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友,早安愉快!
市民好友的困擾,就是根煌的大事。少數青少年集體騎機車夜遊、競速,甚至改裝排氣管,泰山、林口區內許多居民,都被吵得無法睡覺,困擾不堪。根煌向您報告——林口分局日前已開始針對改裝及夜間噪音車輛,積極執法取締,請好友們寬心、安心!
林口分局於7月12日與新北市環保局執行「聯合改裝噪音車輛稽查」,本次共攔查汽、機車85輛,查獲未經檢驗改裝排氣管車輛計有汽車2件、機車9件,另外林口分局告發無照駕駛2件、移置保管車輛2輛,警方表示,將積極維護轄區夜間安寧,展現執法決心。
根煌也籲請新莊分局、林口分局,日後持續會同環保局,不定時、不定點聯合稽查,加強取締改裝噪音車輛,並誠心感謝各位身處第一線的員警,實踐「全民保母」的職責,兼顧治安淨化、交通疏導及為民服務工作,盡力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與居家安寧,我們一起來給警察伙伴們,按個大大的「讚」吧!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3萬的網紅暗網仔出街,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Instagram: https://www.instagram.com/dw_kid12/ 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deepwebkid/?modal=admin_todo_tour 訂閱: https://www.youtube.com/chan...
林口分局轄區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台灣「特殊國情」對於司法相驗程序的戕害】
以下整理自 Hsin-Yin Wu 〈最難的是人情世故——從相驗案件〉反思「靠關係」的臺式特色〉:http://bit.ly/30Rjo6k
⚖什麼是司法相驗?
1.當有人死亡,如果屍體所在地之衛生所、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無法判定是病死,因而不能透過「行政相驗」程序開立死亡證明;
或
2.家屬、發現人、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懷疑非病死的情況,
就必須進入刑事訴訟法的相驗程序,亦即一般所謂的「司法相驗」。
⚖相驗案件中,檢、警、鑑識人員與法醫等團隊必須調查的事項
實務上,相驗案件係由家屬或民眾向警方報案後,由司法警察先行初步調查,有必要時則請鑑識小組到場採證後,報請檢察官相驗。檢察官收到司法警察機關傳真的報驗單後,會與司法警察確認卷證內容、現場與屍體狀況、指示保全證據等程序,並督同法醫與司法警察到遺體所在地檢驗屍體,調查死亡原因與方式。
如果有其他可疑狀況或應行調查之證據,檢察官視情況將指揮司法警察進行進一步的查證,並與法醫討論,決定是否有將屍體冰存、請法醫研究所法醫擇日進行解剖查明死亡原因與死亡方式。顯然或可疑為凶殺案者、初驗發現有可疑而必須解剖調查者,會將屍體冰存後,通知法醫研究所指派法醫,擇日進行解剖程序。
⚖實務上通常如何決定相驗案件先後順序?
外勤值班檢察官在值班當天,可能必須在一天之內前往多處,處理好幾件相驗案件。以筆者在新北地檢署服務的經驗為例,可能在一天之內必須前往板橋、林口、臺北市(例如死者交通事故發生地點在新北地檢轄內,但轉至臺北市醫院急救不治死亡的案件)、轄區內各醫院太平間等,#交通時間可能需要耗費數小時之久。
在澎湖地檢署服務的經驗則更特殊,可能必須搭船前往二、三級離島相驗,#交通時間可能就要耗去半天甚至一整天。
在決定相驗順序時,#會視案情與保全證據必要的緊急程度(例如兇殺案件、重大災害案件,通常有緊急保全證據、勘驗現場、釐清案情之必要,因此最優先處理,甚至可能通宵達旦處理)、#不同相驗地點之路線(通常會由地檢署司機、各分局討論,依照路線決定先後順序)及 #報驗先後順序等,決定當日案件的相驗順序。
一個相驗案件所需要的 #人力,其實也 #超過民眾的想像,除了檢察官與法醫(如有解剖,則需要法醫研究所指派法醫)外,還需要書記官、地檢署司機、報驗司法警察機關之警力、參與協助之殯葬業者、醫院或殯儀館人員等,#如果遇到不理性民眾透過直播號召包圍殯儀館、地檢署或警察局的「特殊狀況」, #又需要耗費更多警力支援,且可能使相驗案件必須耗費更多時間。
⚖「靠關係、走後門」的特殊國情之害
這時,臺灣民間靠關係、走後門、靠民代或高官施壓的「特殊國情」就出現了。實務上常有地方民代介入「指揮」司法警察、向地檢署「指定良辰吉時作為相驗時間」等各種情況出現。
如果檢察官堅持依照案件需要,公平排定相驗順序,這時可能又會冒出立法委員或其他「更高層級」的大官,透過法務部向地檢署檢察長或襄閱主任檢察官「表示關切」。
某些相驗案件的順序與時程如果被迫提早、加速,意味著有些相驗案件時間必須往後,「沒有靠山」的家屬就只能等。此外,速度加速,代表必須要有更多人力資源投入,或是辦案品質變差。
如果人力不足,檢察官堅持辦案品質與公平原則,會有什麼「後果」?有些家屬就會舉著「死者為大」的大旗,訴諸民意代表與媒體,醜化司法機關,將檢察官扣上「不尊重死者」、「不體諒家屬」等大帽子。
⚖追求「俗又大碗」的特殊國情
臺灣人很喜歡與其他先進國家比較公部門辦事的精緻程度與福利,對待司法機關,往往也是一樣的粗暴態度。但是,一聽到要盡公民基本義務——繳稅,則避之唯恐不及。除了喜歡抗議稅賦政策外,三不五時製造謠言抹黑稅務機關,導致稅務機關必須耗費人力資源與宣傳資源來闢謠。
稅捐法規明明存有很多「合法節稅」空間了,還要違法逃漏稅。違反稅捐逃漏稅而被起訴後,甚至還有「前法務部長」邱太三向地檢署檢察長彭坤業「轉知陳情」,試圖認罪協商的荒謬案例。
這種不喜歡繳稅,卻要國家提供完美服務,動輒透過民代、大官施壓的文化脈絡,其實與民眾普遍欠缺法治觀念、沒有責任感有關。明明知道自己付出的少量成本,不可能得到完美的服務,也知道很多人都在排隊等資源,但他們眼中沒有別人,只有自己,所以想盡方法靠關係、走後門。
⚖司法使用的國家預算有多 #卑微,大家知道嗎?
107年度歲出總預算,司法院與法務部加起來僅佔2.8%。
司法使用的國家預算如此卑微,但卻要承擔處理社會中大大小小的刑事案件、民事糾紛、行政爭訟的責任,#動輒大吃司改自助餐的臺灣人民知道嗎?
〈最難的是人情世故——從相驗案件反思「靠關係」的臺式特色〉:http://bit.ly/30Rjo6k
鳴人堂
Hsin-Yin Wu
林口分局轄區 在 洪怡惠d+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哇嗚~想幫忙分享是未來台灣會更好,但也好擔心這位勇者所長自己的未來😱😱😱
#警界黑幕
#文長慎入
#看了佩服也替他擔心
各位警界前輩、同仁、學弟妹大家好,我是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海山分局海山派出所所長,個人很久沒上臉書,問題是今晚睡前看到一篇留言,頓時頭腦發燙、坐立難安、暈眩嘔吐、無法入眠、失去理智,不管372拾1就貼了這篇文,我絕對是找自己麻煩來的。
其來有自,一篇板橋分局長王文澤發表說他沒叫督察組砍同仁申誡的事。
我前後在金山分局與蘆洲分局有幸在王分局長麾下任事,王分局長能力強、明事理,在平常絕對是一位好長官,大家注意我說的是"平常"時候,但若遇到議員關說、攸關自己仕途事情的時候怎麼辦?部屬是隨時可犧牲的!
我為什麼這麼講?不怕被告嗎?
我不怕,因為我講的是事實,有跡可循,隨時可覈實查對。
舉兩例,先講105年在蘆洲分局成洲派出所的事,一位同仁接受民眾抱來1隻迷失小狗,按理說這是動保處的業管不是警察該做的事,但基於便民考量可能是附近民眾走失的寵物,便圈在派出所後頭等人來領,結果小狗掙脫繩子跑了,主人來認領找不到小狗便向督察單位投訴,在王分局長英明決策下,果斷對受理員警做出申誡處分。此處分做出後立即引起員警一陣嘩然上網爆料被媒體報導,分局才趕緊撤銷處分找些543理由發佈新聞滅火。這件事發生時我在隔壁派出所擔任所長感同身受,我在派出所勤教時跟同仁談到,為什麼警察要保管民眾丟失的寵物?搞丟了還要被處分!民眾寵物、圈養動物五花八門,有些人養蛇養蜥蝪養烏龜,有些農家養了牛羊豬,難道派出所也要接受?請問接受蛇、蜥蝪、烏龜要養在哪?派出所又沒設備,也不具專業經驗,難道要抱在身上免得走失(會不會被咬到)?接受牛羊豬要養在哪(這在鄉下派出所確實發生過)?派出所得有後院,要不要買飼料餵養?當初做出處分的依據是什麼啊?之後撤銷處分又為了什麼?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再舉一例,與我有關,我於105年奉調派到蘆洲分局在五股區擔任派出所所長不久,王分局長耳提面命,說要緊盯轄區地方角頭「五股某人」,其無惡不做、養小弟、搞賭,據點還曾被查獲安非他命製毒工廠,亦有員警與之接觸衍生風紀案件,個人受命後專注利用各種勤務機會強力執行查察約制,未料這位仁兄先後找了議員、議長助理來關切,這下變我不對了,分局長要我去跟對方致歉/致意,個人表示若分局長要求績效我可以拼,但對此做奸犯科小人致歉我做不到。在當時,分局長表情看似平靜,我也不以為意,怎知當晚我休假返家,晚上聯合勤務由副所長帶班在分局參加勤前教育時,分局長公開指責將我講得一無是處,幸經他所所長私下告知此事。但事情還沒完,分局長仍要我向去這位奸犯科"會一下",我實在不知道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到底要跟黑道"會三小",理所當然我拒絕;分局長再下令,我以放假推辭,然分局長指示放假可補休,同時交待督察組長與副分局長同行,我就這麼被挾持去了。那麼大家想不想知道到了這位地方角頭「五股某人」據點(掛名某公司及議員助理)時發生了什麼事?絕對是鳥事,就聽他在放屁,除了噁心想吐之外,我還得提醒副分局長該走了,不然我可能忍不住動手要揍他。
以上這件恥辱將會跟著我一輩子,不管是以前、現在、直到死去,都將後悔當時為何沒能堅持拒絕,或許當時個人未達退休年齡無法放開做自己,但想到年輕時立志從警,卻從沒想過做一位警察,一位中華民國的警察,長官竟然會叫部屬去向轄區黑道人士低頭致意?
我寫這則貼文會不會被長官釘?可能會?應該會?我認為一定會!此事又不是我服務的分局本與我無關,看到王分局長的貼文我本可嘔吐一下,擦擦嘴去睡覺置之不理,我雖排不上好警察,但大概還能勉強排在好的末端,我在派出所勤教時除了向同仁宣達政令、工作要領之外,時間若夠,往往還會交換意見,談些辦案經驗,還有一些待人接物的是非與觀念,因這事改天或許會發生在我派出所同仁的身上(我個人已經領教過),我要保護我的部屬不遇上這等事,我從基層一步一步做起,但我願賭上我的職業生涯(大概也到此)將我過往所知所見公布周知,關於板橋分局督勤人員砍同仁申誡事是真是假我不知道,但我提供上述兩則案例供大家參考,我想大家心理自有一把尺衡量。
附帶一提,林口分局偵查隊長許宏銘(時任新莊偵查隊副隊長),我在蘆洲分局五股地區擔任派出所所長任內,正想盡辦法要約制這地方治安毒瘤「五股某人」,你卻半夜跑來要我放過他,我勸你不要跟黑道走太近,你以前在刑警隊幹的齷齪事害一位無辜同仁免職判刑,所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今還沒過追訴期,某些人還活著,某些事還查得到,膽敢!我們法院見,我將一五一十據實供述。
最後,各位前輩、同仁、學弟妹,警察生態每逢十年就會有一變革,個人從警近三十年,該遇過的事基本上都遇過了,有些前輩退休了、逝去了,有些與我一樣還在幹,但警界學弟妹還有諸多十年要幹,你們這一輩不應該遇到這種鳥事,尤其現在政府公務員退休年改政策反誠信,嚴重剝奪警察退休福利,卻未見警界首長出來幫全國數萬員警說些公道話,哪怕是一句都沒有,不就為了自己仕途嗎?與板橋分局這則是否似曾相識?
以上,各位警界前輩、同仁、學弟妹,或是警察的家屬及朋友,若認同個人貼文,請留言支持或按讚,過一陣子我若不在原單位就是被調了,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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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成長故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dhtp6A6YJE
我講 '香港' 10,000次: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4uDe3QUfs
我受夠了, 我的精神困擾: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Q6uxaQhiS4&t=7s
24小時內學印度話: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3EmtyVK1BQ&t=55s
[突發!] 回應館長中槍事件
館長中槍事件. 館長中3槍事件. 陳之漢: 2020年8月28日凌晨2時許,於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二段成吉思汗健身房林口館前,遭一名男子在健身房附近埋伏開槍,一旁助理在直播中曾提及,對方在近距離開了三槍. 案發後約40分鐘,一名23歲的劉姓男子自行前往轄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林口分局文化派出所投案。劉姓男子稱,先前因為與陳之漢有肢體接觸,遭到陳之漢公開指責其在身上狂摸五分鐘,是為性騷擾,要他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