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禱告,期盼王光祿釋憲案有好結果!】
我們原住民族布農族族人王光祿,在2013年7月在部落周邊河床拾獲土造長槍及子彈,而後用於獵捕山羌、長鬃山羊保育類動物,經檢察官起訴並經法院判刑確定。
我們的族人王光祿判刑包含違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8條第4項,法院判決3年2月,併科罰金7萬; 野生動物保育法第41條第1項第1款,這個部分,法院判決,判決7月。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野生動物保護法分別於72年與78年公布施行,無論是何者,在該法律施行前,原住民族狩獵文化早已在台灣存在六千年以上,也從未見過原住民拿自製獵槍傷害人群。這兩部法的立法,很顯然根本沒有通盤檢視立法當下的立法事實,抹殺原住民族的狩獵文化。
再者,由非原民架構出現代社會體制間總是存有難以跨越的鴻溝,而其中影響原住民權益甚鉅的就是司法審判程序,除了要運用不熟悉的中文解決問題外,又因為刑事訴訟採改良式當事人進行主義,好聽點叫做武器平等,不好聽的叫做當事人自生自滅,但其後果是影響族人的人身自由,族人們不得重視。
狩獵是原住民族的傳統,原住民基本法第19條規定:「原住民得在原住民族地區『依法』從事獵捕野生動物之非營利行為。」原住民基本法第34條第2項規定亦指出:「前項法令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前,由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之原則解釋、適用之。」一直以來,原住民族鄉親都希冀政府機關儘速依原基法原則以及以原住民族生活存在之事實與慣俗作為共存共榮的法律解釋與適用,以利原漢間的共處。
#讓我們一起禱告期盼有好的轉機
#求上帝讓我們有一個轉機
#這是個關乎你和我的事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的推薦目錄:
- 關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 在 廖國棟Sufin.Siluko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 在 立法委員孔文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 在 高金素梅(吉娃斯.阿麗)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 關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 在 [新聞] 關上自製獵槍大門,全面要求從國外進口- 看板Military 的評價
- 關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 在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應以「殺傷力」做量刑標準之一 的評價
- 關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 在 網路上關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關多久-在PTT/MOBILE01 ... 的評價
- 關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 在 網路上關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關多久-在PTT/MOBILE01 ... 的評價
- 關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 在 協商#模擬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人口販運防制法人民團體法 ... 的評價
- 關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 在 玩具槍法規的推薦與評價,FACEBOOK、MOBILE01 的評價
- 關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 在 玩具槍法規的推薦與評價,FACEBOOK、MOBILE01 的評價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 在 立法委員孔文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1090513)上午,立法院黨團協商,審查「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有提案的委員有:賴惠員、陳瑩、伍麗華、孔文吉、鄭天財、廖國棟共六位委員。
主持人是內政委員會召委管碧玲,針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修正(關於原住民自製獵槍的條文)進行黨團協商,
文吉擔任立法委員以來,尤其關心原住民狩獵以及持有、使用原住民獵槍的情事,所以,文吉也特別擬具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20條及第25條的法律修正案。
有關於原住民自製獵槍定義問題、現有槍砲彈藥刀械使用及管理辦法增加母法所無的眾多限制問題、自製獵槍除罪化問題(免除刑責)、內政部警政署應定期至部落進行槍械使用及管理的宣導等問題,都是文吉於今日會議現場力陳、與警政署激辯的議題。
雖然,本周五,仍需要對於法律修正的文字,召集第二次的黨團協商。但是文吉所擬具的法律修正文字,例如:自製獵槍主要零件及彈藥,應會同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之、自製獵槍朝向免除刑責的問題、以及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慣俗祭儀及文化的需用而使用自製獵槍等問題,獲得與會各原住民籍委員不分朝野的支持!
但可惜自製獵槍是否得使用「制式」槍枝的規格型式?內政部及警政署仍持保留意見。故此部分文吉未來協商時仍會極力爭取! 俾讓原住民的獵人,可早日使用乙安全的獵槍、保障我們族人的生命安全。
◆YouTube頻道,歡迎訂閱,專業認真影片,不漏接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DZDMkDPp1j5Xa1oEa5KjRw
◆Facebook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立法委員孔文吉-134086613358799/
◆服務電話
國會研究室:02-2358-8246
埔里服務處:04-9299-0078
#立法委員孔文吉
#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 在 高金素梅(吉娃斯.阿麗)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槍砲管制條例不應納入原住民獵槍!
原住民獵槍應立專法管理!
~高金素梅2020.05.13內政協商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6條授權教育部訂定《射擊運動槍枝彈藥管理辦法》,射擊協會會員從購置槍、彈、使用及保管,都合法管理。
原住民獵槍也應比照辦理,在《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20條授權原民會訂定符合族人需求的《原住民獵槍彈藥管理辦法》。
這是我對修法的基本主張。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 在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應以「殺傷力」做量刑標準之一 的推薦與評價
「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應以「殺傷力」做量刑標準之一】 立法院第十屆第一會期、 ... 本次修法增訂非制式手槍的管制與罰則提高,惟定義難明,且 第七條 與第八條槍枝均 ... ... <看更多>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 在 網路上關於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關多久-在PTT/MOBILE01 ... 的推薦與評價
如係持有火力較強大的製式手槍,則依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第7條規定,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如係持有的槍枝,係火力較差的改造手槍或可發射 ... ... <看更多>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 在 [新聞] 關上自製獵槍大門,全面要求從國外進口- 看板Military 的推薦與評價
原文來源:
https://bit.ly/3TkZVHE
原文摘要:
關上自製獵槍大門,全面要求從國外進口
1997年修改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簡稱《槍砲條例》)規定,原住民只能使用自製
的獵槍,逼使部落成為大型兵工廠,原住民必須自學,用簡易的木工、車床機具,打磨從五
金行買來的鐵管、不鏽鋼,組裝成一支獵槍,但這樣的槍枝良莠不齊,沒有精密的保險裝置
,甚至比起日治時期發給原住民的改良式「村田槍」還要不安全,屢屢傳出走火意外。根據
警政署2017年委託中央警察大學的統計,近10年因為槍枝衍生的意外事故共32件,受害者包
含許多正值青壯年的族人,許多原住民不斷要求警政署開放整把的制式獵槍,或者至少開放
制式零件,增加自製獵槍安全性。
大法官在2021年5月7日針對王光祿案做出釋字803號解釋,認為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身體
權及原住民從事狩獵活動文化權,《槍砲彈藥刀械許可及管理辦法》卻對「自製獵槍」規範
不足,未能保障狩獵安全,須在2年內修正。
警政署趕在今年1月20日農曆小年夜,預告了《原住民漁民自製獵槍魚槍許可及管理辦法》
草案(簡稱《獵槍管理辦法》),這是警政署首度為原住民獵槍制定專門的法條,終於開放
制式零件供原住民組裝獵槍,然而卻和原住民的要求有一段落差──警政署限制這些零件和
彈藥,都要透過槍械代理商從國外購入,但法令公布實施前已登記的自製獵槍仍可繼續使用
。
警政署為治安考量,不允許代理商囤積槍枝、彈藥,若代理商有成本考量,湊足一定數量才
下單,原住民就得排隊等「開團」。即便代理商願意一支一支幫有意購買的原住民進口,還
得找到願意少量出貨的國外業者,單價勢必比警政署估計的2萬元高。不論哪一種方式,都
大大增添取得槍枝的困難度。
原住民狩獵文化權受憲法明文保障,然而狩獵的實質工具──獵槍,未來卻必須透過代理商
,依照商業市場機制取得,才是唯一合法途徑。「未來獵槍是不是會變成奢侈品,某個階級
才能負擔?」Anu的兒子王勇傑,近年回到部落執行林務局「狩獵自主管理計畫」,協助東
埔成為第一個核發獵人證的布農族部落。在他從小到大的生活經驗裡,打獵是日常的一部分
,新法卻讓這樣的日常變得難以負擔;更讓他擔憂的是,為了把錢賺回來,恐怕增加族人將
動物賣給山產店的誘因,嚴重破壞傳統文化。
其實警政署也自知,透過商業機制取得國外獵槍零件,不是最好的方式。在王光祿釋憲案之
前,原住民團體強力爭取開放制式獵槍、制式零件時,警政署在2019、2020年曾多次探詢國
防部兵工廠能否開產線自製獵槍零件,取得方便也好溝通。
林志駿解釋,當時國防部評估應可協助生產,但後來兩岸情勢有變動,國防部以國軍戰備優
先,在去年(2022)11、12月時,明確表達無法製作。警政署因此另闢他途,比照射擊運動
透過射擊運動團體和代理商申請購買的方式,取得槍枝──因為台灣民眾可以取得合法槍枝
的對象,一個是原住民,另一個就是射擊運動團體。
草案的確處處可以看到《射擊運動槍枝彈藥管理辦法》的影子,除了取得許可後才能向國外
代理商進口槍枝,維修也必須送到國外,因為台灣目前僅開放槍枝保養業,沒有槍枝維修業
。郭厚志表示,警政署不希望國內廠商有槍枝的零件庫存,擔憂流入不法用途,因此長期未
開放槍枝維修,而進口的警用手槍是透過警政署轄下、非營利的「警察機械修理廠」維修,
「連警察都知道自己的槍要在國內修,卻要求族人把槍寄到國外?」這些措施將原本自製獵
槍的窄門收得更窄了。
警政署為避免藏匿槍支衍生治安問題,早已規定現行獵槍全長要超過96公分,就連警政人員
都認為,原住民自製獵槍觸犯一般案件比例極低,建構一個敢於談論獵槍的空間,或許才是
釋字803號的精神。林秉嶔指出,大法官主要認為現行管理辦法「過度限縮」自製獵槍規格
,自始至終都沒有要求主管機關廢除現行管理辦法,「警政署明顯逾越大法官解釋範疇。」
他建議,至少應雙軌並行,新法上路後,原住民仍可自製獵槍,並提供相關輔助、安全驗證
和安全使用訓練機制。
但林志駿認為,現行的自製獵槍種類繁多,沒有統一標準,根本無法測試安全性,若向原住
民擔保自製獵槍的安全,後來發生事情,反過頭又說警政單位沒把關好,「這就是我們很為
難的地方。」倘若雙軌並行,如果原住民又走回以前(自製獵槍)的路,那新法好像就沒什
麼意義。
心得感想:
可以參考國外立法,例如隔壁日本就可以參考
日本開放合法持有獵槍
持有狩獵用散彈槍十年以上者可以持有狩獵用步槍(來福槍)
但是狩獵用步槍的口徑禁止小於6mm
換言之.223口徑(5.56x45mm)在日本全部禁止用於狩獵(可用於競技射擊)
在美國也有一些州是禁止使用小口徑步槍狩獵的
理由都是太小口徑容易造成獵物要死不活負傷逃亡或反擊
對獵人跟獵物還有民眾都不是好事 尤其是熊
另一方面 在日本還有限槍比較嚴格的加州
也都禁止持有具有「突擊武器」特徵的步槍
也就是限制合法持有具有以下特徵的步槍:
1.手槍形握把
2.可伸縮槍托
3.防火帽
--
上等兵36,845元 上士一級46,275元 一等士官長54,265元 上尉一級53,895元
簽下去包吃包住 水電減免 還可以實現一個願望 你還不簽下去 簽拉 ╱人●ω●人╲
一等兵35,230元 中士一級42,885元 二等士官長50,815元 中尉一級48,685元
軍中滑手機上 打網咖 唱 你還不簽下去 開燈 ● ω ● ╱人●ω●人╲
二等兵33,625元 下士一級39,345元 三等士官長47,815元 少尉一級45,835元
少校60,415元 中校67,670元 上校76,385元 戰鬥加給5000元 104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71.9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litary/M.1679046191.A.9DB.html
... <看更多>