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時報第105期 📌毒品條例第24條施行生效前應如何適用?/林臻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庭長)
毒品條例多數條文雖於2020年7月生效,然而,修法迄今已屆一年,行政院仍未制訂第24條之施行日期,故該條目前尚未生效,舊法第24條仍繼續有效,則在前曾經檢察官為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嗣後經撤銷,檢察官以「撤緩毒偵」案號起訴或聲請簡易判決之案件,應如何處理?實務已多分歧。林臻嫺庭長在本文,除爬梳、分析此一爭議之相關見解外,並旁論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536號刑事裁定有無拘束下級審或統一法律見解之效力。
✏關鍵詞: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大法庭、撤緩毒偵、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536號裁定
✏摘要:
毒品條例多數條文雖於109年7月生效,然24條因行政院尚未定施行日期致未生效,就被告曾經緩起訴嗣經撤銷,並經檢察官以「撤緩毒偵」起訴者,究應為論罪科刑或不受理判決?多有分歧,在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536號裁定後,有下級審直接引用,然該提案既經撤回,未經大法庭審理,應無從統一見解,且該提案非針對經緩起訴之「前案」,而是針對緩起訴後3年內再犯之「後案」,應無從擴張適用,又該裁定為溯及性法律解釋,方法論上亦值探究。
✏試讀
🟧毒品條例第24條之修正
依現行有效之毒品條例第24條第1、2項規定:本法第20條第1項及第23條第2項之程序,於檢察官先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第1項、第253條之2之規定,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時,或於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認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程序處理為適當時,不適用之。前項緩起訴處分,經撤銷者,檢察官「應依法追訴」。而過往自100年迄今之實務見解均認為毒品條例第24條第2項所指之「應依法追訴」,參照同條例第23條第2項所定之「依法追訴」同樣之解釋,係指起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最高法院100年第1次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故過往法院對於檢察官針對此類案件提起公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自應為論罪科刑之實體判決。
然修正公布、但尚未生效之第24條第1、2項則規定:第20條第1項及第23條第2項之程序,於檢察官先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第1項、第253條之2第1項第4款至第6款或第8款規定,為附條件之緩起訴處分時,或於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認以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程序處理為適當時,不適用之。前項緩起訴處分,經撤銷者,檢察官「應繼續偵查或起訴」,再參照新法第24條之修正理由二,修正第2項之目的,乃因緩起訴處分是利用機構外之處遇,協助施用毒品者戒除毒癮,為達成戒除毒癮之目的,於撤銷緩起訴處分後,宜由檢察官依法繼續偵查或起訴,亦即仍有現行條文第20條觀察、勒戒及強制戒治制度之適用,俾利以機構內之處遇方式協助其戒除毒癮,亦得為不同條件或期限之緩起訴處分,爰參考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第1項規定,修正第2項規定。故依新法規定,被告縱另再犯施用毒品案件,經檢察官撤銷緩起訴後,已非一定要提起公訴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仍得繼續偵查,即得再給予緩起訴處分,亦得再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均無不可。故新法第24條施行後,此種緩起訴處分,經撤銷者,檢察官不必一定要「依法追訴」,仍得繼續偵查,故新法施行後,對於此種前經檢察官為附命戒癮治療之緩起訴,嗣因故遭撤銷之施用毒品當事人而言,自然較為有利。
🗒全文請見:毒品條例第24條施行生效前應如何適用?──兼評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大字第3536號裁定效力/林臻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庭長),裁判時報第10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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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79的網紅台南市議員林易瑩,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從16日的總質詢,再到19日的自由發言,我不斷針對永康的廢水汙染問題,向台南市環保局及市長提出質疑,許多朋友或許還不是很理解這件事的脈絡及發展,因此我把兩次質詢的精華剪輯成影片,希望大家更了解為什麼在這件事上,我必須追到底的理由與決心。 對於永康廢水汙染的問題,最讓我不能接受的地方在於,台南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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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太極門25年來被迫害的假案,#陳菊 還敢講這樣的話嗎!?
#假人權 #假民主 #假法治 #假轉型正義 #假改革
快新聞/首份人權調查報告出爐! 陳菊曝「威權侵害人權最有利證據」
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1714W0094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表示,面對民主發展過程悲劇,應該要正視它、接受它,透過不斷對話、反省,督促政府面對人權侵害「不能再重蹈覆轍」,這些是受難者痛苦記憶,也是威權侵害人權最有利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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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 晚間最新進度:蔡英文總統證實,美方贈送250萬劑莫德納疫苗明天抵台】
台灣又將有新疫苗明天送達。
#美國在台協會( AIT)晚間發布消息,明天(6月20日)有250萬劑莫德納(Moderna)疫苗將送抵台灣,此批疫苗由美國政府捐助,數量包含了6月6日美國參議員達克沃絲、蘇利文及昆斯訪台所宣布的75萬劑,再加上額外捐贈的175萬劑,總計250萬劑疫苗。AIT並表示:「此批疫苗捐贈展現了美國對台灣的承諾,台灣是可信賴的朋友,也是國際民主大家庭的一份子。」
#蔡英文總統 隨即也在臉書上證實此一訊息指出,「這兩週以來,在台美雙方許多人的努力下,美國政府決定增加數量到250萬劑,真朋友真進展,我們都能感受到美國對台灣的支持。
我要感謝 #拜登總統(President Joe Biden)領導的美國政府,對台灣人民的大力支持,其中,來自美國國會跨黨派及各界好朋友的力挺,更是讓台灣在面對疫情考驗的此刻,加倍感到溫暖。在民主的陣線上,台灣和理念相近的國家,一直都能緊密互動,不論是對於區域的和平穩定,還是人類共同的對手病毒,我們也將會繼續秉持共同的理念,攜手合作。
這段時間,台灣內部對於疫苗的討論很多,不實的言論也不少。但最重要的,不是互相攻擊,而是共同努力。海內外有許多人都在為了疫苗奔走,尤其是外交部全體同仁的協助,辛勞不亞於防疫團隊。」
#今日疫情重點【新增127例本土 、20例死亡,影響縣市減少;疫苗接種後死亡人數達49人,解剖4人,死因尚無判定與疫苗有關;5月9日前接種第一劑疫苗者可於6月23日起接種第二劑;食藥署公布居家快篩指引,預計下週在超商、藥局可買到】
台灣今(19)日新增127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確診案例、20例死亡個案、1例境外移入;即日起,5月9日以前已接種一劑疫苗者,可接種第二劑。針對台中市鄰長接種疫苗惹議,指揮官陳時中要求各縣市政府確實做好造冊。
針對台北市好心肝診所接種事件,台北市長柯文哲下午表示,政風處已調查完畢,好心肝兩診所因接種對象多半非一到三類人員,開罰各200萬元,衛生局3人員交由考績會檢討、局長黃世傑因為是政務官另行檢討,全案將交由廉政委員會處理。
■新增127例本土、20例死亡,影響縣市變少,端午是否造成疫情起伏仍不確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表示,今天新增127例本土案例,分別為60例男性、67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5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6月3日至18日。本土案例以新北市81例最多,其次為台北市30例,桃園市8例,新竹縣3例,新竹市、基隆市各2例,台中市1例。其中雙北地區以外縣市16例中,12例為已知感染源,4例關聯不明,今日也新增1例境外移入個案。自5月11日至6月17日累計公布12,385位確診個案中,7,189人(佔58%)已經解除隔離。
今日死亡人數仍有20人,其中男性10位、女性10位,年齡介於50多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3日至6月12日,確診日介於5月20日至6月17日,死亡日則介於6月10日至6月16日。
今日新增案例是近日最低,陳時中表示,病例數的控制逐漸穩定,且影響的縣市也愈來愈少,今天一共7個縣市有確診個案,整體疫情趨勢往下。他表示,各地方政府、指揮中心都會思考降級、解除警戒,但「目前仍在控制疫情階段,雖然趨勢變好,但稍微不注意,就可能再來一波,又需要大段時間去處理,而且端午節只過5天,雖然有透過人流管制,但是否有影響還需要觀察,所以目前會全心全意控制疫情。」
至於死亡個案,陳時中說,目前的死亡個案是前一波高峰病例數產生的結果,希望下週死亡個案會逐漸減少。《報導者》採訪台大流行病學與預防醫學研究所教授林先和,他表示,確診者一般在發病一週左右轉為惡化、重症,因此重症的高峰會比發病高峰晚,當確診數開始下降,醫院的負擔仍然很重。
■疫苗接種後死亡達49人,4人解剖,尚未證實與疫苗有關
陳時中表示,昨日接種後死亡的個案仍多,從昨日25人增加到49人,而接種疫苗後死亡跟時序有關,「現在判定上還沒有認為有個案是因為接種疫苗而死亡,」後續還要有更精確的解剖或回溯研究來釐清死因。
這些死亡個案中,幾乎都是75歲以上長者、年齡偏高、有慢性病。目前已相驗解剖的4個案例,年齡介到70多歲至90多歲,死因大多為心血管疾病相關,如主動脈瘤破裂、心肌梗塞,或有支氣管性肺炎。
陳時中表示,目前解剖的案例少,沒有判定跟疫苗有明確相關,會持續監測不良事件。他同時提醒民眾,若近期出現身體不適、慢性病控制不穩定,應等身體狀況較好時再去接種,此外近期天氣炎熱,也要避免曝曬、補充水分。
但要如何判定死亡與疫苗有關?指揮中心疫情監測組組長周志浩表示,時序是第一個條件,但光有時序也不能佐證,還需要醫學研究死亡原因是否符合醫學常規,最後再由專家進行綜合判斷。至於是否可以運用健保資料庫進行AZ疫苗上市後的四期監測?陳時中表示,相關回溯性研究若能對疫苗了解更多,都不反對,但還需專家討論決定。
■6月23起開放5月9日前接種一劑疫苗者,接種第二劑疫苗
陳時中表示,接下來6月23日將會陸續發放下一批疫苗,因此開放5月9日以前已經接種第一劑疫苗的民眾,可以開始陸續接種第二劑疫苗,「接下來會慢慢開放,這階段先提供給5月9日以前接種的民眾。」
而近期也有討論指出,疫苗一瓶可接種10.5人,但當天最後一瓶人數可能不足,能否提供剩餘疫苗給非造冊對象?對此,指揮中心發言人、疾病管制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已經和各醫療院所說明,當日疫苗的最後一瓶,至少要有預約的6人到現場才可以開瓶,若還是有剩餘疫苗,可以針對現在已開放的一到六類先建立後備機制(例如醫院內有75歲以上固定洗腎患者等),作為候補名單來依序接種。
此外,新一波我方採購的莫德納疫苗以及美國捐贈的75萬劑疫苗皆傳出明日將抵台,但陳時中表示,目前還無法證實消息。
■Delta印度變種病毒株來勢洶洶,羅一鈞:台灣偵測到5起印度變種個案
Delta印度變種病毒株因為傳播力高,目前已在英國掀起新一波疫情。世界衛生組織首席科學家蘇米亞·斯瓦米納坦(Soumya Swaminathan)昨日表示,此新的變種病毒株將會成為全球的主要流行病毒株。
對此,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目前Delta病毒已經佔英國確診病例中的90%,大部分都是沒有打疫苗、只打一劑疫苗的人被感染。Delta病毒被證實相比原本英國Alpha變種病毒株,會增加64%的家戶傳播率,也會增加住院比例,希望尚未接種兩劑疫苗的人可以盡快接種。
台灣目前接種涵蓋率仍低,羅一鈞說,目前輪到可接種對象就儘速接種,國內仍以Alpha株為主,因此先針對國內本土流行做預防。他補充,不管是哪一種疫苗廠牌,預防確診後住院的效果都很好,因此提醒大家能打疫苗就打,記得接種第二劑,現在也會嚴守邊境,避免爆發新一波本土流行。
羅一鈞也表示,目前已針對自去年(2020年)10月之後的病毒株進行定序,已完成278案,其中Alpha病毒株(英國)佔199案、Beta病毒株(南非)6案、Gamma病毒株(巴西)4案、部桃相關的加州病毒株19案、與巴西變種相近的P.3變異株2案、Delta病毒株(印度)則有5案。其中Delta病毒株這5案,有4案為印度境外移入,1案具烏茲別克旅遊史,案號為案1382以前,而後爆發的本土流行都是Alpha病毒株。
比起去年的武漢病毒株,Alpha、Delta的傳播力都更高,且此波本土疫情也多是家戶傳染。目前不少疫苗團為3日內往返國內外,出境前提供PCR陰性報告,入境就進入居家檢疫,但居家檢疫為一人一室,是否也會難以抵擋新一波病毒風險?陳時中表示,目前雖然居家檢疫從一人一戶改為一人一室,但家中仍然需維持高度警覺,口罩戴好、注意生活接觸,目前沒有看到有太大的問題跟影響。
■台北市府公布好心肝疫苗事件調查結果
台北市政府下午召開記者會,宣布好心肝診所志工接種疫苗事件的政風調查結果。台北市副市長黃珊珊表示,好心肝診所在6月7日、8日取得共115瓶疫苗,小禾馨診所在5月31日取得85瓶,和眾診所6月8日取得2瓶疫苗。
黃珊珊表示,指揮中心的政策沒有限制接種地點,因此這些診所取得疫苗沒有問題,但問題在於接種對象是不是當時限制的一到三類人員,而當時台北市政府沒有提供診所疫苗,僅提供給醫院,因此明顯與台北市政策不符。
台北市政府政風處處長沈鳳樑則表示,小禾馨診所5月底透過民意代表提出需求,衛生局長黃世傑轉達給疾管科蔡專員處理,因此取得疫苗;好心肝診所則主動接洽疾管科吳股長,經由科長同意後配發2批共115瓶疫苗,最後多出2瓶疫苗,疾管科則請中正區健康中心詢問是否有規模較大的合約院所有需求,最終配給和眾診所。
沈鳳樑說,3家診所當時先拿到疫苗就對院內同仁接種,有違公平原則;數量部分,好心肝診所拿到的數量明顯超過院內的醫事人員,數量過多,事前也沒有明確地審核。好心肝診所表示給義工接種,但這些義工必須要是衛生保健類的志工,必須要有很嚴謹的服務證,也要登記在衛生局之下。
黃珊珊表示,好心肝2家診所接種對象許多都是非一到三類人員,因此各裁罰200萬元;小禾馨診所名單仍在比對中;和眾診所則是提供給醫事人員接種,整體結果還會再做報告。
處分部分,黃珊珊表示,衛生局長黃世傑屬於政務官,不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將另行檢討;其餘的疾管科余科長、蔡專員、吳股長3人有行政違失,將交由考績會檢討行政責任,台北市政府也會將全案交由廉政委員會審查。而黃世傑日前表示已口頭請辭,柯文哲則說,衛生局長有督導責任,現況是解決疫情,要如何處理等疫情趨緩再說。
至於媒體詢問小禾馨診所是透過哪位民意代表提出需求?柯文哲表示,報告中指出是民進黨立委高嘉瑜。高嘉瑜立刻回應表示,確實有此事,但這階段轉達許多醫療院所、診所甚至公會的疫苗訴求,並且在轉達小禾馨診所訴求後,衛生局局長黃世傑也在10分鐘內回覆沒問題。她強調並無任何施壓,僅轉達而已。
■台中疫苗接種順序惹議,陳時中:應先確實完成造冊
台中市長盧秀燕宣布將1萬3千名鄰長拉到優先接種順序,與80歲以上長者同期一起接種。對此,指揮中心今日上午發布聲明表示,疾管署已於昨日發文提醒,鄰長不符合第二類接種對象,台中市政府也沒有先造冊,但台中市回函表示,鄰長有協助里長防疫,屬於第二類對象。
陳時中在下午記者會中表示,地方政府應先確實造冊,並非全部的鄰長都屬於第一線防疫人員,而是確實有在高風險第一線、接觸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才能優先接種。他補充,目前也並非所有的警察都優先接種。陳時中表示,希望各縣市政府確實進行各族群造冊,同時也要考慮資源分配,避免排擠長者接種狀況,目前各縣市對長者接種都有年齡分流,若施打率較低,就要往下開放,儘早讓75歲以上長者都能接種,達到55~60%的族群接種率。
■新北市恩主公醫院群聚,羅一鈞:已匡列建好防火牆
新北市恩公主醫院一名急診護理師18日進行第四次常規篩檢,PCR轉為陽性,因此恩主公醫院今日起停止急診服務,等待人員匡列、環境清潔消毒。羅一鈞表示,該院11樓發生群聚,一開始已經匡列第一圈接觸者共80人進行居家隔離且檢測,目前已有10人確診,包含5名病患、1名陪病者、3名看護、1名護理師。
除了第一圈的接觸者外,指揮中心也再匡列第二圈高風險的接觸者108人,要求院內人士每3天做一次PCR。今日確診的護理師就是在常規檢驗中確診,因為病毒可能潛伏達14天,才會有前三次採檢都陰性,第四次轉陽的狀況。該護理師在6月4日就被匡列,因此屬於防火牆內,不過還是有相關接觸者,尤其急診人員需要隔離,因此暫停急診,等處理完畢後再決定啟用時間。
■居家快篩指引出爐,最快下週可在藥局、超商購買
今日食藥署發布居家快篩試劑指引,若民眾曾處於可能感染病毒比例較高的熱區,或跟確診者有接觸史,可以在家先使用居家快篩做檢驗,準確度達8成以上,有利於儘速揪出陽性個案。
不過,食藥署提醒,若是盛行率較低的地區使用,可能會有大量偽陽性的結果;若有症狀太久,也可能因為病毒量低而有偽陰性的情況。若有症狀者,建議還是要儘速前往醫院就醫採檢。
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副組長錢嘉宏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目前食藥署已經通過4款進口居家快篩試劑,以及1款國內製造的快篩試劑,名單可於食藥署網站(https://reurl.cc/EnoeqA)查詢。只要廠商下週做好鋪貨準備,就能在藥局、藥妝店、醫藥器材行或便利商店購買。價格部分,錢嘉宏表示,得看廠商的定價,不過一般抗原快篩要價數百元、核酸快篩則是幾千元。
目前核准的5家廠商,2家為核酸檢測試劑,3家為抗原快篩試劑。錢嘉宏說,這5款快篩試劑都是鼻腔採檢,有別於民眾到醫院進行的鼻咽採檢,醫護人員要將棉棒伸到鼻咽位子,會造成民眾不適,這些快篩試劑是直接在鼻腔位置採檢,可大幅降低採檢的難度和不適程度。至於國外常使用的「唾液篩檢」,錢嘉宏則表示,因為使用上仍有許多變數跟限制,目前暫無廠商申請。
(文 / 陳潔;設計與資料整理/江世民、柯皓翔;攝影/余志偉、楊子磊、陳曉威)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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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武漢到世界──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即時脈動】http://bit.ly/2HMR2T6
#報導者 #COVID19 #本土案例 #確診 #死亡個案 #疫苗 #印度變種病毒株 #好心肝 #小禾馨 #和眾 #居家快篩 #PCR #抗原快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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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6日的總質詢,再到19日的自由發言,我不斷針對永康的廢水汙染問題,向台南市環保局及市長提出質疑,許多朋友或許還不是很理解這件事的脈絡及發展,因此我把兩次質詢的精華剪輯成影片,希望大家更了解為什麼在這件事上,我必須追到底的理由與決心。
對於永康廢水汙染的問題,最讓我不能接受的地方在於,台南市政府環保局的發言及處分都朝業者有利方向解釋,環保局彷彿忘了自己的使命是環境保護;忘了行政機關應該站在中立客觀的立場;忘了這些汙染對市民健康有多大影響,#這樣的環保局到底可以為市民做到什麼?
在我16日質詢時,環保局長堅持自己不認同「合法掩護非法」的說法,甚至說出「工廠並沒有排放廢水」,但就在#16日總質詢後的當天,#環保署即會同保七環保警察抓獲該工廠違反停工令,當場移送偵辦。我在19日質詢時詢問環保局長,局長還是堅持環保局有積極處理,#會在質詢後才抓獲僅是巧合。
然而更有趣的是,在#19日質詢後的當日,環保局再度稽查我指出的兩間工廠,結果#兩間工廠仍舊被發現違反法令,且行為事實和前幾次稽查到的狀況基本相同,難道這又是一個巧合?只要沒有被揭露都查無不法,一旦被放上質詢台檢視,就馬上抓到違反法令,#我難以相信其中沒有特殊關聯。
如果查獲不法後,台南市環保局就會嚴肅面對,那或許事情還沒有這麼糟,但從環保局對工廠為何偷排廢水,卻不用停工的澄清稿看來,環保局顯然存在更大的問題。環保局回覆為何不用停工的理由竟然是因為「#考量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小」,這完全顛覆了我的觀念,#原來在行政裁罰時,#還要考慮怎麼樣的裁罰,#才可以對業者的權益損害最小,難怪過去對於傾倒爐渣,#環保局會開出6000元這樣荒唐的罰鍰,這就是台南市政府保護鄉土的決心。
我一直相信市民眼睛是雪亮的,尤其是在環境汙染的問題上,沒有人可以接受放任自己居住的土地被汙染踐踏,我們都想要留給孩子一個乾淨的未來,台南市環保局的態度和作為,市民看的見也會有公評,希望黃偉哲市長及台南市政府,不要讓台南連這麼基本的環境保護都淪為空談,我會繼續監督。
相關新聞連結:
台南永康2工廠違反水污法 環保局重罰將負責人送辦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3357646
台南市議會林易瑩議員總質詢
http://n.yam.com/Article/20201119191051
有利的行政處分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從16日的總質詢,再到19日的自由發言,我不斷針對永康的廢水汙染問題,向台南市環保局及市長提出質疑,許多朋友或許還不是很理解這件事的脈絡及發展,因此我把兩次質詢的精華剪輯成影片,希望大家更了解為什麼在這件事上,我必須追到底的理由與決心。
對於永康廢水汙染的問題,最讓我不能接受的地方在於,台南市政府環保局的發言及處分都朝業者有利方向解釋,環保局彷彿忘了自己的使命是環境保護;忘了行政機關應該站在中立客觀的立場;忘了這些汙染對市民健康有多大影響,#這樣的環保局到底可以為市民做到什麼?
在我16日質詢時,環保局長堅持自己不認同「合法掩護非法」的說法,甚至說出「工廠並沒有排放廢水」,但就在#16日總質詢後的當天,#環保署即會同保七環保警察抓獲該工廠違反停工令,當場移送偵辦。我在19日質詢時詢問環保局長,局長還是堅持環保局有積極處理,#會在質詢後才抓獲僅是巧合。
然而更有趣的是,在#19日質詢後的當日,環保局再度稽查我指出的兩間工廠,結果#兩間工廠仍舊被發現違反法令,且行為事實和前幾次稽查到的狀況基本相同,難道這又是一個巧合?只要沒有被揭露都查無不法,一旦被放上質詢台檢視,就馬上抓到違反法令,#我難以相信其中沒有特殊關聯。
如果查獲不法後,台南市環保局就會嚴肅面對,那或許事情還沒有這麼糟,但從環保局對工廠為何偷排廢水,卻不用停工的澄清稿看來,環保局顯然存在更大的問題。環保局回覆為何不用停工的理由竟然是因為「#考量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小」,這完全顛覆了我的觀念,#原來在行政裁罰時,#還要考慮怎麼樣的裁罰,#才可以對業者的權益損害最小,難怪過去對於傾倒爐渣,#環保局會開出6000元這樣荒唐的罰鍰,這就是台南市政府保護鄉土的決心。
我一直相信市民眼睛是雪亮的,尤其是在環境汙染的問題上,沒有人可以接受放任自己居住的土地被汙染踐踏,我們都想要留給孩子一個乾淨的未來,台南市環保局的態度和作為,市民看的見也會有公評,希望黃偉哲市長及台南市政府,不要讓台南連這麼基本的環境保護都淪為空談,我會繼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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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市議會總質詢,第四次、第五次大會中向賴市長提出應適度調回房屋稅漲幅後。於第六次市政總質詢2017/10/25蔡旺詮議員再度提出臺南市房屋稅課稅爭議,認為台南市90年7月以後之建物於105年適用1.67倍之稅率,同時追溯15年根本是罔顧程序正義,如此突擊性大幅調漲以致人民生活財產受到嚴重衝突,已經破壞人民對政府之信賴保護原則,且對人民而言是真正突擊之不利益。
蔡旺詮指出,民國83年12月公告的大法官釋字第369號房屋稅法與土地法第147條與第187條內容有衝突,本應該檢討修正,然事過20多年行政與立法仍未完全解決此法律爭端,只修房屋稅條例卻遺漏土地法第187條,以致房屋稅調漲尚缺正當性。他認為中央賴院長應接地氣提修正案與立法院一同解決此法律爭議。
蔡旺詮強調,政府因人民而存在,每3年檢討房屋稅都不調漲,如今因為一只中央公文說30年未調漲,竟然一次調漲個夠,臺南市更是六都首創追溯15年課徵房屋稅,人民荷包失血怨聲載道。
蔡旺詮表示,房屋稅之調整應秉持憲法法律原則,保護人民權益不受侵害,立法意旨有利當事人可溯及原則,不利當事人不可溯及原則,公共政策行政處分應兼顧比例原則及人民之可期待信賴保護,行政立法怠惰、法律衝突、人民無辜,建議市府應調降房屋稅比照台中市政府的作法,而行政院也應做出全國一致性的天花板限制以防止如雙北兩市兩倍的漫天漲法,否則不排除和人民一起打行政訴訟或政策性的公民投票來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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