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過年期間,因為發生三次森林火災,#空勤總隊 出動了16架次,47次的救火任務,就連大隊長都飛行兩個架次,在台灣,空勤總隊總是在有限的資源及人力下,執行救災、救難、救護等任務,根本是全方位的救難英雄。
今天在 #內政委員會 上,我針對中華民國監察院對去年 #黑鷹失事提出的調查結果後續改進狀況、#飛行安全問題 以及 #空勤人員待遇 等議題質詢內政部部長徐國勇及空勤總隊總隊長,會後,空勤總隊的人員也來辦公室向我說明相關後續改進情形:
一、監察院的調查報告指出,空勤總隊的海豚或黑鷹直昇機為通用型直昇機,因機艙空間有限,僅備有單架,只能視勤務需要由隨行救護人員攜帶救護設備上機,但這行為不符「#救護直升機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專用及非專用直昇機應配備的救護裝備,法規與實務上顯有扞格。對此,空勤總隊也特別向我說明,衛生福利部已著手修改辦法。
事實上,礙於經費及幅員的限制下,台灣無法像美國或歐洲等國家在執勤任務上專業分工,且空勤總隊的直升機多屬軍用型,本身就有其限制性,面對醫療救護的高度專業性,空總目前金馬澎的醫療救護任務也已委外執行,給民眾更即時與完善的救護品質。
二、空勤機組員因公傷亡的機率不亞於國道警察,執行的任務危險係數非常高,但它的待遇卻是最低,我也請內政部應積極研議可行性,讓空勤機組員能比照國道警察的危險加給。
空勤總隊從任務執行、維修及相關人員訓練都十分專業,不論是專業飛行人員或航空工程人才的培育都是我們要持續關注的,對於我國空勤在這麼有限的資源底下,妥善率能持續保持在65%我們應給予肯定,也感謝每一位空勤機組人員的守護。
救護直升機管理辦法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離島醫療轉診需要衛福部和內政部整合]
蘭嶼二月份的黑鷹直升機事故之後,離島的醫療後送制度,到底能夠有怎樣的改進?
根據衛福部統計,每年金門、連江、澎湖、台東各離島的空中緊急醫療救護,都大約200次上下。但是台灣空有專責緊急救護,在完全沒有緊急救護專機的情況下,一是如金門連江和澎湖,外包民間非專用救護直升機,協助醫療後送;在民間航空公司評估不符成本而流標,或是夜間民間航空公司不提供服務的情況下,則由內政部空勤總隊支援。所以71%,都由空勤總隊協助。
問題是,空勤總隊的直升機並非僅做為醫療救護用,因此飛機上的醫療配備,必須「 由護理人員視個案狀況準備」。也就是,符合《救護直升機管理辦法》要求之配備的緊急醫療救護,因為沒有這種專機,所以沒有這樣的標準備配。委託民營的非專用救護直升機,則按合約要求配備《救護直升機管理辦法》裝備,並不一定如專責救護規定的那些藥物或衛材;而目前作為緊急醫療救護主力的空勤總隊,則因為內政部「 不知道應該準備哪些東西」,因此主要都由隨機醫護人員準備。這是甚麼荒謬的情況?
而這個「 若遭受身體傷害、生命財產損失,自願放棄提出賠償」的聲明書,是學弟提供給我的。辦公室向內政部查證是否屬實,對口單位表示無誤;再詢問難道對於要求救人的醫療人員簽這樣的聲明書,不覺得於情理上有檢討必要嗎? 得到的回答是「一直都是這樣」。
今天趁衛福部和內政部一起備詢的時候,要求二個部會整合協調,不論是專責救護直升機的設置,或是非專用的民航直升機及空勤總隊支援的救護,都應對於其中應有的醫療配備、藥品衛材,有明確的設定與要求;並且要針對長久以來隨機醫療人員簽的那張聲明書,有所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