑩深感抱歉。此事並非僅與黃校長一人有關,易瑩未經詳細查證,即發出新聞稿指摘黃校長,實屬有誤,自應承擔面對。
由於網路上流傳不少錯誤數據,造成很多朋友誤以為台南的孩子餐費過低,易瑩在此澄清:
台南市除了營養午餐餐費補助外,還有廚工補助。以港尾國小為例,學童餐費補助、廚工補助加上教師自付營養午餐費後,年總收入約在70萬左右;扣掉支出的菜金約34萬、學校自僱廚工薪資約24萬、主食、燃料與其他雜支後,數值相近。
關於採購法第七條的部份,易瑩已請教過律師,也提醒大家,由於午餐食材中含冷凍、加工食品,並非只有生鮮類而已。依採購法等相關規定,金額超過十萬應公開招標,以免觸法。
誠如大家提醒,台南市雖有提供營養午餐餐費和廚工補助,但所訂上限是否合理、是否能夠根據小校的困境提供適切幫助,易瑩也會持續關注。
再次謝謝各位朋友的批評指教,易瑩會深自砥礪!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 讓我國有一個公正、公平、公開的政府採購程序,是我一直努力的目標。日前我揭露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公然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讓其弟經營公司違法投標政府採購,卻無人究責,已相當誇張。更離譜的是,上週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的基層公務員,在視察工程時,竟遭廠商「新進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地主任毆...
採購法第34條 在 賴佳微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今日二讀會議程最後一天,在一片叫罵聲之中流會了。
友黨議員不斷指控市府不配合提供資料,對智慧財產的定義也和法制局有所出入,佳微議員心中萌生一個問題,難道議員索取資料的權力可以無限擴張嗎? 答案是否定的。(請參照底下的政府採購法第34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8條。)
所以今天我們是為了一份本不該索取的資料流會嗎?
還是從前早有過索取成功的先例呢?????????????
法律常識很重要,我們一起來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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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法第34條
機關辦理採購,其招標文件於公告前應予保密。但須公開說明或藉以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者,不在此限。
機關辦理招標,不得於開標前洩漏底價,領標、投標廠商之名稱與家數及其他足以造成限制競爭或不公平競爭之相關資料。底價於開標後至決標前,仍應保密,決標後除有特殊情形外,應予公開。但機關依實際需要,得於招標文件中公告底價。
機關對於廠商投標文件,除供公務上使用或法令另有規定外,應保守秘密。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8條
公務機關保有個人資料檔案者,應指定專人辦理安全維護事項,防止個人
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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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基本概念篇
https://www.tipo.gov.tw/ct.asp?xItem=219594&ctNode=7561&mp=1
著作權法第10條規定:「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但本法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採購法第34條 在 無限期支持黃國昌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影片】
2016.07.11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 財政委員會 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
質詢內容:翡翠灣違反租約未處理、遠雄醫院租地面積調整、中壽得標台灣彩券標案違反政府採購法
質詢委員:黃國昌
列席受詢:財政部政務次長蘇建榮、國有財產署副署長邊子樹
發言時間:09:42:34 - 09:55:50
🎯台灣許多美麗的國有地沙灘出租給私人飯店業者作為飯店不開放使用。
北海岸萬里翡翠灣為國有財產也出租給業者。
調出租約發現
租約1,2002-2012租給太平洋翡翠飯店,0.8元/平方公尺
租約2,2002-2012 5.22元/平方公尺
現已2016租約早已到期,按照契約租約期滿租任關係終止,土地未收回也未續約。
國產署表示,飯店是照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設置,到期未違反許可年限可續約。
老師怒問:2012終止現已經2016年,沒續約也不收回土地,國產署在圖利財團嗎?
國產署:之前..委員大概也有xxx...召開協調會...
老師打斷表明,話要說清楚,他從不介入這種飯店業者的協調會。
自己直詢前一定先洩題,之前就已經告知國產署一定會追究到底。
老師提出土地上建物照片,已違反租約,國產署卻沒有行動。(怒)
拜託新政府有魄力一點,大刀闊斧整頓這些現象。
要求財政部允諾提出報告。
老師說今天問的問題,財政部都無法回答,全都在浪費質詢的時間。
🎯國產署6/24發函給遠雄基金會,要求5日內提供第一期綜合醫院建造執照
國產署表示遠雄至今還沒提供。
老師問公文上寫依期依照租約處理,
20公頃的土地租給人家,第一期醫院根本不用這麼麼大。
國產署、內政部與衛福部互踢皮球,誰要負責?
國產署已經發函5天回覆,趙籐雄非常老大嘛~
老師問後續要如何處理?
國產署回應,基金會已提供建照執照,後續會審視建照執照的範圍來修租約面積。
🎯政府採購法第5條,目的是利益迴避,
不得左手交右手,代辦採購又自己企業投標。
財政部公益彩券補助中國信託幫其做承保,
台灣彩券招標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得標。
還使用最有力標!
4億的標案!政府的採購基本規矩都不用守。
金管會回應法律說是個人的利益迴避,
老師馬上拿出法條上明白寫著關係企業,不要混淆成另外的法條。
要求財政部提出清楚的說明。
🎥影片連結:
https://youtu.be/dC_oZJk10bw
🎥立法院IVOD:
http://ivod.ly.gov.tw/Play/VOD/91162/1M
採購法第34條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1. 讓我國有一個公正、公平、公開的政府採購程序,是我一直努力的目標。日前我揭露屏東縣議長周典論公然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讓其弟經營公司違法投標政府採購,卻無人究責,已相當誇張。更離譜的是,上週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的基層公務員,在視察工程時,竟遭廠商「新進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地主任毆打成傷,事後更還想掩蓋,這樣目無法紀的行為令人無法接受。
2. 我進一步追查發現,新進成工程公司根本是違法慣犯。過去在內政部營建署南區工程處的標案,非法借牌給「雄振營造」,而其當初負責人正是上週毆打公務員的謝慧盟,明顯違反《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然而,新進成工程公司非但未被列為採購公報中的拒絕往來廠商停權,還繼續取得數億元的政府標案,法條形同具文。我要求工程會徹查此事,到底誰在護航絕不能縱容違法。
3. 中華郵政招租案中,網家公司詹宏志指控有「政治力」從中喬事,令國人痛心疾首。中華郵政前總經理陳憲着被解任前,也承認有太多政治力介入。針對此案,吳澤成主委表示,此招租案不屬政府採購之範疇,並答覆工程會絕無介入。
然而,工程會蘇明通主任秘書明明有參與喬案會議,今天被問到時支吾其詞。後來承認沒有向吳主委陳報此事。我要求工程會須查明真相,給社會大眾一個清楚交代。
附註:
2019-5-21 臺灣已是法治國家,怎麼會有這麼誇張的事?
https://reurl.cc/n41q8
2019-5-21 警政署國會聯絡人直接開口問我需不需要派個隨扈?
https://reurl.cc/ELrVA
2019-5-16 內政委員會:追回涉貪標案補助、給打火弟兄安全無虞的裝備
https://reurl.cc/8LoNX
2019-5-15 屏東貪腐地圖
https://reurl.cc/QD0oM
2019-5-13 財政委員會:採購貪腐弊案頻傳 為何縱容不法廠商
https://reurl.cc/3m07j
2019-5-1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殘破不全的通緝系統 不斷落跑的犯罪權貴
https://reurl.cc/KDV8e
2018-9-19 真正超越藍綠的是貪污賄選
https://reurl.cc/lX8j9
2018-7-24 中國國民黨屏東黨部主委說屏東縣議會應嚴正回應
https://reurl.cc/QDyX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