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網友 Rachel Chen 拍攝分享她的母親留下的「高峯百貨世界」多功能鑰匙圈。你曾光顧過從1976年營運至2003年的高峯百貨嗎?
1976年4月23日,坐落在台北市南京西路442號-448號的「高峯百貨超級批發商場」正式開幕。
當時,高峯百貨在開幕廣告中自稱「全國首創第一家百貨批發總匯」,並強調「超級商場、廠價批發、縮短產銷之距離、提供新產品發展市場」,商場內採用超級市場專櫃陳列,販售商品包括:男女時裝、童裝、內衣褲、毛衣、皮革製品、日用品、裝飾品等,營業時間為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30,星期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須憑「採購卡」才能進場。
根據2006年4月17日《蘋果日報》報導,以茶葉批發起家的高峯集團總裁高誠龍(原名高清腦),在1975年比照日本量販店模式,創立高峯百貨,是國內首家採會員制的量販式百貨,當時曾引起國內業者爭相仿效,紛紛設立量販、批發大賣場,後來因國外量販業者大舉來台而一一黯然收場。
2003年11月26日,高峯百貨宣告倒閉,累積呆帳高達3億6千餘萬元是其倒閉的主因。同年12月2日,全台五家高峯直營店正式歇業。
《回顧高峯百貨歷史》
1963年,高誠龍(原名高清腦)接下家族事業高峯茶葉,並任台北市製茶公會理事。
1973年,高誠龍赴日考察,決定將量販店銷售模式引進台灣。
1975年,高誠龍創立高峯百貨,任董事長兼總經理。
1976年4月23日,位於台北市南京西路底(近西寧北路)的第一間高峯百貨正式開幕。
1976年至1983年,高誠龍的長子高大川擔任高峯總經理。
1992年,高誠龍的次子高大峯與胡定吾、第一飯店等合資的財洋公司創立大峯百貨,之後改名為大行家批發。
2003年4月,高大川再度回任高峯總經理。
2003年6月,高誠龍將總經理一職交給次子高大峯,並且宣佈大行家併入高峯。
2003年11月26日,高峯負債逾新台幣12億元,宣布倒閉。
2003年12月2日,高峯五家直營店正式歇業,廠商辦理退貨。
2005年5月26日,台北地檢署將高誠龍及其次子高大峯與媳婦高熊碧雲依背信、業務侵占等罪嫌起訴。
2006年3月,高誠龍轉投資的中國本草世界茶葉在香港、中國尋求經銷商。
2011年9月,高大峯返台處理訴訟事情,結果其被起訴的三個官司於2016年初皆無罪定讞,判決文指出高大峯夫妻被起訴之依據,可謂人為斧鑿之痕跡甚深。
業務侵占 無罪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新聞:上市公司友旺科技(已更名兆勁科技、2444)前董事長歐陽自坤,在2015年間因新北地檢署偵辦上櫃公司揚華科技(4703)涉假交易案時遭約談,訊後檢方諭令他150萬元交保,此案歐陽自坤被起訴後一審獲判無罪,卻被查出當初他指示下屬挪用公司資金為他辦保,再被新北地檢署以業務侵占罪將他起訴。
想法:
其實這種情況應該是不少,
那些大老闆被要求幾億交保,
你覺得是自己從口袋裡面拿幾億出來的嗎?
只是大家都不講而已吧!
這個案子是因為經營團隊換人,才提告的,
如果是家族企業,
公司裡面應該沒人會去講這個吧!
業務侵占 無罪 在 簡榮宗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看起來本案判決無罪的理由,是行為人拆了就丟棄地上,沒有”為自己或第三人所有之意圖”。
但其實法律實務上還有一個”可罰的違法性”理論,案例大概是有員工拿了公司的空白信紙一張供私人之用,這樣構不構成業務侵占罪?
刑法有其謙抑性,是最後的手段。
所以雖然行為人做錯事了,但當侵害的行為或法益輕微時,是否用民事責任追究即已足夠?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649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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