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新聞看懂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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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揆肯定檢方偵辦國安、經濟犯罪等各類重大案件的付出與表現,全力支持在人力與土地上給予最大奧援,裁示四年內新增六百人,其中檢察官與檢察事務官三百人、書記官兩百人、法警五十人、其他包括觀護人、心理師、法醫師等五十人,增員人數之多,創史上之最;明年即先增補二一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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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誰還相信這些「利多」?
一、能不能增員這麼多人,不是看行政院,是看考試院!行政院向來嘴上都是支持增員,但是考試院未必同意,屆時行政院也是揮揮手叫你自己去跟考試院溝通,行政院這是標準的站著說話不腰疼。
二、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沒修,一切都是口惠而無實益。但目前人口緊縮的情況,再加上檢察機關一堆人力外調(名不正言不順),要調高上限,談何容易?考試院又不是紙糊的。
三、檢察官與檢事官四年增三百人,也就是合計一年七十五人,但書記官四年增二百人,一年五十人,這跟現狀其實沒差。根本原因在於所謂的「增」,是指考選的「增」,還是真正是編制與實際員額的「增」?考選的增,因為大量檢察官轉任法官、律師、退休的結果,本來就要補齊原先的人數,每年就至少要多考取五、六十個檢察官了,所以行政院說的增,百分之九十在於補足原有的人數,不是真正的增,這種話聽聽就好。但如果你還是聽不懂,就難怪人家要拿來騙你了。
四、相信檢方工作環境會改善的人,就請繼續相信囉(甘巴爹)。我也曾經相信了十五年,歷任多少首長給過我們多少承諾,但都如過往雲煙,而我們還有幾個十五年?不然就勸大家看淡一切,休養生息最重要。至於我們的案件呢?就讓當事人一直等下去吧!反正人力一直不足,我們也不好要求太多。公平正義的實現,就看你活得夠久不?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66797
書記官轉任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離譜法官!不只露大肌肌性騷女書記官 再被揪6年存款暴增1537萬涉貪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10108/LOR4L4LQ3VF27DL3UMPC7DC2K4/
書記官轉任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士林地院庭長對於我國監護處分期限以及執行實務的誤解】
原來這年頭不懂刑事執行而投書無的放矢的法律人,除了律師以外,也包含法官,甚至還是士林地院的庭長。
剛剛有精神科醫師、檢察官學長看到北部地區某法院某庭長驚為天人的「法學上新發現」投書:https://bit.ly/3c8OA77
發訊息來問我以下這些問題,只好趕快爬上來協助澄清。
1.監護處分可以無限期聲請延長?
有執行過監護處分的精神科醫生和檢察官共同疑問:「我國監護處分超過5年可以延長喔?我們怎麼都不知道?」
現行法規下,當然不行!#不然刑法的5年規定是塑膠嗎?
保安處分執行法第28條所謂「報請指揮執行法院之檢察官,聲請延長其處分之執行」,是指在法定期限內聲請延長,不是指可以超越刑法規定的期限無限期延長!
而保安處分執行法第28條規定於該法通則,是指所有的保安處分在法定期限內的延長必要,這條開頭「保安處分定有期間者」之延長,實務上最主要適用於性侵害犯罪之強制治療。
2.判決監護即時執行?
我很想建議這位庭長轉任檢察官,了解一下刑罰與保安處分執行面的貧瘠。
或是請法務部提案修法, #將保安處分制執行交給法院做,讓法官學習一下什麼叫做「刑事執行」,以免不懂執行還要到處胡說八道誤導大眾。
他是不是以為地檢署有附設精神科醫院,有多少床位就有多少床位?有多少醫療人員與資源就有多少?
他是不是不知道執行監護處分前 #要先跟醫院進行簽約程序還要報高檢署一路送上去核備?
他是不是不知道安排床位需要時間?
他是不是不知道大多數精神科醫院 #入院前都要再次進行評估,以決定是否收治?
他是不是不知道 #醫院可能會在考量資源與個案狀況下拒收?
他所謂的「可以一路無縫接軌到監護執行」,應該是他腦中幻想出來的烏托邦,不是我國現行的法制與實務現實面。
他更不清楚,要做到「一路無縫接軌」,靠的不是國家,而是要靠各個地檢署執行檢察官、書記官、醫院醫生及行政人員等窮盡洪荒之力的「自力救濟」合作,才能勉勉強強搖搖欲墜的達成。但能夠完成的,是少數個案。
年紀大了脫離現實、理論不通、不懂執行實務沒關係,不要搬著法官的頭銜出來恣意發表錯誤的法律解釋、背於執行實務的內容誤導大眾,這樣真的很不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